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层峰望眼开。”此处“春江”的“春”,非常美丽,生机盎然。诗人喜游泳,故地重游,能跃入湘江,再显当年的豪情,再享欢乐,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又”字,上接游湘江,下连登岳麓,还含“久别岳麓今又来”之意。而一个“踏”字,则使诗人藐视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跃然纸上。“望眼开”指诗人登上重重叠叠的岳麓山,登高远望,俯览湘江从衡岳而来,直奔洞庭而去的壮观,眼界开阔,心旷神怡。
颔联承接上面的意思而来:“风起绿洲吹浪去,雨从青野上山来。”远远看到湘江中绿树笼罩的橘子洲上树木摆动,长江上卷起阵阵银浪;一会儿,飘起云团,漫延山顶,洒下细雨。视野之内,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两句同三年后诗人在《送瘟神》第二首中说的“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一样,并非纯粹写景,更重要的是象征了当时国内的形势。只是后者已带有浪漫的色彩,有些想象的成分。至1959年写的《登庐山》中“云横九派浮黄鹤,浪下三吴起白烟”,也同样是表现大好形势,但用云烟之类,意象较虚,给读者的感觉也是空中楼阁似有似无。可见,诗是思想与情绪的反映,信非虚言,当时所流露的情感、心境以至潜意识中的东西,有时连作者自己也感觉不到。总而言之,《和周世钊同志》这首诗中的景色描写真正是既反映了当时国家的繁荣气象,也真实地表现了作者的愉快心情。
颈联是由景而及人。旧地重游,必然会想到一些人事。诗人同家乡的耆旧及老同学、老朋友相聚,觉得声音、举止、性情如旧,而想到一些为争夺个人名利用尽心机、流落海外的人,觉得可悲。这里的“可哀”,是说他们在域外混得并不满意,然而这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我们从“鸡虫”二字中可以感到诗人对这些人的鄙视。解说此诗者或以为这句诗指“国际间的某些事件像鸡虫得失一样渺小,人们为这些小事而钩心斗角是可悲的”。但此句的上下文俱未涉及国际间的事情,此句承“尊前谈笑”而来,而且“域外”是相对于“国内而言”,同“国际”的意思并不一致。所以,这一句应是指早年相识后来成为革命对立面而跑到海外的人,未必皆历史上有名的人,然大体应属于张国焘、王明、萧瑜一类。上句之“人依旧”指当时在一起的故旧,“域外鸡虫”则指某些流落海外的人。这两句中包含了很多的历史事实,很长的历史过程,也包含中国革命中阵营对立和路线分歧方面复杂斗争的种种回忆。但诗人这里表现出的是轻松、愉快,是胜利者的豪情。
尾联:“莫叹韶华容易逝,卅年仍到赫曦台。”回想三十年前都是风华正茂、正当同学少年,“莫叹”二字,体现诗人乐观、高昂的情绪,与“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有异曲同工之妙。“韶华易逝”是自然发展规律,也是诗人乐观主义精神的表现。“仍到”,与前“这种乐观高昂、奋斗不息的精神,与前面描绘的生机勃勃的自然景象浑然一体。
此诗上半首写景,格调明快,用“春江”、“绿洲”、“臂野”等描绘了诗人久别的故乡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下半首写情,平易、亲切,感情真挚。情随景至,情景交融,颇具感染力。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姓南郭的人听说齐宣王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