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心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注释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幽隧:墓道。
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张皇:张大、扩大。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
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诗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诗秦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3、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诗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分公,子车、奄3。维此奄3,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诗:诗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诗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诗:诗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诗束带值明后”与诗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诗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诗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诗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诗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诗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诗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诗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诗忠情谬获露”,诗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诗君命安可违”实乃诗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诗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诗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诗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诗君子”即言:诗秦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分公,而是借此讨伐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诗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诗:‘必嫁是。’疾病则诗:‘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诗:‘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诗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诗然三良之死,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诗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诗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查旧版《辞海》“乌纱”条,谓“古官帽名”,并引《晋书·舆服志》及《唐书·舆服志》作为佐证。说是“古官帽名”,当然无误;但读了此条,失之太简,仍不能使人明白乌纱帽的来龙去脉。
其实,乌纱帽早先并非官帽。如果望文生义,以为李白既然戴了乌纱帽,一定是做了官了,其实不然,乌纱帽在唐代与“白接 ”一样,是一种日常便帽。因此,李白此诗所写,只是隐处期间的一件小事;并进而论曰:“宋元时代,尚未见将官帽称为‘乌纱帽’,而明以后的文学作品中,则屡见不鲜。”(“乌纱帽”小考,《学林漫录》六集)这个结论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此诗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戴乌纱帽犹胜白头巾、儿子言辞很相宜的生活情趣图,诗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生动诙谐地表达出诗人生活细节、小有情致的隐居生活。
此诗以画面清晰胜,浓墨淡彩,人、物、情浑然一体,透露了诗人脱却山人服、试戴乌纱帽时的喜悦心情,与《南陵别儿童入京》诗中“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之心情相合,据诗意,此诗略在前,《南陵别儿童入京》诗稍后。
螃蟹,一般被视为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皮日休在这首诗中所吟咏的螃蟹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有人认为此诗赋以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按照这种说法,在这首诗中,诗人热情地赞扬了螃蟹的铮铮之骨、无畏之心和不惧强权、敢于“犯上”的壮举,寄托了他对无私无畏、敢于“横行”、冲撞人间“龙庭”的反抗精神的热烈赞美和大声呼唤。尤其是三四两句,说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怕海龙王的强权,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螃蟹不畏强暴的叛逆性格的颂扬之情。但也有人认为此诗对螃蟹形象的刻画,是塑造了一个横行无忌、为非作歹的反面典型形象,入木三分地讽刺了社会上一些横行霸道之人。所谓诗无达诂,两种理解都不无道理。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技巧上很有值得称道之处。首先,是多侧面的形象描写。首句“未游沧海早知名”,是通过诗人久闻螃蟹大名,从远处来极写蟹在诗人心中的崇高地位。一个“早”字,既显示了螃蟹所负盛名时间之久,又表现了诗人对螃蟹品格爱慕之日深。次句“有骨还从肉上生”,重在描写螃蟹的外形。“有骨”,有甲壳,是螃蟹与无骨软体动物的重要区别,也是它赖以生存的手段。“有骨”二字暗寓了诗人对螃蟹身有傲骨的赞美之情。三、四两句“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是从心灵世界的角度为螃蟹敷彩。传说天帝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海龙王是水族的主宰,雷电是天帝怒气的产物。螃蟹不仅不怕天帝雷电,而且更不惧龙王的强权,即使在龙王的龙庭中,它也敢于“横行”。正是由于这多方面的镂刻,从而使螃蟹不畏强权的叛逆性格具有了立体感。
其次,把深厚的思想感情含蓄地寄寓在妙趣横生的形象中,也是此诗的显著艺术特色。封建秩序不容许叛逆思想的公开表达,诗歌的艺术规律也要求作者的思想倾向要尽力融入艺术形象中,这些都是诗人以“横行”之蟹的形象寄寓反抗意识的原因。诗中,诗人颂扬螃蟹的叛逆性格,并未流于直露,而是从“名”“骨”“心”“横行”等侧面逐层对蟹的形象赋之于人的品格、加以刻画、让读者从蟹那具有立体感的形象中自行品味蕴含其中的主旨思想。
此诗语言形象、幽默、传神,把螃蟹的形象和神态写得活灵活现,全诗不著一个“蟹”字,对蟹的写照可谓极致。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起伏;而诗句的措辞,脉络的贯通,则又丝丝入扣,在宏大中体现了精细的特点。
本文是欧阳修为好友杨寘送行所作的一篇赠序。文章开篇后用较大的篇幅写作者自己学琴、爱琴的经历以及琴声对自己性情的陶冶作用,文末叙述为好友杨寘送行。全文结构严密,首尾呼应,情感表达含蓄、委婉。本文分三段。
第一段,写学琴。“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不能治”,言忧郁之深,“即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不知其疾之在体也”,学琴竟然治好了,用药物不能治的“幽忧之疾”,这就巧妙地把“琴”和“疾”联系了起来。琴声能使人达到忘我的境界,一切忧愁自然烟消云散了,“幽忧之疾”自然乐而忘怀了。琴可治疾,故而临别赠琴、说琴。
第二段,写琴声。作者首先写琴声和人思想感情的联系:“大者为宫,细者为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琴声千变万化,使人“凄然”悲伤,又使人“舒然”欢畅。接着,作者用各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琴声所表达的各种感情:“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到也”,这是写琴声的高吭、悠扬、凄厉;“如怨夫寡妇之叹息”,写琴声的幽伤、哀怨;“雌雄雍雍之相鸣”,写琴声的婉啭、和谐。这样比喻琴声,作者似乎觉得还不够,又用更神奇的想象进行描绘:琴声所抒发的“忧深思远”的感情,好像“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琴声所抒发的“悲愁感愤”的感情,好像“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所以“喜怒哀乐,动人必深”;琴声所抒发的“纯古淡泊”的感情,“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这一系列的排比形容描绘写出了琴声的清高,典雅和深沉,这正是琴声和琵琶、洞箫、古筝等的不同之处。琴声的“忧深思远”、“悲愁感愤”、“纯古淡泊”,是作者此时和友人杨寘感受最深的。这段末尾写出琴声的感人作用:“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郁,写其幽思。则感人之际,亦有至者焉”,它可以消散忧闷,抒发幽思,使人进入无忧无虑的境界。
第三段,写赠琴。首先描写介绍杨寘的情况:“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写其怀才不遇;“及从荫调,为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写其官职低微,任所途远,内心不平;“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写其多病、少药、不服饮食;“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作者实在放心不下,但却又无能为力,只有赠琴,“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赠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为别”,末尾几句不仅点出写这篇文章的缘由,更主要阐明自己说琴、赠琴的原因。琴声医治了自己的“幽忧之疾”,但愿琴声伴随友人到数千里之外,以平和友人忧郁之心,治疗友人的多疾之体。
文章在描写操琴及声响效果上,运用了比喻、象征等一系列的手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加以描绘、烘托,仿佛使读者身临其境,去联想、去揣摩。另外,作者在形象基础上又加以对历史的联想,可谓于琴声中发思古之幽情。全文写得含蓄真切,读来十分感人。对琴声的描写,形象、生动。文笔也富于变化,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感情色彩。
全诗七章。第一章写天灾人祸,时局艰危,国不安宁,生灵涂炭。这里的“天”,即指自然界的天,也指人类社会的“天”——高高在上的人类最高统治者。所以这里的“灾祸”就包括天灾、人祸两方面的因素。而人祸更甚于天灾。二章通过两“反”两“覆”的控诉,揭露了倒行逆施的虐政。三章认为,祸乱的根源是女人得宠,而其害人的主要手段是谗言和搬弄是非。四章提出杜绝“女祸”的有效方法,是让“女人”从事女工蚕织、不干朝政。五章直诉幽王罪状:不忌戎狄,反怨贤臣,致使人亡国殄。六章面对天灾人祸,抒发了言辞恳切的忧时忧国之心。七章自伤生逢乱世,并提出匡时补救的方案以劝戒君王。
《瞻卬》所提出的问题,既可以从史书中得到印证,又可以补充史书记载的疏露与不足。周幽王宠幸褒姒、荒政灭国的主要史实是:自从幽王得到褒姒,宠爱不已,荒淫无度,不理朝政。一是为买千金一笑动用烽火台,诸侯以为敌寇侵扰前来救驾受骗气愤而回,多次戏弄后失信于诸侯,从此不再来勤王。二是重用佞人虢石父,此人“为人佞巧,善谀,好利”,“国人皆怨”(《史记·周本纪》语)。三是欲废申后及太子宜臼,而以褒姒为后、以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因而激怒申后勾结西夷、犬戎攻周,杀幽王而灭西周。《瞻卬》所反映的内容较信史更为广泛、具体而深刻,诗中列数周幽王的恶行有:罗织罪名,戕害士人;苛政暴敛,民不聊生;侵占土地,掠夺奴隶;放纵罪人,迫害无辜;政风腐败,纪纲紊乱;妒贤嫉能,奸人得势;罪罟绵密,忠臣逃亡。全面而形象地将一幅西周社会崩溃前夕的历史画面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瞻卬》的作者是谁不得而知。他或是周朝有血性的宗室,或是朝中正直的显要权臣,或者是一个受迫害的谏诤者。无论他是何人,他对周幽王统治下的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及倒行逆施是深恶痛绝的,所以对幽王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严正批判,对贤臣亡故、国运濒危的现实,深感惋惜和痛心疾首。诗人尤为痛切的,是“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其人之“亡”,或丧亡、或杀戮、或贬黜、或隐逸、或逃亡。贤人君子乃国之栋梁,蓍旧老成乃邦之元气,今元气已损栋梁将倾,人亡邦瘁,天神俱怒。诗人的感情难以抑制,有如火山熔岩喷薄而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在第五章劈头就是两句诘问:“天何以刺?何神不富?”真乃抢天呼神,捶胸顿足,悲怆不已。继之从心田涌出三句“人之云亡”,悲叹惋惜怅惘之意不可名状,又在一再申述“维其优矣”、“维其几矣”、“维其深矣”中长吁短叹忧心忡忡,在“心之忧矣”、“心之悲矣”中将痛切之情表露无遗,激荡的情思言之惨然。诗句就是在这样的回环往复、音节凄楚中,催人泪下,把孤臣孽子的一片赤诚之心呈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令人读之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一位悯时忧国、具有热血心肠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诗经》每章句数大体一致。仅有少数篇幅的章句长短不一。《瞻卬》即是其例。诗共七章,首章、三章、尾章章十句,余四章章八句。这参差不齐的章句更便于淋漓酣畅的叙事、抒情和议论。诗的结构,起章极其雄肆,有高屋建瓴之势,纵揽无遗,勃勃如吐不罄。篇中语特新峭,然又有率意处。卒章语尽而意犹未止。修辞造句,颇有特色,或以对比反衬,正反排比的句式,尽情抒发胸中的积愤,或低回沉思之情。或以形象的比喻,丰富的内涵,深刻的剖示而匠心独运。在用韵上,各章不尽相同,有一韵到底句句用的,如第四章,或同韵,或协韵。这种句句用韵,在《诗经》中是常见的韵例。汉魏南北朝的七言诗中的“柏梁体”继承了这个传统,唐人七言古风中也有少数是句句用韵的。此诗一章中有二韵交叉进行的,如第五章、第六章。随着诗人感情的变化,诗的节奏或缓或促,或扬或抑,用韵亦随之变换,或平声,或仄声,或相互相押,增加音响、格调的美感,使诗更加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