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诗一方面揭穿了军阀们靠“请吃饭”玩弄阴谋诡计;一方面提出用胶牙糖粘嘴的事来,也是对灶神的无情嘲弄。这里,首句列出两件祭物,次句却有着深刻的寓意。“典衣供瓣香”,联系上句,瓣香、胶牙糖以及“只鸡”,原来俱是“典衣”的结果。它即反映出当时人民的贫困窘境;也揭示出封建迷信(敬神)与贫穷之间的尖锐矛盾。
“家中无长物,岂独少黄羊。”这两句诗,以极其形象的事物生动地反映出当时农村破产,劳动人民家无隔宿之粮的惨淡情景。祭神,对被“神权”统治尚未觉醒的农民来说。是看成一件祸福攸关大事的;但是,典尽衣物,顶多也只能杀一只鸡,备一点胶牙糖,一些香烛,哪里还能买得起更贵重的黄羊。“岂独”二字,含意深沉,一方面表示在“家中无长物”的情况下,办不起黄羊来祭灶;另一方面也表示出不想靠祭灶来改变现状、也不可能改变现状的意思。
这首诗虽简短,但却透视出当时中国农村破产、农民家徒四壁的一面生活侧影。通过庚子送灶这件看似极平常的事物,深刻地表现出封建迷信对劳动人民的危害,和作者对这一事物的鲜明态度。
全诗四句语言浅显通俗,一二句只鸡、胶牙糖、瓣香看似平列,因皆出之以“典衣”,不仅使这十个字结联成体,具备了一个完整的意思,而且具有振起全诗的作用。三句是一直白,对上句是进一步的渲染和深化。第四句是整首的主脑,篇终见意,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看,这句达到了完美的结合,耐人寻索,韵味无穷。
“竞功名有如车下坡,惊险谁参破?”起得很有气魄,开门见山,向迷恋仕途的人提出了严重警告:你们知道吗,在仕途上追逐功名利禄的人如同坐在一辆载重的下坡车上一样,随时可能摔得车毁人亡,个中危险谁看破了。首句运用比喻,准确切贴,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紧接的三句全是为首句作注脚。第二句“惊险谁参破”,实际意思是说谁也没有参破。为了让这些迷恋官场的痴人惊醒,三四句就用事实来说话:“昨日玉堂臣,今日遭残祸。 ”两句十个字,是充满血和泪的总结,是对元代官场的险恶的真实概括。贯云石的祖父阿里海涯是元初平宋统一全国的重要功臣之一。公元1286年在授给他高官后不久,元世祖忽必烈“遣要束木钩考荆湖行省钱谷”(《元史·世祖本纪》),要从“贫贿”入手整垮这位开国功臣,他被逼自杀了。桑哥主持朝政, 百官动辄得咎,他“壅蔽聪明,紊乱政事,有言者即诬以他罪而杀之。”和贯云石同朝为官的权臣铁术迭儿,“蒙上罔下,蠢政害民”、“恃其权宠,乘间肆毒,睚眦之私,无有不报”(《元史奸臣传》),将不少正直的官员杀害了。这是全曲的第一层意思,写官场的险恶,虽占篇幅较多,但还不是作品的主旨所在。
“争如我避风波走在安乐窝”,是第二层;点明全曲主旨。“风波”:指“竞功名”的政治生活。宋代邵雍曾隐居河南苏门山中,题所居为“安乐窝”。后世遂以安乐窝代指隐居安逸的生活。全句说,这一切怎么比得上我躲避政治斗争、辞官归隐。全曲集中笔昙描绘“竞功名”的危险,是为了同“安乐窝”的生活构成鲜明对比。同“玉堂臣”比,隐逸生活是闲适美好的;同“遭残祸”比,隐逸生活是安全幸福的。这样描写,就使作品所肯定的生活具有强烈的吸引人的力量。
这首散曲在艺术上的鲜明特点是把歌颂隐逸生活同大胆揭露官场险恶结合起来写,语言泼辣,道理透彻,使作品具有一定的批判力量,抵消了消极情调,显示出豪迈的风格。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