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写自己独留长安不得南返的悲哀。阳关,在今甘肃敦煌县西南,自古与玉门关同为通往西域的必经之地。庾信在这里是借用,因为阳关已成了“大道”的代称,如同我们把“阳关道”与“独木桥”对举。诗中的“阳关万里道”是喻指长安与金陵之间的交通要道。下旬“不见一人归”的“一人”指庾信自己而言,这二句说在长安至金陵的阳关大道上,有多少南北流离之士已经归还故国了。只有我一人不能归故土,这是令人伤心的事。
“惟有河边雁,秋来南向飞”两句,“河边雁”喻指友人周弘正,这不是眼前的实景,而是一种虚拟,是庾信的内心感觉借助外物的一种表现形式。前已指出,庾、周分别是在早春,这时不可能出现秋雁南飞的实景,即使九尽春回,也只能看到鸿雁北去的景象。这两句诗有两层含义:一是把周弘正的返陈比作南归之雁,大有羡慕弘正回南之意;二是鸿雁秋去春来,来去自由,而自己却丧失了这种自由,以见自己不如鸿雁。沈德潜评这首诗说“从子山时势地位想之,愈见可悲。”这是知人论世之见,于诗歌鉴赏尤为重要。
此诗表现手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借代手法,开头即用“阳关万里道”借指长安至金陵的交通大道。此种手法增加了诗的含蓄美。另一艺术手法是虚拟,“惟有河边雁,秋来南向飞”两句便是虚拟的景物,这种带象喻性的虚拟,使诗歌形象的含蕴更加丰富。可以想见,庾信在长安看到秋去春来的大雁已经二十多个春秋了,他自己不如大雁来去自由的感受已经隐藏多年了。送友人南归时,这种多年积淀在心头的情感一触即发,其内涵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尽。只有细味庾信的良苦用心,才能欣赏此诗谋篇遣词之妙。
这是一首借景抒情的小词。词的前两句“春入平原荠菜花,新耕雨后落群鸦”,写的是农村恬静而又充满生机的春天景象。白色的荠菜花开满了田野,土地耕好了,又适逢春雨,群鸦在新翻的土地上觅食。聊聊数笔,把一幅乡间春色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出来。由荠菜开花而说“春入”,对平凡微贱的荠菜花寄予了极大的感情,又把“群鸦”写得充满生意,一点不像平时人们所见的那副使人讨厌的聒噪相。词人留意和刻画这些细物细事,可见其意态闲适。但是,接下来两句“多情白发春无奈,晚日青帘酒易赊”,情绪陡变,适才令人心情舒爽的春色不见了,万种愁绪染白了的头发。词中说的是“白发”,实际上讲的是“愁绪”。“多情白发春无奈”,词人心情沉闷,只好到小酒店去饮酒解愁。这里“多情”二字写得诙谐,恰如其分地传递出词人那种带有苦味的诙谐。而在这诙谐中,深切地感受到作者无可奈何的愁绪。面对这一派格调清新、色彩明丽、生机勃勃的春光,词人的内心深处也似乎有一股涌动的热情,他是多么希望为国家“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但想到罢官的现实,又感到无可奈何,他因此而愁苦得白了头发,只得在傍晚时到挂有青布酒幌的酒店去赊一点酒喝,好在赊酒很方便。词人想借酒浇愁,可这酒又不能解除他内心的愁。
面对如画的春色,词人却来了愁绪。其原因可以从这首词的一小序“游鹅湖,醉书酒家壁”中找到一定的线索。这时,正是词人被罢官落职,不得不退居田园之时。这时他正壮年,还有精力,足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是不能耐得住清闲无为的生活的,所以词人游鹅湖,面对生机勃勃的春天,联想到自己的遭遇,事业上的失意与感叹岁月流逝的惆怅之情便油然而生。
清人王夫之说过:“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姜斋诗话》)这也是词上阕的艺术手法。下阕写的是一幅农村景象:村民们悠闲自在,生活过得井然有序,牛栏附近的空地上种满了桑麻。春播即将开始,大忙季节就要到来,不知谁家的年轻女子,穿着白衣青裙,趁着大忙前的闲暇赶着去走娘家。与词的开篇几句不同,下阕词人从近处落笔,一个“闲”字,一个“细”字,一个“有”字,一个“趁”字,把农村生活的闲适与古朴活脱脱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然而,词人越是写闲适、古朴,越是让人联想到“多情白发春无奈,晚日青帘酒易赊”所流露出来的那种烦闷和无可奈何的情绪。词人无一字写自己,尽情描写客观景象,着力描绘了一个“无我之境”,实际上“我”尽在其中。词人采用这种高超的艺术手法,把烦乱复杂的失意之情在这闲适的氛围中突现得淋漓尽致。透过农家们恬然自安的心态,可以更真切地看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词人那种无奈背后的不甘闲居的进取之心,那种追求祖国统一的执着。
或许人有会找词人既然喜欢农村,喜欢农村古朴而又悠闲的生活,却还要借酒浇愁的原因。那么就必须结合词人当时的生活背景和他当时的处境去理解。辛弃疾是一位很有抱负、正义,充满爱国心的词人,然而,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官场中有的是尔虞我诈、争权夺利,有的是夸夸其谈,食言而肥,词人对此看透了,厌烦了,所以他要远离城市的喧闹,他认为美好的春天在田野,在溪头,在那漫山遍野雪白的荠菜花中。此时,他虽置身于纯洁、清新的农村,却还有愁苦,那是因为他不能忘怀祖国万里江山。他要奔赴抗金疆场,去收复已夺占的土地,那才是真正关心的事业,然而,他却被排挤到农村,过起“闲意态”的生活来,所以他感到愁苦。他不是不喜爱春天,但春天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的快乐。
这首《鹧鸪天》在辛词中并不占重要的地位,但它所抒发的思想感情却代表了辛词思想感情的主流,这是贯穿于词人一生的作品之中的,如“袖里珍奇光五色,他年要补天西北。”(《满江红》1168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破阵子》1189年)“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永遇乐》1205年)
这首词在艺术上主要运用了对照的艺术手法,田园怡人的风光,农家闲适的生活,与词人“多情白发春无奈”的心情形成对照,从而含蓄地表现出词人不甘闲居又无奈惆怅的复杂心态;同时,这勃发的春色又暗含词人内心的不甘闲居、不甘消沉,表现了词人那如春的壮志,尽管这壮志被严酷的现实重压着。词的景物描写也很有特色,色彩明丽丰富,相映成趣;又动、静结合,人、物和谐,情、景相生。
《赠白马王彪》一诗共分七章,表现了曹植恐怖、悲伤、痛恨和愤怒相互交织的复杂感情,深刻地揭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
第一章共十句,写这次“会节气”结束之后启程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了魏文帝曹丕之后,将要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按曹植于黄初二年(221年)改封鄄城侯,次年立为鄄城王。清晨从京都洛阳出发,傍晚经过了首阳山。这前四句都是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则寓有深意。说伊水、洛水既宽广又幽深,已经感到路途艰难。“欲济川无梁”竟然说过河无桥,更表明是难以克服的因难。作者瞻望前途,寸步难行。只好从水路“泛舟”,却又遇见“洪涛”,因而“怨彼东路长”:东归鄄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这个“怨”字,不止怨路,实际还包括怨人,怨曹丕和他的爪牙。“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是在旅途的困苦之中回头再朝京城看了一眼,内心不是怀念曹丕,更不是留恋“会节气”的活动,而是想到了曹彰在洛阳暴死得不明不白,引起作者的极大悲愤,甚至恐怖,所以在伸着脖子遥望城阙时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归途中的困苦。诗人经过寥廓的太谷关,山上的树木郁郁苍苍。接上章可知诗人弃舟登岸,走入山谷。不巧“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连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积水纵横流淌,行路和“泛舟”同样困难。这里路途难行,也隐喻处境危险。下文“中途绝无轨”和上文“欲济川无梁”一样,还是无路可走,这里可以体会出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三首》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进入诗的核心部分。在这进退两难之际,作者还得骑着病马前进,说明当时诗人已失去自由,只能返回封地,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我思郁以纡”,心中愁闷郁结。接着提出自己和亲密的弟弟曹彪不得团聚的问题:“亲爱在离居。”这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途中派有监国使者灌均,灌均使他们弟兄“离居”。灌均其人,过去就曾经“奏植酒醉悖慢,劫胁使者”(《三国志》曹植本传)。如今曹植想在途中同曹彪互叙兄弟情谊,灌均竟然不准,因此曹植对他恨之人骨。把他比做鸱枭、豺狼、苍蝇。他们窃据要津,混淆黑白,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进谗言,说坏话,使得亲人之间都疏远了。这里当然有难言之隐和违心之论。由于当时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份的限制,诗人不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对曹丕的不满,而只能把满腔怒火烧向使他们“亲爱在离居”的监国使者灌均之流。诗人表面还要回护一下曹丕,好像曹丕对他们本来很好,是“谗巧令亲疏”的。“中更不克俱”是说中途才改变主意不让他们弟兄同行的,似乎说曹丕本来是没有明确让他们分路而行的。曹植的这种用心是清清楚楚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诗人受到这帮势利小人的胁迫,心情沮丧愤慨,一时想要重回京城,但“欲还绝无蹊”,没有退路,只能拉起绳在那里徘徊犹豫。
第四章十二句,诗人于路上触景生情,感物伤怀。曹植在路上徘徊,前途茫茫,自己不禁发问:但在这里又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原来相思之情是无穷无尽的。“相思”指弟兄之间的关怀,也就是指他对曹彰的悼念和对曹彪的思念。在陷入相思的苦痛之中,又面对着秋风、寒蝉、萧条的原野和西匿的白日。秋风没有温暖,寒蝉发出哀鸣,一派肃杀凄清景色。此外“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更引起诗人的无限伤感。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归,鸟兽尚且各自寻求归宿,然而曹植本人却无路可走,无家可归,从而产生人不如物的感触,这就是“感物伤我怀”。最后只能“抚心长太息”,拍着胸脯长叹罢了,现实生活,没有前途和希望。
第五章共十四句,表现了曹植对曹彰暴死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这章接触到写这首诗的根本原因。作者深知,叹息没有什么用。好像上天安排的命运故意和他作对。这种念头是由曹彰暴死引起的。根本不会料想到一母所生的兄弟,一道来到洛阳就突然死去了,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如果死而有知,也会感到孤独寂寞的。其实这是作者当时的心境。曹彰之死,使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料,不免产生兔死狐悲的颓丧情绪。曹彰突然间就死去,活着的人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人生一世,只不过像早晨的露水那样,太阳出来一照就干了。而且进入晚年,时光流逝更快得惊人。诗人又自知不如金石长寿,只能叹息悲伤。曹植写作此诗时年龄不过32岁,正在有为的壮年,然而居然认为“年在桑榆间”,到了人生的暮年,这种反常的心理,是他对个人命运难以把握的反映。“人生如朝露”或“人命若朝霜”(曹植《送应氏二首》),为汉代末年士大夫中较为流行的思想。《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有“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的诗句,但较之曹植的忧愤深广就显得肤浅得多了。
第六章共十二句,诗人以豪言壮语和曹彪互相慰勉。上一章诗表现的是由曹彰之死引起的悲愤,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然而一味沉湎于忧伤之中,于身无益,于事无补。曹植清醒地知道“心悲动我神”,因而毅然“弃置莫复陈”,不能陷入忧伤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诗人抖擞精神振作起来,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言壮语和曹彪共勉。唐代诗人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受了曹植的启发。情绪的由低沉而变得昂扬,使诗的情调也变得开朗豪迈了。下面“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是对曹彪的开导。告诉他:弟兄之间的情谊如果没有减弱,离得远了情份反倒会日益亲密。不一定要像后汉姜肱那样,和弟弟常常共被而眠才算表示深情。言外之意是说对这次途中没得同行不要介意。如果因此而得病,那就是失掉了大丈夫的气概而沉溺于儿女之情了。和上文所引的王勃诗中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个意思。话是这样说,但诗人还是不能从沉重的忧愤之中完全解脱出来,因此末二句“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情绪又急转直下,曹彰的暴死以及由此产生的兄弟残杀的恐怖阴影是永远不能忘怀和消除的。
最后的第七章共十二句,在赠诗惜别的情意之中,表示了诗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神仙的否定。作者后半生形同囚禁,动辄得咎,生活没有乐趣,前途没有希望。经过这次“会节气”和归国途中受到的刁难,使他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弟兄骨肉之间的权力之争的残酷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以前还认为命运不好,“天命与我违”;如今知道“天命信可疑”了。似乎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意志的安排,而是人世斗争的产物。至于神仙,更是骗人已久了。汉末建安时期,求仙之风很盛行,曹操的诗有一半是描写神仙世界的。曹植也有不少游仙题材的诗。略早于建安产生的《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里也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的抒写。曹植对神仙的虚无有所认识,不能不说是一种觉悟。曹植感到“变故在斯须”,顷刻之间就会发生曹彰暴死的惨剧。那么,人生百年,谁能把握不了,曹丕随时都可能加害于他,所以他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不然,和年青的兄弟分手是不会有诀别之感的。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诗人与白马王曹彪最后洒泪而别。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古代《诗经》中的《大雅·文王》和《大雅·既醉》两篇;乐府诗《平陵东》、《西洲曲》都运用了这种形式。《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古诗源》把第一章和第二章视为一章)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