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现实性很强的叙事诗,主题鲜明,用语尖锐,表现了诗人强烈的愤慨之情。这种愤慨之情笼罩着整首诗的画面,也笼罩后面的叙事和描写。
前四句先以两个典故,指出大自然为人们提供了如此丰富的资源,也经受不住“使君”之流的贪官无休止的搜刮,以此总括全诗。
接着叙事。“越妇未织作”二句叙述了时节,用蚕“始蠕蠕”突出了节令很早很早。这个叙述极重要,这是构成全诗矛盾的一个先决条件,正是在这种节令上官府就来催收税赋,更看出官府逼交税赋的冷酷性。诗人用“骑马来”这一行动写出县官摆威风的情景,然后用“狞色”一句刻画县官的肖像,引起读者的憎恶感。这个县官骑着高头大马,满脸横肉,一副狰狞的颜色,再加上卷曲的紫色络腮胡子,这就把县官可怖可憎的嘴脸勾勒出来。“怀中一方未”两句是动作描写,这一动作描写也有它深刻的含义:一方面写出这个县官气势汹汹,借着官府的公文毫不讲理地催收赋税;另一方面写出县官的催逼不是个人行动,而是官府的规定,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整个政府机构。“不因”两句是语言描写。这两句话虽然简单,但亦把县官狐假虎威的行径和盘托出;另外,用一“怒”字也把未出场的“使君”与县官同是一丘之貉的本质揭示得非常深刻。诗的这一层,通过肖像、行动、语言,从表及里地塑造了县官这一人物形象,艺术性与思想性结合得很好。
“越妇拜县官”六句,写蚕妇的哀告以及被迫招待县官酒饭的情景。这里用一个“拜”字,突出蚕妇说话时哀告的神情;再从蚕妇哀告的语言来写出蚕妇的困境。“桑芽”尚小,蚕刚刚开始蠕动,哪有能力交赋税;哀告中只能苦苦恳求县官延期。这几句话生动地把蚕妇的形象刻画了出来。“小姑具黄粱”一句是对蚕妇形象的补充,这一描写,把蚕妇可怜的处境表现得更值得同情了。赋税无力交付,为了求情还得招待县官一餐饭食。这几句在貌似客观的叙述之下,隐含着诗人对人民的深切同情。
最后两句,把描写往更深一层开拓,诗歌戛然而止,是不止之止,韵味悠长,耐人寻味。县官大吃大嚼一顿,刚刚离开,而管理税收的小吏又闯了进来。诗人用“踏飧”一词形容县官的吃相,带着诗人强烈的憎恨之情。用“复”字写簿吏随之而至,百姓不可能有能力经得他们无穷的骚扰。
这首诗写得很有特色。首先,它将客观叙述与主观情感的抒发有机地交融在一起;将议论与叙事相互穿插,相互深化,收到了精警动人的艺术效果。其次,诗人摄取了表现力很丰富的细节,使形象鲜明。如“狞色虬紫须”这一肖像描写,“踏飧”这一细节描写,把县官的形象简洁地勾画出来。第三,对话也很有性格,县官的话耍弄权术,蚕妇的话苦哀求情,都极符合人物身份性格。
张可久这首《天净沙》,宛如一幅淡远幽雅的山水画,是对友人鲁卿隐居山中的礼赞,亦是自己一片向往之情的真实流露。这首小令笔墨简淡,风神高远。上半幅写景即写人,写出了隐者的品格风致。下半幅写自己来探望隐者,写出立刻深挚的友情。明朝朱权《太和正音谱·古今群英乐府格势》云:“张小山之词,如瑶天笙鹤”,“其词清而且丽,华而不艳,有不吃烟火食气”。凡此皆可于此首小令证之。究极而论,此首小令造境之高远,乃出自小山对于隐逸之真诚向往。 [4] 全曲通过对秋云、秋水、秋木的描写,构建出高远、清幽的境界,营造出静谧的禅境。通过对斋庵及其环境的描写,表现鲁卿高尚、纯洁的品格和自己的向往之情。
头三句写景。首句“青苔古木萧萧”,讲古木萧萧,青苔丛生。“青苔古木”,是构成首句物境的基础,青苔结生于古木之上,亦可以将青苔、古木理解为并立的意象。“萧萧”一词,一般用来形容木叶肃杀、飘落的情态,这里也是用来衬托秋日山中凄清、古静的气氛。
“苍云秋水迢迢”,写水云状貌。“苍云”是高空长云,有宏阔的气象;“秋水”有平沙落雁相伴,皆染秋色。“迢迢”修饰“秋水”,结构同“萧萧”修饰“古木”一样。“秋水迢迢”突出秋水长空一色的景貌,这里的“迢迢”其实也感染了“苍云”的色彩。
“红叶山斋小小”,写鲁卿山斋所在,有红叶飞落环绕,与肃杀的古木、旷远的云水相比,山斋不过是“小小”的一座。但“山斋”与前二者不同的是,青苔木色、云水长天,都是肃杀清远的“黑白照片”,而环绕“山斋”的“红叶”却是秋季最艳丽的色彩的代表。
前三句用相同的句子结构,由小至大、又由大入小地勾画出秋山云水的样貌。从色彩和结构的丰富性上来讲,“青苔古木萧萧”最肃杀,“青苔”“古木”都是较死板、幽深的物象;“苍云秋水迢迢”,使境界顿时开阔,色彩也更明亮了;“红叶山斋小小”,一“红”一“小”,与前文形成对比——“红”与“萧萧”“苍云”对照,形成鲜艳的色彩刺激,“小”与“萧萧”“迢迢”对照,实际上是把焦点集中到了“山斋”上来。
红叶”使得“山斋”成了前三句秋山云水图的中心,但“山斋”之“小”又为后文的继续展开留下了余地。其一。将鲁卿的“山斋”放到了巨大的秋山云水背景中;其二,“山斋”之“小”突出了它的幽深,这就使得下文“有谁曾到”的句子显得十分自然了。
后一部分“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写的其实还是鲁卿斋的幽深,不过换了一个角度,并加了一些意思。所谓“探梅人”,指的是作家自己。“梅”不是秋日的物象,但梅的枝劲花清,自古是高士隐者的代表,作家说自己是“探梅人”,就是把鲁卿比作梅—般的高士来赞扬了。
过溪桥”是一个过程,作家想要探访“山斋”,但还在路上,刚刚踏过小溪上的石板桥。这样的写法。从效果上应和了前文“有谁曾到”的疑问,连诚心探访的作家都只是方过溪桥,他人自然是不知有此处了。
《天净沙》常用来写秋景、抒悲远之情。这首《天净沙》,则是通过秋景的衬托,写高士鲁卿的隐逸。一句“探梅人过溪桥”,带着些许禅意。
《招魂》一文的作者,历史上有不同说法。司马迁认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认为是宋玉的作品:
“《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
令人多少有点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汉唐魏晋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说法。直至明代学者黄文焕在《楚辞听直·听二招》中,才明确批驳了王逸的说法,并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观点。此后,清人林云铭的《楚辞灯》、今人游国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持黄文焕的观点,认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游国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谢灵运《山居赋》“招惊魂于殆化,收危形于将阑”,杜甫《彭衙行》“剪纸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数民族亦流传招活人魂的习俗,《文献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无)记有当地风俗:“家人远而归者,止于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篮迓,脱归人贴身衣贮之篮,以前导还家。言为行人收魂归也。”(其实,这种迎接归人的习俗,在客观上具有减少返乡者把传染性疫病从外地传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认为《招魂》一文,是宋玉为招死去的楚顷襄王魂而作,或认为是宋玉为重病的楚顷襄王招魂。与此同时,在沅湘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着,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际,来到汨罗江,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实,宋玉、景差曾经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经为楚顷襄王招魂,屈原曾经为自己招魂,屈原曾经为楚怀王招魂,都可能发生过,而他们的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为名。但是,具体到流传至今的《楚辞·招魂》一文,则应当是屈原为楚怀王招魂时所作。
首先,司马迁在《史记》中明确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一般来说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对象是死者或重病将死者。据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为楚怀王招魂而创作,它是屈原任职三闾大夫期间所写的最后一篇职务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实际情况,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们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继位,是为怀王。公元前328年,为楚怀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怀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横,是为顷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客死于秦。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逸周书·谥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谥法,在君王、诸侯、大夫死后,子孙们要立庙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并根据死者生前的事迹和遭遇,对其评定一个称号,该称号叫做谥号。楚怀王即楚王熊槐死后得到的谥号,它是顷襄王与群臣根据熊槐在位事迹和遭遇而选定的,表示同情和怀念的意思。怀,本意是指胸前,引申为怀藏、想念、心意、归向、安抚、环绕、来到;对楚王熊槐谥号“怀王”,应当是寓意对熊槐客死秦国的悲惨遭遇的安抚。
这就充分表明,楚怀王客死秦国后,楚国曾为其举行过相应的正规的祭祀活动,《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楚怀王被骗入秦,孤身滞留秦国三年之久,并最终客死秦国,他的遭遇曾令楚人举国哀之。因此,为楚怀王招魂的活动,可能进行过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仪式应当是在楚怀王刚刚死去的时候,也就是说《招魂》应写于此时。
我国古代没有前身、后世的观念,也没有天堂、地狱的观念,只有灵魂不死和神鬼观念。中国古代所说的幽都与地狱的性质本不相同,幽都指地下空间的世界,而地狱则是灵魂接受审判、处罚并转世重新发配的地方。事实上,《招魂》描述天上有虎豹九关、地下有土伯九约,均没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不过,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幽都逐渐被赋予了地狱的功能,天上也有了玉皇大帝和天宫。
所谓灵魂不死,意思是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凡是人睡眠时、重病昏迷时,以及死去时,都被解释为灵魂出窍,即灵魂脱离了肉体,要想让人活过来,就需要把灵魂重新招回到肉体之中。所谓神鬼观念,原本指人死去后的灵魂,好的灵魂就是神,坏的灵魂就是鬼(最初,鬼并无坏意,而是指祖先灵魂)。此外,除了人有灵魂外,其它自然物也有灵魂,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大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原始的鬼神观念,又演绎出神仙观念。
在我国云南纳西族的习俗里,每家都悬挂着一个存放家庭成员灵魂的竹篓,姑娘出嫁到婆家,要进行灵魂从娘家转接入婆家的巫术仪式,只有这样才表示新人真的到了婆家,在当地的观念里该仪式甚至比转户口还重要。当有人去世时,则要为其举行招魂仪式,这时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让灵魂返回肉体,而是指引灵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叶落归根。为此,纳西族的东巴(巫师),专门绘有“神路图”,上面写着本族迁徙路上经过的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多达一二百个,招魂时东巴要面朝死者的灵柩,倒退着一边走一边按顺序依次高声念出。台湾学者李霖灿先生(原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曾考察过纳西族的神路图,发现地名都是真实的,而且晚近时期迁徙经过的地名仍然能辨认出来。
屈原所处时代的楚国招魂习俗,不一定与今日纳西族完全一样。但是,招魂的基本文化内涵应当是相同的,即引导死者的灵魂回归故里家乡。这在《招魂》中是非常明确的,例如“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齐缕,郑锦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描述的正是巫师倒退着,拿着盛放灵魂的竹篓,引导灵魂返归家乡的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招魂》最后一句话“魂兮归来,哀江南”。这是因为,楚国本来就地处江南,因此特别强调死者灵魂回归江南,也就意味着死者不是在楚国境内去世的。据此可知,《招魂》所招之魂,只能是客死秦国的楚怀王之魂。事实上,《招魂》全文长达282句,在屈原的作品中仅次于《离骚》和《天问》,显然这是在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举行招魂时所作,而其人非楚怀王莫属。
《招魂》全文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是序篇,第二段是正文,第三段是尾声。
序篇首先描述死者灵魂的哭诉,其中“长离殃而愁苦”,或以为是指屈原遭到放逐,其实是指楚怀王客死秦国。接下来描述,上帝同情楚怀王的不幸遭遇,命令巫阳为其招魂。然后描述巫阳以自己的职责是占梦解梦为理由,而勉强接受上帝的命令。
这种开场白,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藏有某种玄机,或许这是屈原在用巫阳暗指自己。我们知道,古代巫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包罗万象,因此巫师也要有所分工,以便各司其职,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然而,由于屈原与楚怀王有着不寻常的君臣关系,因此屈原勉为其难,决定亲自为楚怀王招魂。为此,屈原借怀王托梦上帝,再由上帝命令巫阳的过程,实现由自己来为怀王招魂的目的。事实上,在《九歌》里,招魂、收魂的工作是由大司命承担的,这应当是楚国的传统习俗。但是,屈原曾长期担任三闾大夫之职,他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巫师、学者和政治家,因此他才有可能革新招魂仪式,改由“巫阳”实施招魂。
正文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描述东南西北、天上地下各有其害,呼吁灵魂不要到那些地方去,而是要返回故居。其二描述巫师引导灵魂返归故里的场景,特别渲染死者生前在故居生活的豪华舒适,诸如“九侯淑女”、“实满宫些”,显然是君王才会有的生活。
尾声描述主持招魂者,回忆当年春天自己曾与怀王到南方狩猎的欢快场景;紧接着对比今日,道路已被荒草遮掩,遥望千里之外的远方(应指怀王客死在秦国之地),伤春之心油然而生,并衷心发出“魂兮归来,哀江南”的呼唤。
有意思的是,我国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有男子(灵魂)驭龙升天图,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有龙凤导人(灵魂)升天图。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绘有天上世界、人间世界、地下世界等丰富内容。凡此种种,均表明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楚国楚地特别注重人死后灵魂归宿的问题,这也是诸子百家唯有楚国的文人学者会撰写《九歌》、《招魂》、《大招》的原因所在。
长沙是楚国首封之地,这里也是楚国先王的祖庙所在地。因此,楚怀王死后的灵魂,应当被引导到祖庙里。也就是说,为怀王招魂的仪式是在长沙举行的,屈原所作《招魂》也是在长沙脱稿的,而尾声中的睹物思情亦在情理之中。与此同时,楚怀王的遭遇、楚国的衰弱,也促使屈原对天命、对历史、对巫术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天问》的腹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起草。
苏曼殊,中国近代史上一大奇才,广东香山(今中山)人。曾三次剃度为僧,又三次还俗。尤其是第三次出家后不到一年,又匆匆还俗,甚至连僧衣僧鞋都来不及更换,又以一个和尚的身份与诗人的气质回到尘俗之中。作为对社会改良充满希望的热血青年,他时而激昂,西装革履,慷慨陈辞,为革命而振臂高呼;时而颓唐,身披僧衣,逃身禅坛,在青灯黄卷中寻找精神的安慰。这两首《本事诗》充分表现出了苏曼殊的浪漫才情和内心矛盾。
柳无忌曾指出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都是他为其所钟爱的日本歌伎百助枫子所写,但苏曼殊的身世特别,又投身佛门,自知生死无常,不能给百助以家庭的安顿和幸福的保障,故始终未能与百助结婚。此处所选的第一首诗就道出他内心的这种矛盾。 “乌舍凌波肌似雪”是以印度传说中的神女乌舍来比喻百助,说她步履轻盈如凌波仙子,其肌肤又如雪似玉;“亲持红叶索题诗”是指百助对他诗才的爱戴和一片深情,此处用“红叶题诗”的典故也暗示了百助有向他求婚的经历。然而,诗人已经出家为僧了,心中苦衷不能尽道,虽然钟情百助,也只好对这美妙动人的少女加以婉拒了。诗的最后两句正透露出诗人的矛盾:泪本是有情之物,诗人偏把泪说成是无情;相逢是爱的开始,但却留下了恨的遗憾。诗人模仿唐人诗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改“未嫁”为“未剃”,一方面说明他内心深处真爱百助,另一方面又蕴含了无限的无奈与哀婉。
第二首诗则寄寓了诗人的凄凉身世以及对前程充满彷徨迷惘的孤独感。“春雨楼头尺八箫”首先创造了一种凄婉迷茫的雨中境界:迷蒙细雨中诗人倚靠在日本民居的小楼上,正听着百助用尺八箫吹奏着《春雨》曲,竟引出诗人无尽的乡思。“春雨”既指现实中的春景又指箫声所吹曲名,一语双关。“何时归看浙江潮?”既指箫声引起他对故国的思念,亦可指他挂念着当时国内的革命思潮。“芒鞋破钵无人识”则点出诗人自身的僧家身份,又暗含有诗人的凄楚身世。“踏过樱花第几桥!”则道出了生命的伤感和人生似梦的感谓。日本的樱花绚丽而短暂,诗人在漫天的樱花飘洒中孤独前行,亦是一断鸿飘零,不知归往何处。苏曼殊以一种梦幻般的诗境表达了他于乡愁的惆怅和对生命的理解。
上述二诗,极其典型地体现出了苏曼殊的浪漫“情僧”和云游“诗僧”的形象。读此二诗,这位才情横溢、浪漫奇幻、集亢奋与忧郁于一身的青年俊秀就定格在我们的脑海之中。只可惜天不假俊杰以时间,苏曼殊只在人间度过了三十五个春秋,便在贫病中辞世,他以绚烂的生命浇灌出中国近现代文坛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