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在汴京观看元宵佳节的盛况时所作。诗人通过对中山孺子、郑女燕姬精彩演出场景的描述,为读者展现一幅元宵节月光下许多台杂剧争妍斗丽的画面,反映了汴京元夕戏剧演唱的热闹景况。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先从来自各地的伶人粉墨登场写起。先写北方的男性青年——“中山孺子”,这些挑选出来参加歌唱的男青年本来就已经标致,再穿上入时的新装,打扮起来,变得更加帅气。再写北方女子——“郑女燕姬”,这些参加演唱的女子当然也是挑选出来的美女,她们胜过众人,压倒全场。中山少男、郑燕少女都善演戏曲,说明当时杂剧传布的盛况。
开始这两句虽然旨在点明演唱的人员,但又并非是纯乎客观的介绍,诗中“倚新妆”、“独擅场”应是互文见义,“倚新妆”的“倚”字,“独擅场”的“独”字,都暗含着一种互相比赛,争妍斗艳之意,男女的情态得到了生动的表现,那种热烈、欢乐而又兴奋的场面,也凸现出来。这时虽然还没有写到他们的歌唱,但人们可以想见,这些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女子的歌声,应该十分美妙。而少年男女争扮周宪王剧中人物,也使读者对当时剧界的风气颇有所领会。从侧面反映了汴京作为古时都会,在历受金元劫难之后,经明初的休养生息而恢复生机,重现繁华,其民俗风情,也通过这两句表露出来。
“齐唱宪王春乐府”作为全诗的中心,终于写到了歌唱,主要表现男女声齐唱时的情形。不过诗句中也并没有写到歌声如何,只点明歌唱的形式是“齐唱”,歌唱的内容是“宪王”的“春乐府”。
据《明史·诸王传》,宪王即朱有墩,世称周宪王。他能诗善画,谙晓音律,是明初影响较大的散曲、杂剧作家,剧作达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乐府》,这里演唱的是他的乐府中的一种。地位这样显赫、成就又很高的人物的乐府,自然是十分美妙的了。用男女声“齐唱”的形式来演唱,不仅声音宏大,而且刚柔相济,雄浑中有清脆。“齐唱”二字,刻意渲染出元宵欢庆,万民同乐的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舞台上伶人的演唱与舞台下观众的和唱一起进行,场面肯定是热闹之极。这里仍然只是暗示,没有正面去写歌声,但却使人有如闻其声的感觉。
“金梁桥外月如霜”不仅没有写到歌声,反而宕开笔端,写起了戏曲表演场地旁金梁桥外的夜景和天上的月色。“金梁桥”在汴京,从桥上望过去,那一轮明月正遥挂天际,洒下如霜的清光,给整个汴京城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全城变得朦胧、幽邃,更加显示出动人的韵致。“月如霜”之清冷幽静,与前面所描绘的欢庆热闹情景似乎不相吻合,然而这一句实际上却是诗人的神来之笔,以淡墨衬浓彩,余韵宛转,余味曲包,深得唐人竹枝词之妙。此时,那男女齐唱“春乐府”的歌声,不仅响彻全城,而且在月光中也更加清亮,仿佛从地上直飘向月宫。
这一句,作者是以景衬声,在诉诸视觉的月色中,暗暗包含了诉诸听觉的歌声,这样一衬,歌声似乎显得“形象化”了,好像看得见,摸得着,更给人以清晰、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的安排,使得诗歌最后更加耐人含咀,神味隽永,情韵不匮。
《汴京元夕》寥寥四句,再现了汴京元宵之夜演出戏曲时演员擅场,众人齐唱的欢乐场面。流畅自然,清丽可喜,颇有唐竹枝民歌风味,为其集中七绝之佳作。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中山来的戏子服饰鲜丽,郑燕来的的女姬则各有高超的技艺。
他们一同表演着周宪王朱有炖的杂剧,而金梁桥外皓月洁白如霜。
注释
中山孺子:泛指中原地区的青年。中山,古国名,在今河北定县,唐县一带,后被赵武灵王所灭。
郑女燕姬:泛指北方少女。燕、郑。皆春秋战国时国名。燕的辖境在今河北省北部,郑的辖境在今河南省郑州一带。
擅场:压倒全场,指技艺高超出众。
宪王:指周宪王朱有炖(1379-1439),周定王朱捕的长子,明太祖朱元璋之孙,精通音律,号诚斋,自称全阳子、老狂生、锦窝老人,所作杂剧《曲江池》、《义勇辞金》等三十一种.今俱存。
金梁桥:汴梁桥名。
这首诗是作者在汴京观看元宵佳节的盛况时所作。诗人通过对中山孺子、郑女燕姬精彩演出场景的描述,为读者展现一幅元宵节月光下许多台杂剧争妍斗丽的画面,反映了汴京元夕戏剧演唱的热闹景况。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先从来自各地的伶人粉墨登场写起。先写北方的男性青年——“中山孺子”,这些挑选出来参加歌唱的男青年本来就已经标致,再穿上入时的新装,打扮起来,变得更加帅气。再写北方女子——“郑女燕姬”,这些参加演唱的女子当然也是挑选出来的美女,她们胜过众人,压倒全场。中山少男、郑燕少女都善演戏曲,说明当时杂剧传布的盛况。
开始这两句虽然旨在点明演唱的人员,但又并非是纯乎客观的介绍,诗中“倚新妆”、“独擅场”应是互文见义,“倚新妆”的“倚”字,“独擅场”的“独”字,都暗含着一种互相比赛,争妍斗艳之意,男女的情态得到了生动的表现,那种热烈、欢乐而又兴奋的场面,也凸现出来。这时虽然还没有写到他们的歌唱,但人们可以想见,这些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女子的歌声,应该十分美妙。而少年男女争扮周宪王剧中人物,也使读者对当时剧界的风气颇有所领会。从侧面反映了汴京作为古时都会,在历受金元劫难之后,经明初的休养生息而恢复生机,重现繁华,其民俗风情,也通过这两句表露出来。
“齐唱宪王春乐府”作为全诗的中心,终于写到了歌唱,主要表现男女声齐唱时的情形。不过诗句中也并没有写到歌声如何,只点明歌唱的形式是“齐唱”,歌唱的内容是“宪王”的“春乐府”。
据《明史·诸王传》,宪王即朱有墩,世称周宪王。他能诗善画,谙晓音律,是明初影响较大的散曲、杂剧作家,剧作达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乐府》,这里演唱的是他的乐府中的一种。地位这样显赫、成就又很高的人物的乐府,自然是十分美妙的了。用男女声“齐唱”的形式来演唱,不仅声音宏大,而且刚柔相济,雄浑中有清脆。“齐唱”二字,刻意渲染出元宵欢庆,万民同乐的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舞台上伶人的演唱与舞台下观众的和唱一起进行,场面肯定是热闹之极。这里仍然只是暗示,没有正面去写歌声,但却使人有如闻其声的感觉。
“金梁桥外月如霜”不仅没有写到歌声,反而宕开笔端,写起了戏曲表演场地旁金梁桥外的夜景和天上的月色。“金梁桥”在汴京,从桥上望过去,那一轮明月正遥挂天际,洒下如霜的清光,给整个汴京城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全城变得朦胧、幽邃,更加显示出动人的韵致。“月如霜”之清冷幽静,与前面所描绘的欢庆热闹情景似乎不相吻合,然而这一句实际上却是诗人的神来之笔,以淡墨衬浓彩,余韵宛转,余味曲包,深得唐人竹枝词之妙。此时,那男女齐唱“春乐府”的歌声,不仅响彻全城,而且在月光中也更加清亮,仿佛从地上直飘向月宫。
这一句,作者是以景衬声,在诉诸视觉的月色中,暗暗包含了诉诸听觉的歌声,这样一衬,歌声似乎显得“形象化”了,好像看得见,摸得着,更给人以清晰、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的安排,使得诗歌最后更加耐人含咀,神味隽永,情韵不匮。
《汴京元夕》寥寥四句,再现了汴京元宵之夜演出戏曲时演员擅场,众人齐唱的欢乐场面。流畅自然,清丽可喜,颇有唐竹枝民歌风味,为其集中七绝之佳作。
这首诗是诗人在庆阳时回忆汴中繁华景况所写的诗。诗人李梦阳原籍甘肃庆阳,其父李正曾担任开封周王府教授,于是诗人全家迁徙到开封,开封就成了诗人的第二故乡。
以浅近自然的语言写景抒情,但琢磨很细,意脉完足,有一种亲切流畅的风格。首二句是欧阳修很得意的。据《苕溪渔隐丛话》引《西清诗话》,他曾对人说:“若无下句,则上句不见佳处,并读之,便觉精神顿出。”后人也说它“起得超妙”。这两句一果一因,语气连贯;次序上先以“疑”领起,引出对于“疑”的解释,因此显得有波折而不平板;另外,它还寓含着诗人在受贬谪时期待和失望的心情。所以,虽说是有如口语的句子,其实写得很讲究。全诗的关系,也是一联紧接一联,意脉含蓄而绵细。唐人律诗多用平列的意象、断续或跳跃的衔接,欧阳修则力图将八句诗构成流动而连贯的节奏,这无疑是唐诗之后的一条新路。
这首《戏答元珍》是欧阳修的律诗名作,此诗作于宋仁宗景佑三年(1036年)。此年欧阳修因事左迁峡州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与峡州军事判官丁宝臣(字元珍)交好。丁曾有诗赠欧阳修,欧阳修乃于此年作诗以答。此诗首联写山城荒僻冷落;颔联承前细写山城荒凉之景,写出残雪累累、寒雷殷殷中蕴孕的生机一片。后两联抒情。颈联写作者多病之身在时光变迁、万物更迭中产生的客子之悲;尾联写自己早年作客洛阳,稔熟洛阳牡丹,今日山城野花虽晚,但自己全不在意。欧阳修在这样一首普通的诗中表达了决不屈服的昂扬之志,道出了作者哲理性的人生思考。正是在这一点上,欧阳修的这首诗体现了宋诗注重理趣的革新特征。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