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托物言志,以菊花自况。首联描摹菊花色调淡雅,丰韵翩翩。颔联用陶令、罗含典烘托菊花品格。颈联用“禁重露””怯残阳”写菊花深忧迟暮,暗含抱负不能施展,虚度年华之意。尾联言志,暗含自己希望被朝廷赏识之意。这诗虽是咏菊,亦句句自况,物我交融,写得清绮秀逸,意思醒豁。
这是一首借物抒怀的诗。虽然诗中写到陶渊明,但根本点则不是甘于田园。而是借菊寄托自己渴望入朝的热望。这里的的菊花,淡淡的紫色,鲜艳的黄色,他们既有陶公篱旁的雅色,又有罗含院里的淡香。它不畏霜露,却担心夕阳。它可以傲然凌霜盛开,却面对时光流逝无奈。即使它枯萎了,也可以制成美酒,盛在精巧的鹦鹉杯中,来到高贵的宴席之上。这里诗人热情讴歌了菊花的雅色和清香,高度赞扬了菊花不怕霜露的傲骨以及可贵的奉献精神。
诗人咏菊,以自己的观感为主,描述很是抽象。菊中有我,我中有菊。纵然凋谢,留下的也是白玉高堂里的精华。李商隐晚年落泊,但毕竟是帝室远亲,他自己也以此为荣。诗人用“金鹦鹉”“白玉堂”婉转地表白了自己的身世。可是,他的身份并没有有给他带来实质上的好处,纵然才俊,亦不见用。通观全诗,诗人状物新奇引典自然,锐意中有伤时,哀婉里有进取,大有孤芳自赏之意,绝无叹老嗟卑之嫌。
诗一开头,先描绘菊花那可爱的姿色:“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首句写的是紫菊:“暗暗”真实地写出词人对紫菊的观感,表明色彩并不明丽。“淡淡”又写明其色浅浅也不浓艳。“暗”“淡”二字的重叠使用,便生动逼真地刻画出紫色菊花那淡雅的风姿。次句描写黄菊:“商融”即和暖之意。这两个字用得极为精妙。用心理学或语言学的术语井说。这是“通感”或曰“感觉挪移”在日常生活的经验里视觉、听觉、角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与交融,眼、耳、鼻、舌、身各个官截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因此颜色如乎会有温度,诗人在视觉里获得了触觉的感受。看到那金黄色的菊花便有了一种温暖的感受。由此可南诗人体物实在太精微了。“冶冶”圳其明艳柔美之态。那黄菊金色的花蕊,经过露洗霜染,清新鲜美,用“冶冶”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诗人着墨不多,只“融融冶冶”四个与便极尽黄菊之态,不愧为大手笔。
第三句诗则把菊花颜色的描写引申了一步,称之为“陶令篱边色”,把眼前菊花的地位抬高了。“陶令”指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他曾做过彭泽(今江西省彭泽县)县的县令,所以后人常常这样称呼他。陶渊明于百花之中最爱菊花,正是他首先把菊花的地位抬高了,他在《饮酒》一诗中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名句,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而李商隐在此处称他所见之菊有“陶令篱边色”,意即同陶渊明东篱下的菊花一样美,足见他对菊花的爱赏程度。后句描写菊花之香,也以典故出之,称之为“罗含宅里香”。罗含,字君章,晋代来阳(今湖南省东南)人,擅文章。由州主簿累官至廷尉、长沙相。桓温极重其才,称为江左之秀,可他致仕还家,在荆州城西小洲上立茅屋而居。《晋书·罗含传》记载他“及致仕还家,阶庭忽兰菊丛生,以为德行之感焉”。诗人此处说他所见之菊有罗含宅中菊花一样的芳香,这便更加抬高了它的地位。李商隐此处引出陶令菊和罗含宅里菊主旨不在菊花本身,有以这两个人自况的一面: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于乡里小儿,遂辞官归隐,闲雅悠然地“采菊东篱下”,罗含致仕却还归本乡,甘居茅屋,托身有所。而李商隐此时辞去了弘农县尉,居于家中,流连山水,形式上与那两个是有些相似。不过李商隐此时这点“隐”气来得很勉强,他骨子里渴望的不是充满菊香的篱下或宅里,而是朝廷,梦寐以求的是入朝为官,这从后面四句诗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
五、六两句:“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明里继续写菊,暗里则有所寄托。“禁”此处是避忌之意。“重露”即浓重的霜露。前句写出私菊傲霜的品格:秋菊开在寒秋,“蕊寒香冷蝶难来”(黄巢《菊花》),不过正是这风霜高洁之时,才显示出它的独特品格。
后一句诗人借菊写出自己内心的隐忧,“怯残阳”即害怕夕阳西下,黑天到来,此处别有寄托。李商隐虽屡遭挫折,仕途失意,但这并不能侠诗人彻底失望。但是他实在担心时不我与,光阴迅速。多少有些迟暮之感。同屈原“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离骚》)几句诗所表达音的惜时思想十分近似,同样是担心自芒的抱负不能施展,虚度了年华。
最后两句,诗人借菊花委婉地表达出来了:“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泛,指以菊花浸酒。“金鹦鹉”指以黄金仿鹦鹉螺形铸造的酒杯。《岭表录异》一书中写道:“鹦鹉螺,旋尖处屈而味如鹦鹉嘴,故以此名。放上青绿班,大者可受二升,放内光莹如云母,装为酒杯,奇而可玩。“白玉堂”一语出自《古乐府·相逢行》“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两句中的后一句。此处暗指朝廷。这两句诗字面上把菊花人格化,表明它希望被浸在金杯之中,被送到白玉堂上为贵人所用,而实际上表现的是诗人期望入朝做官的心绪。
这首诗的突出特点是物我交融。除开头两句外,其余句句写菊,又句句是写自己,是托物言志的杰作。写物而不离人。物与己交融在一起。物又不粘在物上,处处关己。写己又不脱于物,处处以物出之。如三、匹两句写菊花之色与香,关涉自己翻官之事。五、六句写菊不畏霜露而震日暮,关涉自己的迟暮之感。七、小句写菊花的愿望关涉自己期望入彰之情。其次,本诗在用典上也有独莹之处:自然而然,毫无切削之迹,囊无晦涩之感。如三、四两句用陶渊明与罗含的典故,如同己出,与自己的诗境水乳交融,浑然一体。实在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
辛弃疾力主抗金,收复中原,但朝廷无此意,不加重用壮志难酬,一生屡遭贬斥。由于不能见用于苟且偷安的南宋统治集团,他感到前途险恶,早晚必被逐出宦途。为后事计,他任江西安抚使时,在上饶城北带湖之畔,修建了一所新居,作为将来退隐之处。取名为“稼轩”并自号为“稼轩居士”以示去官务农之志。此词即在作引退前一年,即淳熙八年(1181年)新居将落成之时所作,抒发了他当时万端感慨集于一心的复杂感情。
上片主要写萌发弃政归田之念。首句开门见山,顺题而起。西汉蒋诩隐居时门前开有三条小路的原因,“三径”即成了隐士居处的代称,陶渊明《归去来辞》中就有“三径就荒,松菊犹存”的句子。“三径初成”,日后栖身有所,词人于失意之中亦露几分欣慰。不过这层意思,作者并没有直白的一语道出。而是“鹤怨猿惊,稼轩未来”,以带湖的仙鹤老猿埋怨惊怪其主人的迟迟不至,曲曲吐露。“鹤怨猿惊”出于南齐孔稚珪《北山移文》:“蕙空兮夜鹤怨,山人去兮晓猿惊。”不同的是,孔稚珪是以昔日朝夕相处的鹤猿惊怨周颙隐而复仕,辛弃疾用此典却反其道而行之,假设即将友好伴处的鹤猿怨自己仕而不归。这两句是从新居方面落墨,说那里盼望自己早日归隐:“甚云山”四句,是自言自语一样,写主观想法。既然自己的平生志趣是以“云自许”,为什么还老是呆在尘世里当官,惹先贤隐士嘲笑呢!显然,这只不过是辛弃疾在遭到投降派一连串打击之后,所发的一种牢骚自嘲而已。谁不知道,辛弃疾的“平生意气”是抗金复国,金瓯一统,岂能以“云山自许”!然而现在乾坤难转,事不由已,有什么办法呢?“意倦须还,身闲贵早,岂为莼羹鲈脍哉?”词人不愿作违心之事,他认为既然厌恶这丑恶的官场又不能以已之力匡正,就应该激流勇退,愈早愈好,不要等被人家赶下了台才离开;再说自己也不是象西晋张翰那样因想起了家乡味美的鲈鱼脍、莼菜羹而弃官还乡,心中无愧,又何苦“抵死尘埃”呢?这里,暗示了作者同南宋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并表明了自己的磊落胸怀。其中“意倦”句,表明自己绝不愿为朝廷的苟安政策效劳,志不可夺去向已定:“岂为”句,说明他之退隐并不是为贪图个人安逸享受;最值得体味的是“身闲贵早”里的“贵早”二字。固然,这是为了呼应前文曲露的对新居的向往,欲归之情,不过主要还是说明,词人不堪统治集团反对派对他的毁谤和打击,而且可能预感到一场新的迫害正在等待着他。不如抽身早避。因而自然逗出了后面“秋江上”三句,表明了自己离政归田的真正原因是避祸,就象鸿雁听到了弦响而逃,航船见到了恶浪而避一样。他是别无他途,不得不如此。
下片主要写但对未来生活蓝图的设想。词意仍缘“新居将成”而起。“将成”是指,初具规模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东冈”二句,先就建筑方面说,再修一幢茅屋作为书斋,设于东冈,并把窗户全部面水而开,既照应了题中“带湖”二字,又照应了“平生意气”,即“云山自许”的雅致。而“行钓”同“种柳”联系起来,表明词人向往的是“小舟撑出柳阴来”的画境。表达了对官场争斗的厌倦,对乡村宁静的向往。下面写竹、梅、菊、兰,不仅表现了词人的生活情趣,更喻指词人的为人节操。竹、梅、是“岁寒三友”之二物,竹经冬而不凋,梅凌寒而花放。
从既要“疏篱护竹”,又要“莫碍观梅”中,既表示作者玩花弄草的雅兴,更可以看出他对竹、梅坚贞品质的热忱赞颂和向往。至于菊、兰,都是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喜爱的高洁的花草。他在《离骚》中有“餐秋菊之落英”,“纫秋兰以佩”等句,表示自己所食之素洁和所服之芬芳,辛弃疾说,既然古人认为菊花可餐,兰花可佩,那他一定要亲手把它们载种起来。显然,“秋菊”两句,明讲种花,实言心志,古人志行高洁。自己亦当仿效。然而屈原餐菊佩兰是在被楚王放逐以后,而辛弃疾当时还是在职之臣。坚持理想节操固然可以由已决定,但未去留岂能擅自安排。所以他接着说:“沉吟久,怕君恩未许,此意徘徊。”这三句初看与前文完全不属,但细想,恰是当时作者心理矛盾含蓄而真实的流露。辛弃疾一生为国志在统一,志向尚未实现本不愿意离政,但形诸文字却说“怕君恩未许”。因此,这一方面固然暴露了作为统治集团一员的辛弃疾仍对腐朽朝廷昏庸皇帝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更可以说,这是他始终不忘复国、积极从政、赤诚用世之心的流露。全词就在这种不得不隐、然又欲隐不能的“徘徊”心境中结束。
这首词,自始至终可以说是一篇描写心理活动的实录。但上下两片,各有不同。前片写欲隐缘由,感情渐进,由微喜,而怅然,而气恼,而愤慨。读之,如观大河涨潮,流速由慢而疾,潮声也由小而大,词情也愈说愈明。后片写未来打算,读之,似在河中泛舟,水流徐缓而平稳,再不闻澎湃呼啸之声,所见只是波光粼粼。及设想完毕,若游程已终,突然转出“沉吟久”几句,似乎刚才打算,既非出自己心亦不可行于实际如一物突现舟水凝滞不可行,不过,尽管两片情趣迥别,风貌各异,由于通篇皆以“新居将成”一线相贯,因此并无割裂之嫌,却有浑成之致。
此词道出了谪贬失意的心情,是题咏岳阳楼的词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篇。全词沉郁悲壮,扣人心弦。
上片起首二句,勾画出一幅洞庭叶落、水空迷蒙的秋月景象,烘托了作者其时的悲凉心境。首句化用了屈原《九歌·湘夫人》“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句意。第三句词笔转向楼内。此时词人正楼内饮宴,因为他的身份是谪降官,又将离此南行,所以席上的气氛显得沉闷。“十分斟酒敛芳颜”,说明歌妓给他斟上了满满的一杯酒,表示了深深的情意,但她脸上没有笑容。“十分”二字,形容酒斟得很满,也说明满杯敬意。“敛芳颜”,即敛眉、敛容。写女子之动情,可谓极宛极真,深得其妙。
四、五两句,凄怆之情,溢于言外;百端愁绪,纷至沓来。《阳关曲》本是唐代王维所作的《送元二使安西》诗,谱入乐府时名《渭城曲》,又名《阳关曲》,送别时歌唱。其辞曰:“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所写情景,与此刻岳阳楼上的饯别有某些相似之处。联系作者的身世来看,他因写了一些所谓反战的“谤诗”,被从与西夏作战的前线撤了下来;此时他不但不能西出阳关,反而南迁郴州。这两句熔自我解嘲与讥讽当局于一炉,正话反说,语直意婉,抒发的就是胸中久抑的悲慨。
过片承“酒”而来,将视界再度收回楼前,写词人带着醉意凭栏独立。仰望天空,只见天淡云闲;回首长安,又觉情牵意萦。浓烈的抒情中插入这笔写景,使感情更为顿宕,深得回旋纡回之妙。“醉袖”二字,用得极工。不言醉脸、醉眼、醉手,而言醉袖,以衣饰代人,是一个非常形象的修辞方法。看到衣着的局部,比看到人物的面部表情,更易引起人们的想象,更易产生美感。从结构来讲,“醉袖”也与前面的“十分斟酒”紧相呼应,针线亦甚绵密。“天淡云闲”四字以淡语、闲语间之,使全词做到了有张有弛,疾徐有致。由于感情上如此一松,下面一句突然扬起,便能激动人心。“何人此路得生还”,完全是口语,但却比人工锻炼的语言更富有表现力。它概括了古往今来多少迁客的命运,也倾吐了词人压胸底的心声,具有悠久的历史感和深刻的现实性,负载着无尽的悲哀与痛楚。
结尾两句笔锋一转,又揭示内心深处的矛盾。这里的结句用的是宋人独创的脱胎换骨法。费衮说此诗用白乐天《题岳阳楼》诗“换骨”。所谓换骨,就是”以妙意取其骨而换之“(释惠洪《天厨禁脔》)。掌故的巧妙化用中,词人对故乡的眷恋,对遭贬的怨愤,对君王的期待,和盘托出,意蕴深厚。
这首词在内容层次上有很大的跳跃,但结构安排自然得体,了无痕迹。全词起伏跌宕,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内心复杂的感情,深沉真切,动人心魄。这是一首格调很高、有较强感染力的好词。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