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眼瞪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上路,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大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注释
屠:这里指屠户,宰杀牲畜卖肉的人。
晚:夜晚,晚上。
归:回家。
止:通“只”,翻译为仅,只。
缀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紧跟。甚,很。
惧:害怕。
投以骨:倒装,就是“以骨投之”,意为把骨头扔给狼。以,把。
从:跟从,跟随。
复:又,再。
矣:语气词,相当于“了”。
两狼之并驱如故: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窘:困窘,处境危急,困迫为难。
恐:恐惧,担心。
敌:名词作动词,指攻击的意思。
顾:看,视。这里指往旁边看。
积薪:堆积柴草。积,堆积。薪,柴草。
苫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一样。苫蔽,覆盖、遮盖。丘:名词作状语,像小山一样。
乃:于是,就。
弛:解除、卸下。
眈眈相向:(狼)瞪着眼看着(屠户)。眈眈,注视的样子。相:表示偏指一方,指狼瞪屠户,非“相互”。
少时:一会儿。
犬坐于前: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
久之:很久。之,音节助词,表示修饰前字,没有实在意义。
瞑:闭上眼睛。
意暇甚:神情很悠闲。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悠闲、从容。
暴:突然。
毙:杀死。
洞其中:在柴草中打洞。洞。这里作动词。
遂入:从通道进入。隧:通道,这里用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
尻:屁股。
自:从。
股:大腿。
亦:也。
假寐:假装睡觉。寐:睡觉。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黠:狡猾。
顷刻:一会儿。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多少”的意思。哉,语气词,相当于“啊”。
止增笑耳: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踏莎行》,调名取自陈羽诗《过栎阳山溪》中“众草穿沙芳色齐,踏莎行草过春溪”。曹冠词名之为《喜朝天》,赵长卿词则名之《柳长春》。双调,五十八字。上下片各三仄韵。
张抡这首《踏莎行》上片写秋天山景,下片写仲秋赏月。
“秋入云山,物情潇洒,百般景物堪图画。”第一句先以“秋”字点出节令,然后以“入”字写出秋来的动态,再以“山”字指明秋入的处所。前方着一“云”字,点明山势高峻,耸立云端。通过此句四字,把本词描写秋山的意旨交代出来。接下去,用第二句写秋入云山所带来的变化。“物情”二字,指山中景物的情态。“潇洒”,乃清秀爽丽之貌。这两个字最宜于表现秋天风物秀逸的风韵。如杜甫《玉华宫词》:“万籁真笙竽,秋色正潇洒。”张抡说“物情潇洒”,不只是写到秋之于物的作用,而且写出景物之情。仿佛山中草木有知有情,秋来之际显出潇洒的姿容。而从“物情”的“潇洒”之中,又可见出词人潇洒的笔意,词家之清韵。景中有我,我在景中,情深意远,极尽赏爱之意。接着第三句紧续一笔,“百般景物堪图画”,“百般”极言景物之多,千姿百态,争艳斗奇,蕴含着无限的诗情画意,故而说“堪图画”。张抡这首词,可说是以画入诗,诗中有画。山中秋景胜绝,无处不美,目不暇接,要有一番选择,用最典型的景物写出秋山之美,于是词人以生花妙笔写出丹枫、黄花两景。
“丹枫万叶碧云边,黄花千点幽岩下。”这是两句精美绝伦的对偶句。第一句,“丹枫”,亦称霜叶、红叶。谓枫叶经霜而红,色艳如丹,故称为“丹枫”。“万叶”,极言枫叶之多。“丹枫万叶”四字点带出层林尽染万山红遍之景。“碧云”,青白色的云气。句尾的“边”字,是个忽视不得的字眼。丹枫的位置、山势的高大均由此字点出。说明火红的枫叶层层叠叠,依山而上,一直铺展到碧云旁边,描绘出碧云与红叶相映,山色与青空交辉,丹枫似锦、万山如绣的秀丽景色。晚唐诗人杜牧写过一首《山行》绝句:“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后两句也是极写枫林霜叶之美和赏爱不尽的情趣,向为脍炙人口的名句。杜牧用比喻写霜叶之红,张抡则以碧云映衬丹枫之色。各有千秋,异曲而同工。为描述红叶之美,古代诗人竞驰才思,极尽形容之妙。杨万里曾赋一绝,题为《秋山》,诗云:“乌臼平生老染工,错将铁皂作猩红。小枫一夜偷天酒,却倩孤松掩醉容。”以浪漫的笔调,拟人化的手法,十分风趣地写出了小枫醉容可掬的形象。再接着看张抡的词,“黄花”,即黄菊,以其色泽金黄,故称之为“黄花”。“千点”,是远而望之,言其小而多,也表现其点缀分布之广。“幽岩”,清幽寂静的山岩。有岩而幽,说明草木丰茂,一片青绿。“下”字,点出金菊的位置,在山岩深幽之处。无数的菊花,点点洒洒,如散金碎黄,镶嵌在万绿丛中,显得分外明丽耀眼,描绘出岩壑含翠、金英秀发的清幽景色。
古来写丹枫、黄花的诗词,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分而言之者多,兼而写之者少。即使兼写,也很难找到能与此媲美的妙句。朱庆余《观涛》写过“高楼晓望无穷意,丹叶黄花绕郡城”,可谓秀美而有意趣,但终究略逊一筹。张抡这两句词,就所构成的画面来说,突出的主体景物是丹枫、黄花而分别以碧云、幽岩作为陪衬。高远处,在淡采素墨的背景中,抹出浓烈之色;深幽处,在重笔濡染的衬底上,点出鲜明之色。淡中见浓,浓中有淡,明暗变化,对比强烈,构成一幅色彩斑斓、意境深远的秋山画卷,充分显示了词人摹写景物的艺术才能。古人云:“江山明秀发诗情”。正是可爱的自然风光激发了词人的灵感,才写出了这两句情韵俱到的好词。另一方面,好诗好词又是在长期创作实践中,经过千锤百炼得到的。在这方面,古代诗人的感受是很深的,经验也是非常丰富的。杜荀鹤认为写诗必须持之以恒,永不间断,所谓“生应无辍手,死是不吟时”。陆游到了84岁还坚持不懈地奋力创作,说是“无诗三日却堪忧”,成为最多产的诗人,一生留下了上万首诗词。为了斟酌一句诗、一个字,诗人们往往是呕心沥血,倾注了全部精力。李贺为积累诗句,马上特置锦囊,每有所得,辄书之以投囊中。贾岛为“推”、“敲”二字,想得出神,竟然骑马闯进韩愈的仪仗队而不自知。他苦吟苦写,乃至于“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其中甘苦,大有一言难尽的味道。另一个苦吟诗人孟郊,为写得好一些,焚膏继晷,日夜习作,自道是:“夜学晓不休,苦吟神鬼愁。”还有一个卢延让,更是险觅狂搜,殚精竭虑,为“吟安一个字”,以至于“捻断数茎须”,说是“险觅无应闷,狂搜海亦枯”。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我们并不主张闭门索句,凭空臆造,一味雕琢。但字斟句酌,刻苦磨炼,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事创作,是写出好诗好词的首要条件。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是尽人皆知的名句,其中的“绿”字之所以写得形象生动,掷之于地可作金石之声,乃是经过十几次的反复修改而后得到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论才华论技巧,都是冠绝千古的,然而他在创作中始终一丝不苟,常常是“新诗改罢自长吟”。而且他的诗作愈老愈严格,自道是:“晚来渐于诗律细”,“语不惊人死不休”。古往今来,无数的事例证明了一条永恒不变的法则,那就是作家不仅需要才华,更重要的是要有认真、严肃的创作态度,才能熔铸出好的诗句,写出好的作品。由此看来,张抡这两句词,虽说只有十四个字,然而却是来之不易,付出了艰苦劳动的。
下片换头三句,写仲秋夜月之美。
“已喜佳辰,更怜清夜,一轮明月林梢挂。”仲秋,是一年一度的佳节,人人欢度,故而曰“已喜”。又逢天气爽朗,夜空碧清如洗,因而格外高兴,故曰“更怜”。下面由写意转而写景,点出“一轮明月”。月圆如轮,高挂林梢,银辉流洒,清光烛地,正是赏月的大好时刻。故而末结两句云: “松醪常与野人期,忘形共说清闲话。“松醪”,用松膏酿制的酒。李商隐《复至裴明府所居》云:“赊取松醪一斗酒,与若相伴酒烦襟。”“野人”,山野之人。“期”,约会之意。“忘形”,语出《庄子·让王》:“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杜甫《醉时歌》云:“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张抡这两句写词人常与山野之人相约饮酒,情投意合,不拘形迹地在月光下谈天说地,淡泊的心境与清幽的月色交融在一起,表现出闲适惬意、怡然自得的山居乐趣。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首词在语言上是很有特色的。音韵和谐,辞意兼美,清丽秀润,亲切自然。词人在语言艺术上,的确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该词上片回忆往事,抒写了词人与妻子之间的回忆。下片描写周围的景象,表达了词人内心的悲痛之情。全词借景抒情,将词人内心的哀愁与对妻子的无比怀念之情表达地淋漓尽致。
“点滴芭蕉心欲碎,声声催忆当初。”窗外雨滴落在芭蕉上的声音,仿佛是在敲打着词人不眠的思绪。从前伊人对镜梳妆,娇颜正好。即使相偎临窗看雨,亦难掩蜜意浓情。但如今却是夜雨迷离,孤枕难眠。那一声声雨打芭蕉,直将人带进那无尽的回忆中去。
“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这无尽的夜雨,正似那无尽的愁丝落入心间。那些深深浅浅的忧伤,仿佛总是。追逐人的心灵,就如这雨打芭蕉声,让人无法逃避。一点一滴尚可以承受,但雨中的千滴万点却无法承受。即算是干滴万点,一时一刻倒也罢了,而这月月年年常年不息的哀苦,难以承受。容若心中的那种哀婉深痛,可想而知。
“欲眠还展旧时书。鸳鸯小字,初记手生疏。”旧时书,不是指书籍或书信,而是指当初爱人所临摹的书法本子。这一句承首句而来,无眠时回忆往事,不由得又展开她昔日所临的小字书卷。睹物思人,那清秀的笔迹,一如伊人的容颜。一握柔荑,手有余香。当初的温馨景象仍然历历在心中,但那个沉静柔婉的人儿,却已经不知去向了。从前的每时每刻,每一个场景,在心间一一闪现。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恍惚间都还在眼前。或许,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那个身影就已经在容若心中生根发芽,再也无法挪开。
旧时书一页页翻过,过去的岁月一寸寸在心头回放。缃帙乱,似纳兰的碎心散落冷雨中,再看时已泪眼婆娑。“胭脂泪,留人醉”,就让眼前这一半清醒一半迷蒙交错,梦中或有那人相偎。
这一阕所描写的,是日常生活情景。用词也简净,用"点滴芭蕉心欲碎"形容全词的语风再贴切不过。本来雨夜怀人,就是一件让人伤感的事情。
芭蕉夜雨,孤灯幽窗,甚至是一些散乱的,翻过了以后还没有及时整理的书笺。但就是这样一帧一帧的画面不依次序的闪现,才会真实感人不是么?词家说意,说境,说界,意见起落分迭,却不得不赞成再高明的技巧都不及真切情感让人感觉生动辛辣。如果不投入情感,作品就无法生长繁衍,文字亦再美只是美人脸上的“花黄”,一拂就掉落在地了。
这是一首闺怨诗。诗的前二句描绘江南景致,点明时间,并引起下文,后六句写女主人公偶遇归客,向他询问丈夫的情况。表达了一位江南女子对远在他乡的丈夫的思念和久不见其归来的忧虑。全诗婉曲喜人,音节雅亮,借作问答,语言朴素。
诗的开头两句由写汀洲采蘋而带出江南明媚的春色,笔墨寥寥而江南水乡风物宛然可想。诗写汀洲采蘋,大抵只是触物起兴,借以表达折芳寄远、相思怀人之意,也就是说只是一个“兴象”,而并非实写。这两句借采蘋起兴写相思之情,使读者由芳草而想起美人,而江南如画的春色无疑也给思妇和她的相思平添了一段风情。接下去两句说有“归客”从洞庭回来,带来了“故人”的消息。
思妇在刚听到消息的时候,想必也曾感到一点安慰,但对于一个因为爱情而怀抱相思痛苦的人来说,这一点消息是足以激起更加强烈而不安的思念。以下四句便由此生发。这两句写“归客”带回“故人”的消息,只以一个“逢”字点出,写得特别简略,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余地。诗写“洞庭”、“潇湘”,实指同一个地方,却分开来写,给行文增添了一点参差错落;而这样的表达,在字面上使读者觉得好像是两个不同的地方,诗意因此仿佛有了一点辗转漂泊的意思。与“逢”字所传达的偶然相遇的意思结合在一起,让读者想起远方游子行踪的不定与音讯的渺茫。
诗的后半首以一个问句开头,直接表达了相思的迫切之情。 “春花复应晚”,“春花”指的是白蘋,因首句已点明女主人公正在采蘋,故女主人公将手中之物作比喻,信手拈来,毫无斧凿痕迹,显示出巧妙的构思。其中的“复”字提示其丈夫已多年未归,侧面反衬出女主人公的焦灼神态。这里也隐喻红颜消损,美人迟暮,在岁月无情的消磨中写出了相思憔悴之意。前面的问句,只因为有这一个句子接住,便具有了触动读者的力量。
结尾两句说“不道新知乐,只言行路远”,实际上说的是“行路远”。“行路远”因而见出相思的渺茫与深长。“不道新知乐”只是设想之辞,不可坐实。只因相思无望,便有了无端的猜想,而正是从虚设之辞中,写出了哀怨帐惘的相思之情。
从表面的意思上看,“故人何不返”一句下面,应接以诗的最后两句,这两句是对“故人何不返”的直接回答。诗却避免了直接的回应,而以“春华复应晚”一句接住,使诗意平添了曲折之意,也与开头写采蘋有照应之妙。
这首诗写女子相思之情,辞意婉转,又与比兴相结合,更显得含蓄而富于风情。诗借乐府旧题写闺怨,颇有江南民歌清新流丽的特点。
这是一首离别的诗歌。诗人以行军途中所见太行山景色为题材,用饱含激情的笔墨,描绘出了太行山巍峨险峻、黄河气势磅礴的宏伟画卷,谱写出了抗战年代里太行山区雄奇壮美的自然风貌以及军民万众一心,英勇斗争的精神面貌。诗人以美术家的眼光,巧妙选择景物、切取场景,组合成远近结合、色彩艳丽而且洋溢着战斗激情的画面,抒发了不畏强敌、同仇敌汽、敢于胜利的革命乐观主义情怀。
首句写山,次句写河,既表明“出太行”的行程,又显示爱我山河的豪情。诗人“出太行”后“经洛阳”,必然要跨越黄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又是自古以来兵家必争的“天险”。作为无产阶级军事家的朱德,来到波涛汹涌的黄河边,他满含深情地“一望收”,只在远看一眼之中,已把万里黄河的雄伟形象全部收入眼底,那种迫不及待的热情和无比广阔的胸襟,已被表述无遗。他之所以如此地向往黄河,热爱黄河,着眼点就在于它是“天险”。在“抗战紧急”的关头,中华民族的优秀子孙正在黄河之滨与日本侵略军凭险抗击,浴血奋战。一定要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豪情壮志和坚定信念,正在诗句之中激荡回旋着,这就是令人感到它有气壮山河之伟力的原因。
紧承次句,第三句展开对“出太行”后“经洛阳”、“中途返延安”的行程所见的描写。由于诗人经洛阳、抵西安时,日寇两万余人正围攻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并进迫中国陕甘宁边区,诗中实写由黄河以北的太行,经过黄河以南的洛阳,而后沿黄河岸边折转延安的路线。其中既有八路军对侵华日军的“抗战”,又有八路军对进犯解放区的国民党军队予以自卫还击的“内战”。这两种类型的战争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红似火”三字则把这燃遍黄河两岸的战火作了形象鲜明的描写。“抗战紧急”之际,不该“内战又起”,使得亲痛仇快,“国人皆忧”。朱德既为黄河两岸燃起了抗日的燎原大火而高兴,又为黄河两岸燃起了内战的遍地烽烟而痛心,他那一则以喜、一则以忧的复杂心情,在这句诗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正因如此,结句就顺势而出了,点明了“出太行”的主旨。为了一致对外,团结抗日,总司令奉党中央之令“中途返延安”,共商“去重庆谈判”的具体策略和内客,以迫使蒋介石集团停止内战,枪口对外。如果谈判成功,自能解除国忧,告慰“同仇”。一个“当”字,表明诗人为谈判成功而要竭尽全力的良好愿望,至于蒋介石是否能有停止内战的诚意,还得看事态的发展,显示出诗人用词下字的准确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