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的开端,全是活在人们口头的语言。盖作者当时的感情澎湃,不可遏抑,于是脱口而出,不暇推敲,越去粉饰,越有真意;越少做作,越近自然,越能叩开人们的心扉。“才欢悦,早间别,痛煞煞好难割舍”,正是作者的“真”,正是作者“心头舌尖”必欲说出的一句话,因而在感情色彩上特别显得真实、强烈而深刻。“才”字极言欢悦之短促,“早”字极言离别之骤然,两句合在一起,正是古人所说的“别时容易见时难”。从欢乐的相会遽然跌入无情的分离,作者“割舍”时的痛苦心情就可想而知了。“痛煞煞”用口语,越是平易不加修饰,越见出感情的真挚。“好难割舍”四字,虽无人物形态、语言上的具体描写,却将两情依依、久驻难分的一幕,完整地反映了出来。诗词在这种情况下要把语言加工整形一番,不能热辣辣直诉肺腑,而这就是散曲的优势所在了。
化俗为雅,变熟为新,是作曲的一条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支曲子的结尾,在极俗极熟的声口之后,继之以极雅极新的曲辞,使之“俗而不俗,文而不文”。“画船儿载将春去也,空留下半江明月。”固然是从宋人俞国宝的“画船载取春归去,余情付湖水湖烟”(《风入松》)的句意脱化而来,但比起俞作更富韵味,更具形象。作者在《蟾宫曲·醉赠乐府珠帘秀》中有句云:“系行舟谁遣卿卿。”可知当初朱帘秀是乘着船来到此地的。如今,尽管难分难舍,她终于还是再一次跨上了行舟,船儿也终究离开了江岸。作者不忘叙出那是一只“画船”,因为只有这样的船只才能配合美人的风韵。“画船儿”是美的,可惜却越离越远了,而且作者觉得它载走了生活中的美,载走了希望,载走了春天。好像朱帘秀一去,春的温暖,春的明媚,春的生机和活力,都被那只画船儿载走了,于是作者的空虚寂寞、凄凉惆怅之感,便在字里行间强烈地透露出来。末句“空留下半江明月”,进一步从眼下的留存来衬出失落的惨重。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许浑《谢亭送别》:“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关汉卿《四块玉·别情》:“溪又斜,山又遮,人去也。”都是在离人远去的失落之后,借以眼前的景语,且都带有象征的意味。此曲也是一样,作者举目四望,只留下了江上冷清清的月影,在近处的波面上瑟瑟晃漾。“半江明月”除了孤寂感外,还有一种残缺感,它正是作者送别朱帘秀后的残破心灵的反照。
公元736年(唐开元二十四年)冬,李白由安陆移家兖州治所瑕丘县城东门外,此诗为李白移家之初,首访兖州瑕丘地方官王县尉之作。
此诗寥寥数笔就把一个清心寡欲的好官吏刻画得栩栩如生。犹以“毫挥鲁邑讼,目送瀛洲云”两句把王少府的精干清高表现无遗。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这首诗描写的是除夕时诗人在长安客舍与众人赌博的场景,表现了诗人年轻时的豪放气概。 全诗描写生动,语言豪壮,洋溢着粗犷豪迈的浪漫气息。
第一联是开篇语。除夕之夜,想找乐子。大年三十,厅堂里明烛高烧,不能辜负这美好的夜晚。要是不怕亵读“诗圣”头顶上的灵光,想象一下作为赌徒的杜甫的形象和神情,那该是多么有趣,多么令人目瞪口呆。
第二联切入正题。守岁无事可做,参与赌博。旅客们为了守岁,为了排遣乡愁,在一家可能是兼营赌场的“客舍”里正吆五喝六全神贯注地在大赌而特赌。根据诗中所描述的情况,杜甫他们玩的是一种叫“樗蒲”的赌博。
第三联描写赌场情景。深夜严寒,室内却温暖如春。赌徒们因胜负时而狂喜时而惊叹,就显得更是燥热。杜甫或许是聚赌的人中最来劲儿的一个。这会儿手气不好,一连掷了几次骰子都不得“贵采”,心里一发急,不觉“五白”“五白”地大呼大叫,袒胸露足地探起身来,正聚精会神地准备孤注一掷,转败为胜。“袒跣不肯成枭卢”用的是《晋书·刘毅传》的典故:“(毅)于东府聚大掷,一判应至数百万,余人并黑犊以还,唯刘裕及毅在后。毅次掷得雉,大喜,褰衣绕床,叫谓同座曰:‘非不能卢,不事此耳。’裕恶之,因挼五木久之,曰:‘老兄(我)试为卿答。’既而四子俱黑,其一子转跃未定。裕厉声喝之,即成卢焉。”杜甫掷不成枭卢,最后一局他大概是赌输了。
第四联自解赌博行为。杜甫赌输了,便搬出古人的事来自我解嘲,说了一通盲目乐观的豪言壮语,即失意的英雄也会找乐子遣兴。第五联结尾。作者借前人进一步自我开脱:“《南史·宋本纪上》不是说‘刘毅家无儋石之储,樗蒱(即樗蒲)一掷百万’吗?英雄们行事也往往如此,碰上机会,偶然下笔大赌注,这总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啊!”输了还要口出大言,讲一番英雄事业多如赌博的大道理,可见杜甫当年是多么踌躇满志,自命不凡。
这首诗的前四句写归田园后偕同子侄、信步所之的一次漫游。
首句“久去山泽游”,是对这组诗首篇所写“误落尘网中”、“久在樊笼里”的回顾。次句“浪莽林野娱”,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的作者在脱离“尘网”、重回“故渊”,飞出“樊笼”、复返“旧林”后,投身自然、得遂本性的喜悦。这句中的“浪莽”二字,义同放浪,写作者此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身心状态;逯钦立校注的《陶渊明集》释此二字为“形容林野的广大”,似误。句中的一个“娱”字,则表达了“性本爱丘山”的作者对自然的契合和爱赏。
从第三句诗,则可见作者归田园后不仅有林野之娱,而且有“携子侄辈”同游的家人之乐。从第四句“披榛步荒墟”的描写,更可见其游兴之浓,而句末的“荒墟”二字承上启下,引出了后面的所见、所问、所感。
陶诗大多即景就事,平铺直叙,在平淡中见深意、奇趣。这首诗也是一首平铺直叙之作。诗的第五到第八句“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杇株”,紧承首段的末句,写“步荒墟”所见,是全诗的第二段。这四句诗与首篇中所写“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那样一幅生机盎然的田园画适成对照。这是生与死、今与昔的对照。既淡泊而又多情、既了悟人生而又热爱人生的作者,面对这世间的生与死、时间的今与昔问题,自有深刻的感受和无穷的悲慨。其在“丘垄间”如此流连徘徊、见“昔人居”如此依依眷念、对遗存的“井灶”和残杇的“桑竹”也如此深情地观察和描述的心情,是可以想象、耐人寻绎的。
诗的第九到第十二句是全诗的第三段。前两句写作者问;后两句写薪者答。问话“此人皆焉如”与答话“死没无复余”,用语都极其简朴。而简朴的问话中蕴含作者对当前荒寂之景的无限怅惘、对原居此地之人的无限关切;简朴的答话则如实地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在它的背后是一个引发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为之迷惘、思考并从各个角度寻求答案的人生问题。
诗的第十三到第十六句“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是最后一段,写作者听薪者回答后的所感。这四句诗参破、说尽了盛则有衰、生则有死这样一个无可逃避的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诗句看似平平淡淡,而所包含的感情容量极大,所蕴藏的哲理意义极深;这正是所谓厚积而薄发,也是陶诗的难以企及之处。读陶诗,正应从中看到他内心的境界、智慧的灵光,及其对世事、人生的了悟。
有些赏析文章认为作者此行是访故友,是听到故友“死没无复余”而感到悲哀。但从整首诗看,诗中并无追叙友情、忆念旧游的语句,似不必如此推测。而且,那样解释还缩小了这首诗的内涵。王国维曾说,诗人之观物是“通古今而观之”,不“域于一人一事”(《人间词话删稿》),其“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人类全体之性质”(《红楼梦评论·馀论》)。这首诗所写及其意义正如王国维所说。作者从“昔人居”、耕者言所兴发的悲慨、所领悟的哲理,固已超越了一人一事,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