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第一、二句以以豪情激昂之调开头,作者回忆当年的英勇战斗。征途跨越万里,穿越茫茫沙漠,携国君之命领兵踏上征讨匈奴之途。以长途奔袭、不畏艰苦、孤军深入、敢斗强敌,表现自己的勇敢无私、忠诚于国家的情怀。《汉书·李广苏建传》载,李陵率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被三万匈奴军所包围,李陵在不利的地势中,击毙敌人数千。单于集合八万兵围攻,李陵军且战且退,艰苦突围,又斩匈奴三千余人,单于派其子率兵激战,李陵复杀敌数千。诗一二句的英勇自豪情调是为国立功之心的表现。“为君将”一语表白了他英勇战斗的动机,也为下文对汉武帝的刻薄寡恩从反面铺垫,遥相映衬。
三四句道出战败投降的不可挽回之遗憾。突围之路已断绝,箭矢用尽,刀刃变钝,士卒死伤殆尽,迫不得已屈服于敌人,名声扫地。这两句话蕴含着四层深意,说尽众寡悬殊、损兵折将的惨状,也抒发出腼颜事敌的奇耻大辱。司马迁《报任安书》曾这样述说李陵当时的困境,与单于连战十余日,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而李陵一声令下,士兵个个奋起,纵然箭矢已尽,仍以空弦凶悍,冒着白刃之危,无不向北,积极迎战,志在必死与敌。又认为,李陵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权衡,寻找适当时机,再度斩杀敌人,重返汉军阵营。这两句诗从严以律己的高度,述说艰难羞辱,感情更深。
最后两句向苏武和汉使者说明不能归汉之因,弦外之音斥责汉武帝杀戮李氏家属的绝情与残忍。《汉书·李广苏建传》载,汉武帝误听说李陵为匈奴练兵,于是族灭李陵一家,“母弟妻子皆伏诛”。李陵又畏惧归汉后再受戮辱,于是在匈奴二十多年而死,没有回归故土。这两句诗包含着这样复杂的情感:抱怨、隐痛、惋惜。
李陵故事流传极广,历久不衰。这是因为历史上存在着士大夫阶层忠诚而不得其所的怨愤,也存在着人民对封建帝王专断独裁、行刑诬枉的不满。可以从李陵事件和李陵歌中看到自己的身影,体味到类似的感情。这首歌言简意赅,语短情深,真实地抒发了李陵在彼时彼地万感交集的心声。
楚辞中有淮南小山的《招隐士》,《文选》中有左思的《招隐》诗,题目相似,而意趣不同。《招隐士》是召唤隐士离开山林回到人群中来,到宫廷里去;而左思的《招隐》却是去招寻隐士,欲与之同隐。同题两首,这里选取第一首进行赏析。
左思《招隐》中的第一首,招隐,是招还,寻防隐士之意,写入山招还隐士,却被隐士生活环境所吸引,决意同隐以表现社会黑暗,诗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情操。
第一首诗首句“杖策招隐士”,开门见山,点清题目。“策”,据扬雄《方言》,是树木细枝。中国人向来强调“见微知著”:纣设象筯(即箸字),比干以为奢侈之渐;五月披裘,即可知其人之不贪。折树枝为杖,则持杖者旧袍蔽屣的形象及厌弃豪华的性格已可见一斑。“荒涂横古今”和“岩穴无结构”两句写隐士居室及其周围的道路。既是隐士,当然就应当绝交息游,摒弃繁华。室开三径、蛙作鼓吹这些传为佳话的典故,“草堂”、“蓬户”这些常见的作为隐士(或寒士)居室代称的文字,便足以说明这一点。然而,作者笔下的隐士岂只是“草莱不翦”、“茅屋数椽”而已,他根本就没有房屋,而是像巢父一般的岩居穴处;他的住处周围也根本就没有道路,好像从古到今无人从这里走过(横,塞)。然则其人避世之深,可以想见。唯有山丘中传出的隐隐琴声,才能显示出他的存在。这几句写的是眼前近景。其中“荒涂横古今”也隐寓着与紫陌红尘的对比,“岩穴无结构”则隐与高堂华屋作比,这一点读到下文自可领悟。接下来“白云”二句写仰观,“石泉”二句写俯视。白云飘忽,去来无迹,正是隐士们最爱欣赏、最感会心的景物;树木葱茏、丹花掩映,清泉潺潺,游鱼嬉戏,这是十分宁静、自由、充满生机和自然之美的世界。庄子就是非常羡慕濠水中的鯈鱼之乐;曹孟德也是把“枕石漱流饮泉”(《秋胡行·晨上散关山》)看作是神仙生活。这些与喧嚣嘈杂、勾心斗角、扼杀人性的现实社会是非常鲜明的对比。作者对隐士生活环境的描写,处处在在,都流露出他对现实的强烈憎恶。
以上六句多写所见,是隐士的生活环境;“丘中有鸣琴”则是写所闻,写隐士的活动。弹琴在古人诗文中向来是高雅之士、尤其是隐逸之士的爱好,这种例证太多,无烦列举,只须看不会弹琴的陶渊明也要取一张无弦琴在手上摆弄摆弄,就可知它在隐士生活中的地位了。而在这样一个幽静空寂的所在独坐拂弦,更可见其人情逸云上,非寻常隐士可比。
“非必丝与竹”四句续写所闻。这四句的写法与上文相比稍有变化。上面都是直陈所见所闻而暗寓对比之意,这里却是首先提出了用作比较的对象。丝竹犹言管弦,指官僚贵族饮酒作乐时所欣赏的音乐。(需要说明,一般讲“丝竹”时,是指由女伎演奏的音乐,所以高士独自弹弄以遣怀的琴,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刘禹锡的《陋室铭》既说“可以调素琴”,又说“无丝竹之乱耳”,把琴排除在丝竹之外了。)聒耳的笙歌与山水之音相比,前者代表的是富贵和庸俗,后者代表的却是高情雅趣。史载梁昭明太子萧统“(尝)泛舟后池,番禺侯轨盛称此中宜奏女乐。太子不答,咏左思《招隐》诗云:‘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轨惭而止”。就很可以说明这一点。啸歌则是魏晋以来名士包括隐士常常喜欢用来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魏略》说诸葛亮“每晨夜从容,常抱膝长啸”;西晋的阮籍也是善啸的;《晋书·阮籍传》说他遇到过一个苏门山真人名叫孙登的,啸起来“声若鸾凤之音,响乎岩谷。”如此看来,啸歌和弹琴一样,也是高人雅士的举动。然而作者对此却不以为然。在作者看来,再动听的人为之音也无法与泉水漱石,泠然清越,风吹阳林,呜呜悲吟的“天籁”相比。在这四句中,前两句用的是对比手法,后两句则是衬托,更突出地强调了作者对隐居生活的热爱。
在着力描写了隐士的居处环境之后,作者又将视线投向他的衣着食物。古来写隐士衣食,多以“黄精白术”、“石髓茯苓”以见其食之稀少而精洁;“鹑衣百结”、“短褐不完”以见其衣之破旧单寒。然而作者写食只用了一句“秋菊兼餱粮”,写衣也只用了一句“幽兰间重襟”。秋菊幽兰之为物,具芳香之性,秉贞洁之姿,正是隐士人格与形象的象征。只此一点,足盖其余。纡青拖紫、怀金佩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贵族与以秋菊为食、以幽兰为佩的隐士比起来,其蠢俗不堪愈见明显了。诗至此,已写足了隐士的居行服食,不着一主观评价,已足以使人悠然神往。于是乎诗人不由得感慨系之:“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他也要抽去帽子上的簪子,意欲挂冠弃仕,追步隐者遗迹去了。这两句是诗中唯一的直抒,但置于对隐士所居的精心描绘之后,写来犹如水到渠成,略无突兀之感。而此二句亦是画龙点睛之笔,以此收势,亦使全诗显得神完气足,发人深思。
此诗写景简淡素朴,语言亦高古峻洁,非有如诗人者之胸襟,不得出此。这就是“诗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