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但它带有节日的氛围。清明扫墓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一般在清明前七天至清明后三天之内。由于这期间又有寒食节,故两个节日的活动就同时进行。宋吕希哲《岁时杂记》云:“清明节在寒食第二日,故节物乐事,皆为寒食所包。”除了扫墓外,还有游春、踏青、插柳、荡秋千等。温庭筠这首《清明日》就是写人们在清明那天外出踏青的喜悦心情。
温庭筠的诗以辞藻华丽、风格浓艳著称,这首《清明日》短短四十个字,充满了诗情画意,其画面之丰富多彩,在历代一百余首清明诗中,没有一首能够超过它。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
这首诗前两句交待题中“移居”的地点与原因;三四句是叙事言怀,写初到的活动和感受,写居住的内景;五六句写住下之后外景的幽静;最后两句收束,是用古寺来强调东村山景实堪爱赏,且令人“发思古之幽情”。全诗通过层层推进的手法,向读者展现出一幅避世的清幽环境,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娴静,曲折含蓄地道出移居偏地的快感。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善于写一种极为幽静的情趣。首句一问点题,也有力地领起全篇。“避地”在古诗中多指避乱或逃避世俗的干扰。从王庭珪的历史看,两层意思都有。这句交代题中“移居”的原因。下面都就这句生发。“青山窟里”回答“深几许”的问题。“起炊烟”点明村字。避地避到“青山窟里”,既表示避地之深,又暗示生活必然有新的困难。
三四两句就回答这样的问题。低小前下一“绝”字,可见其简陋。但为了避地,绝不敢厌弃。屋里连个绳炊都没有,只是一个肮脏的土炊,但扫干净了照常休息。“绝”字是入声,按正常的规律应是平声,下句“堪”字本该仄声却用了平声。晚唐以来常有这种对句,使人从音节上也产生一种峭拔的感觉。这三四两句是叙事言怀,写初到的活动和感受,写居住的内景。
五六两句写住下之后外景的幽静。六朝王籍《若耶溪》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之句。王安石翻案说:“一鸟不鸣山更幽。”此诗第五句又把王安石的诗翻过来,比王籍的原作更加开阔深沉,“青山窟里”远离尘嚣,天本来就静,加上“鸟不住啼”就显得更静了。因为没有外界的干扰,所以鸟能够不住地啼。王籍两句是一意,这里一句却有两层,从鸟到天,人的感觉自在其中。六句从视觉写僻远幽静。因山地气候之寒,花也开得较平地晚。作者是从“花多晚发”推测到地处偏僻。“应”读平声,是推测之辞。这句“地应偏”也是强调幽静,不含贬义,和首句相呼应。外间花已落,这里花方盛开,这种“花多晚发”反而是难得的美景。白居易《大林寺桃花》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读到“花多晚发地应偏”就很容易使人想起白居易这首诗的意境。这五六两句写外景近处的幽趣。
最后两句,作者从近处的“花多晚发”向远处望去,隔着几亩田处,一丛娟娟的翠竹临风,原来那是古西泉寺的遗址。这个句子作者用“犹隔”二字,一方面写在望中,一方面表现急切往看的心情。“天下名山僧占多”,凡山间寺庙多取美好的风景点。作者用这两句收束,是用古寺来强调东村山景实堪爱赏,且令人“发思古之幽情”。这样就把前面一联的写景推进一步,使前半首所写避地东村的得计显得更为酣畅。
这首诗作者只通过叙事和写景来表达移居之快感,而不用直接抒情赞叹的方式。一起直截了当,唤起全篇;一结曲折含蓄,耐人玩味很自然地交代了题下的自注。在王庭珪写幽闲境界的七律中,这一篇是值得称道的。
这首诗分为四层。前六句为第一层,写出了鸿雁的境遇及其春来冬去的候鸟特征。接下来四句为第二层,写转蓬辞根寄寓自己和征夫的身世飘零之叹息。再接着六句为第三层,写自己有感于大业未竟,任重道远而老之将至。最后四句为第四层,写龙、虎、狐的不离故地,不忘窟穴,来反比征夫们的流离辗转,有家不能归。这首诗开头连用两组比兴,最后又以比兴作结,首尾相互照应,全诗和谐统一,浑然一体。
首六句采用比兴手法。一开头,诗人略一勾勒,便写出了鸿雁的境遇及其春来冬去的候鸟特征。“塞北”、“无人乡”强调其孤寂寥落,“万里余”则突出路途之遥。鸿雁万里远征,与同类结伴而行,相濡以沫,处于寂寞凄凉的环境中;它们只能服从节令的安排,严冬则南飞而翅稻,阳春则北翔而重回,其辛劳困苦不言而喻。
“田中有转蓬”四句为第二层次,诗人没有像通常诗歌那样在比兴后立刻引入正题,而是再用一比兴手法,写蓬草随风飘荡,无所归止,也永远无法回归故土。“相当”意为与故根相遇。“鸿雁”与“转蓬”这两个艺术形象极不相同,鸿雁有信,依节侯岁岁而回;转蓬无节,随轻风飘荡不止。但是,它们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不得不转徙千万里之外。诗歌写鸿雁举翅“万里”之外,其空间距离感鲜明突出;转蓬“万岁”不能归于故土,其时间漫长感异常强烈。而两者实是互文见义,路途遥、时间长,都是诗人所特别强调的。
在完成了连续的铺垫以后,诗歌第三层切入正题,仅以寥寥六句写征夫之状,却括尽他们艰险苦难生活的内容:一为出征之遥,远赴万里,镇守四方;二为出征之苦,马不解鞍,甲不离身;三为年岁飞逝,老之将至;四为故乡之思,返还无期,徒作渴念。这几方面有紧密关系,而思乡不得归是其关键。唯其愿望不能实现,其思乡之情也就日益加深。
这一层将征夫的深愁苦恨,都在其对现实状况的叙述中宣泄出来。由于前两层中,诗人已经用比兴手法渲染了情结气氛,故这一层所表现的乡关之思显得极为真切和强烈,虽然没有一个愁、苦之类的主观色彩的词语,但本色之语,却更能收到动人心魄的效果。
“神龙藏深泉”四句为诗歌最后一层,诗人于描写正题后又将笔墨宕开,连用神龙、猛兽、狐狸等数个比喻。神龙藏于深泉,猛兽步于高冈,各有定所,各遂其愿,令有家归不得的征夫羡慕不已。“狐死归首丘”引用典故说明动物至死尚且不忘故土,远离家乡的征夫们更不能忘。“故乡安可忘”这极平直的一句话,在全诗的层层衬映,铺垫之下,也具有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首诗比兴手法的反复使用,给诗歌带来了从容舒卷、开阖自如的艺术美感。诗歌写思乡情结,虽充满悲凉凄切情调,但结处以神龙、猛兽等作比,悲凉中不会显得过于柔绵,反而回荡着刚健爽朗之气,这正是曹操诗的特点之一,也是建安文学慷慨悲凉之特色的体现。全诗丝毫不见华丽词句,唯见其朴实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