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评论了初唐诗人沈佺期、宋之问、陈子昂。初唐诗坛基本是南朝形式主义文学的延续,宫体诗充斥诗坛,文风绮靡纤弱。沈佺期、宋之问总结了六朝以来声律方面的创作经验,确立了律诗的形式,驰名一时,对唐代近体诗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元好问肯定了他们的贡献和影响(“横驰翰墨场”),但也批评了他们在诗歌创作上仍然没有摆脱齐梁诗风。
元好问认为,开唐诗一代新风的诗人是陈子昂。陈子昂复归风雅兴寄,高倡汉魏风骨,上接建安传统,以其诗歌理论和创作实践,终于廓清了初唐半个时纪齐梁余风的影响,迎来了以“风骨”、“气象”著称的盛唐诗歌创作高潮。他的“兴寄”、“风骨”理论成为后人反对形式主义柔靡诗风的理论武器。因此,元好问充分肯定了陈子昂的历史功绩,并将其革新文风与范蠡的平吴事业相提并论,认为也应为陈子昂铸像,以表其功。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富贵不能淫》的内容是孟子批驳景春关于大丈夫的错误言论。我们首先来看文章批驳的“靶子”,即景春的观点。
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之流是大丈夫,为此,他用反问句向孟子询问说:“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言外之意就是说,公孙衍和张仪是真正的大丈夫。景春提出这个观点的依据是,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他们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他们威风八面,权倾天下,能够左右时局。
针对景春的“论点”和“论据”,孟子先破后立,先批驳景春的错误观点,再阐述什么是真正的大丈夫。
首先,孟子针锋相对地用了一个反问句:“是焉得为大丈夫乎?”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对景春的观点给予直接的否定。
其次,孟子进行了分析,回答了“公孙衍、张仪之流”为什么不能称为大丈夫。
孟子的说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嫁时母亲的嘱咐,由此得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里值得 我们注意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也应该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 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 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应该是“和而不同”。只有太监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问是非,以一味顺从为原则,实际上,也就是没有了任何原则。“妾妇之道”还不能一般性地理解为妇人之道,而实实在在就是“小老婆之道”。
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尖锐的,对公孙衍、张仪之流可以说是 深恶痛绝了。遗憾的是,虽然孟子对这种“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已如此 痛恨,但两千多年来,这样的“妾妇”却一直生生不已,层出不穷。时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护,“妾妇”难存,但“妾妇说”却未必不存,甚或还在大行其道哩。
孟子的办法是针锋相对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这就是他 那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怎样做到? 那就得“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 还是回到儒学所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去了。这样做了以后,再 抱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立身处世态度,也就 是孔子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或孟子在 另外的地方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尽心上》那就能够成为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这段名言,句句闪耀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在历史上曾鼓励了不少志士仁人,成为他们不畏强暴, 坚持正义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