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访友诗的套路展现出了散文化倾向。诗的前六句是一种明快流程的交代:径——壑——门——阶——室——窗——壁。谈不上行云流水,却能窥见这首诗的门户:乍看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辞章搭配得体,步履从容,但揣度二三,就为这笔清晰的流水账而叹息,怪它没有更丰富的诗意进项。但这种责怪,并不殃及散文化倾向,对散文化现象需要一次又一次关乎价值观的认识;散文化的感觉跟一首诗有头有尾进行某种叙事的憧憬有关,这首诗在较短的篇幅内寄情于一桩事情的脉络而非关于这件事的激情,就极有可能显示出散文化的特征。
从作者的立场看,在构思(哪怕是即兴发挥)之际,“不遇”的结果已经发生,他所进行的描述依然显得较为重视“不遇”之前兆,就好像那些依次展开的芳踪是一首诗最大的卖弄点。径之石、壑之丹、门之松、阶之闲、室之禅、窗之见、壁之生……联袂演出的情景剧并不比停顿下来独观一物更划算,他只是需要记录这一流程来测试一首诗的雅量。而这些场景的铺垫明摆着朝“不遇”的主题靠拢,对景物的过度描写已预告人的次要性。
根据诗词断定:作者不可能反写实际情况,明明山僧不在,却在诗句中假想两人会谈的幽趣。诗在当时似乎还不致走到这一步。青苔、鸟迹、白拂、尘埃、无人……这一系列的环境元素虽契合抒情诗的表征,却奉献事实性依据,也就是说,看起来挺雅致的,但本质上只是一连串基本事实。只不过“青苔”一类的事实又不限于其本身的属性,已不可避免侵入了情态的细菌,滋生出属于修辞层面的意义。
作者是在寻求一种补偿:由于山僧不在,他必须从这一无人情境中获取诗的慰藉。不在之妙在于他反而可以凭空想像“了然”的主题性意趣。无需一位具体的僧人启发,他就可以从虚空中找到信仰的入口。乃至于云、雨的亮相也有不俗表现,使他不去思索山僧出门去干什么,以及有这么出色的所在,山僧为何还要滞留在他处。他仿佛是这一境界的独占者,山僧的所有者属性已显得次要:他为自己碰巧得到这么一块临时的乐土,与此前所行居的尘世保持对峙,而倍感欣慰,甚至这时听到猿声也不免理解为这是一种得体的、赞同他的伴奏。
从事后的记述人角度看,作者能了解下山返程中的心理变化,以及这一旅程中的新发现,但他并没有触及这一范畴,而是终止在一次世界观的洗礼中。
此诗虽仅寥寥十句,但写得波澜起伏,神采飞动。此诗不仅以最经济的手法分合交错地描写了射者、射技、观射者和被射物,而且暗示了诗人的“诗法”,即査晚晴所谓“以留取势,以快取胜”。宋代苏轼非常喜爱这诗,亲自用大字书写,以为妙绝。评论韩诗的人,多以这首诗作为韩诗的范例之一。
首句写猎场的情境:原野上猎火熊熊燃烧,四周围静悄悄的。一个“静”字,传出画面之神,烘托猎前肃穆的气氛,由此可以想见从猎人员屏气静息,全神贯注地伫伺猎物的情态。这是猎射前的静态,与下文猎射时和猎射后的动态,成强烈的对照。次句写猎射的对象雉鸡,笔墨简捷精炼,衔接自然紧密。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吓得急忙又躲藏起来。“出复没”三字形容逼肖,活现出野雉惊惶逃窜的窘态,与下边“惜不发”呼应。阁本李谢校改作“伏欲没”,就索然无味了。两句是猎射前的情景。
三、四句转入猎射,写将军的心理活动和猎射时的风度、神采。将军出猎自然不是单纯为了觅取野味,而是要显示自己的神功巧技。所以,他骑出盘旋不进,拉满强劲的弓,又舍不得轻易发箭。近人程学恂《韩诗臆说》评道:“二句写射之妙处,全在未射时,是能于空际得神。”所谓空际得神,就是不在实处作穷形极相之语。诗人不写将军如何勇猛敢决,也不写他如何纵横驰骤,呼鹰嗾犬,白羽交飞,围场中惯见的情景全部略去不提,而只选取了“盘出弯弓”这一特定的镜头,以突出将军矜持、自信、踌躇满志的神态。这里的巧,不仅指射技的精巧,更主要的是写人的智谋,写将军运筹的巧妙。这位将军不专恃武功取胜,他盘出弯弓,审情度势,选择着最能表现自己精湛射技的时机。他要像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样,“度不中不发,发必应弦而倒”,要一举使众人折服。一位有血有肉、有着鲜明性格特征的将军形象,便显现出来。两句笔势顿挫,用意精深。
接着两句写“巧”。野雉隐没之处,地势渐渐狭窄,野雉处于“人稠网密,地迫势胁”(曹植《七启》)的窘境,要继续窜伏已不可能;观猎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饶有兴味地观赏将军猎射。这是将军一显身手的时机。正当野雉受惊乍飞的一刹那,将军从容地引满弓,“嗖”的一声,强有力的箭,迅猛而准确地命中雉鸡。“雉惊弓满箭加”,一“惊”一“满”一“劲”一“加”,紧凑简练,干脆有力,“巧”字之意于此全出。
诗写到这里,似乎意已尽了。然而诗中忽起波澜,那只受伤的野雉带箭“冲人决起百余尺”,向着人猛地冲起百多尺高,可见这是只勇猛的雉鸡。侧写一笔,更显出将军的绝妙射技。“红翎白镞随倾斜”,野雉强作挣扎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带箭悠悠而堕,染血的翎毛和雪亮的箭镞也随之倾斜落下。这正是非亲历其境者不能道。诗写到这里,才直接点题,真是一波三折,盘屈跳荡。以写长篇古风的笔法来写小诗,更觉丰神超迈,情趣横生。
末两句在热烈的气氛中关合全诗。先以“仰笑”二字,极为传神地突现将军个人的性格特征,一位地方主帅骄矜得意的神气跃然纸上,接着以“军吏贺”照应前面“伏人”,写出围观的军吏敬服将军绝妙的射技,为他的成功庆贺。末句接写“雉带箭”——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毛羽散乱地堕向将军的出前。诗戛然而止,然余响不绝,韵味无穷。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近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