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王朝庙,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表白心迹,祈求保佑,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
开头三句,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和盘托出,并强调其“嬛嬛在疚”,无依无靠。国君需要群臣,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隐含了驱使、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
第四句的“皇考”指周武王。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诗中却一字不提,只说他“永世克孝”。为人子当尽孝;为人臣则当尽忠,其理一致,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盖因在危难、困窘之际寻求援助,明令不如感化,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点出武王克尽孝道,感化之效即生。
第六句的“皇祖”指周文王,而“陟降”一语,当重在“陟”,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
周公是经历文、武、成三世的老臣,“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又“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史记·鲁周公世家》),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都长期与他共事,上述对文王、武王赞颂之语,出自他口中,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冏命》,所说“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正可见周公的威严。
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贱”,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成王为文王之孙,武王之子,血统至尊,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以期对文王、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因此“继序”一语出现于《周颂·闵予小子》的末句,绝非偶然,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武王开创的大业,而“思不忘”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对于文王、武王的旧臣,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
《周颂·闵予小子》隐含着对文王、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周公又是以身作则、堪称楷模的。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这方面,《诗经》《尚书》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一为辅相一为天子,但是,要了解成王时政事,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六经》皆史,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
这首词是言志之作,表达了作者匡国济世的凌云志向。1903年中秋节,秋瑾与丈夫王子芳发生冲突,从家出走,寓居北京阜城门外泰顺客栈,后由吴芝瑛出面调解,而秋瑾下决心冲破家庭牢笼,投身革命。不久即东渡日本留学。
词的上片写与王廷均结婚八年,表面上过着富贵人的生活,实际上是“奴仆不如”的生活,如今与其决裂,突破家庭束缚,实现了“求自立”的愿望。“苦将侬,强派作蛾眉”进一步说明表面上过着贵妇人的生活,实则奴仆不如的“八年风味”。“殊未屑”表明作者对贵妇人的生活,并不留恋,相反加以蔑视。上片主要表达了作者自己初离家庭时的矛盾心情,别具匠心。
词的下片写词人虽有凌云壮志,但知音难觅,不觉泪湿衣襟。作者平日虽以肝胆相照,真诚恳切,但不为世俗所了解,因此生活中常受折磨。离家以后,在大千世界中,不知去何处去寻找知音。找不到知音,又将会受折磨。想到这一点,作者不觉伤心落泪,也是很自然的。这种担心和忧虑,真实地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刚踏上革命征途的思想状况。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这四句是深入浅出的鉴湖女侠的自我写照,她运用“身与心、列与烈”两句四字谐音和意义不同的显著变化,来表达她的抱负、志向和思想感情的转变,正是上接“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这两句进一步的思想发展。紧接着表明她是一个“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的富有感情的人,但不幸偏遇着这么一个庸夫俗子的丈夫,因她穿着男装独自去看了一次戏,竟遭丈夫的辱打,不由她不发出“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这样的浩叹。
词的上半阕,作者用了寥寥数笔,就把他从十七岁以来十五年间的坎坷经历粗略地描述了一番。用了两个“纵横”,把自己怀才不遇,箫剑双负的心情形象地表达出来。才“纵横”,是说他的才能大,泪“纵横”,是说他的悲哀多。“箫心”侧重于生活中的各种幽情亲情,“剑名”则主要是大的人生追求和志向抱负,二者“双负”,作者只赢得泪纵横。
词的下半阕,进一步写个人生活之悲:春天来时,连个关心的梦都做不成,不言也人关心自己,反言自己无倾注关心的对象;不说真实的关心,只求做个关心梦,话语中所包含的这些凄怨哀伤,是十分沉痛的。作者又巧妙地用了两个“飘零”,把自己为了功名,南北数次奔波的经历和自我安慰的复杂心情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看了词的最后一句话才知道,作者一生漂泊无定,如今虽有些悔怨,但他已不看重这些,因为人生本就是雪泥鸿爪,因为他已信奉了佛教。
据史料记载,龚自珍在道光三年有信佛事。他回乡后在苏州与江沅、贝墉等几个佛门俗家弟子搅到一起,还参加了拜佛诵经。在作者的许多诗歌中,都有他学佛的印记,不少佛经上的语言,被龚自珍写入诗歌中。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学佛来解脱自己考场不得意的失落,这也是当时许多失意文人的通常做法。不过,读了这首词的最末一句,往往有一种苦涩生出,让人同情作者,这正是此词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