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词仅用一句将过去淡淡揭过,而以大量的篇幅写现在。说过去的事如烟云一样地过去了,说得多么的轻松,其实内涵是极其丰富的。辛弃疾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传奇式的英雄人物。他出生时,他的家乡已沦陷于金人十二年。他十五岁时即接受祖父辛赞的委托,到当时金首都去刺探军事情报,以作恢复的准备。二十一岁就聚有义士二千余人,后投入义军耿京的部队,为耿京掌书记。就在他二十二岁时,代表耿京奉表南归。在他回山东复命时,途中得知叛徒张安国杀耿京以降金,义军云散了。辛弃疾立即驰赴海州,仅以数十骑闯入金营,活捉张安国,献俘行在,一时名震朝野。四十岁即已任至湖南安抚使。他一生为了恢复祖国的统一,屡建奇功。但也因为他毕生坚持抗战,所以也为主和派所不容。风风雨雨四十年,历尽诬罔屈辱之艰辛,然而他只用“云烟”二字,写得十分轻淡。其实这淡,正是未能忘情的压抑之浓。真的淡了,那就连这“云烟”二字都不用提了。“蒲柳”是谦词,说自己经不起衰老,但同样也是不满之辞。抗战的英雄为“蒲柳”,得意的投降派倒是什么长青之松柏了。可见其慨深厚。既不得用,那么还能干点什么——最好是醉、是游、是睡。这虽不无愤慨,但对老人倒也不失是一帖安心养性的良方。
下阕,他要儿子们在农事了了之后,及时完粮纳税。他虽以方帅而退居林下,丝毫不弄特权,教育子辈不忘国家,故嘱咐纳粮宜早。剩下的要量入为出,勤俭持家。题作“以家事付之”,这种嘱咐,足见稼轩之为人。嘱咐过了,事情有了交待,但作为“乃翁”还是要管点事的。那就管管花木,管管山水。
这阕词外表写得悠闲自得,然而读者却不能不感到它骨子里正激荡着未能为国家统一大业出力的压抑不平之气。对于一下子从火热的事业中退下来的这位老人来说,宜醉、宜游、宜睡的生活态度和管竹、管山、管水的生活情趣固然是可取的,然而,他那一颗激荡的心,却不能如此安顿。所以这种悠闲所掩饰的那一番几乎使他隐了一辈子的痛苦,更令人感动。
这是一个战士休闲时的心态,是以休闲而唱出不甘休闲的变调。身闲而志不闲,这才是处于静态的战士的本色。
杜甫、王维、岑参三首和《早朝大明宫》,其艺术成就都超过了贾至的原作。在诸和诗之中,杜甫的和诗以其格律谨严而著称,王维的和诗以其气象阔大而驰名,至于岑参的这首和诗,则以其押韵奇险、属对精工与用语之典丽而深获历代论者之盛誉。
诗一开头,先由作者在早、朝途中的所见所闻写起。这两句是说,诗人早朝上路之时,听见雄鸡正在报晓,看到东方刚微露曙光,觉得天气仍有些凉意;时值暮春三月,流莺百啭,在这京都之内不时可闻其鸣。首句写“鸡鸣”、“曙光”,交待早朝上路的时间,点题巧妙而又自然。在时间概念上也比贾至原诗首句“银烛朝天紫陌长”的笼统交待显得确切。次句写“莺啭”、“春色”,描绘京城暮春时节清晨的景色,呼应贾至原诗第二句“禁城春色晓苍苍”的写景。两相比较,贾诗所写之春景比较模糊,形象不鲜明,“春色晓苍苍”,艺术感染力实际上并很不强。究其原因,即在于拂晓之时天色尚暗,描写此时景物仅仅诉诸于视觉印象,其难度较大。岑参深谙其中奥秘,故其诗首联写景时,既写其所见之“曙光”、“春色”,又写其所闻之“鸡鸣”、“莺啭”,甚至写到其身心所感觉之“寒”,准确地抓住了暮春时节清晨之时景物和气候的特点,从视觉、听觉、感觉等不同角度进行描写,艺术感染力自然就强了不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春仙仗拥千官”,与王维和诗的颔联一样,岑诗颔联联写的也是早朝时的场面:伴随着金銮殿里传出的朝钟声,一扇扇宫门依次而开;在汉自玉台春两侧排列着皇家的仪仗,文武百官们按部而朝见皇帝。“金阙”、“玉春”,其辞藻富丽堂皇,正适合表现皇宫的金璧辉煌和雕栏玉砌。以“金”对“玉”,以“万”,对“千”,其对仗典雅精工,又与早朝时庄严整肃之朝仪相谐。因此若论气象之阔大,岑诗此联诚逊于王诗,若沦辞藻之富丽与对仗之精工,则岑诗又在王诗之上。
岑诗的颈联颇得后世论者之青睐,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在其著《诚斋诗话》中论及贾至等人的这组早朝大明宫唱和诗时曾说:“和此诗者,岑诗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最佳。”在杜甫、王维均参与唱和的情况下,岑诗此联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此联的佳处即在于它既写了早朝的场面又抓住了时间早这一特点,既呼应贾至的原作又表现出岑诗的语言特色:鲜花迎接饰有佩剑的官员,柳条轻拂仪仗的旗帜,此时晓星方落,露犹未干。作为一首早朝诗,应处理好“早”与“朝”之关系,即在空问上应围绕朝见之场面来写,在时间上又要体现出一个“早”字。贾、杜、王三人的唱和诗,均以首联写早朝之时间,以中二联写一早朝之场面,唯岑诗此联能将“花迎剑佩”、“柳拂族旗”之场面与“星初落”、“露未干”之时辰融为一体,以一联表现了他人需两联才能交待清楚的内容。作为一首和诗,岑诗此联的景物描写又与贾至原诗互为呼应,进一步充实了对春色的描写。不过贾至的原作中,写景与朝见结合得不紧密,结果出现了首二联写景,颈联写朝见,尾联倡和的格局,对于一首早朝诗来说,其中心不突出,显得本末倒置。因此,王维在和其诗时,以中二联写朝见场面,突出了重点。但王诗也有不足,即忽视了贾至原作中的春色描写,与之呼应不紧。观王诗,竟通篇于春色未着一字,反倒用了不少笔墨不厌其详地一再写君臣之服饰,首联已云“翠云裘”,颈联又写“衮龙”,颔联则先写“衣冠”,又继以“冕旒”,语意颇嫌重复,而不腾出笔墨来呼应一下贾诗中之春色。前人对此有“衣冠冕旒,句中字面复见”之讥(《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五)。虽说王诗成就很高,此等不足毕竟是瑕不掩瑜,但相比之下,总是不如岑诗之唱和得体、一呼应紧密而又能避免其中心不突出之缺陷。最后,此联之语言亦颇能体现岑诗之特色。纵观贾、杜、王三诗之颈联,均有御炉香烟等字样,可见在早朝诗中写香烟之类已成司空见惯之例。岑参显然不满足于此等俗套,故全诗无一语道及御炉香烟而于此联写出了“剑”、“旗”、“星”、“露”等较之其他三作显得很新奇的景语。所谓边塞诗人与宫廷诗人之别,于此大概亦可略见一斑。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诗的结尾,响应贾至的倡议:唯有身居凤池的中书省贾舍人,你这一曲高雅的阳春自雪和起来实在困难。说和诗难,倒不仅仅是出于对贾至的恭维,或是表现自己的谦逊,这“难”字确实流露出岑参内心的真实感受。一同和诗的王维、杜甫,都是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与之同和一诗确实不易。王维久任朝官,写起宫廷唱和诗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杜甫做诗刻苦,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尤长于律诗。诗友在某种意义上又是诗敌,同和一诗实寓有一较短长之意,因此在这场高水平的竞赛中若无高超的手段是根本不可能争先的。后人在评价这组唱和诗时多以岑参此诗为最佳,其致胜之诀不外乎下列三点:
其一曰“押韵奇险”。写宫廷诗,古人多以富丽之辞藻充做韵脚,如贾诗之“御炉香”、“侍君王”、杜诗之“醉仙桃”、“有凤毛”、王诗之“拜冕旒”、“衮龙浮”等,均是其例。岑参不排斥富丽之辞藻,但更偏爱奇丽之辞藻,体现在此诗之韵脚上,便是“曙光寒”、“春色阑”、“和皆难”、“露未干”等出乎人们意料的辞藻与奇特的押韵。在宫廷诗中,“寒”、“阑”、“干’、“难”等韵脚是不大有人问津的,更不用说以之作为早朝诗的韵脚了,这些词汇,通常是用以表现衰残之景的,将它们写入早朝诗中而不减损富丽堂皇之气,需要有高超的写作技巧。稍一不慎,便成败笔,在前人看来这简直是在走独木桥,故称这些韵脚为险韵。正是在这种他人通常不敢尝试之处,岑参成功地进行了尝试,收到了后世公认的奇特的艺术效果。具体说来,“寒”通常会引起人们的蜷曲畏缩之感,但岑诗的“鸡鸣紫陌曙光寒”给人的感觉便全然不同,雄鸡一唱天下白,黑暗即将让位于光明,那鸡鸣令人振奋,那曙光令人憧憬,那暮春清晨的微寒令人惬意。奇妙的艺术效果的取得就在于诗人在以“寒”为韵脚时恰当地进行了搭配,这一点在“阑”、“干”、“难”等韵脚上同样得到了体现。“阑”本用于几写残景,但诗人配之以“春色”、配之以“莺啭”,效果便截然相反。春阑不同于秋阑,花虽疏而叶更茂,红虽瘦而绿益肥,加之以流莺百咐,越发显得生机勃勃。其他如,’干”、“难”等韵脚,均各有妙用。在美学领域中,也处处存在着辨证法。岑诗中这几个韵脚,押得虽险而丽,虽丽又奇,颇能体现岑诗尚奇丽之特点。
其二曰“对仗精工”。对于律诗来讲,中二联对仗即已足矣,岑诗多用一联对仗,意在与早朝时那种左右分班、文武对列的朝仪相协调一致,以诗歌形式上的工整表现诗歌内容即早朝场面的严整。另外前人已经指出,此诗首联以“紫”对“皇”,极为典丽,岑参此诗对仗之精于此亦可见一斑。在这四首唱和诗中,论对仗之精工典丽,唯杜诗可与岑参此诗相敌。
其三曰“辞藻典丽堂皇”。岑参虽尚奇丽,但并不排斥典丽堂皇之语。在岑参此诗中,虽然有若于奇险之韵脚,但也有不少典丽堂皇之造语,其例如“紫陌”、“皇州”、“金阙”、“玉春”等,绝不亚于其他三诗。早朝诗毕竟要写宫廷气象,若一味追求奇险就有可能破坏诗中画面的和谐。岑诗虽押险韵而未过份,又用了若干典丽堂皇之辞藻表现宫廷气象,恰到好处地取得了平衡。其诗虽奇而又未离格,达到了奇不离正,正中有奇,得心应手的境界。
这首诗描写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位久居城里的官员,得空到乡间去放风游览,吃的是农家菜,住的是农家院,于是由衷地羡慕起田园生活来。
前四句写“赵叟”的生活环境,以及其高洁的品行与美好的生活情趣;中间四名描写赵叟日常生活,极富田园情趣;最后写此次宴饮的场面,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全诗写得自然流畅,诗人在字里行间表现出的,都是对隐居生活的向往和对主人生活情趣的赞美。
首句“虽与人境接”,说明这位赵姓老人的家离城市并不远,可能就在郊区。虽然住的地方不是很偏远,但是“闭门成隐居”,过的就是闲静的田园生活。这两句诗颇有点“心远地自偏”的味道。接下来的二句,诗人对赵叟进行了赞美,谓赵叟能谈玄,有儒行。诗人先把主人比成庄子,又拿孔子来比喻,皆是称赞主人既有高洁的品行,又有美好的生活情趣。
“深巷斜晖静,闲门高柳疏”,写赵叟每日所见,深巷里的夕阳斜照之情景,营造出了静美的氛围。“荷锄修药圃,散帙曝农书”,写的是赵叟日常所为,侍弄田地,整理书籍,既有体力劳动,又有脑力劳动,悠闲而舒适,极富田园情趣。
接下来诗人笔锋一转,最后四句回到宴饮来,写此次宴饮的场面。“上客摇芳翰”,写“上客”的活动,体现了钦佩之情;“中厨馈野蔬”写主人的在准备饮食。最后两句则是一个长镜头,先是主人与朋友们在客厅里痛饮,然后镜头拉远,柴门出现了,柴门外的景色出现了,人物活动在优美的自然景色之中,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