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以“谢公台”起兴,意在写出赴任途中来到友人李公择湖州任所的一种快感。这里的“谢公台”,应当是借喻友人任所。“明月清风”则是运用成语,借以写湖州的自然美,似乎也隐隐象征着友人清高洁白的操守,而以感叹出之,表达了词人的赞赏之情。三、四句转入对旧太守、友人孙觉的怀念:“旧日髯孙何处去,重来。”二句写出了席间面对新守时对旧守的怀想。随后又回到当前,赞颂新太守、东道主李常的才具:“短李风流更上才。”“短李”与“髯孙”都是用典,正好切合新、旧太守外形与姓氏的特点,前后相映成趣,显得既典雅又诙谐。
过片两句对景感时:“秋色渐摧颓,满院黄英映酒杯。”词人以“映酒杯”点明“席上”劝酒的题意,以“满院黄英”写出深秋时节的特征,对“秋色渐摧颓”的概括性描述则寓含着时序迁移的感慨,与上片写到的“旧日”、“重来”这种今昔之感是一脉相通的。最后三句是对明春桃花争开的盛景的想象,词人化用刘禹锡的诗意,变讽刺为赞颂,象征性地赞美了旧太守的政绩,并再度饱含深情地表达了对他的深切怀念。“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大概是事业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的一种普遍现象。
全词,词人表达了对旧太守的怀念,同时也是对新太守的激励,因为未来提起的栽树的“刘郎”,是现在的太守李常。作者题作“劝李公择酒”,其深意或许就在于此。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诗首联直写精舍的“静”正合于自已“寂寥心”。颔联以松杉森然排列与雨雪夜深进一步写山寺之悄无人烟与深静。颈联以僧人入眠和磬声低沉的以动写静之手法渲染静穆。尾联进一步表示虽然不一定长居于此,但明天还要进一步登上双峰胜境。这首诗虽然微有禅味,却因平易流畅,不事雕饰,而诗味更浓。
首联点题,并抒感。文兆是僧人,一路游方;又是诗人,故又贪于观赏景色,待他来到西山之时,早已夜色苍茫了,便乘兴歇宿在西山精舍中。一入精舍,他的最强烈的感觉,便是“静”。佛家本以“清静”为本,因此他随即感到,此处的静寂,与他自己的“寂寥心”正相符。首联两句,已含蕴着他对西山精舍的好感。
这里称心宜人,他便不忙着就寝,而是先走出户外,准备各处走走,好好领略一番。中间两联便具体描写这个“静”境。
颔联由视觉角度描写:他独自一人,慢慢在精舍内的一条小路上散步,看到老松、老杉森然排列在路的两旁;时已三更,除他而外,寂无一人,唯见天空之中,雪花裹着雨丝,纷纷扬扬,向人脸上飘来。四周万籁俱寂,便是连那松杉之“老”与雨雪之“深”,也透发着不尽的“静”意。
颈联自听觉角度描写:他又从小路尽头折了回来,徘徊在户外。此时,草堂之中,僧人们早已入眠了,唯有云阁那边,隐隐传来低沉的磬声。更深人静,兼风雪之夜,故说磬声“沉”;低沉的磬声尚能传入他的耳鼓,益发衬出精舍之静。
这种幽静境界,使他歆羡不已,便想长栖于此,从此不归。诗人继而想到自己是游方僧,四海为家,不能不归,因而尾联便道:“未遂长栖此,双峰晓待寻。”作为一个僧人,固然未能久栖于此,但作为一个诗人,他听说西山精舍外双峰奇绝,便要待天亮时饱览一番。
这首五律首写“静”感,中间展开,具体写“静”,尾联先呼应开头,写诗人爱其地却欲栖未遂,再宕开一笔,预作天亮时的打算,意脉相连而又开阖自如。另外,这首僧人之诗,虽然微有禅味,却因平易流畅,不事雕饰,而诗味更浓。
此诗描写宫廷早朝的景象,表现君王勤于政事。诗共三章,第一章写夜半之时不安于寝,急于视朝,看到外边已有亮光,知已燃起庭燎;又听到鸾声叮当,知诸侯已有入朝者。说明宣王中兴,政治稳定,百官、内侍皆不敢怠于事,诸侯公卿也谨于君臣大礼,严肃畏敬,及早入朝以待朝会;而宣王勤于政事、体贴臣下、重视朝仪的心情,也无形中见于言外。
第二章时间稍后,但黑夜尚未尽,庭燎之光一片通明,銮铃之声不断,诸侯正陆续来到。朱熹说:“哕哕,近而闻其徐行声有节也。”(《诗集传》)
第三章写晨曦已见,天渐向明,庭燎已不显其明亮。按《说文》:“煇,光也。”段玉裁注:“析言之,则煇、光有别:朝旦为煇,日中为光。”又《礼记·玉藻》:“揖私朝,煇如也;登车则有光。”说清早由家别大夫之时天尚不太亮,至登车时已大亮。则“有煇”指不太亮的光。这一则可与《庄子·逍遥游》中所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相证,二则可知火炬即将燃尽,故光不如前之明亮。此时来朝诸侯和天子俱抬头看旂。郑玄笺云:“上二章闻鸾声尔。今夜向明,我见其旂,是朝之时也。朝礼别色始入。”观旂而识别其封爵官位。
昧爽视朝,本为定例,但昏庸之君往往有名无实。宣王勤于朝政,纲纪严肃,上下振作,造成中兴气象,由此诗即可看出。诗中虽未用比兴,也无多形容,但其白描的手法既捕捉到最具特点的情景,也细微地反映出诗人的心理活动和当时心情,实近于天籁。
此诗为唐代贾至《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及杜甫、王维、岑参的和诗所效法。但贾至等人之作主要渲染宫廷的庄严华丽,朝仪的肃穆壮观,君王的尊严神圣及大臣的雍容闲雅,稍嫌铺张堆砌。此诗则着重表现了君王急于早朝的心情和对朝仪、诸侯的关切。“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写人写景结合在一起,颇能传神。两类诗都作于乱后新君刚刚即位之时,但就表现而言,《小雅·庭燎》较之唐诗更为真挚而简练,让人读后深觉言有尽而意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