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了春天郊野的美好景色。诗的大意说:村东的青山,远远望去,呈现出一片墨绿的颜色,就像女孩子用来描眉的青黑色的黛墨一般漂亮。一条长溪,溪水蜿蜒曲折地向着远方流去。岸边嫩绿的杨柳开花结籽,微风吹来,片片柳絮随风飘舞。鸟雀不知道郊野外如诗如画的风光这般美好,反而留恋那小小庭院,只是在院内的花丛中飞来飞去。
诗的前两句描绘了郊外的春景,后两句借景写情,抒发了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感情,表现了对美好理想追求的愿望。
注释
注释
黛:古时妇女用来画眉的一种青黑色的颜料,这里形容远处青山呈现出黛绿般的颜色。
嫩绿:浅绿色。
柳絮:柳树种子上面有白色的绒毛,随风飘散,像飘飞的棉絮,称为柳絮。
郊野:城市外面的地方,泛指村镇外面一带地区。
穿花:在花丛中飞来飞去。
小庭:小小庭院。
正如此词自注所述,辛弃疾的这首《贺新郎》词,乃是仿陶渊明《停云》“思亲友”之意而作,抒写了作者罢职闲居时的寂寞与苦闷的心情。据邓广铭《稼轩词编年笺注》考证,此词约作于宋宁宗庆元四年(1198)左右。此时辛弃疾被投闲置散又已四年。他在信州铅山(今属江西)东期思渡瓢泉旁筑了新居,其中有“停云堂”,即取陶渊明《停云》诗意。
辛弃疾的词,爱用典故,在宋词中别具一格。这首词的上片一开头“甚矣吾衰矣。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即引用了《论语》中的典故。《论语·述而篇》记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如果说,孔子慨叹的是其道不行;那么辛弃疾引用它,就有慨叹政治理想无法实现之意。辛弃疾写此词时已五十九岁,又谪居多年,故交零落,因此发出这样的慨叹也是很自然的。这里“只今馀几”与结句“知我者,二三子”首尾衔接,用以强调“零落”二字。接着“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数语,又连用李白《秋浦歌》“白发三千丈”和《世说新语·宠礼篇》记郗超、王恂“能令公(指晋大司马桓温)喜”等典故,叙自己徒伤老大而一事无成,又找不到称心朋友,写出了世态关系与自己此时的落寞。“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两句,是全篇警策。词人因无物(实指无人)可喜,只好将深情倾注于自然,不仅觉得青山“妩媚”,而且觉得似乎青山也以词人为“妩媚”了。这与李白《敬亭独坐》“相看两不厌”是同一艺术手法。这种手法,先把审美主体的感情楔入客体,然后借染有主体感情色彩的客体形象来揭示审美主体的内在感情。这样,便大大加强了作品里的主体意识,易于感染读者。以下“情与貌,略相似。”两句,情,指词人之情;貌,指青山之貌。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崇高、安宁和富有青春活力等。作者在这里将自己的情与青山相比,委婉地表达了自己宁愿落寞,决不与奸人同流合污的高洁之志。
词的下片作者又连用典故。“一尊搔首东窗里,想渊明《停云》诗就,此时风味。”陶渊明《停云》中有“良朋悠邈,搔首延伫”和“有酒有酒,闲饮东窗”等诗句,辛弃疾把它浓缩在一个句子里,用以想像陶渊明当年诗成时的风味。这里作者又提陶渊明,意在以陶自况。“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两句,表面似申斥南朝那些“醉中亦求名”(苏轼《和陶饮酒二十首》之三)的名士派人物;实际是讽刺南宋已无陶渊明式的饮酒高士,而只有一些醉生梦死的统治者。以下“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两句,句法与上片“我见青山”一联相似,表现出了作者傲视古今的英雄气概。这里所说的“古人”,不是一般的古人,而是指像陶渊明一类的人。据岳珂《桯史·卷三》记:“辛弃疾每逢宴客,必命侍姬歌其所作。特好歌《贺新郎》一词,自诵其警句曰:‘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又曰:‘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每至此,辄拊髀自笑,顾问坐客何如。”足见辛弃疾对自己这二联是很自负的。
结句“知我者,二三子。”这“二三子”为谁没有人进行专门的考证,有人认为是当时人陈亮。但读者不妨视野扩大些,将古人陶渊明、屈原乃至于孔子等,都算在内。辛弃疾慨叹当时志同道合的朋友不多,实与屈原慨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情类似,同出于为国家和民族的危亡忧虑。而他的闲居铅山,与陶渊明居“南山”之情境也多少有点类似。
此诗为李白在出游成渝等地返回匡山时所作,诗写自己匆匆归家发现旧居的荒败景象,表达了即将告别隐居读书生活的留恋之情。全诗采用移步换形之法,描写旧山景象和旧居的荒败,叹惋之情中却展示了自己立志发愤读书,以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诗在形式上既讲求格式又不为格律所羁缚,体现了李白在诗歌创作上形式迁就内容的特点。
诗中的李白归心似箭,未洗征尘,行色匆匆,即叩访山门。那久违的远山近水仿佛对他有意,那故园的芳草仿佛对他有情。在归来的路上,他以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一系列景象:那碧绿的“一条藤径”,那高远的“万点雪峰”,满地密密麻麻的枯枝冷叶,一谷厚厚浓浓凝滞不动的寒云,冬日里生命常新的嫩篁,深山中老树古木破江而横。
根据诗中的描写,万点静寂的雪峰前有一条鲜活碧绿的藤径,人踪渺无的自然里有冲风冒雪的嫩篁常青,纵然“谷寒云不行”,纵然“古树倒江横”,但静寂中依旧有远山的召唤,死灰中依旧有顽强的生命,这就是不灭的人性之灯。正是在这样的自然里,在这样的山水中,李白真切地感到,他的心是属于阳光、雪峰、嫩竹、白云和大自然的,也只有在自然的山水之中,他的心才是最自由的。人在自然山水中放情,心在自然山水中平衡,诗人在登山涉水之中感受到了自然给予他的无限生命力和无尽的快慰感。
“此时重一去,去合到三清”两句,表明李白此次回归“旧山”,只是作短暂停留,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又将远离。“归”即将“别”,要告别自己熟悉的居所,告别多年读书学习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无怪乎作者使用了那么多笔墨。诗中明白宣告“去合到三清”,意即以诗文干谒权贵,重用于当世,以伸鲲鹏之志。
李白的这种对自然山水的心仪与交流,是一种人格的“寻真”。他希望达到的,就是借客观自然山水的清凉,来尽情洗涤自己主观的俗虑。在李白的笔下,自然山水有时就是一种象征,当自然山水被当作是一种客观关联物,作为一种永恒的象征时,它就能使李白产生强烈的时空意识。
这首诗首先写冬归旧山的急切心情,再写归山所见景象。虽然时值寒冬,地冷谷寒,但难掩诗人对旧山的喜爱:万点雪峰,在阳光下闪烁;爬满青藤的山间小路,依然充满生机。接着近距离描写旧居的荒凉破败。由于离居时久,诗人居所已成雉飞、猿啼、鼠走、兽奔之地,在铺陈描写中诗人难以掩饰的叹惋之情表露无遗。最后诗人表示要重新振作,发愤读书,以求闻达于当世,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