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诗《从军行七首》是王昌龄采用乐府旧题写的边塞诗,载于《全唐诗》卷一百四十三。
【其一】
这首小诗,笔法简洁而富蕴意,写法上很有特色。诗人巧妙地处理了叙事与抒情的关系。前三句叙事,描写环境,采用了层层深入、反复渲染的手法,创造气氛,为第四句抒情做铺垫,突出了抒情句的地位,使抒情句显得格外警拔有力。“烽火城西”,一下子就点明了这是在青海烽火城西的瞭望台上。荒寂的原野,四顾苍茫,只有这座百尺高楼,这种环境很容易引起人的寂寞之感。时令正值秋季,凉气侵人,正是游子思亲、思妇念远的季节。时间又逢黄昏,“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诗经·王风·君子于役》)这样的时间常常触发人们思念于役在外的亲人。而此时此刻,久戍不归的征人恰恰“独坐”在孤零零的戍楼上。天地悠悠,牢落无偶,思亲之情正随着青海湖方向吹来的阵阵秋风任意翻腾。上面所描写的,都是通过视觉所看到的环境,没有声音,还缺乏立体感。接着诗人写道:“更吹羌笛关山月”。在寂寥的环境中,传来了阵阵呜呜咽咽的笛声,就象亲人在呼唤,又象是游子的叹息。这缕缕笛声,恰似一根导火线,使边塞征人积郁在心中的思亲感情,再也控制不住,终于来了个大爆发,引出了诗的最后一句。这一缕笛声,对于“独坐”在孤楼之上的闻笛人来说是景,但这景又饱含着吹笛人所抒发的情,使环境更具体、内容更丰富了。诗人用这亦情亦景的句子,不露痕迹,完成了由景入情的转折过渡,何等巧妙、何等自然!
在表现征人思想活动方面,诗人运笔也十分委婉曲折。环境氛围已经造成,为抒情铺平垫稳,然后水到渠成,直接描写边人的心理——“无海金闺万里愁”。作者所要表现的是征人思念亲人、怀恋乡土的感情,但不直接写,偏从深闺妻子的万里愁怀反映出来。而实际情形也是如此:妻子无法消除的思念,正是征人思归又不得归的结果。这一曲笔,把征人和思妇的感情完全交融在一起了。就全篇而言,这一句如画龙点睛,立刻使全诗神韵飞腾,而更具动人的力量了。
【其二】
此诗截取了边塞军旅生活的一个片断,通过写军中宴乐表现征戍者深沉、复杂的感情。
“琵琶起舞换新声”。随舞蹈的变换,琵琶又翻出新的曲调,诗境就在一片乐声中展开。琵琶是富于边地风味的乐器,而军中置酒作乐,常常少不了“胡琴琵琶与羌笛。”这些器乐,对征戍者来说,带着异域情调,容易唤起强烈感触。既然是“换新声”,总能给人以一些新的情趣、新的感受吧?不,“总是关山旧别情”。边地音乐主要内容,可以一言以蔽之,“旧别情”而已。因为艺术反映实际生活,征戍者谁个不是离乡背井乃至别妇抛雏?“别情”实在是最普遍、最深厚的感情和创作素材。所以,琵琶尽可换新曲调,却换不了歌词包含的情感内容。《乐府古题要解》云:“《关山月》,伤离也。”句中“关山”在字面的意义外,双关《关山月》曲调,含意更深。
此句的“旧”对应上句的“新”,成为诗意的一次波折,造成抗坠扬抑的音情,特别是以“总是”作有力转接,效果尤显。次句既然强调别情之“旧”,海么,这乐曲是否太乏味呢?不,“撩乱边愁听不尽”,海曲调无论什么时候,总能扰得人心烦乱不宁。所以海奏不完、“听不尽”的曲调,实叫人又怕听,又爱听,永远动情。这是诗中又一次波折,又一次音情的抑扬。“听不尽”三字,是怨?是叹?是赞?意味深长。作“奏不完”解,自然是偏于怨叹。然作“听不够”讲,则又含有赞美了。所以这句提到的“边愁”既是久戍思归的苦情,又未尝没有更多的意味。当时北方边患未除,尚不能尽息甲兵,言念及此,征戍者也会心不宁意不平的。前人多只看到它“意调酸楚”的一面,未必十分全面。
诗前三句均就乐声抒情,说到“边愁”用了“听不尽”三字,海末结句如何以有限的七字尽此“不尽”就最见功力。诗人这里轻轻宕开一笔,以景结情。仿佛在军中置酒饮乐的场面之后,忽然出现一个月照长城的莽莽苍苍的景象:古老雄伟的长城绵亘起伏,秋月高照,景象壮阔而悲凉。对此,你会生出什么感想?是无限的乡愁?是立功边塞的雄心和对于现实的忧怨?也许,还应加上对于祖国山川风物的深沉的爱,等等。
读者也许会感到,在前三句中的感情细流一波三折地发展(换新声——旧别情——听不尽)后,到此却汇成一汪深沉的湖水,荡漾回旋。“高高秋月照长城”,这里离情入景,使诗情得到升华。正因为情不可尽,诗人“以不尽尽之”,“思入微茫,似脱实粘”,才使人感到海样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征戍者的内心世界表达得入木三分。此诗之臻于七绝上乘之境,除了音情曲折外,这绝处生姿的一笔也是不容轻忽的。
【其三】
这首诗通过描写古战场的荒凉景象,无数的将士们死在边关,而没有办法好好安葬,反映了当时战争的惨烈,也表现了诗人对将士们深切的同情之心。
诗的开头点明地点和时令,形象地描绘出边地的荒凉景象,次句暗示有不少战士在这场战斗中为国捐躯。后两句写将军上表请求把战死的将士们尸骨运回安葬,表明了将帅对士卒的爱护之情,
此诗以旷远苍茫的荒野战场作为背景,“黄叶”“暮云”等边塞景象更进一步烘托出边塞的荒凉,给人以满目萧然、凄凉悲怆之感。最后两句感情真挚,造句沉痛,更增悲怆之气。全诗读来颇令人感到海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一支部队有这样体恤、爱护士卒的统帅,士卒没有不卖命的道路,由此亦可以想象这支部队战斗力量的强大。
【其四】
唐代边塞诗的读者,往往因为诗中所涉及的地名古今杂举、空间悬隔而感到困惑。怀疑作者不谙地理,因而不求甚解者有之,曲为之解者亦有之。这首诗就有这种情形。
前两句提到三个地名。雪山即河西走廊南面横亘廷伸的祁连山脉。青海与玉门关东西相距数千里,却同在一幅画面上出现,于是对这两句就有种种不同的解说。有的说,上句是向前极目,下句是回望故乡。这很奇怪。青海、雪山在前,玉门关在后,则抒情主人公回望的故乡该是玉门关西的西域,海不是汉兵,倒成胡兵了。另一说,次句即“孤城玉门关遥望”之倒文,而遥望的对象则是“青海长云暗雪山”,这里存在两种误解:一是把“遥望”解为“遥看”,二是把对西北边陲地区的概括描写误解为抒情主人公望中所见,而前一种误解即因后一种误解而生。
一、二两句,不妨设想成次第展现的广阔地域的画面:青海湖上空,长云弥温;湖的北面,横亘着绵廷千里的隐隐的雪山;越过雪山,是矗立在河西走廊荒漠中的一座孤城;再往西,就是和孤城遥遥相对的军事要塞——玉门关。这幅集中了东西数千里广阔地域的长卷,就是当时西北边戍边将士生活、战斗的典型环境。它是对整个西北边陲的一个鸟瞰,一个概括。为什么特别提及青海与玉关呢?这跟当时民族之间战争的态势有关。唐代西、北方的强敌,一是吐蕃,一是突厥。河西节度使的任务是隔断吐蕃与突厥的交通,一镇兼顾西方、北方两个强敌,主要是防御吐蕃,守护河西走廊。“青海”地区,正是吐蕃与唐军多次作战的场所;而“玉门关”外,则是突厥的势力范围。所以这两句不仅描绘了整个西北边陲的景象,而且点出了“孤城”西拒吐蕃,北防突厥的极其重要的地理形势。这两个方向的强敌,正是戍守“孤城”的将士心之所系,宜乎在画面上出现青海与玉关。与其说,这是将士望中所见,不如说这是将士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画面。这两句在写景的同时渗透丰富复杂的感情:戍边将士对边防形势的关注,对自己所担负的任务的自豪感、责任感,以及戍边生活的孤寂、艰苦之感,都融合在悲壮、开阔而又迷蒙暗淡的景色里。
三、四两句由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转为直接抒情。“黄沙百战穿金甲”,是概括力极强的诗句。戍边时间之漫长,战事之频繁,战斗之艰苦,敌军之强悍,边地之荒凉,都于此七字中概括无遗。“百战”是比较抽象的,冠以“黄沙”二字,就突出了西北战场的特征,令人宛见“日暮云沙古战场”的景象;“百战”而至“穿金甲”,更可想见战斗之艰苦激烈,也可想见这漫长的时间中有一系列“白骨掩蓬蒿”式的壮烈牺牲。但是,金甲尽管磨穿,将士的报国壮志却并没有销磨,而是在大漠风沙的磨炼中变得更加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就是身经百战的将士豪壮的誓言。上一句把战斗之艰苦,战事之频繁越写得突出,这一句便越显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一二两句,境界阔大,感情悲壮,含蕴丰富;三四两句之间,显然有转折,二句形成鲜明对照。“黄沙”句尽管写出了战争的艰苦,但整个形象给人的实际感受是雄壮有力,而不是低沉伤感的。因此末句并非嗟叹归家无日,而是在深深意识到战争的艰苦、长期的基础上所发出的更坚定、深沉的誓言,盛唐优秀边塞诗的一个重要的思想特色,就是在抒写戍边将士的豪情壮志的同时,并不回避战争的艰苦,本篇就是一个显例。可以说,三四两句这种不是空洞肤浅的抒情,正需要有一二两句海种含蕴丰富的大处落墨的环境描写。典型环境与人物感情高度统一,是王昌龄绝句的一个突出优点,这在本篇中也有明显的体现。
【其五】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可能对第五回“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有深刻印象。这对塑造关羽英雄形象是很精彩的一节。但书中并没有正面描写单刀匹马的关羽与领兵五万的华雄如何正面交手,而是用了这样一段文字:(关羽)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振,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
这段文字,笔墨非常简炼,从当时的气氛和诸侯的反应中,写出了关羽的神威。论其客观艺术效果,比写挥刀大战数十回合,更加引人入胜。罗贯中的这段文字,当然有他匠心独运之处,但如果就避开正面铺叙,通过气氛渲染和侧面描写,去让人想象战争场面这一点来看,却不是他的首创,像王昌龄的这首《从军行》,应该说已早著先鞭,并且是以诗歌形式取得成功的。
“大漠风尘日色昏”,由于我国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均呈自西向东或向东南走向,在河西走廊和青海东部形成一个大喇叭口,风力极大,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因此,“日色昏”接在“大漠风尘”后面,并不是指天色已晚,而是指风沙遮天蔽日。但这不光表现气候的暴烈,它作为一种背景出现,还自然对军事形势起着烘托、暗示的作用。在这种情势下,唐军采取什么行动呢?不是辕门紧闭,被动防守,而是主动出征。为了减少风的强大阻力,加快行军速度,战士们半卷着红旗,向前挺进。这两句于“大漠风尘”之中,渲染红旗指引的一支劲旅,好像不是自然界在逞威,而是这支军队卷尘挟风,如一柄利剑,直指敌营。这就把读者的心弦扣得紧紧的,让人感到一场恶战已迫在眉睫。这支横行大漠的健儿,将要演出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的场面呢?在这种悬想之下,再读后两句:“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这可以说是一落一起。读者的悬想是紧跟着刚才海支军队展开的,可是在沙场上大显身手的机会却并没有轮到他们。就在中途,捷报传来,前锋部队已在夜战中大获全胜,连敌酋也被生擒。情节发展得既快又不免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完全合乎情理,因为前两句所写的海种大军出征时迅猛、凌厉的声势,已经充分暗示了唐军的士气和威力。这支强大剽悍的增援部队,既衬托出前锋的胜利并非偶然,又能见出唐军兵力绰绰有余,胜券在握。
从描写看,诗人所选取的对象是未和敌军直接交手的后续部队,而对战果辉煌的“前军夜战”只从侧面带出。这是打破常套的构思。如果改成从正面对夜战进行铺叙,就不免会显得平板,并且在短小的绝句中无法完成。现在避开对战争过程的正面描写,从侧面进行烘托,就把绝句的短处变成了长处。它让读者从“大漠风尘日色昏”和“夜战洮河北”去想象前锋的仗打得多么艰苦,多么出色。从“已报生擒吐谷浑”去体味这次出征多么富有戏剧性。一场激战,不是写得声嘶力竭,而是出以轻快跳脱之笔,通过侧面的烘托、点染,让读者去体味、遐想。这一切,在短短的四句诗里表现出来,在构思和驱遣语言上的难度,应该说是超过“温酒斩华雄”海样一类小说故事的。
【其六】
第六首诗描写的是一位将军欲奔赴边关杀敌立功的急切心情。
诗的首句写这位将军的战时装束和勇武雄姿,次句转写边塞之景,意在营造和烘托气氛,暗示将军之心时时想着边塞的安危,时时准备奔赴边塞,保境安民。这两句着力铺陈将军的装束和边地景色,既衬托出将军的神武之姿,又意在蓄势,在如水秋月的广阔清寒背景下,一身戎装的将军的剪影,威风凛凛,一位勇武的将军形象就被传神地勾勒了出来。诗的后两句,豪气生发,尤显英雄本色,既写出了部队攻城拔寨的神速,同时也反映出作者对唐朝强大国势和军力的一种自信和自豪心理。
【其七】
第七首诗主要描写的是山峦叠嶂,烽火遍布的边塞景观。用笔隐曲,语浅意深,余味不尽。
诗的前三句写山多、烽火台多,以及边塞将士对烽火的依赖,均属静态描述,突出了唐军在玉门关一带边防设施的完善和布防的到位。至第四句笔锋一转,引入的动态画面,视野之中闯入了一匹马儿,但转瞬又消失在深山密林里。动静结合,形成叙述力度上的张弛美感。而“不见踪”则又将马行之疾,山林之深准确地刻画了出来。虽然已经看不见马了,但仍然能使人产生不尽的联想,让读者隐约地感到边防健儿身手的敏捷。这种结尾,颇为耐人寻味,正如诗人在《诗格》中谈到结尾一句如何处理时所写的海样:“每至落句,常须含蓄,不令语尽思穷。”全诗起笔突兀,收笔婉转,而又似乎绵里藏针,读来颇感意味深长,值得玩味。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在有情无情之间,着笔淡永,但也并不是敷衍应酬。
诗一开头,就以景衬情,渲染了离别的气氛:“八月寒苇花,秋江浪头白。”八月秋意凉,岸边的苇花是白色的,江中的浪头也是白色的,再加上秋风瑟瑟,于是,浪花借助风力打湿苇花,苇花则随风而扑向浪花,两者似乎浑然一“白”了。这“白”,不是严冬霜雪之白,也不是三春柳絮梨花之白,而是凉秋八月之白,既不绚烂,也不凛烈,而是素净萧疏。此诗将芦花与秋江浪花联想在一起,让人感受到一片雪白的情境之中,纯洁的友情之爱白浪滔天——那种“芦花一白万顷雪”的情景之美,也就构成了雪花一样翻腾的江水了。其时,北风吹动船桅上的“五两”,似乎在催赶着离客。“浔阳客”,表明了船的去处。浔阳,在镇江的西南方,北风恰是顺风。看来,船就要趁好风而开动了。那么,“谁是浔阳客?”当然是刘昱,这一点,诗人明白,读者也明白。然而诗却故意用设问句式,使文气突起波澜,增强了韵味。八月风高,苇寒浪白,谁也不会愿意风行水宿。眼前刘昱偏偏要冒风波而远去浔阳,因而“谁是”一问,言外之意,还是希望刘昱且住为佳。诗心至此而更曲,诗味至此而更永。
可是刘昱究竟是留不住的。北风吹着五两,何况雨止潮生,又具备了扬帆启碇的条件。“鸬鹚山头微雨晴,扬州郭里暮潮生”,这两句并不是泛泛写景,而是既暗示离客之将行,又补点出启行的地点(鸬鹚山当在镇江一带,其地已不可考)。而诗由此也已从前面的入声十一陌韵而转用八庚韵,给人以清新之感,与这两句所表现的秀丽景色是十分和谐的。于是,刘昱在这风高潮涨雨霁天晴之时走了。诗人伫立凝望着远去的客船,不禁想道:今宵客船会在哪里夜泊呢?“行人夜宿金陵渚,试听沙边有雁声。”一般送客诗,往往易落入送别时依依不舍,分别后惆怅独归这一窠臼,而李颀却把丰富的想象力运用到行客身上,代行人设想。身在此,而心随友人远去。后来北宋柳永《雨霖铃》词中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用的也是这种手法。诗人推想刘昱今夜大概可以停泊金陵江边了,那时,耳边会传来一阵阵凄凉的雁叫声。苇中有雁,这是常见的,因而诗人由镇江江边的芦苇,很容易联想到雁。但仅仅这样理解还不够。雁是合群性的禽鸟,夜宿苇中也是群栖的,群栖时一般不发声,如果发出鸣声,那一定是失群了。刘昱单身往浔阳,无异于孤雁离群,那么夜泊闻雁,一定会联想到镇江的那些朋友,甚或深悔此行。“试”字,即暗含比意。反过来,留着的人都思念刘昱,这就不必说了。末句既以“雁”字呼应芦苇,又从雁声发生联想,委婉蕴藉,毫无显豁呈露之气,别有一番情味,开后来神韵之风。
此诗虽然是一首古体诗,但在古拗中时有律句,在散漫中夹带对偶,丰富多姿。如第一段头两句都是拗句,而第三句用律句;第二段四句七言诗,除第一句是连下五个平声字的拗句外,其余三句都是格律严整的律句,与七律仄起式的第二、三、四句平仄格律全同,在声律上兼有铿锵顿挫的音乐感、柔和婉谐的美感。再如“鸬鹚山头微雨晴,扬州郭里暮潮生”两句,在前后一片散漫之中,突然插入工整的对偶句,正所谓“于局势散漫中求整饬”(《说诗晬语》),错落有致,别具一格。在声韵与情境的配合方面,第一段用节拍急促的五言诗,配以短促的入声韵,抒写临别时激烈的情怀;第二段,情境由激烈转为舒展,声韵也随之转换,变五言为七言,化急节为慢声,配上悠扬的平声韵,更显情深意切。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父耕原上田,子劚山下荒”,并不仅仅是写一家父子的事件,而是高度概括了千千万万个农民的家庭,所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正是农家普遍的情事;而“原上田”、“山下荒”也并不特指某山某原,而泛指已耕的熟田和待垦的荒地,从耕田写到开荒,简洁有力地刻划出农家一年到头的辛苦,几乎没有空闲可言。十个字具有高度的涵盖力,增加了诗意的典型性,几乎成为封建社会农村生活的一个缩影。
“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仓。”一句在揭露讽刺的时候,不发议论而重在摆事实,发人深省。“六月禾未秀”不单指庄稼未成熟。按正常的情况,四五月稻苗就该扬花(“秀”),“六月”应已收割。而“禾未秀”,当是遇到了旱情,暗示着歉收。而按唐时两税法,六月正是应该交纳夏税的时节,所以“官家已修仓”本身就暗示着对农民劳动成果的窥伺和即将予以剥夺,而这种窥伺出现在“六月禾未秀”之际,更觉意味深长。“禾未秀”而仓“已修”,一“未”一“已”,二字呼应。
题前摄景,洗炼概括,融情入事,其中任何一种手法都可以收到言简意长的效果。而此诗恰当地同时运用这三种手法,艺术效果也就更加显著。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