《与刘伯宗绝交诗》是东汉诗人朱穆创作的一首四言诗,该诗是《与刘伯宗绝交书》的附诗,该诗名为咏物,实则赋人,以鸱比喻刘伯宗,以凤自比,表达了对贪婪丑恶的势利小人的憎恶,同时也借该诗对当时刻薄无情的社会风气予以尖刻的嘲讽。全诗比喻精当,刻画形象,语言质朴。该诗共十六句,可分前后两个部分。
前十二句是第一部分,以绝大篇幅,铺陈排比,刻画鸱鸟的丑恶形象。首先从外表描写它的污浊。接下来四句从行止食宿等方面描写鸱鸟的丑态。“饕餮”四句,又从内在本性描写鸱鸟嗜欲无穷的贪婪相。“长鸣”两句又从鸱鸟对凤的恶意中伤来描写它的卑劣行径。如此寥寥数语便把鸱的丑恶贪婪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鸱的恶劣行径,都是隐射刘伯宗的“不洁其翼”,是说他行为卑鄙;“飞不正向,寝不定息”是说他背离社会公德,不为母守制;“饥则木揽”下六句,是揭露刘伯宗在官任上的贪得无厌。“长鸣呼凤,谓凤无德”,是说像刘伯宗这样的卑劣小人,还大言不惭地指摘中伤正直的人。
最后四句是第二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绝交,以凤自比,坦荡、高洁、超尘拔俗,与鸱相比,判若云泥,自然而然地为两相“永诀”营造了合理的氛围和理由,显示了作者绝对不与刘宗伯同流台污的高尚情操,表示了绝交的决心和态度。鸱,在读者心目中本来就是面貌可僧的东西,经过诗人淋漓尽致的刻画,愤怒鄙夷的斥责,便不能不对它——鸱鹗和他——刘伯宗义愤填膺,同仇敌忾,真所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所以,诗人最后宣布凤不与鸱同趋,从此绝交,各奔前程,便也成为读者的意愿。
全诗最突出的特点是用比,以凶恶贪婪的鸱来比刘伯宗,以志向高洁的凤鸟来自况,两相对比,其义甚明。其次是感情充沛,态度明朗、坚决,全诗一气呵成,作者愤激之情,跃然纸上。再次,该诗语言精练,比如连用四个动词来描写鸱在飞、宿,饥、饱四种情况下的状态,形象鲜明、生动,其寓意也由此揭示无遗了。
该诗在创作上继承了《诗经》、《楚辞》常用的比喻手法,但没有它们的委婉、含蓄,它显示了汉乐府的朴质,在比喻中直抒胸臆,能很快领会作者的思想感情,用不着去猜谜,就一样能感染人,给人以艺术的享受,这种在直率中蕴含丰富的感情,正是汉乐府的突出风格。
该诗是中国早期的一首寓言诗,由于选择的形象对比鲜明,比喻得当,贴切自然,创造了成功的艺术效果。诗作语言平实显露,明白自然。
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热情待客的小诗。全诗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赋法,颇具雅诗特点,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渲染描绘者寡,又与风诗相近,故龚橙《诗本谊》谓此《小雅》“西周民风”之一。
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瓠叶味苦,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而是情真意挚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请客人一同品尝。诗中多用代词,加快了节奏,情绪显得欢快跳跃,而首章“亨”、“尝”押韵,属阳部,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
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见其约矣。”(《传说汇纂》引张彩语)《诗经》时代,关于荤菜,有“六牲”之说,即豕、牛、羊、鸡、鱼、雁(见《礼记·内则》),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据礼当备“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狗肉端不上台面”一样。明了这一点,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鱼丽》有“鲿”“鲨”“鲂鳢”“鰋鲤”,和《小雅·瓠叶》中仅有“瓠叶”“兔首”相比,厚薄奢简尽显。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而是或炮或燔或炙,变化烹调手段,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复以酒献客、酢客、酬客,礼至且意切,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有不任欣喜之状”(陈延杰《诗序解》)。
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小雅·瓠叶》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这首诗既表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又表现出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