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迄今,对《鸡鸣》的阐释大致经历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
第一种是“诗人介入式”的解读方式,以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最为典型,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孔颖达认为,《鸡鸣》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之言,下两句是诗人对夫人话语的评判。卒章皆为夫人之辞。在诗中,始终是夫人在说话,男子没有言语,诗人介入其中,起解说作用。
第二种是“半联句体”解读方式,以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为代表,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方玉润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全是夫人言。
第三种是“问答联句体”,以程俊英为代表,在《诗经注析》中提出,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程俊英等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上两句是丈夫言,而下两句是夫人言。
此诗的主题,《毛诗序》以为是“思贤妃”,说:“(齐)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宋朱熹《诗集传》则以为是直接赞美贤妃。而宋严粲《诗缉》以为是“刺荒淫”,清崔述《读风偶识》以为是“美勤政”,清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是“贤妇警夫早朝”。
也许此诗只是表现一对贵族夫妇私生活的情趣。全诗以夫妇间对话展开,构思新颖,在《诗经》中是别开生面的。姚际恒说:“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诗经通论》)本来这对夫妇的对话是非常质朴显露的,谈不上有什么诗味妙语,只因为有的类似傻话、疯话,叫人会心发笑,包含着“无理见趣”之妙。古制,国君鸡鸣即起视朝,卿大夫则提前入朝侍君,《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即是。此诗开头写妻子提醒丈夫“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丈夫回答“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想来鸡啼、苍蝇飞鸣古今不会大变,如非听觉失灵,不至二者不分。从下面二、三章妻子所云“东方明矣”“会且归矣”,可知当是鸡鸣无疑。而丈夫把“鸡鸣”说成“苍蝇之声”,是违背生活常识的,当然“无理”。
但如果换一角度理解,看作是丈夫梦中被妻子唤醒,听见妻子以“鸡鸣”相催促,便故意逗弄妻子说:不是鸡叫,是苍蝇声音,表现了他们夫妇间的生活情趣,也是别有滋味。“反常”而合乎夫妇情感生活之“道”,这正是姚氏所指出的妙在句外。
下两章时间由鸡鸣至天亮,官员由已上朝至快散朝,丈夫愈拖延愈懒起,故意把天明说成“月光”,贪恋衾枕,缠绵难舍,竟还想与妻子同入梦乡,而妻子则愈催愈紧,最后一句“无庶予子憎”已微有嗔意。表现夫妇私生活,可谓“真情实境,写来活现”(姚际恒《诗经通论》)。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句式以四言为主,杂以五言,句式错综,接近散文化。此诗以男女对话展开,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好似一出小品,人物形象呼之欲出。押韵亦有其特点,头两章四句皆用韵,而首句与次句韵脚同在第三字,而末尾是语助词“矣”,也算韵,王力先生称这为“富韵”。另外第一、二章首句与第三句韵脚同字。第三章则是第一、二、四句押韵,也可见此诗用韵富有变化。
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三十始一命”,“一命”是官秩最低等,从八品,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琐碎。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于是感到“宦情多欲阑”,做官的念头消磨殆尽。
但失望归失望,因为家无产业,诗人还是不敢对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官职有不屑之意。“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在这里,岑参流露出对其初授官职不那么感兴趣,从官职的卑微来说,本不屑为之;可是为生活所迫,却不敢以此为耻。其无可奈何的心态,跃然纸上。
第三联写景。“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两句中最精炼传神的分别是“吞”、“醉”。前者写出了谷水淹没山间小路、恣肆无拘的情态,后者写出了山花装点药栏、旁若无人怒放的情态,从而表达诗人对隐逸生活的留恋。
尾联“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两句用典。“五斗米”不是指实数,而是一种修辞手法——夸张,即言其少,意思是指“俸禄微薄”。这是用东晋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除了这首诗之外,岑参还在多首诗中用了这个典故,如“看君五斗米,不谢万户侯”(《送许拾遗恩归江宁拜亲》);“久别二室间,图他五斗米”(《峨眉东脚临江听猿怀二室旧庐》);“五斗米留人,东溪忆垂钓”(《衙郡守还》)。此诗结尾二句运用了用典、借代的修辞手法,很生动的写景,同时暗喻诗人为了微薄的官禄不得不割舍闲适自得的生活的矛盾心理。
灵筵,即供奉亡灵的几筵。《梁书·止足传·顾宪之》:“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终制》:“灵筵勿设枕几,朔望祥禫唯下白粥清水乾枣,不得有酒肉饼果之祭。” 王利器 集解:“灵筵,供亡灵之几筵,后人又谓之灵牀,或曰仪牀。”
李后主十八岁时,纳绝代佳人、多艺才女昭惠为后,其婚姻之美满,伉俪之情深,才子佳人之意切,都是令人艳羡的。然而这对多愁善感的伴侣,在夫妻生活之外,却也有着因时移世变、国祚日衰而带来的诸多不顺心之事,当然也就难免“共憔悴”了。而尤其是年值“壮岁”,按常理,夫妻俩正当精力充沛,正该琴瑟调和,相依相傍,谁知竟疫从天降,绝症袭来,无情地夺走了与自己朝夕相处、形影相随的“婵娟”。“壮岁失婵娟”,中年丧偶,已是人生的大不幸,更何况所失的又是自己十分倾心的可人爱妻呢!接下来,“汗手遗香渍,痕眉染紫烟”,则是由昭惠皇后的遗物——眼前灵筵上的手巾触发哀感。凝神细看,巾上还留有爱妻生时轻抹香靥的“香渍”,细描眉黛的烟痕。可目下是“香渍”犹在,烟痕尚存,而“婵娟”已失,这就更令人不能不倍增切腹之痛了。全诗至此煞笔,余哀不尽。
在唐代人的观念里,从二韵到一百二十韵的五言或七言诗,只要平仄粘缀,词性、句法都成对仗,就都是律诗,一概称为五律或七律。二韵四句的称为绝句。绝句也是律诗,故又称“小律诗”。六韵以上的称为大律诗。宋元以后,绝句不属于律诗。“五律”、“七律”这两个名词仅指四韵八句的诗。于是,有必要绐六韵以上的律诗另外定一个名目,“排律”这个名词是在这样的需要下产生的。它有方便处,也未必“有害于诗”。
唐中宗李显,在一个正月三十日到昆明池去游玩,高兴地做了一首诗,命令随从的官员们大家和他一首。当时有一百多人做了诗。宋之问这首诗是被评为最好的作品。题目“奉和”,这个“奉”字,如果按照它的本义来讲,就是“捧”字。意思是双手捧了皇帝的原作,照样也做一首,但现在,它已成为恭敬的礼貌词,如“奉答”、“奉命”、“奉询”等等。
许多人用同一题目做诗,第一个人做的第一首诗,称为“首唱”;大家跟着做,称为“和”。这整个赛诗的行动,称为“唱和”。和诗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用同样的题目,同样的诗体,但不用同样的韵脚,这是“和诗”。题目、诗体、韵脚,全都与原唱一样,这是“和韵”。在唐代,“和”与“和韵”,意义不同。宋元以后,凡是和诗都必须用原韵,于是“和”与“和韵”就没有区别了。
晦日是每月最后一日。大月是三十日,小月是二十九日。前面不标明月份,就是正月晦日。唐代的礼俗,以正月晦日、上巳和重阳定为三大节日。在这三天,公私休假,官吏和人民都郊游宴乐。到了宋代,这种风俗已不行了,所以宋代以后的诗中,见不到晦日游宴的题目。
“幸”是一个封建政治动词。皇帝到了什么地方,就说是“幸某处”,因为这是某处的荣幸。皇帝在某一位妃子的屋里歇宿,就说是“幸某妃”,因为这是某妃的荣幸。
昆明池在汉长安城西南,原是汉武帝所开,以训练水军的。在唐代,成为一个名胜的游览区。
“应制”也是一个封建政治语词。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其书面文件称为“制书”或“诏书”。唐初几位皇帝都能作诗,他常常在令节宴会的时候作诗首唱,命诸大臣和作,因此,初唐诗人集中有不少“应制”或“应诏”的诗。题目用“奉和”或“奉和圣制”的,表示皇帝自己先作了一首,有“和”当然必须先有“唱”。题目有“应制”而没有“奉和”的,表示奉皇帝之命而作,但皇帝自己并没有作。例如宋之问有一首《幸少林寺应制》,是他随从武后游幸少林寺,奉命而作。因为武后没有作诗,故只有“应制”而不是“和”。应制诗也有限制定韵脚的,例如宋之问有《九月晦上阳宫侍宴应制得林字》一诗,是九月晦日武后在上阳宫设宴,命大臣各作一诗,每人分配到一个韵脚,宋之问得到“林”字,他的诗就必须用“林”字韵。
“应诏”和“应制”本来没有区别,但武则天规定用“制”字,不用“诏”字,故武后以后都用“应制”而不用“应诏”。奉皇后,太子的命令,称为“应令”,例如李百药有一首《奉和初春出游应令》,这是随从皇太子初春出游,太子作了一首诗,命大家和作。还有用“应教”的,那是奉诸王之命而作。例如虞世南有一首《奉和咏风应魏王教》。太宗的第四子李泰,封为魏王,他作了一首咏风的诗,请陪同的大臣也作一首,所以题作“应魏王教”。还有一首诗题为《初晴应教》,就不知道是应那一位王子的教了。
“应制”、“应令”、“应教”诗,总称为“应制诗”。这种诗大多是五言四韵的五律,或六韵至十二韵的长律,偶尔也有绝句。由于这是君臣之间的文字酬答,措辞立意,必须顾到许多方面。要选择美丽吉祥的辞藻,要有颂扬、祝贺、箴规的意义,要声调响亮,要对仗精工,要有富贵气象,切忌寒酸相。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宫廷文学。唐代诗人官位高的,差不多人人有这种诗。后世皇帝爱好文学者少,自己能作诗的更少,这种君臣唱和的风气就衰歇了。
为皇帝晦日游昆明池而作诗,题材中主要部分当然是皇帝、晦日、昆明池三项。宋之问这首诗就使用了与此三者有关的典故。第一联是先叙述这件事:春天参与了灵池上的宴会,池边设置了帐殿。灵池、沧波,都是指昆明池。第二联描写乘船在昆明池中游览:船划过了石鲸,好象从北斗星和牵牛星之间回来。昆明池有石刻鲸鱼,又有牵牛织女的石像立于池之东西,使池水仿佛象银河。槎,就是船。第三联就得照顾晦日:这个节日是正月三十日,春气还没有到来,只是暗暗地催杨柳发芽。据说,唐尧的时候,阶下生了一株草,每月一日开始长出一片荚来,到月半共长了十五荚。以后每日落去一荚,月大则荚都落尽,月小则留一荚,焦而不落。这一荚称为蓂。后世诗文家就用“蓂”字代替荚。此诗说“蓂全落”,可知是三十日。于是,这一联诗,就扣住了正月晦日。第四联要扣住昆明池。他说象北海那样茫茫无涯的水中,正好看落日的景色;看到池底的黑泥,便想到这是劫火烧馀的残灰。这两句用的都是昆明池的典故。当年汉武帝开凿此池,取象北海(溟,即北海)。在池底掘得黑灰,以问东方朔。东方朔说:天地大劫将尽,就会发生大火,把一切东西都烧光,叫做劫火。这是劫火后遗留下来的残灰。第五联就转到皇帝。周武王建设了镐京(今陕西长安),与群臣宴饮。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宴会的故事。汉武帝曾和他的大臣们乘船泛游于汾水之上,自己作了《秋风辞》这首著名的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游乐唱和的故事。宋之问就很适当地用这两个典故组织了两句诗,顺便歌颂了李显为汉武、周王。镐饮是周武王的事,但这一联诗中不能以“周武”对“汉武”,于是只好硬派作周文王的事了。最后一联是结束,应当使皇帝、晦日、昆明池三者都有交代。宋之问又用了一个汉武帝的故事。据说汉武帝曾救过一条大鱼,后来在昆明池旁得到一双夜光珠,是大鱼报恩献给他的。于是这一联诗就说:不怕三十夜没有月亮,自然会有报恩的夜光珠进来的。
开篇“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不但是《劝学》篇的第一句,也是整个《荀子》著作的第一句。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必须用礼义来矫正,所以他特别重视学习。“性恶论”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他在著作中首先提出学习不可以停止,就是想抓住关键,解决根本问题。因为他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所以他把自己的见解,通过“君子”之口提出来,以示郑重。开头就提出了中心论点,语言简劲,命意深广,因而很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滔滔阐述。
以“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来比喻任何人通过发愤学习,都能进步,今日之我可以胜过昨日之我,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这两个比喻,使学习的人受到很大的启发和鼓舞。不过,要能“青于蓝”“寒于水”,决不是“今日学,明日辍”所能办到的,必须不断地学,也就是说:“学不可以已”。所以,这两个比喻深刻有力地说明了中心论点,催人奋进。
接着,文章进一步设喻,从根本上阐明道理:“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对学习者更大的鼓励。在强调了学习的重要作用后,文章以设喻引出论断:“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木材经过墨线量过就会取直,金属制成的刀剑之类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会锋利,这就好比君子广泛学习,而且每天检查省察自己,就会知识通达,行为没有过错。这样以设喻引出论断,显得更有说服力。论断句中的“日”字,与起句“学不可以已”的“已”字,紧密呼应,突出了要“知明而行无过”,就必须不断学习,从而有力地阐明了中心论点。
第三段说明了学习在改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智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学习意义重大,荀子认为,学习不能单靠坐在房子里苦思冥想,必须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因此,“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以亲身的体验,通过“终日思”与“须臾学”的对比,强调空想不如学习。而这个与空想相对的“学”字,不言而喻,也就是指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这种对于学习的见解,也是荀子基于他的认识论提出来的。荀子否认孟子所说的人有天生的“良知”“良能”,因此他强调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他在这里提出的“学”的概念,就具有唯物主义因素。
接着,连设五喻,展开论证,荀子先从生活经验说起:站在高处望,比踮起脚见得广阔;登高招手,顺风呼喊,手臂并非更长了,声音并非更大了,可是人家却能远远地看到,清楚地听到;可见利用高处、利用顺风的作用之大。推而广之,“假舆马”“假舟楫”的人,也并非善于走路或擅长游泳,可是他们却能“致千里”“绝江河”,由于设喻所用的事例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因此读起来不但感到亲切,而且觉得可信。随着不断设喻,阐明的道理越来越深入读者心灵,于是水到渠成地得出了结论:“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就是说,君子之所以会有超过一般人的才德,就是因为他们善于利用外物来好好学习。推论起来,人如果善于利用外物好好学习,也就可以变为有才德的君子。这与第一段所说的青出于蓝、冰寒于水、直木可“輮”为车轮,意脉是一贯的,结构上也是暗相呼应的。此外,荀子把“所学”与“善假于物”联系起来,“这意味着学习的目的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性知识去改造客观世界。”(引自严北溟关于《劝学》的说明)这与他的“制天命”的思想也是联系着的。这一段说明学习必须善于利用外物。
最后一段阐述学习必须专心一致、锲而不舍。人们在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的时候,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这一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主要写了两个方面:一个是“积”,一个是“一”。文章先设两喻引出论点:“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说明学习要注意积累。荀子根本不承认“天生圣人”的说法,他指出人只要努力学习,“积善积德”,就可以具备圣人的思想。圣人也是不断学习而成的,正如他在《性恶》篇中所说的:“积善不息”,“涂之人可以为禹”。他充分强调“积善”的作用,这与开头提出的“学不可以已”也是一脉相承、遥相呼应的。在笔法上,以设喻引出论点,更加强了论点的语势,使论点一出现就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接着,文章又进行申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从反面设喻来说明积累的重要。经过一正一反的设喻,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已初步阐明,但是为了深入说明,文章又反复设喻对比:先以“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与“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相比,再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与“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相比,从而充分显示出“不舍”的重大意义,而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当然,学习要做到“不舍”,要不断积累,那就必须专一,不能浮躁。
因此,文章再以“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能够“上食埃土,下饮黄泉”与“蟹六跪而二螯”,却“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进行对比,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气。这两个比喻,强调了学习必须坚持不懈,并照应了上文的层层论述。通过这一段的层层比喻,可以清楚地理解学习必须持之以恒。至此,开篇提出的“学不可以已”的中心论点,已得到了深入的阐发和充分的证明。
这篇文章各段的条理十分清楚,基本上是每段阐述一个具体问题,而且总在文章的开头、结尾部分作出明确的交代。在文章中,作者有时又采用对比的方法,将两种相反的情况组织在一起,形成鲜明对照,以增强文字的说服力。例如,在强调学习必须持之以恒、用心专一时,他不但用了一些并列的比喻,也用了好些相反相成的比喻,他列举了“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和“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竟能在地下来去自如,而“六跪而二螯”的螃蟹,却连一个容身的小洞也掘不好。这就表明,“积”与“不积”所产生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在荀子哲学思想中,“积”字是一个重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