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中的感情是“思秦川”,即思乡,而触发这种感情的缘由则是“见渭水”。全诗通过写渭水来寄托自己的情思。
诗的一开始就以“渭水东流去”点出题目“见渭水”;而“东流”又暗含诗人“西行”之意。因渭水东流,经过自己的家乡秦川一带,对于远离家乡的诗人来说,自然要触动对家乡的思念,故有第二句“思秦川”——“何时到雍州”。这句不直写自己思乡,而是通过流水来写,不直说自己何时归故乡,而说渭水“何时到雍州”,语意极委婉。而且,这里不用直陈语气,却用反问语气,与白居易《亿江南》词中“何时更重游”,与韦庄《浣溪沙》词中“几时携手入长安”等等诗句一样,都表现出一种痴情的期待和盼望,从而把思乡之情表达得更为深沉。通过这种委婉深沉的含蓄的语气把“思秦川”的“思”传达出来。“凭添两行泪,寄向故园流”两句承接上文,以自己的所为写“思”。诗人本不能返回故乡,却将两行热泪洒向河水,让河水带回故乡。寄去的是热泪,寄托的却是深情。如果说“渭水东流去”的“流”,仅仅是水流,是诗人之所见,是触起乡思的一个外界因素,那么,“寄向故园流”的“流”就不只是水流,它所流去的已不只是河从而是诗人的一片深情,因而就已不只是所“见”,而是所“思”了。诗人急切地询问“何时到雍州”的原因在这里也就找到了答案,即诗人要让河水带去自己对故乡的怀念。
全诗写西行途中因“见”而“思”的一个片断,看来很偶然,但出于诗人内心情思十分深厚,任何事物部可以触发它;而每经触发,它都会十分强烈地奔泻出来,因而又是必然的。诗中就是通过这一刹那所思表现了对故因的一片深情。这首诗的语言朴素自然,不假修饰,是从诗人心中流出,显得极为真挚深沉。
李白墓在采石江边只是一个传说,相传李白曾身着宫锦袍,醉酒采石矶,因跃入江中捉月而逝,渔人得其衣冠下葬。现在马鞍山市江心洲的宫锦村和采石的李白衣冠冢都是托此传说而得名。千百年来,文人墨客在采石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其中尤以白居易的这首诗最为草名。
诗的开头两句通过对李白墓周边环境的描写烘托出了一片萧索悲凉的气氛。
颔联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达出了诗人强烈的悲愤之情。“可怜”两句说可怜那躺在荒野黄泉下的寒骨,当他活在人世的时候,曾经写出过惊天动地的诗文。这里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的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现出了诗人的悲愤之情。尽管死后凄凉冷漠,但李白是不朽的,他的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文永远留在人间,永远为人们所喜爱。
最后两句提出诗人多薄命,而李白才愈高则命愈薄的问题,表达了诗人对李白起伏坎坷的一生深切的同情和不平,也从侧面再次赞颂了李白的伟大。结尾言不尽而意亦不尽,耐人寻味。
全诗用李白杰出的成就,与李白坎坷的命运、死后墓地荒凉和后世文坛的暗淡组成了多重对比,从而赋予了作品惊心动魄的艺术感染力。
这首诗的前两句上句是叙事,下句是想象中的物象,似乎没有什么议论在内。据《三国志》记载,当时孙权对于刘备,既有戒心,又要结亲,是包藏政治用心的。这一点,周瑜说得很明白:“愚谓大计,宜徙(刘)备置吴,盛为筑宫室,多其美女玩好,以娱其耳目。”这件既是政治手段又像风流韵事的掌故,广为流传,既成了后世小说家的精彩素材,也成了寻常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与这故事有关的山川土地,也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作者写诗并没有把史实简单概括一下完事,而是借令人可以触摸的艺术形象发表议论。“明珠步障幄黄金”这句,既写出孙刘结亲时那种豪华场面:孙夫人使用的步障,是缀满了明珠的;新婚夫妇居住的地方,连帷幄也用黄金来装饰。这种描写,不仅仅是为了铺叙结婚场面的豪华,还含有这种豪华所隐藏的政治用意。诗人是把“史”和“诗”很好地统一起来。
最后两句则是作者对孙权的嘲笑。这里已显出议论的面目。但是它又和一般论史不同。一般论史可以是这样平直地写:“刘备以天下事为重,不因一女子而易其志。”说得准确,没有味道。这里却以唱叹出之。诗人发问道:“谁会为了一个女子而看轻了天下呢?而孙权、周瑜居然想用来换取刘备鼎足三分的决心,结果又如何呢?”写来有顿挫之势,饶有情致。这是从侧面取影,让人们自己去寻思和领悟它的正面意思。这样,它同史论就有灵活与板滞的区别,不是死在议论之下了。
全诗起句全用《醉翁亭记》首句原文。起笔写出环滁皆山之空间境界,颇有一份大自然怀抱之中的慰藉感,从而覆盖全篇,定下基调。下一个“也”字,已露唱叹之情。“望蔚然深秀,琅琊山也。”用原作句意,词句更省净,直指环山中之琅琊。蔚然一词更言深秀,倍加令人神往。“山行六七里,有翼然泉上,醉翁亭也。”三句,以便装句法,移植原作中“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下泉上者,醉翁亭也”等句的句意直点出意境核心之所,而语句更加省净。“翁之乐也。”此一句拖笔,变上文之描写而为抒情,词情遂愈发曳生姿。这句是词人统摄原意而自铸新辞,笔力之巨,显然可见。接下来“得之心、寓之酒也。”二句概括原作中“醉翁之意不酒,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醉翁之意不酒”原作文眼之句,而山谷却宁舍此不用,可谓独具慧眼。境由心生,故谓之得。酒为外缘,故谓之寓。此句较“醉翁之意不酒”,更为内向,更为深刻。“更野芳佳木,风高日出,景无穷也。”此三句,囊括原作“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一节,于朝暮一节仅以日出二字点出,其余略去,而着力写四季。这是因为写四季尤可开拓意境之时间深度,从而与上文环滁皆山的空间广度相副,境界遂愈感阔大遥深,此类笔法,深得造境之理。只言景无穷,而乐无穷实已寓于其中,这又深得融情之法。词人运思之自由灵活由此可见一斑。
过片,将原文“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一节,尽行打并“游也”这两字短韵的一声唱叹之中,笔墨精炼绝伦。下边着力写太守与众宾客之游乐。“山肴野蔌,酒冽泉香,沸筹霾。”筹,是用来行酒令、饮酒计数的签子。此三句,移植原作中的意境、句意泉香酒洌,系泉洌酒香,倒装为的是增强语感之美。山肴泉酒之饮食,及此处略写的非丝非竹之音乐,正是野趣、自然之趣的体现。极写此趣,实透露出作者愤世之情。众人之乐以至于沸,又正是众人与太守同一情趣之证明。“沸”字添得有力,足见词人文思之奇。人心既与自然相合,人际情趣亦复相投,所以“太守醉也。喧哗众宾欢也。”太守遭贬谪别有伤心怀抱,故返归自然容易沉醉。众人无此怀抱,故欢然而已。一醉一欢,下字自有轻重。此二句移植原作中“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几句句意。下边,“况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太守乐其乐也”三句,揉合“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及“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太守游宴,不用乐工歌妓弹唱侑酒,因有酿泉潺潺水声助兴。其所乐者何?众人不知,但太守实以与民共乐为乐。“问当时太守为谁,醉翁是也。”结句亦隐括原文结语:“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醉翁亭记》以雍容而平易之文情,表现了超越而深沉的哲思,即天人合一、与民同乐的乐观精神。
此词隐括原文,尽得文之精神,故全篇处处能表现乐于自然、乐于同乐之情景。尤其上片云“翁之乐也。得之心、寓之酒也”,下片云“太守醉也”,又云“太守乐其乐也”,反复暗示寄意所,处处都能于隐括之中不失其精神。
黄庭坚的这首《瑞鹤仙·醉翁亭记》其骨架是欧阳修的,文学价值也不能同散文《醉翁亭记》类比。它的好处是将欧文的400余字,缩写改写不到100字,篇幅仅是原文的1/3,而主题却概括了进去。散文《醉翁亭记》,连用了21个虚词“也”字,《瑞鹤仙》亦以“也”字押韵,既保留了《醉翁亭记》的风格,又适应词的格律要求,确实是文坛上的异想天开,另一种的别开生面。
这首诗;《毛诗序》谓“美”,郝敬谓“讽”,二说视角不同,自然见解相反,然也有共同点,那就是皆着眼于此诗的言外之意,非诗中的基本内容。见仁见智,各有所取,此姑且不论,如果就诗说诗,当以朱熹说为胜。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