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此词当是作者赴黔途中经过夔州巫山县时所作。词通过乐与悲的多层次对比烘托,突现出他贬谪途中去国怀乡的忧闷之情。
词的开头以“对”字直领以下三句,描绘出一幅烟雨凄迷的峡江图:有时云蒸霞蔚,有时微雨蒙蒙,云雨迷离之中,只见错落攒立的群峰互相依傍。这里既是肖妙的写景,又是贴切的用典,“朝云”、“暮雨”镶嵌于句中,化而不露,“乱峰”则指巫山群峰,其中神女峰尤为峭丽,相传即为神女的化身。这样便营造出一个惝恍迷离、凄清悠远的境界。这种意境与他去国怀乡的怅惘心情是十分协调的。如以“叆叇”状云,表现云气浓重,更有日色昏暗之意。又如以“乱”字表现群峰的攒拥交叠,暗示他遭贬后神乱意迷的心境。“巫峡高唐,锁楚宫朱翠”,是由神话生发出来的联想。“朱翠”指女子的朱颜翠发,代指美人。一个“锁”字不也隐约透露出自叹身世的感慨。这里感情的流露是含蓄深婉的,词人只是创造一种情绪和氛围,给人以感染。
接着作者笔锋一转,描绘出一幅热闹的仪仗图。春光明媚之中,官府的仪仗队行进,盛妆艳服之人迎接着马队,迤逦向城中行去。“画戟”是加上彩饰的戟,用于仪仗队。“靓妆”,粉黛妆饰,这里大约指歌姬舞女之类。面对如此盛况,作者的内心却是一片悲凉。“万里投荒,一身吊影,成何欢意!”与开头呼应,一腔忧闷喷涌而出。
下片开头四句承上片最后一层意思而加以生发。作者巧妙地越过眼前的情景,而设想贬谪之地的望乡之苦,这是用未来的乡愁反过来烘托现实的离情。“去天尺五”极言黔南地势之高,旧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谚语,此处借来形容山高摩天。尽管这样的高处,但是眺望神州,还是隔着千山万水。那乡愁就象那万重烟水,一直延伸到天地的尽头,绵绵不绝。“神州”指中原,这里意同“神京”。古代的逐臣常通过回望京城来表达其哀怨之情。
“樽酒”五句是一个大的转折,展现了地方官为作者摆酒接风,欢宴公堂的热烈景象。为了渲染欢快的气氛,这里用了一些色彩富丽的词,如用“荔颊红深”形容美人容颜的娇艳之色,用“麝脐香满”描写香气的氤氲馥郁。轻歌曼舞,醉意朦胧,场面越是写得热烈,越能反衬出山谷心头的悲凉孤寂。置身于高堂华宴,面对着主宾的觥筹交错,作者独品苦味,唯有那杜鹃“不如归去”的声声啼鸣陪伴着他通宵达旦。
这首词上下两片都分三个层次,先写悲情,然后折入欢快场景的描写,最后又转入悲情的抒发,而上下两片又写法各异,不使雷同。为了构成鲜明的对比,写悲与乐所用词语的色彩反差也很大。写悲情则朴素自然,近乎口语,以直抒胸臆。描乐景富丽浓郁,风华典雅,着力于铺陈。正所谓“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
文章指出:“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就是说:秦之所以亡,有十个失误,其中一个,到现在(即在路温舒当时)仍然存在,即过分重视、重用“治狱之吏”。这些人,“上下相殴(驱),以刻为明”,“败法乱正,离亲塞道”。他们竞相追逐,滥施刑罚,以“治狱”越苛刻越好,量刑、判刑越重越好。结果,造成“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处死)之计,岁以万数”。
文章尖锐地揭露了封建法制运用“逼、供、信”的残忍手段,使人入罪。所谓“棰楚(以杖鞭扑)之下,何求而不可得”。靠刑讯来逼供,“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示)之”,被迫造假。“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名义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么罪,晓以利害,要他服罪,其实这中间无疑包含着“诱供”,以进一步陷人于罪。“上奏畏却,则锻练(炼)而周内(纳)之”,就是说:怕上级批不准,必须把上报材料和报告写好,使“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办法有二:一是进一步对“犯人”进行逼供、诱供,以便取得更多的“罪证”,使“成练者众”;一是组织材料班子、刀笔文吏对材料进行精心的加工,对报告进行周密的推敲,以便使“文致之罪明也”。如此,“虽咎繇(同皋陶,传说中舜时贤明的法官)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铁案如山,不可覆翻矣。
当时“治狱之吏”都“以刻为明”,是当时朝廷倡导的结果。朝廷利用权势,大搞思想箝制、舆论一律,使执法“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好一个“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千万人的人头就这样滚滚落地了。易卜生《人民公敌》剧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提出改造被污染的温泉浴场的建议,触犯了当地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被宣布为“人民公敌”。其实在异口同声地对他进行“围剿”的人中,并不乏同情之士,他们振臂“讨伐”,心里明白,悄悄地对斯多克芒医生表示歉意——迫于权势,“不敢不那么办”。“治狱之吏”,诱于“深者获公名”,鉴于“平者多后患”,故“皆欲人死”,也是“不敢不那么办”。林彪、“四人帮”统治期间,当权者上下相驱,以“左”为明。“左”之深者获公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于是重用、提拔有份;说公道话者多后患——轻则不信任,重则受株连。因此,自安之道,在于宁“左”毋右。于是乎上下竞相“左”,极“左”思潮风行矣。看来古今中外,历史的共性还是不少的,否则,两千年前的作品怎么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呢?
矫治的办法,路温舒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只能提出“除诽谤以招切言”,即让人讲话,国君要不计较臣民们的“谤言”,牢骚、骂娘的话都让说,才能“开天下之口”,招来至切之言。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防民之口”(《召公谏厉王止谤》)的优良传统,主张“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可杀可不杀者不杀,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这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把希望寄托于国君的开明,则有其局限性。路温舒毕竟是封建时代的官吏,我们不可苛求于他。今天,我们不能象路温舒那样寄托于个人,而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