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叹》,其实是一首写人的叙事诗。诗中的主人公,是和杜甫同时代的诗人王季友,《全唐诗》中这样介绍他:“王季友,河南人。家贫卖履,博极群书。豫章太守李勉引为宾客,甚敬之,杜甫诗所谓丰城客子王季友也。”王季友年轻时家贫,以卖草鞋为生,出生富家的妻子柳氏嫌弃他,离家出走。王季友在贫困孤苦中发奋攻读,后来考上状元,成为一代名流,离弃他的柳氏后来又回到他身边。这样跌宕起落的人生,使杜甫大为感叹。《可叹》一诗中,对王季友的故事作了生动描述。
此文的开头,欲擒故纵,引出论题。六国“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的绝对优势,却相继为秦所灭,乃是决策者目光短浅,“不知天下之势”之故。随之,从当时的“天下之势”展开论述。
文中反复论证秦与六国争天下,关键就在韩、魏之郊野。因为对秦来说,韩、魏首当其冲,若韩、魏不附,乃是其腹心之疾;对山东之各诸侯国来说,韩、魏是他们理想的屏障。所以在七雄相斗的形势下,韩、魏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当时起决定作用的“天下之势”。
形势摆出之后,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引例作证。以秦来说,范雎受秦重用,立即助秦昭王收韩;商鞅受秦重用,则助秦孝公收魏。当韩、魏未附秦之时,昭王出兵攻齐,范堆忧之。由此证明秦欲争得天下,必先收韩、魏而后可。当秦军越韩过魏而攻燕赵,这本身是件冒险之举,若燕赵正面迎战,韩、魏再乘机击之于后,那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人远攻燕赵,却毫无韩、魏之忧,那是因为韩、魏屈于秦之淫威而已归附它的原故。文章写到这里,再作收束,归结到“天下之势”。如此说来,韩、魏附秦是不识天下之势了;进而又为其开脱:韩、魏本身势孤力弱,面对虎狼之秦,又怎能自保而不归附于秦呢?其中自含山东各诸侯国“不知天下之势”而不助韩、魏杭秦之意。正由于六国都不能正视天下之势,以致秦人得以东指而“天下追受其祸”。
末段再从各诸侯国着笔,阐明作者为其构想的“自安之计”。当时的天下之势,一方面韩、魏不能单独抗拒强秦,另一方面,山东各诸侯国又要借助韩、魏以巴秦。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山东诸国应不惜代价去“厚韩亲魏以摒秦”。这样,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秦人不敢越过韩、魏的土地远攻齐、楚、燕、赵;而齐、楚、燕、赵也就能安居后方。一旦齐、楚、燕、赵能与韩、魏通力合作,相互支援,那秦国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确是当时拯救六国危亡的良方。末尾笔锋一转,回到冷酷的历史现实:即六国决策者目光短浅,不识“天下之势”,彼此“背盟致约,以自相屠灭”,以致“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突”,从而自食恶果,相继灭亡。文章截然而止,含不尽感慨。
全文紧扣“天下之势”,纵论六国与秦争天下中的成致得失,层层解剖,鞭辟入里,说透“自安之计”。而笔又一气流注,曲折尽意。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诗的开头四句写曹操身后寂寞,雄风已逝,给人以悲凉冷落之感。“武皇”即指曹操。“金阁”,犹言金阙,宫观楼台之美称,此指铜爵(雀)台。台建于建安十五年,在邺城西北,“高十丈,有屋百余间。”(《水经注》卷十)楼台之顶置大铜雀,舒翼若飞。又其“西台高六十七丈,上作铜凤,窗皆铜笼,疏云毋幌,日之初出,乃流光照耀”(《艺文类聚》卷六十二引《邺中记》)。浮光跃金之楼观,以“金”状之,确也非常贴切。但是,如今人去楼空,已无复当年的英风雄威、歌舞升平,留给后人的,只是一片凄凉寂寞。开头两句就这样强烈地渲染出一种物是人非的气氛。“雄剑”,本指春秋时吴国人干将、莫邪所铸之剑,其剑有二,一雌一雄,雄剑进献于吴王,此处是以“雄剑”代指魏武所佩之剑。这剑当年曾伴随他南征北战,削平群雄,而今却已埋没于尘封之中而黯然失色了。“杂佩”亦指魏武所佩之饰物。古人述及人之佩戴物常以剑佩对举,如《说苑》云:“经侯过魏太子,左带玉具剑,右带环佩,左光照右,右光照左。”故此处剑佩连类而及。“销烁”,犹言销镕,在此即是荡然无存之意。这二句,由曹操的遗物引出,再申前意,补足文气。
接下去“秋至”四句,则从《遗令》中的“月朝十五”生发而出。三五之夜,皓月当空,正是曹操要求诸妓向帷帐歌舞作乐之时。试想活生生的人幽闭于荒台孤馆,且要侍奉空床虚帐,这是怎样的一种人生悲剧!这些歌妓无异是奉献于帝王祭坛上的活的牺牲,因而对她们说来,皎洁的秋夜只会更增加内心的悲感凄凉。这四句写景恰似“主观镜头”,展现出她们眼中特有的悲凉的夜景:风露凄凄,清夜湛湛,孤独摇曳的烛光,将她们的身影分明地投于兰幕之上。全诗悲剧的气氛,至此越加浓重了。
此后六句,转入直抒怨愤,比之上面的托物诉情,感情更为强烈。“抚影”承上“孤烛”句,转接极为自然。众妓顾影自怜,悲从中来,无所适从,但觉心中的忧思,绵绵不绝,难以消解。“薄”即停止之意,如《楚辞·九章·哀郢》云:“忽翱翔之焉薄。”“瑶色”,犹言玉颜,“红芳”即红花,此亦指美人的红颜。“行应罢”,行将衰颓老朽;“几为乐”,为乐能有几时。这二句互文见义,渲染强烈。诗人感叹着妓人的青春难驻、红颜易老,不禁要为她们的不幸生涯洒一掬同情之泪,发一曲不平之歌。最后两句应《遗令》中“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的意思,感情由悲而怨,由怨而愤,达于高潮。这里着一“徒”字,实蕴含无穷的悲思与怨愤。登台歌舞,遥望西陵,对铜雀妓来说,只是侍奉幽灵、虚掷青春的徒劳之举,而对死去的帝王来说,也同样是毫无意义了,因为他最终也成了一堆“蝼蚁郭”,亦即“蚁垤”,蝼蚁之穴,其外壅土如城郭,故云。古人常用它和高山对举,以显示其渺小,如《孟子·公孙丑》云:“泰山之于丘垤。”赵岐注:“垤,蚁封也。”又郭璞《游仙诗》云:“东海犹蹄涔,昆仑蝼蚁堆。”此处用“蝼蚁郭”,一方面说明皇陵虽高,无异于蚁垤一堆,藐视之意可见;另一方面也表示,贵为天子者最终也要与平民百姓同归丘墓,而魏武却要作威福于死后,其自私冥顽虽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但到头来还不是黄土一抔,又复何益!这二句和第一层诗意恰好遥相呼应,使同情歌妓与批判帝王的两个方面浑然统一于诗歌的主题之中。
江淹此诗流丽中有悲壮之气。李调元《雨村诗话》云:“诗之绮丽,盛于六朝,而就各代分之,亦有首屈一指之人,……粱则以江淹文通为第一,悲壮激昂。”而这种悲壮又是通过强烈的对比突现出来的。在写魏武时,将其生时的威武雄壮与死后的寂寞萧条作对比;而在写歌妓时,则以青春、自然之美与其生活、命运之悲作对比。帝王的淫威自私与歌妓的痛苦牺牲则是此诗最根本的一个对比。绮丽的辞藻与悲剧的气氛相反相成,形成此诗凄艳的风格,沈博绝丽之中回荡着幽怨之气,这正是楚辞的传统。
全词处处浓墨重彩,勾勒出美轮美奂的帝京气象,既体现出作者的无限激情,又体现出一个年轻官员志得意满的豪俊之气,客观上也展示了仁宗时期国泰民安的熙熙景象。
上片写元宵节张灯结彩、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热闹景象。当春天重返人间的时候风景哪里最好,词作开篇以设问的形式表达出词人对京城元宵的喜爱之情。接下来,词人以铺叙的笔法具体描述汴京元宵的美丽热闹。“万重”以下二韵五句述元宵张灯结彩的情景,高入云天的彩山,层层叠叠,出神入化,构成了一片崇山峻岭,仿佛把本无山峦的汴京城带进了重峦叠嶂之中,而且是金碧辉煌的仙人之境。数不清的华贵银钮照耀在绛紫色的巨幅帷幕上,令人眼花缭乱,不知是在仙界还是在人间。绛幕前不时有龙腾虎跃,把汴京的夜晚变成了人与自然、人与天界完全融合的奇幻世界。千万重彩色丝帛搭建成一座座像山岭一样金碧辉煌的彩楼,各式彩灯点缀在红色的帷帐上,还有各式各样的龙形灯、虎形灯,腾挪跳跃,甚是好看。“沙堤”以下几句则述元宵车马。只见长长的道路上,华美的车子来来往往,奔走在王侯贵人们的府第前。
下片写人们的游乐与狂欢。“雍容”以下六句,述热闹场景。人群熙熙攘攘,街市恍如白昼,还有各种表演,有美若天仙般的女子表演歌舞,还有的表演各种神仙府第的故事。在“锦街天陌”,也就是在京城的锦绣街道上,人们衣着华美,襟袖飘香,携手观灯,一路欢歌。“月淡”句,转写自然环境,月色淡下去了,计时的漏声渐稀,天快亮了。此表明元宵狂欢,夜尽欢未尽,虽然天快亮了,但游玩的人并未散去。末句为青年词人心迹的自我表白:在这样纵情欢游之夜,年少狂热的年轻人当尽兴畅饮,不醉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