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韦鼎此诗写百舌而能遗貌取神,借百舌之鸣,抒发其客居异地,思念乡国之情。
第一句“万里风烟异”奇突,意境浑远。“万里风烟”四字,概括出了北方雄阔苍茫的景致特点。这正是一个南方人乍到北方所首先感受到的。“异”宇不仅点出北方与江南的风景差异,也寄托着诗人客居异地产生的故国之思。江南富于山水之美,处处山明水秀,长期生活于南方的诗人乍来北方,自然不习惯北方的荒凉空旷,对江南风景更加怀念,同时,风烟之“异”又引出了下文由百舌之鸣而产生的感触。
第二句一个“惊”字,紧承上句“异”字,形象地刻画出诗人思念江南风光时的凝神状态。诗人此时正在泛忆不同于万里风烟的江南景色,而百舌的叫声不禁使诗人突然意识到已经是又一个春天来临,此时的江南风光自然会更加秀丽,也更令人怀念。同时也使诗人感到在此异乡滞留的时间已久。久客思归,不得不使诗人闻百舌声而骤感惊心。百舌声是诗人在家乡时听惯了的,如今在异乡又突然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自然更增强了诗人对江南家乡故国的怀念之情。
诗人的乡国之情当然是由于久客异乡而引起的,但诗人偏不承认,反而埋怨百舌的呜叫声,似乎思恋乡国之情纯粹是由于百舌的鸣叫而勾起的。“那能对远客,还作故乡声?”这种对于百舌的指责显然是无理的,但恰恰是这种无理的指责,使我们更加感到诗人思念江南乡国的感情是异常的强烈,以致不能再承受百舌声的搅扰了,因为百舌的叫声只能加强,而不会减轻这种乡国之思所引起的痛苦。
这首诗绝似唐人绝句,可以看作唐人绝句的先声。由于绝句形式短小,写法上不宜直说,而以含吐不露为贵。“绝句取经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竽乃妙。”(刘熙载《艺概》)此诗正是采用这种反跌法,不将故国之思从正面道出,却借百舌的叫声从反面跌出,让人们从对百舌的指责中去领会诗人那种乡恋之情,故国之思。诗人的这种手法很成功,人们不仅能从中深刻体会到诗人的强烈感情,而且感到诗人的写法翻新,趣味无穷,可以看出诗人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这种诗体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