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段正面写“戕竹”。先点时间:“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辞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首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的目的是“以经于用”。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则“谓之暴殄”,更何况不“经于用”呢!宋朝疆域辽阔,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无不听其朽烂。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便打着“与公上急病”的旗号,层层加码 ,敛取无度,“不竭不止”,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自然又是堆积腐烂。“《书》不云”两句,以正面的教诲之词,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恰恰是以“无益”于民之举(戕竹),害于民有益之物(洛竹),无“节用爱人”之心显而易见。由记事而评论,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至此,事已记过,理也说透,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发——“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奇峰突起,境界大开。原来“戕竹”一事,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大千世界,古往今来,还有无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点睛结穴,戛然而止,是所谓实处还虚。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前两段铺叙,笔力简明、清晰。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则后一段议论,笔锋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谏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经典《尚书》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也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恐怕人微言轻,不若搬出祖训来,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
首联用明快的色调,简洁的笔触,勾画出一幅春郊送别图。这两句诗不只是写景而已,它还交代了送行的时间、环境,渲染了离别时的氛围。
颔联,云雾缭绕的九华山路旁,寺宇时隐时现。“九华山路”暗示裴坦的行程。眼前绿水环抱的青弋江村边,春风杨柳,轻拂桥面。青弋江在宣城西,江水绀碧,景色优美。“清弋江村”,点明送别地点。“云遮寺”,“柳拂桥”,最能体现地方风物和季节特色,同时透出诗人对友人远行的关切和惜别时的依恋之情。这里以形象化描绘代替单调冗长的叙述,语言精炼优美,富有韵味。两句一写山间,一写水边,一写远,一写近,静景中包含着动态,画面形象而鲜明,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以上四句通过写景,不露痕迹地介绍了环境,交代了送行的时间和地点,暗示了事件的进程。
颈联叙写行者与送行者的不同心境。“的的”,是鲜明的样子。裴坦刚中进士不久,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像鸿雁那样展翅高飞。所以,尽管在离别的时刻,也仍然乐观、开朗,而诗人自己宦海浮沉,不很得意,此刻要与好友离别,临歧执手,更觉“心摇摇然如悬旌而无所终薄”(《史记·苏秦传》),一种空虚无着、怅然若失的感觉油然而生。
尾联把“送裴坦”和自己将要“赴官归京”两重意思一齐绾合,两人原来是一起从京城到宣州任职的,此时却不能一同回去了。在这风光明媚的春日里,诗人只身回到京城以后,将会感到非常寂寞的。
后面四句,借助景色的衬托,抒发惜别之情,更见诗人的艺术匠心。
全诗写山水有远有近,抒情有虚有实,以江南美景反衬人物的满腹愁情,情韵悠扬,风华流美。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