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思念之苦。
词先由凄苦情绪写起。上片第一句,“新寒中酒敲窗雨”,“中酒”意思是喝醉酒,新寒是指寒冷冬季来临前时期,即深秋时节。“残香细袅秋情绪”,意思是说:悲秋的情绪,像一缕残香,细袅如丝,萦绕心头,窗外的秋雨,不断地敲打着窗门,也敲打着他的心扉,这两句表达了词人当时凄苦的心境。他在周围一片静寂中,望着香炉里的残烟,袅袅升起,满腹愁思,只能以酒浇愁。秋风秋雨,萧飒凄凉,搅得人愁怀似醉。“才道莫伤神,青衫湿一痕”。道出了词人心情凄苦惆怅的缘由,正是因为思念心上人。诗人以“酒”、“雨”、“烟”几样景物,构成一幅凄残景象,把抒情主人公愁肠百结、泪洒衣衫的思念之苦,巧妙而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下片“无聊成独卧,弹指韶光过”。指的是尽管孤枕而眠,弹指间,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是思念之心却清清醒醒,他依然还清楚地回忆着春天分手时的情景。词人在这里却将笔锋一转:“记得别伊时,桃花柳万丝。”主人公的眼睛一亮突然眼前出现一派春意融融、情意缠绵的幸福画面。这桃红柳绿的妩媚景色,这如此美好的幸福回忆,与前面的“新寒”、“窗雨”、“泪痕”的惨淡孤寂的情景,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出人意外,令人回味。层层深入地揭示人物思想感情,又以反常的出人意外的感受表现感情的起伏变化,是词人最为熟悉,并且运用最多也最为成功的艺术手法。
全词情思翻转跳宕,屈曲有致,相思之苦表现得哀婉曲折。非有切身的体会,不会写得如此神采飘摇,真实细腻,令人感到一丝怅然。
此诗共分六章,章章相连,层层相生,气象声响,宛如《诗三百》。诗中既写出幽居之乐,交情之厚,又写出赠别之意。
首章写诗人幽居之乐。这里有似《归去来兮辞》中环境起居的描写:偃卧衡门之下,琴书相伴,无人事之劳,但有灌园劳碌之欢欣。之所以这样开头,是因为庞参军尽管身在官场,但十分仰慕陶渊明的隐居生活。
第二至三章由幽居转写与庞参军的交情。二人德相尚,酒共饮,作诗唱和,志趣相同,故能彼此亲近,“欢心孔洽,栋宇惟邻”。二人所居“惟邻”为其接近创设了便利条件,然若无相志趣,所居虽近而无益,故此“邻”恐所谓“与心为邻”。庞参军出使上都后仍要回到江陵供职,而诗人在三十七岁前后曾在江陵为官,对江陵感情很深,所以下章说“依依旧楚,邈邈西云”。
第四章写离别之痛楚,此等痛楚不仅仅是“衔觞无欣”的惨淡之情,更是知心者远去,“良话曷闻”的揪心。
第五章道出此次离别的原委,是“王事靡宁”,庞参军依然不得已要从命而去。这章四句仿《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忧悲词句,以渲染离情别绪。
末章乃赠别之意,希望友人身处此世,敬始善终,“以保尔躬”,表现出对友人殷殷的勖勉之情。这章曲折地反映了当时刘宋中央政权君臣相残、危机四起的特点。因此诗篇结尾忠告友人“保躬”。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