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是一个整体,对作者的外甥郑灌进行教育和勉励,是出征前的一堂很好的政治、军事动员课。诗中以热情洋溢的语言,盛赞外甥郑灌的爱国壮举,对他寄予殷切的希望。
第一首,用奇异的联想,把郑灌获得从军的机会比喻为博得“好彩”头,说为了保卫祖国,从军戍边,这是非常光荣、幸运的事,应当感到高兴。“万人开”三字,把大军浩浩荡荡地开赴边境的场面展现出来,多么豪迈有气魄!接着,诗中勉励外甥树立起“丈夫”的雄心壮志,英男杀敌“斩胡头”,以报效祖国。这样,故乡的人们都会感到光彩。“天子”是封建社会中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象征国家。
第二首,描写边境战斗的壮丽图景。英武的将士们手持丈八蛇矛,威风凛凛地开赴陇西边境,刚开弓搭天就使敌兵震惊不已,一触即溃,闻风丧胆。这虽然是一种设想的情景,但却流露出诗人对于正义之师的赞美。诗人为祖国有这样的军威阵势而感到自豪,也很关切战斗的胜利。因此,他特意叮咛郑灌要精通祖先传下的兵法,瓦解敌军,使其真正降服,大量缴获他们的军需军备。
第三首,展望战斗的胜利,满怀信心,鼓励郑灌勇敢杀敌,克期凯旋。诗人以长辈的口吻,反复嘱咐郑灌:完成破敌任务后就荣归故乡,言下之意是说:亲人们在等待着你,早日归来,以免悬念!诗中还反映了诗人对于进犯祖国的敌人的痛恨。“枭首当悬”,则表明诗人希望对敌人杀一儆百、攻心为上,做好安抚事宜。
此诗把描写、抒情和议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语重心长,感情炽烈,具有强烈的鼓舞和教育作用。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描绘游子思乡之情,感情脉络细腻真切,委婉动人。首联描绘了一个思乡之人的形象;颔联则由自身的现实,移情于身外的过去;颈联写思乡孤寂只能向自己内心倾诉;末联则说人多南归,唯自己未归。通篇用词含蓄隽永。
首联以“日日”叠字领起,开篇就使人触摸到诗人急切而又失望、惆怅的感情脉搏,渲染出浓厚的感情气氛:因归思似渴,所以“日日”遥望故乡;久欲归而不能,诗人便唱吴声歌曲,以此聊解归思之渴;歌乡声而不能归,诗人反更增惆怅,故有“空歌”之叹。颔联仍是心理活动的细致刻画:诗人因睹别人的离愁别绪,不禁忆起自己离家时亲人依依难舍的情景。此联与首联都写归思但着眼点不同:首联落笔于诗人自身,颔联落笔于身外;首联侧重于现在,颔联侧重于过去。欲归不得的失望,客居异乡的寂寞,仕途失意的喟叹,种种感情的重荷,真使诗人无法忍受。“失意还独语,多愁只自知”,诗人只能孤寂地向自己倾诉,无限愁怀,只有己晓。
前三联,诗人全用赋笔,铺张叙写,曲尽其妙,但若全篇皆此,则显单调寡味。故诗人在尾联运用“兴”之别一法门,使全诗通体生色,情味隽永。旅居蓟北的游子归乡,都兴奋接受送行者的折柳:送行者善解人意,都折向南生长的柳条相赠。此联意谓南归行人之多,与诗人独不得归形成对照,至此,诗人那寂寞悲愁、失意憔悴的形象如在读者目前。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窘步相仍:窘步,迈步迫促。相仍,相沿袭。这里指以诗唱和酬答时次韵诗受到别人诗韵脚的束缚,不能自由表抒己意。古人有用诗歌相互酬答唱和的传统。起初,和诗时只要和意即可,和诗的体式、韵脚都不用顾虑。但是后来,却发展为和诗必须用所和之诗的韵,这称为和韵。和韵有同韵与次韵之分,同韵,是韵同而前后次序不同;次韵,是韵同且前后次序也相同。这种方法源于元白,皮日修、陆龟蒙也这样写,到了宋代苏轼、黄庭坚后,和韵次韵盛行,成为诗的一种体式。
这首诗是批评诗歌酬唱中的和韵风气。由于这种次韵酬唱的诗往往受到原诗韵脚的拘束和词义的限制,使作者不能自由地抒发自己的心迹,反要俯仰随人,窘步相仍,因此,元好问对这种诗风给予了辛辣讽刺,指出其“亦可怜”。要求诗人应该象庾信那样“纵横自有凌云笔”,大胆自由抒发自己地真性情,不要做随在别人后面的亦步亦趋的可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