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小雅·节南山》所指责的对象则是幽王及其权臣。前人屡辩诗旨是“刺王”还是“刺尹”,甚为无谓。总因古代君臣名分颇严,论者又往往横亘一“诗可以怨”或一“《小雅》怨诽而不乱”之念于胸中,因之便有不同的“先入为主”之念在作怪。今就诗论诗,直刺师尹,颇为鲜明;而一再怨望“昊天”,又借以指责天子。
关于师尹,自毛传以来皆解作“大师尹氏”,至王国维始辨析其为二人,即首掌军职的大师和首掌文职的史尹。观《大雅·常武》中大师“整六师”、尹氏及其属“戒师旅”,则大师统军而尹氏监军,对照《小雅·节南山》诗首章,“忧心如惔,不敢戏谈”正合于军国主义背景,偏于责师;而“国既卒斩,何用不监”。乃监察司之失职,偏于斥尹。
全诗十章,共分三部分。首二章以南山起兴,以象征二权臣。以山之险要象征其权之枢要,又以山之不平联系到二臣秉政不平。结合篇末“昊天不平,我王不宁”的呼应来看,天怒人怨,总由师尹秉政不平使然,故“不平”二字为全篇眼目。只是第二部分却一再将不平(不夷)与不己(不自为政)并提而责难,推思其义,全诗是指斥师尹失政在不能持平(夷),而要持平则又须事必躬亲(己),因而全诗结构是起于夷(平)终于夷(平)而介于己。
首章点出“不敢戏谈”以致“国既卒斩”;二章点出昊天再降饥疫以致“丧乱弘多”,民众无法存活,从而“不敢戏谈”之高压失控,遂而“民言无嘉”。一章言人祸,二章言天灾,由时间及顺序暗示天灾实人祸所致,人间暴戾上干天怒所致,此即第一部分的要害。
从第三到第六共四章为第二部分。在上两章铺垫的基础上,三章进一步点明师尹之害人害天,天再施报于人,人民双重遭殃。“诗可以怨”,怨而至天,亦已极矣!
四、五两章句式排比,结构整齐而又不乏疏宕之美。四章围绕“夷”“己”二字正反展开,既为师尹说法,更为一切秉政者说法,三十二字可铭于座右,可镌于通衢。五章“昊天不佣(融)”“昊天不惠(慧)”二解是“刺”,“君子如届(临、己)”“君子如夷(平)”二解是“美”,也是对师尹说法。两章排比、对比之势,酣畅淋漓,一气呵成,诗人的责怨之情也推到了高潮。
六章承上启下,由怒转叹。
统观第二部分四个章节,结构颇为讲究:五、六章既以“昊天不佣”“昊天不惠”和“不吊昊天”以上应第三章的“不吊昊天”,又以“君子如届(临、己)”、“君子如夷”和“谁秉国成(平、夷)”、“不自为政(不己)”以上应第四章的“式夷式已”,可见此部分是以怨天和尤人双向展开而又并拢合承,甚耐玩味。
第七、八、九、十章为第三部分。变每章八句为四句,于音乐为变奏。于诗情为由怨怒转悲叹。唯七、八两章疑有错简而当易位:前“方茂尔恶”章言师党与尹党既相倾轧又相勾结,以见朝政难革;后“驾彼四牡”章言无奈之下只有往奔四国避乱(或求诸侯勤王),然而四方亦不可往,“蹙蹙靡所骋”。诗人说:既然宗周与四国皆被师尹扰乱,国已不国,今日上干天怒,下危人主,尽管师尹不自责己而反怨怒匡正,我身为大夫,也只有勇作诗“诵”,“以究王讻”,成此一篇檄文,为来者垂诫了!
词作于戊午(1858年)至癸亥(1863年)之间。
瑞香属木木花种,香气馥郁是最重要的特点。这首咏花词,上片集中赞叹它的芳香。说它“花气霭芬芳”,如团团云雾久久不散,以致令“翠幕重帘不染尘”,灰尘也被香雾驱走了。又说它“梦里真香通鼻观,氤氲”,它已不是花香,而是能使通体澄明虚静的一种梦里真香,如佛家修炼获得的通透鼻观的内心感受。因而又怀疑它莫不是倩女的离魂就在这里。香气异常抽象,以瑞香的馥郁感受,不是一个统称的“香”可以说清,词人调动了各种方法来表现它,获得了艺术的效果。下片着重写花的品格和姿色的可爱。“细蕊缀纷纷”,是说它花蕊细小,多而密,好像连缀在一起的样子。瑞香有不同品种,词人又特别举出“淡粉轻脂”的一种“最可人”。从一般到个别。又说它色泽淡雅,“懒与凡葩争艳冶”,见之有一种“清新”之感。这里又通过词人的主观品鉴,赞扬了它的品格高雅,甘为寂寞。它“赢得嘉名”并不是去与凡葩争奇斗妍获得的,是自然而然获得的,即所谓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人们喜爱它,才“自冠群”,自成为群芳之冠。上下两片层次分明。瑞香以香著称,所以值得注意的是词人从多方面多角度,以及不同的方法来表现它的这一突出特点,几近于可触可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