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注释
剪剪:形容风势轻寒。
芙蓉城:四川成都的别称,以五代时后蜀孟昶在城上种芙蓉花而得名。
诗人在这首诗里咏叹的是松树,但它不是纯粹的咏物诗,而是借咏物抒情咏怀,明写松树,暗喻人才,句句写松,却句句落实到人。诗的前四句指出,松树在幼小时,并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它和其他小树苗一样,常常淹没在杂草丛中,不为人们所注意。人们不知道它有远大的发展前景,也不了解它的笼罩云气的壮志和傲霜斗雪的风骨。这既是诗人的自喻和自况,表明自己像松树那样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贞的节操,是一个“好苗子”,但“为草所没”,未被发现和看重;同时也是要求当权者“慧眼识人”,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弱干见摧残,纤茎易陵忽”两句,指出松树的成长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特别在它幼小的时候,容易被摧残、被伤害,只有精心地培育它,爱护它、保护它,它才能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这两句诗,有诗人寻求庇护的意图。诗人自荐多才,仕途不济,后因私撰《齐春秋》而遭受打击,长久失意,希望得到王桂阳的援助和保护。以上六句诗,深刻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即不仅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还要注意培养和爱护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不然的话,人才是很容易被埋没、被损害的。诗的最后两句,诗人保证说:当幼松一旦长成数千尺的大树,一定不会辜负主人的知遇之恩,要建功立业,庇护众生,有所作为。
此诗通篇采用比体,情意委婉,笔意含蓄,与当时南朝华靡艳丽的诗风相比,此诗显得清新挺拔,别具一格。从结构上看,全篇首尾呼应,章法整饰,一气贯注,中两联为对仗,已有一些唐人律诗的体貌。
在唐代灿若繁星的诗人中,李贺流星般短暂的传奇式的不幸命运,他绚丽奇崛的才华,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加光灿夺目。他是那个时代的另类天才,他没有王维、孟浩然的淳淡深远、恬静优美;没有高适、岑参的深广悲壮、淋漓豪迈;也没有李白的洒脱旷达。王维失意时可以隐居辋川庄,可以“行到水深处,坐看云起时”,李白失意时可以“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但李贺不行,他是悲歌的骏马,他的诗是他灵魂的狂放、孤独、失意与绝望的写照,他甚至只有死亡才能终止他的绝望。
李贺离开家乡昌谷的最后一次,是到泽潞二州去作张彻的幕僚。遭谤而不得中进士,又在京城从九品的奉礼郎的寒职上无谓地消耗了三年光阴,这都已是过去的事了。在诗人心中,泽潞之行,已谈不上什么争求仕进,只是为了谋求生路而已。在昌谷到潞州途中经过泽州长平的时候,李贺写了这首《长平箭头歌》。这是一首怀古诗,诗歌的这种发生机缘在唐代诗人中很是常见,怀古诗早已是具备自身创作规则的诗歌类型。大概地说,诗人写凭吊古迹时的内心感触,先交待景物与时令,然后用一两个典故,以示对当年情形的追忆,最后归结到自己的身世之感,并借以抒发渴望用世的情怀。然而,《长平箭头歌》鲜明地表示:李贺的性格和想象方式与正统文人是多么地不同。在应该写怀古体的场合,李贺选择的却是“国殇”。
诗由诗人在秦白起曾坑卒四十万人的长平驿所捡到的一个铜箭头引发,这是一个浸沾人血、入土年深、漆灰等物犹然未泯、斑斓如花的铜箭头。箭头仅仅是一个符号,在刚拾到之际,我感到,诗人似乎尚未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含意。诗歌所描述的事情发生在傍晚时分的一个空旷的古战场上。诗歌在进行中陈述了这一来自另一时代、另一世界的符号,如何在诗人的注视下逐层透露出它的内涵。到了第七、八句“风长日短星萧萧,黑旗云湿悬空夜”时,我就分明地感受到的这里显然不仅仅是白昼到黑夜的转变,而是诗人自身两种迥别的心灵状态之间的分野。在接下来的诗句中,我比在《长吉歌诗集》中其它任何地方更清楚地看到了鬼神世界中的李贺:云彩变成了近千年前的战旗,风的呼啸声是阵亡的鬼魂的哀嚎。这绝不仅仅是一种“泪沾襟”式的感伤,而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宗教体验。但是,这种体验是不可能持久的。“访古丸澜收断镞,折锋赤璺曾刲肉”。一切过去之后,剩下的又只是这块浸沾人血、斑斓如花的短箭头,这块被人世遗忘的小铜片。然而由于这一历史的碎片在诗人想象中曾起到过的效用,在诗人心中,它现在也成了一种神符,是诗人的珍宝。
即使是珍宝又能被谁珍惜呢?拿到城中之后,只有骑在马上的一个小男孩子觉得好玩,愿意拿一些编篮子的竹簝来交换。李贺在与神交往后所遗留下来的唯一信物,在世俗的人世间竟然没有了丝毫的意味。这是一种多么令人窒息的讽刺啊!诗人祭神的仪典,注定只能一个人在无人涉足的荒原上举行,注定无法遮蔽住自然流溢的森森寒意!
诗人曾高唱:“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而现实中他遭遇的却是“啼鸟被弹归”的宿命。他内心企慕着“灵偃蹇兮姣服”的舞步和“下峥嵘而无地兮,上寥阔而无天”的神游,而人世所给予他的最高的承认和最大的荣耀,却是在一个元气大伤的王朝的太常寺里做一个小小的奉礼郎,为一些早已没人信奉的鬼神的祭祀捧捧场。这个曾经是“少年心事当拿云”的意气少年,在灵魂旷绝尘嚣的凄伤落寞之逼迫下,不得不发出“我当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的长叹息!静静地思索这个奉礼郎的心灵及其境遇,不难想象对历史、对人生、对他所生存的这个世界,诗人感受到的是多么旷绝尘嚣的悲哀和绝望。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之一。封建贵族穷奢极欲,以一种病态的狂热度过醉生梦死的岁月,当时“奢侈之费,甚于天灾”(《晋书·傅玄传》)。张华的这首《轻薄篇》,以铺叙的笔法酣畅淋漓地描写了骄代王公、末世贵族的淫逸生活。虽然,作品仍不免有“劝百讽一”之嫌,作者也流露出津津咀嚼之意,但对于后人认识那一时代的生活仍是有一定价值的。
诗的开头四句总提时代特征,这是一个病入膏肓的“末世”,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骄代”,这是一个患有结核病的社会,越是荒淫越是色红如花,越是负罪越是志意沉溺。这四句诗还点明了以下要展开描写的两个特征:一是“浮华”,二是“放逸”。
从“被服极纤丽”到“手中双莫邪”共十六句;写饮食服饰之奢华:绫罗丽服,珍馐嘉肴,文轩羽盖,宝车骏马,还有玳瑁簪、象牙鞭、金鑮履、莫邪剑,连僮仆也食不厌精,连婢妾也衣必锦绣,一片珠光宝气,一派纸醉金迷。以上突出“赀财”之“丰奢”。接下来六句,从“宾从焕络绎”到“朱门赫嵯峨”,写气势之不凡:宾客络绎,鱼贯而入;侍御盈门,喧呼而出,何等规模,何等排场。主人结交的都是头面人物:“金张”指金日磾和张安世,都是汉宣帝时的大官;“许史”指许伯与史高,都是汉宣帝时的外戚,诗中用以代指世家大族,皇亲国戚。再看房屋建筑:朱门沉沉,庭院深深,高楼巍峨,飞阁流丹,第宅座落在中心地带、贵族区内,面对着繁华大街、来往行人,更显出主人之地位。
以上写“财”、“气”。接下来十六句,从“苍梧竹叶青”到“展季犹咨嗟”写“酒”、“色”。“九酝”指久经酝酿,即陈年老窖。“宜城醝”、“竹叶青”都是古代美酒:醇醪在金钟中旋转,带着蛊惑感官的色泽与芳香,浮沫如蚁,溢出杯盘。觥筹交错,可以想见其鲸吞牛饮之态矣。以上写“对酒”“行觞”还只是略略点染,下文述“当歌”“征色”则不惜浓墨重采。献歌献舞的都是天下绝色,人间尤物;“齐赵”指齐都临淄,赵都邯郸,都是以女乐出名的地方。“西巴”指巴郡,其地之民亦以善舞著称,《后汉书·西南夷传》即有“夷歌巴舞”之说。“北里”之舞出荒淫好色之商纣,《史记·殷本纪》云:“纣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大陵”也是女色歌舞、云雨恍惚之代名词,《史记·赵世家》云:“王游大陵,梦见楚女鼓琴而歌。”歌儿舞女,倾城倾国,歌声比古代名曲“激楚”还动听,舞姿比名倡阳阿还轻妙。五陵年少,膏梁子弟,眼花缭乱,一掷千金。这一部份写征歌逐舞的场景,作者洒开笔墨,汪洋姿肆地着意描绘,画面飞动,行文节奏疾速,一幕幕豪华场景旋转而过,令人有目不暇接之感。铺排用典又起到了加重笔触、在高潮处延宕往覆、令人回味再三的作用。但写到此,作者意犹未足,最后四句又以夸张的手法,从侧面来烘托歌舞“移人性情”的力量:墨子是主张“非乐”的;展季即柳下惠,是坐怀不乱、不为色动的真君子,但在如此“刺激”的歌舞面前,这两位老夫子也忍不住要停车欣赏,感叹咨嗟了。即此可见其“感人”之深。不仅是君子和苦行主义者受到诱惑,连没有情感的游鱼玄鹤也闻声而动了,或敛翅下降,或鼓鳍出水,可见,新声巧调不仅能“感”人,还能“动”物。
写罢“浮华”之状,再写“放逸”之态。《宋书·五行志》载:“晋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从“淳于前行酒”到“此欢难可过”十六句就是戏剧化、集中化地再现了这一种“放逸”的时代风气。“淳于”即淳于髡,滑稽而善饮;“雍门”指雍门周,善鼓琴而助人饮。有这样的清客与宴,三分酒量者也会十分豪饮。而主人又是十二分热情,好比西汉之陈遵(字孟公),每设宴必将客人之车辖投入井中,客人欲行不得,便只好拼得醉颜作长夜之饮。如此气氛,如此主客,举座便由微醺而沉醉,终于猖狂失态。其始也,酒色上睑,耳热眼花;继而举杯命酒、讨酒、催酒(“三雅”指伯雅、仲雅、季雅,皆酒爵名);其间,喧哗争吵,杯盘狼籍,提耳强灌,出乖露丑,不一而足;最终,男女混杂,放荡不羁,官帽歪戴,首饰堕落,猥亵淫乱之事自不待言。“绝缨”用楚庄王宴群臣事:楚庄王与群臣狎客滥饮,适殿上烛灭,有人乘机拉扯王后衣裳,欲行无礼。王后在黑暗中将那人冠缨扯断,以便追查问罪。谁知楚王唯恐扫兴,反而下令让所有的人都将冠缨拉掉再点灯,以此遮掩那荒唐酒客,染指而不膻。既然“烝上”“犯主”尚不见怪(尤,责怪也),其它荒唐行为就更是“合理”“合法”的了。作者举此一端,其余荒淫之事就尽在不言中了。
从“人生若浮寄”到“礼防且切磋”,这结尾八句是从“理论”上探讨“浮华”“放逸”这一时代贵族病的成因,揭示了贵族子弟的颓废心理。生命有限,这不能激发起他们抓住时机、建功立业的志向,却成了他们醉生梦死、及时享乐的理由。在露水短促的存在中,他们看不到那曾有过的光彩夺目的片刻,他们唯一的启悟却是人生苦短,他们唯一的感慨是享受得还不够,因而要拼命加大享乐的强度。当然,这种享乐,并不能带来长久的欢乐,每当他们想到人生又少了一天,这时内心就更加空虚。空虚袭上心头,又再次以享乐来掩盖,如此恶性循环,终至不可救药。看来,腐败的不仅在于贵族的生活方式,更在于不可疗救的病态心理。假如没有任何限制,他们有可能从废人变为只知享乐的生物意义上的人,只是对“执法吏”还有所畏惧,他们才偶尔“切磋”起“礼防”问题。这结尾是一种劝戒,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