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
这首诗写诗人在登高望远中表现出来的不凡的胸襟抱负,反映了盛唐时期人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诗的前两句写所见。“白日依山尽”写远景,写山,写的是登楼望见的景色,“黄河入海流”写近景,写水写得景象壮观,气势磅礴。这里,诗人运用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既高度形象又高度概括地把进入广大视野的万里河山,收入短短十个字中;而后人在千载之下读到这十个字时,也如临其地,如见其景,感到胸襟为之一开。
首句写遥望一轮落日向着楼前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群山西沉,在视野的尽头冉冉而没。这是天空景、远方景、西望景。次句写目送流经楼前下方的黄河奔腾咆哮、滚滚南来,又在远处折而东向,流归大海。这是由地面望到天边,由近望到远,由西望到东。这两句诗合起来,就把上下、远近、东西的景物,全都容纳进诗笔之下,使画面显得特别宽广,特别辽远。
就次句诗而言,诗人身在鹳雀楼上,不可能望见黄河入海,句中写的是诗人目送黄河远去天边而产生的意中景,是把当前景与意中景溶合为一的写法。这样写,更增加了画面的广度和深度。而称太阳为“白日”,这是写实的笔调。落日衔山,云遮雾障,那本已减弱的太阳的光辉,此时显得更加暗淡,所以诗人直接观察到“白日”的奇景。至于“黄河”。当然也是写实。它宛若一条金色的飘带,于辽阔大地上蜿蜒。
后两句写所想。“欲穷千里目”,写诗人一种无止境探求的愿望,还想看得更远,看到目力所能达到的地方,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站得更高些,“更上一层楼”。从这后半首诗,可推知前半首写的可能是在第二层楼(非最高层)所见,而诗人还想进一步穷目力所及看尽远方景物,更登上了楼的顶层。在收尾处用一“楼”字,也起了点题作用,说明这是一首登楼诗。
诗句看来只是平铺直叙地写出了这一登楼的过程,但其含意深远,耐人探索。“千里”“一层”,都是虚数,是诗人想象中纵横两方面的空间。“欲穷”“更上”词语中包含了多少希望,多少憧憬。这两句诗发表议论,既别翻新意,出人意表,又与前两句写景诗承接得十分自然、十分紧密,从而把诗篇推引入更高的境界,向读者展示了更大的视野。也正因为如此,这两句包含朴素哲理的议论,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名句,也使得这首诗成为一首千古绝唱。
这应当只是说,诗歌不要生硬地、枯燥地、抽象地说理,而不是在诗歌中不能揭示和宣扬哲理。像这首诗,把道理与景物、情事溶化得天衣无缝,使读者并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这是根据诗歌特点、运用形象思维来显示生活哲理的典范。 这首诗在写法上还有一个特点:它是一首全篇用对仗的绝句。前两句“白日”和“黄河”两个名词相对,“白”与“黄”两个色彩相对,“依”与“入”两个动词相对。后两句也如此,构成了形式上的完美。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选录这首诗时曾指出:“四语皆对,读来不嫌其排,骨高故也。”绝句总共只有两联,而两联都用对仗,如果不是气势充沛,一意贯连,很容易雕琢呆板或支离破碎。这首诗,前一联用的是正名对,所谓“正正相对”,语句极为工整,又厚重有力,就更显示出所写景象的雄大;后一联用的是流水对,虽然两句相对,但是没有对仗的痕迹。所以说诗人运用对仗的技巧也是十分成熟的。
此诗共两章,每章首句,毛传以为“兴也”,季本《诗说解颐》以为“赋也”,严虞惇《读诗质疑》又以为“比也”;除此还有“兴而赋”、“比而赋”等不同说法。这两句是含有象征意义的起兴:诗人早晨面对初升的旭日,或晚间仰望刚起的新月,都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艳丽而热烈的朝阳,皎洁而恬静的月光,多么像他那位艳美而温柔的情人(妻子)啊。她对他的追求是那样大胆热切,又充满着柔情蜜意,竟不顾一切自荐枕席,男欢女悦。两章的二、三两句承接自然。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经过在沉静中回味的情绪。”(转引自朱光潜《诗论》)此篇作者正是有感于朝阳、明月而沉浸在甜蜜的“回味”中,由此激起了难以压抑的爱的狂潮,竟脱口而出透露了他与她洞房中的隐私:不仅说出了情人(妻子)在他的卧室内,还情不自禁地描述了他们亲昵的情景——“履我即兮”、“履我发兮”。从中可以体会到他的叙述是带着颇为得意的幸福感的,读者能触摸到他那颗被爱情撩拨得激烈跳荡的心。正因为如此,所以十句诗中竟有六句有“我”字,自我矜喜之情溢于言表。此诗格调粗犷而不轻薄,俏皮而不油滑,体现了古代情歌质朴的本色。
此诗押韵有其特色,每章皆是一、三、四、五句押韵,并且都与“兮”字组成“富韵”,三句与四句又是重复的,音节舒缓而绵延,有着流连咏叹的情味。全诗八个“兮”字韵脚,《正韵》称为“联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