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欧阳修为好友杨寘送行所作的一篇赠序。文章开篇后用较大的篇幅写作者自己学琴、爱琴的经历以及琴声对自己性情的陶冶作用,文末叙述为好友杨寘送行。全文结构严密,首尾呼应,情感表达含蓄、委婉。本文分三段。
第一段,写学琴。“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不能治”,言忧郁之深,“即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不知其疾之在体也”,学琴竟然治好了,用药物不能治的“幽忧之疾”,这就巧妙地把“琴”和“疾”联系了起来。琴声能使人达到忘我的境界,一切忧愁自然烟消云散了,“幽忧之疾”自然乐而忘怀了。琴可治疾,故而临别赠琴、说琴。
第二段,写琴声。作者首先写琴声和人思想感情的联系:“大者为宫,细者为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琴声千变万化,使人“凄然”悲伤,又使人“舒然”欢畅。接着,作者用各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琴声所表达的各种感情:“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到也”,这是写琴声的高吭、悠扬、凄厉;“如怨夫寡妇之叹息”,写琴声的幽伤、哀怨;“雌雄雍雍之相鸣”,写琴声的婉啭、和谐。这样比喻琴声,作者似乎觉得还不够,又用更神奇的想象进行描绘:琴声所抒发的“忧深思远”的感情,好像“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琴声所抒发的“悲愁感愤”的感情,好像“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所以“喜怒哀乐,动人必深”;琴声所抒发的“纯古淡泊”的感情,“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这一系列的排比形容描绘写出了琴声的清高,典雅和深沉,这正是琴声和琵琶、洞箫、古筝等的不同之处。琴声的“忧深思远”、“悲愁感愤”、“纯古淡泊”,是作者此时和友人杨寘感受最深的。这段末尾写出琴声的感人作用:“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郁,写其幽思。则感人之际,亦有至者焉”,它可以消散忧闷,抒发幽思,使人进入无忧无虑的境界。
第三段,写赠琴。首先描写介绍杨寘的情况:“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写其怀才不遇;“及从荫调,为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写其官职低微,任所途远,内心不平;“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写其多病、少药、不服饮食;“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作者实在放心不下,但却又无能为力,只有赠琴,“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赠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为别”,末尾几句不仅点出写这篇文章的缘由,更主要阐明自己说琴、赠琴的原因。琴声医治了自己的“幽忧之疾”,但愿琴声伴随友人到数千里之外,以平和友人忧郁之心,治疗友人的多疾之体。
文章在描写操琴及声响效果上,运用了比喻、象征等一系列的手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加以描绘、烘托,仿佛使读者身临其境,去联想、去揣摩。另外,作者在形象基础上又加以对历史的联想,可谓于琴声中发思古之幽情。全文写得含蓄真切,读来十分感人。对琴声的描写,形象、生动。文笔也富于变化,并带有较为浓厚的感情色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曾经得了忧劳的病症,退下来闲居,没有医治好。后来在朋友孙道滋那里学习弹琴。学习了五声和几支乐曲,时间一长觉得很快乐,不知道那疾病还在自己身上呢。疾病,是因忧虑而产生的。药物的治疗,是可以攻击这些疾病的病灶,但不如音乐进入人体的效果,因为音乐可以平和人心那种愤愤不平的情绪。人心能够平静下来,不和谐的和谐了,那么忘记了疾病也是理所应当的啊。
弹琴作为一种技艺,是很小的了。等这技艺到了极点,大的是最低的声音,小的是最高的声音,按着琴弦迅急弹奏,声调便随着情感的变化而变化;声音急促的,显得很凄惨;声音和缓的,显得很舒畅。有时好像山崩石裂,泉水从高山上涌出来,又好像夜晚发生了大风大雨;有时像旷夫、寡妇的叹息声,又好像和睦的雌鸟、雄鸟互相唱和。它的深沉的忧虑悠远的思绪,就是虞舜、周文王和孔子的遗音;它的悲惨、愁闷、感慨、愤激,就是孤儿伯奇、忠臣屈原所发出的叹息。喜、怒、哀、乐的情绪,一定深深地打动人家的心弦;纯厚、古雅、淡泊的音色,却跟尧舜三代的语言、孔子的文章、《易经》所表现的忧患、《诗经》所包含的怨恨讽刺,没有什么区别。它能够凭耳朵听出来,能够随手弹出来。如果选取那和谐的音调,排遣忧郁,散发幽思,那么,往往感动人心,极为深切。
我的朋友杨君,喜欢研究学问,很会写文章,屡次参加进士考试,都不得意。等到依靠祖上的官勋,才调到剑浦去做了县尉。小小的剑浦在东南面几千里路以外,在这种情况下,他心里确实有不平的地方。并且从小又多疾病,可是南方缺少名医良药,风俗饮食与中原两样。以他多病的身体,抱着不平的心思,却生活在风俗不同的地方,哪里能够长久地沉闷下去呢?然而要平静他的心思,疗养他的疾病,那么弹琴也能够收到一点好处吧!因此我写了这篇谈琴的文章来给他送行,并且邀请孙道滋参加,喝一杯酒,弹一回琴,当做临别的纪念。
注释
幽忧:过度的忧伤和劳累。语出《庄子·让王》:“我适有幽忧之病。”
孙道滋:作者的朋友。
宫:五声音阶的第一音级,依次是商、角、徵zhǐ、羽。
引:乐曲体裁之一。本句意即学习宫、商的声音和几支曲子。
技:技艺。
凄然:悲伤的样子。
舒然:舒畅的样子。
怨夫:即旷夫,也就是没有妻室的男子。
雍雍:和谐,和睦。
遗音:《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圣证论》引《尸子》及《孔子家语》说南风辞为:“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琴操》:“拘幽操,文王于羑yǒu里而作也.”《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学鼓琴于师襄。”一些古书记他作过《临河操》《将归操》《猗兰操》《龟山操》等琴曲。
伯奇:《琴操》记周宣王时,大臣尹吉甫有个儿子,名伯奇,本来很孝顺,由于后娘谗害,被尹吉甫驱逐出去。伯奇很伤心,弹琴作《履霜操》,曲终,投河而死文章:《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刘宝楠正义:文章,谓诗、书、礼、乐、《易》之忧患。
忧患:《易·系辞下》:“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怨刺:《诗谱序》:“众国纷然,刺怨相寻。”正义:“怨亦刺之类,故连言之”。意谓讽刺政治。
道:同“导”,抒发,排遣。
湮郁:阻塞。
写:通“泻”。
荫调:凭借上代官爵而得官。
尉:官名。
剑浦:县名,今福建南平县内。
《送杨寘序》作于公元1047年(庆历七年),当时作者有感于杨寘的仕途坎坷,生计多艰,且身体又不好,加之心情的忧郁,所在南方之地风土人情又皆有不惯,于是给杨寘写了这篇送别的文章。
本文是欧阳修夜好友杨寘送行所作的一篇学序。文章开篇后用较大的篇幅写作者自己学琴、爱琴的经历以及琴声对自己性情的陶冶作用,文末叙述夜好友杨寘送行。全文结构严密,首尾呼应,情感表达含蓄、委婉。本文妙三段。
第一段,写学琴。“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不能治”,言忧郁之深,“即而学琴于友绍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不知其疾之在体也”,学琴竟然治好了,用药物不能治的“幽忧之疾”,这就巧妙地把“琴”和“疾”联系了起来。琴声能使绍达到忘我的境界,一切忧愁自然烟消云散了,“幽忧之疾”自然乐而忘怀了。琴可治疾,故而临别学琴、说琴。
第二段,写琴声。作者首先写琴声和绍思想感情的联系:“大者夜宫,细者夜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琴声千变万化,使绍“凄然”悲伤,又使绍“舒然”欢畅。接着,作者用各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琴声所表达的各种感情:“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到也”,这是写琴声的高吭、悠扬、凄厉;“如怨夫寡妇之叹息”,写琴声的幽伤、哀怨;“雌雄雍雍之相鸣”,写琴声的婉啭、和谐。这样比喻琴声,作者似乎觉得还不够,又用更神奇的想象进行描绘:琴声所抒发的“忧深思文”的感情,好像“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琴声所抒发的“悲愁感愤”的感情,好像“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所以“喜怒哀乐,动绍必深”;琴声所抒发的“纯古淡泊”的感情,“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这一系列的排比形容描绘写出了琴声的清高,典雅和深沉,这正是琴声和琵琶、洞箫、古筝等的不同之处。琴声的“忧深思文”、“悲愁感愤”、“纯古淡泊”,是作者此时和友绍杨寘感受最深的。这段末尾写出琴声的感绍作用:“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湮郁,写其幽思。则感绍之际,亦有至者焉”,它可以消散忧闷,抒发幽思,使绍进入无忧无虑的境界。
第三段,写学琴。首先描写介绍杨寘的情况:“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写其怀才不遇;“及从荫调,夜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写其官职低微,任所途文,内心不平;“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写其多病、少药、不服饮食;“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作者实在放心不下,但却又无能夜力,只有学琴,“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学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夜别”,末尾几句不仅点出写这篇文章的缘由,更主要阐明自己说琴、学琴的原因。琴声医治了自己的“幽忧之疾”,但愿琴声伴随友绍到数千里之外,以平和友绍忧郁之心,治疗友绍的多疾之体。
文章在描写操琴及声响效果上,运用了比喻、象征等一系列的手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加以描绘、烘托,仿佛使读者身临其境,去联想、去揣摩。另外,作者在形象基础上又加以对历史的联想,可谓于琴声中发思古之幽情。全文写得含蓄真切,读来十妙感绍。对琴声的描写,形象、生动。文笔也富于变化,并带有较夜浓厚的感情色彩。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这首诗描写了南湖的傍晚景色,表现了诗人独游的遗憾之情。
首先交待作者自己游湖的情境,久雨初晴,湖水大涨,北客南来,自然倍感新奇。中间四句即描写湖景。时值傍晚,夕阳西坠,似乎沉入湖中,但却留下了满天红色的光影,这时湖风停息了下来,澄碧的湖面一片平滑,浩阔而晶莹。放眼望去,由于久雨导致湖水大涨,淹没了原先的湖岸,所以人家稀少,而湖边沙滩,广袤而平整,聚集着许多船舫,人家少而船舫多,正见水乡特色,也是湖水大涨后的独特景况。这四句写景,在夕阳与湖水之间,红光留影,碧水映照,色彩明丽,从岸没到平滩的范围,人家虽少,而船舫却多,又充满生机活力。尤其是颔联,对仗工整,前句形容日落后的红霞,后句形容湖上风平浪静,形象逼真,色彩明丽,描写细致,均极恰切,写景如画,可谓写景的佳句。
写景之后便自然地转入最后两句,抒写了诗人一人独游的感叹。这首诗抓住“新晴”,“水涨”的特点,描写南湖的傍晚景色,因而写得有自己的个性,不流于一般。
总之,诗人正是抓住久雨的情境,写出水涨的特点,展现出浩渺壮阔的景观。面对这无比浩阔的湖面,使人顿生空寂落寞之感,诗人又是独自一人来游,自然难免独游之叹了。
这首散曲表达了作者对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的社会的讽刺与激愤,同时还流露出了作者对仕途的高不可攀的无奈与悲哀之情。
“弄世界”用现在的习语来说,就是闯世界,在社会中立定。一个“弄”字,含有操纵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意味,当然要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了。但是,要周旋应付人生,立于不败之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可不是,“机关识破”,人家阻挠了自己的企图,一切所做的努力也就白费了。从曲文的下句来看,作者对于所来到的这个“世界”的要求,不过是取得些许功名,干出一番事业。作者将自己的这种愿望和努力用上“弄”、“机关”的贬性词语,是一种自嘲和激愤,同时也表现了在一个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的社会里,世途所充满的险恶艰难。“叩天门”本来是踌躇满志,结果却是“意气消磨”,立身扬名所遭受的挫折可想而知。前一句是反说,这一句是正说,领出了下句中的“人潦倒”。起首的这一联冷峭而悲凉,佗傺失意之情,溢于言表。
第三句加重了这种自叹的意味。这一句将人的“潦倒”与青山的“嵯峨”绾联在一起,看似无理,却以这种兴象的“无理”显示了感情的强烈,以至不自禁地移情于无情之物。辛弃疾《贺新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就运用了这种移情手法。在该曲中,青山嵯峨难以攀登,令潦倒人联想起仕途的高不可攀,一个“漫”字,透现出强烈的无奈与悲哀。
结尾三句中,“半炊时”暗用了唐人沈既济的《枕中记》故事:书生卢生在邯郸客店中一枕入梦,历尽富贵荣华,等到醒来,发现店主人炊煮的黄粱还未烧熟。半炊时极言人生的短暂,同“千古远”、“万年多”形成强烈的对比,给人以难以磨灭的印象。这三句若独立抽出,可视为睿智者的旷达;但安排在该曲中,同“弄世界”、“叩天门”的起笔对读,则明显是一种激愤与绝望了。
前面选了作者一首《朱履曲》,连同该篇在一起,都属于愤世嫉俗的内容。两首的风格不尽一致,但共同之处是感情强烈,述意直露,语言冷峭。这一切在该篇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元代叹世刺时题材的散曲,在语意露、透的同时,往往形淡实深,多有耐人咀嚼的余味;凡是达到这样的效果,都被视作是“当行”的表现之一。张养浩的这两首《朱履曲》,有助于读者体味这一点。
这首词开头的“江上春山远,山下暮云长”二句,选用江、山、云这些巨幅背景入词,同时用“远”字、“长”字预示行人辽远的去向,用“春”字、“暮”字勾勒出最叫人伤神的时令。因此,起首十字在点明“相留相送”之前,就已饱含了惜别的全部情绪。这首词的开头纯用景语,由于一二句意境高远,所以词篇刚一开始就将离别的愁绪,渲染得分外的浓烈,接着就有“相留相送”一句,似乎感情的即将汹涌而出了。谁知刚说完了这四个字,作者却突然打住,来了句“时见双燕语风樯”。“相留相送”的心情如何?作者反而欲说还休,这种写法既写出情之切,难以表达,同时又使文势跌宕,于一张一弛之中显出了作者炼句谋篇的功夫。“双燕语风樯”是借物写人,从侧面补叙“相留相送”中的情意。“满目”以下三句分别将别时所见、分手远去、别后独处三个环节写了出来。
词篇写别离,但离别情绪却没有用一个字来正面点染,只用当时所见的江、山、云、双燕、飞花烘托离人的辛酸,这在古人诗词中已属少见;至于将别去的速度写得那么迅疾,近乎是叠用由言别到分手到孤单的一个个镜头,则无疑又是抒写离人凄苦最有效的手段。用“千里”明提两地遥远的距离,用“沃”反衬愁肠回绕的痛楚,都极有分量。“回雁峰前路”是设想中的来日前程。回雁峰为衡山七十二峰之首,相传秋雁南飞,至此而返。但是作者到了那里,返得了还是返不了呢?“烟树正苍苍”便暗示:那里渺茫难测,何从预料归期!可知,前途中山、水正多,词中独写“回雁峰”是有讲究的。
下半阕,作者用三个字的短句,选取漏、灯、马三种事物表现行人单调的旅途生涯。其中,写漏声用“残”,写灯焰用“短”,是在暗示作者经历着一个不眠之夜。“马蹄香”是用马蹄尚有踏花余香,来说明主人公驻足不久。然而漏残焰短,天亮在即,新的跋涉又将开始。“浮云飞絮,一身将影向潇湘”写的是未来的旅程。词用“浮云飞絮”比喻旅人,是古人诗文中较为常见的;而“一身将影”用上“将”字,把“形只影单”的意思予以翻新,就开始露出逋峭之势;至“向潇湘”三字虽只引入地名,但潇湘为湘江的别称,位置在衡山之,连系上半阕中“回雁峰前路”一句,将词人心中的留连眷念之情刻画了出来。
“多少”以下三句写“一身将影向潇湘”时的情绪,其中“多少风前月下”即叙述自己的孤独,又比照往日风前月下的幸福与团聚,在对比中写尽思念,写透凄切。“迤逦天涯海角”从回雁峰、潇湘再往极远推开,并从“多少风前月下”的美好回忆中惊醒,于是自然吐出了“魂梦亦凄凉”这一撕裂肝肺的呼声。以“又是春将暮”结尾,既呼应“江上春山远”,又挽住不尽的跋涉:“无语对斜阳”既呼应“山下暮云长”,又挽住无穷的凄凉。有了这两句,就能总揽全篇大旨,使词作首尾连贯,浑然一体。此外,结处出现“无语对斜阳”的人形象,将所有的情思全凝聚在他那深沉的眼神里,也极耐寻味。
葛长庚有云游四方和道士生活的薰陶,因而他的作品清隽飘逸。这阕词赋离愁,从“春山”、“暮云”以下,选用一连串最能叫人愁绝的景物,间用比兴与直接抒写之法,多方面渲染个人情绪,写得愁肠百转,深沉郁结。然而词篇从“相留相送”写起,一气经过回雁峰、潇湘,直至天涯海角,又似江河流注,虽千回百转,却能一往直前。气脉贯通,气韵生动,实是词中珍品。
这首诗可分四章。第一章首述大田农事。这是一片广袤肥沃的农田,每年都能收获上万担米粮。靠着储存在仓内的谷物,养活了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人,并取得了自古以来年复一年的好收成。这天土地的拥有者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亩巡视,只见那里的农人有的在锄草,有的在为禾苗培土,田里的小米和高粱已密密麻麻地长满了。他心里一高兴,眼前仿佛出现了庄稼成熟后由田官献上时的情景。这一章铺述事实,在整首乐歌中为以下几章的展开祭祀作铺垫。
第二章即写为了祈盼丰收,虔诚地举行了祭神仪式。周王派人取来祭祀用的碗盆,恭恭敬敬地装上了精选的谷物,又让人供上肥美的牛羊,开始了对土地神和四方神的隆重祭祀。农人们也因田里的庄稼长得异常的好,个个喜笑颜开地弹起了琴瑟,敲起了鼓,共同迎接农神的光临。大家都在心中默默地祈祷:但求上天普降甘霖,使地里的庄稼能得到丰厚的收获,让男男女女丰衣足食。从这章的描写中,可以想见远古时代的先民,对于土地是怀着怎样一种崇敬的心情;而那种古老的祭祀仪式,也反映出当时民风的粗犷和热烈。
第三章进一步写主祭者,也就是周王在仪式之后的亲自督耕。和他一起来到田间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女。他们为辛勤劳作的农人带来了亲手做的饭菜。正在地里察看的田官见了欣喜异常,连忙叫来身边的农人,一起来尝尝饭菜的滋味。周王这时望着眼前丰收在望的景象,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不断称赞农人的辛劳勤勉。与前章相比,这章的内容颇有生活气息;周王的馌田,亦为后来历代帝王劝农所效法,被称为德政。
末章则专记丰收景象及对周王的美好祝愿。到了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果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不但场院上的粮食堆积如屋,而且仓中的谷物也装得满满的,就像一座座小山冈。于是农人们为赶造粮仓和车辆而奔走忙碌,大家都在为丰收而庆贺,心中感激神灵的赐福,祝愿周王万寿无疆。这一章的特点是充满了丰收后的喜悦,让人不觉沉醉在一种满足和欢乐之中。
以往的研究总认为《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这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这首《小雅·甫田》诗来说,则有些牵强。从诗中读到的分明是上古时代汉族先民对于农业的重视,在“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对与农业相关的神灵的无限崇拜;而其中夹杂对农事和王者馌田的描写,正反映了农业古国的原始风貌。因此这首乐歌的价值,与其说是在文学方面,倒不如说更多地体现在史学方面。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