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两句鞭挞了朝廷用人不以正道,滥施赏罚,致使巧宦得意,良将灰心的现象;后两句对乔侍御功高无赏、白首沉沦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全诗以汉写唐、借古喻今,直斥官场的黑暗,表现了诗人对唐朝不重用贤臣的不满情绪和对友人未得重用的同情,用典帖切,寓意深广。
一二句夹叙夹议,诗人从“荣”字落笔,以“薄”字作反衬,将两句诗所叙的事件,作了鲜明的对比。在朝廷受到荣宠的不应该是“巧宦”,而如今却“荣巧宦”;在“云阁”上受到表扬的应该是驰骋疆场,为国立功的名将,而如今却“薄边功”。这两句诗,互文见义,正反相形,将赏罚不明、是非颠倒的昏暗现象揭露无遗。劈头即发议论,借汉喻唐,笔锋犀利,为下面直抒胸臆先作好铺垫。
三四句承前而生发,诗人对好友乔知之的遭遇表示同情。诗人用“可怜”叫响,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和同情,并用感喟、深沉的调子道出“可怜”的对象骢马使,富有感染力。诗人感情的波涛臻于顶峰,用不平而又无可奈何的语气感叹道:“白首为谁雄”。正直不阿的骢马使,白首沉沦,不为世用,空有雄才。陈子昂在写这首诗时,乔知之已年近五十,故诗人以“白首”称之,可见这是首慨叹戍边将领生不逢时的咏老诗。
这首诗以“荣巧宦”“薄边功”概括朝政昏暗,以“骢马使”比乔知之而叹其“可怜”,然后以“白首为谁雄”的反诘语作结。全诗四句,共有三处用的是汉代词汇、汉代人物汉代典故,又是浑然一体,不露痕迹仅此而论,在艺术特色上犹有独到之处,蕴含深广,余味无穷。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
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是一首感时抚事的答别之作。
此词上片分两层,前两韵是第一层,直接抒写诗人的“长恨”和“有恨无人省”的感慨。作者直接以“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句开篇,乍看似觉突兀;其实稍加思索,就会明白其深刻的感情背景。由于北方金朝的入侵,战乱不息,被占区人民处在金人统治之下,而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却非但不图恢复,还对主张抗金北伐的人士加以压制和迫害,作者就曾多次受到打击。这对于一个志在恢复的爱国者来说,不能不为此而感到深切的痛恨。如此“长恨”,在“饮饯席上”难以尽言,所以词人只能用高度浓缩的语言,把它“裁作短歌行”。“短歌行”,原是古乐府《平调曲》名,多用作饮宴席上的歌辞。词人信手拈来,融入句中,自然而巧妙地点明了题面。“长恨”而“短歌”,不仅造成形式上的对应美,更主要的是显示出那种恨不得尽言而又不能不言的情致。“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一句,合用了两个典故。据《史记·留侯世家》载,汉高祖刘邦“欲废太子,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由于留侯张良设谋维护太子,此事只好作罢,戚夫人因向刘邦哭泣,刘邦对她说:“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中表达了刘邦事不从心、无可奈何的心情。又《论语·微子篇》载,楚国隐士接舆曾唱歌当面讽刺孔子迷于从政,疲于奔走,《论语》因称接舆为“楚狂”。辛弃疾在这里运用这两个典故,目的是为了抒发他虽有满腔“长恨”而又无人理解的悲愤,一个“狂”字,更突出了他不愿趋炎附势、屈从权贵的耿介之情。从遣词造句看,这一韵还妙在用“何人”呼起,以反诘语气出之,大大增强了词句的感人力量;而“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反复咏言,又造成一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的艺术效果。词人在直抒胸臆以后,紧接着就以舒缓的语气写道:“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一韵三句,均用屈原《离骚》诗句。前两句径用屈原原句,只是“兰”字后少一“之”字,“畹”字后少一“兮”字。“餐英”句则从原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概括而来。兰、蕙都是香草,“滋兰”、“树蕙”,是以培植香草比喻培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和志节。而“饮露”、“餐英”,则是以饮食的芳洁比喻品节的纯洁和高尚。作者在这里引用屈原诗句,并用“滋兰”、“树蕙”之词,显然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志节和情操。屈原在忠而被谤、贤而见逐的情况下,仍然坚定地持其“内美”和“修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词人在遭朝中奸臣谗言排挤,被削职乡居的情况下,依然不变报国之志,表明自己决不肯随波逐流与投降派同流合污,沆瀣一气。“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一句,仍承前韵词意,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自己的志节和操守。这里又用一典。《楚辞·渔父》中说,屈原被放逐,“游于江潭”,“形容枯槁”,渔父问他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讨其苦。屈原说:“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也不肯“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渔父听后,一边摇船而去,一边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意思是劝屈原要善于审时度势,采取从时随俗的处世态度。词人化用此典,意在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志节情操。
下片头三句“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遥应篇首,意在抒发自己理想无从实现的感慨,情绪又转入激昂。据《世说新语·任诞》载,西晋张翰(字季鹰),为人“纵任不拘”,有人问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耶?”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词人用张翰的典故,乃是牢骚之气。
他的抗金复国理想难以实现,志业难遂,还要那“身后”的虚名干什么!词人为什么会发此牢骚呢?辛弃疾接着写:“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轻。”这一韵是全词的关键所在,道出“长恨复长恨”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南宋统治集团轻重倒置,是非不分,置危亡于不顾,而一味地苟且偷安。这是词人对南宋小朝廷腐败政局的严厉批判和愤怒呼喊。最后两韵是下片第二层,通过写惜别再一次表明自己的心志,词人的情绪这时又渐渐平静下来。前三句写惜别,用屈原《九歌》点明恨别乐交乃古往今来人之常情,表明词人和饯行者陈端仁的情谊深厚,彼此都不忍离别之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一句,又引用两个典故。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云:“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陶渊明生于东晋末叶,社会动乱,政治黑暗,而他本人又“质性自然”(《归去来兮辞序》),“不慕荣利”(《五柳先生传》),因有是辞。这里词人引用陶诗,表明自己此次奉召赴临安并不是追求个人荣利,并且也不想在那里久留,以表明自己的心迹。“归与白鸥盟”,是作者从正面表明自己的心迹。据《列子·黄帝篇》载,相传海上有位喜好鸥鸟的人,每天早晨必在海上与鸥鸟相游处,后遂以与鸥鸟为友比喻浮家泛宅、出没云水间的隐居生活。在这里,词人说归来与鸥鸟为友,一方面表明自己宁可退归林下,也不屑与投降派为伍,另一方面也有慰勉陈端仁之意。
与一般的离别之词不同,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虽是答别之词,却无常人的哀怨之气。通观此篇,它答别而不怨别,溢满全词的是他感时抚事的悲恨和忧愤,而一无凄楚或哀怨。词中的声情,时而激越,时而平静,时而急促,时而沉稳,形成一种豪放中见沉郁的艺术情致。此外,词中还成功地运用比兴手法,不仅丰富了词的含蕴,而且对抒发词人的志节等,也都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