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可分两段。前四句为一段。“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两句以比兴发端,出语惊人。《易》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说卦》)谚曰:“树大招风。”则高树之风,其摧折破坏之力可想而知。“风”前又着一“悲”字,更加强了这自然景观所具的主观感情色彩。大海无边,波涛山立,风吹浪涌,楫摧樯倾,它和首句所描绘的恶劣的自然环境,实际是现实政治气侯的象征,曲折地反映了宦海的险恶风涛和政治上的挫折所引起的作者内心的悲愤与忧惧。正是在这样一种政治环境里,在这样一种心情支配下,作者痛定思痛,在百转千回之后,满怀悲愤喊出了“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这一自身痛苦经历所得出的结论。没有权势便不必交友,这真是石破天惊之论!无论从传统的观念,无论从一般人的生活实际,都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来。儒家一向强调“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强调“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从《诗经·伐木》的“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到今天民间流传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都是强调朋友越多越好。然而,正是由于它的不合常情常理,反而有了更加强烈的震撼力量,更加深刻地反映了作者内心的悲愤。从曹集中《赠徐干》“亲交义在敦”、《赠丁仪》“亲交义不薄”、《送应氏》“念我平生亲”、《箜篌引》“亲友从我游”等等诗句来看,作者是一个喜交游、重友情的人。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佳公子,如今却大声呼喊出与自己本性完全格格不入的话来,不但用以自警,而且用以告诫世人,则其内心的悲苦激烈、创巨痛深,正是不言可知。
“不见篱间雀”以下为全诗第二段。无权无势就不必交友,这当然不是作者内心的真实思想,而是在特殊情况下所发出的悲愤至极的牢骚。这个观点既无法被读者接受,作者也无法引经据典加以论证。因此他采用寓言手法,用“不见”二字引出了持剑少年救雀的故事。这个故事从表面看,是从反面来论证“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这一不易为人接受的观点,而实际上却是紧承上段,进一步抒写自己内心的悲愤情绪。
黄雀是温驯的小鸟,加上“篱间”二字,更可见其并无冲天之志,不过在篱间嬉戏度日而已。然而就是这样一只于人于物都无所害的小鸟,竟也不能见容于世人,设下罗网,放出鹞鹰,必欲驱捕逐得而后快。为罗驱雀的鹞鹰何其凶恶,见鹞投罗的黄雀何其可怜,见雀而喜的罗家何其卑劣。作者虽无一字褒贬,而感情已深融于叙事之中。作者对掌权者的痛恨,对无辜被害的弱小者的同情,均不难于词句外得之。
作者又进而想象有一手仗利剑的少年,抉开罗网,放走黄雀。黄雀死里逃生,直飞云霄,却又从天空俯冲而下,绕少年盘旋飞鸣,感谢其救命之恩。显然,“拔剑捎罗网”的英俊少年实际是作者想象之中自我形象的化身;黄雀“飞飞摩苍天”所表现的轻快、愉悦,实际是作者在想象中解救了朋友急难之后所感到的轻快和愉悦。诚然,这只是作者的幻想而已。在现实中无能为力,只好在幻想的虚境中求得心灵的解脱,其情亦可悲矣。然而,在这虚幻的想象中,也潜藏着作者对布罗网者的愤怒和反抗。
曹植诗歌的特点,钟嵘《诗品》的“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八个字最为确评,也最常为人引用。但就这首《野田黄雀行》而言,“骨气”(思想内容)确实是高的,而辞采却说不上“华茂”。从总体上看,这首诗更具有汉乐府民歌的质朴风味。首先,拔剑捎网、黄雀谢恩这一情节,就明显受汉乐府民歌中许多带寓言色彩的作品的影响。西汉《铙歌》十八曲中《艾如张》一曲有“山出黄雀亦有罗,雀已高飞奈雀何”之句,对此篇构思的启发,更是显然。其次,此诗的词句也多质朴无华。“罗家得雀喜,少年见雀悲”这种句式完全是纯粹的口语,“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二句中的叠字及顶真修辞手法也都是乐府民歌中常见的。这些朴实的词句和诗歌所要表现的内容正相适应,如果有意雕琢,其感人的力量也许倒反而会减退了。于此可见曹植这个才高八斗的作家向民歌学习所取得的成就。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