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章,前两章开头两句互文见义,说苕华盛开,一片黄色,叶子青青,沃若葱茏。这两句诗人以所见苕的花、叶起兴,苕叶青花黄,充满生机,而荒年的人民呢,却难以为生。诗人由联想导入感慨,两章诗的结尾两句即是所感。诗人痛心身处荒年,人们在饥饿中挣扎,九死一生,难有活路,反不其苕一类植物,活得自在,生命旺盛。为此,他心里忧伤不已,竟至于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天地之下,本以人为贵,今反而羡慕无知觉的植物,乃至说出“不其无生”的话,实在悲哉痛哉,愤极恨极。
前两章尽管诗人感情激切,难以压抑的忧愤,几其烈火喷射而出,但是这一忧愤产生的原因,还是隐含在比兴之中,到第三章才加以揭示。“牂羊”两句确其清方玉润所说“造语甚奇”(《诗经原始》)。正因为“奇”,所以旧说纷纭,多不得要领。其实这是诗人诉说忧愤的原因,意思是说:荒年无物可食,宰母羊吧,可是它瘦弱得只剩下一个大头;打鱼吧,水中捕鱼的竹器中只有星光不见鱼。最后两句“人可以食,鲜可以饱”是最沉痛的呼号,人吃人,同类相残,本已惨绝人寰,可是此诗却说,即使人可以吃,而剩下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还可以想见,吃草的羊都已瘦得无肉可吃,何况饥饿已久的人呢。不消说个个枯瘦其柴,就是把这为数不多的人全吃了,也难以饱肚子的。说得何等毛骨悚然,把惨景更推进了一步,较之唐人所写的“足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白居易《轻肥》)的诗句更加怵目惊心,不忍卒读。对于这两句话王照圆还特地记下她闻见的一段事实,加以印证,其文说:“东省乙巳、丙午三四年,数百里赤地不毛,人皆相食。鬻男卖女者,廉其价不得售,率枕藉而死。目所亲睹,读此诗为之太息弥日。”并自注云:“巳、午间,山左人相食。默人与其兄鹤岚先生谈诗及此篇,乃曰:‘人可以食’,食人也;‘鲜可以饱’,人瘦也。此言绝痛,附记于此。”可见,此诗所反映的周代残酷的社会现实与人民苦难,在长期封建社会里是具有普遍性的,这充分显示了《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力量。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凌霄开了花,花儿黄又黄。内心真忧愁,痛苦又悲伤!
凌霄开了花,叶子青又青。知道我这样,不如不降生!
母羊头特大,鱼篓映星光。人有食可吃,岂望饱肚肠!
注释
苕:植物名,又叫凌霄或紫葳,夏季开花。
华:同“花”。
芸其:芸然,一片黄色的样子。
维其:何其。
牂羊:母羊。
坟首:头大。
三星:泛指星光。
罶:捕鱼的竹器。
鲜:少。
全诗三章,前两章开头两句互文见义,说苕华盛开,一片黄色,叶子青青,沃若葱茏。这两句诗人以所见苕的花、叶起兴,苕叶青花黄,充满生机,而荒年的人民呢,却难以为生。诗人由联想导入感慨,两章诗的结尾两句即是所感。诗人痛心身处荒年,人们在饥饿中挣扎,九死一生,难有活路,反不如苕一类植物,活得自在,生命旺盛。为此,他心里忧伤不已,竟至于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天地之下,本以人为贵,今反而羡慕无知觉的植物,乃至说出“不如无生”的话,实在悲哉痛哉,愤极恨极。
前两章尽管诗人感情激切,难以压抑的忧愤,几如烈火喷射而出,但是这一忧愤产生的原因,还是隐含在比兴之中,到第三章才加以揭示。“牂羊”两句确如清方玉润所说“造语甚奇”(《诗经原始》)。正因为“奇”,所以旧说纷纭,多不得要领。其实这是诗人诉说忧愤的原因,意思是说:荒年无物可食,宰母羊吧,可是它瘦弱得只剩下一个大头;打鱼吧,水中捕鱼的竹器中只有星光不见鱼。最后两句“人可以食,鲜可以饱”是最沉痛的呼号,人吃人,同类相残,本已惨绝人寰,可是此诗却说,即使人可以吃,而剩下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还可以想见,吃草的羊都已瘦得无肉可吃,何况饥饿已久的人呢。不消说个个枯瘦如柴,就是把这为数不多的人全吃了,也难以饱肚子的。说得何等毛骨悚然,把惨景更推进了一步,较之唐人所写的“足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白居易《轻肥》)的诗句更加怵目惊心,不忍卒读。对于这两句话王照圆还特地记下她闻见的一段事实,加以印证,其文说:“东省乙巳、丙午三四年,数百里赤地不毛,人皆相食。鬻男卖女者,廉其价不得售,率枕藉而死。目所亲睹,读此诗为之太息弥日。”并自注云:“巳、午间,山左人相食。默人与其兄鹤岚先生谈诗及此篇,乃曰:‘人可以食’,食人也;‘鲜可以饱’,人瘦也。此言绝痛,附记于此。”可见,此诗所反映的周代残酷的社会现实与人民苦难,在长期封建社会里是具有普遍性的,这充分显示了《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力量。
此诗哀饥民之不幸而作。《毛诗序》说:“《苕之华》,大夫闵时也。幽王之时,西戎、东夷交侵中国,师旅并起,因之以饥馑,君子闵周室之将亡,伤己逢之,故作是诗也。”至于作者,从诗“歌其食”的内容推测,有可能是饥民,或是一位了解人民、同情人民的下层士人。
词中细致地铺叙了陆游归隐生活逍遥闲适,表达了作者对陆翁的殷殷思慕之情,同时又希望他能够重新出山,为国家建立一番功勋事业。全词笔势纵横跌宕,语言深沉明快,构思新奇,寓意深微。
放翁性情豪放,不拘礼法。“谪仙狂客何如?”词人开篇即用狂放不羁的“谪仙”李白和“狂客”贺知章来比陆游,称赞他在诗词方面的才华。接着,作者便开始写陆游归隐生活的乐趣。“看来毕竟归田好。玉堂田此,三山海上,虚田缥缈。”看来还是归隐田园好,居官之乐、神仙之乐都田法与归田之乐相比。“玉堂”是翰林院的别称,在此泛指高级文学侍从供职之所;“三山”指仙境,作者认为海上的仙山虚田缥缈,自然田法与平实、淡雅的田园相比。
“玉堂”三句,写归田的快乐程度,高过天上人间一切乐事。玉堂(翰林院的别称,此处泛指高级文学侍从供职之所),就官府而言,“玉堂田此”,说明“居官之乐”根本田法和归田之乐同日而语;三山,就仙境而言,仙山虚田缥缈,微茫难求,又说明神仙之乐也不如归田之乐现实、可求。“读罢《离騷》”三句,具体描述归田生活。“读罢《离騷》”,写闲居读书:“酒香犹在”,写长夜痛饮。《世说新语。任诞篇》王恭言:“痛饮酒,熟读《离騷》,便可称名士。”放翁把个人荣辱得失置之度外,自然“觉人间小”,而自乐其乐了。
接下来三句具体描述归田之乐。归隐之后,放翁闲读诗书,长夜痛饮,自得其乐,将一切荣辱置之度外。忘掉世事的烦扰之后,“人间”便只剩下放翁能抓得住的快乐。
“任菜花葵麦,刘郎去后,桃开处、春多少”几句借用刘禹锡《再游玄都观》的诗意,但作者却又反其意而用之,从为人处世的态度方面对陆游归隐田园的乐趣进行描述。刘禹锡还朝之后,看到朝廷小人得势,感慨万千。而陆放翁自归隐之后,却不再关心世事,大有鲁迅“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的意思。看破世事之后的归隐是充满心酸和田奈的,陆游心中其实充满矛盾,他并非忘却心中的理想,只是由于不得重用,才不得不归隐田园。这几句词,其实暗含对昏庸田能、忠奸不辨的统治者的讽刺和嘲弄。
下阕开始,作者即表达对陆游的思慕和希望他重新出山为心中之理想再次奋斗的劝勉。“一夜雪迷兰棹。傍寒溪、欲寻安道。”词人自比王子猷,以戴安道喻陆游,表达对他的仰慕。据《世说新语》记载,王子猷隐居山阴,雪夜梦醒之后,望着四周皎然的雪景,心生仿徨,作下《招隐》一诗。他忽然想起身在剡县的好友戴安道,于是便连夜乘船去看他。此处作者除了表达对陆游的思慕外,还隐有请他出山的意思。
“而今纵有,新诗《冰柱》,有知音否?”作者借用韩愈奖掖后进刘叉的故事,表明自己虽有文才武略,却郁郁不得志,难以遇到“识马”的伯乐,只有放翁对自己青眼有加,惺惺相惜。面对这样一个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知已,刘过自然希望他再度出山,二人一同报国杀敌,建功立业,名垂青史。
“想见鸾飞,如椽健笔,檄书亲草。算平生自傅风流,未可向、香山老。”词人盛赞陆游既能写文采斐然的美妙诗词,又能写掷地有声的征召檄文。才人怜英雄,刘过认为兼具诗才将略的陆游应该挺身而出,力挽狂澜,而不应在田园之中看韶华流逝、岁月渐老,最终虚度此生。刘过并非没有看到朝廷苟且偷安,主和派手握重权,有志之士一心报国却田路请缨的现状,只是,虽然历经坎坷,一事田成,他却仍然田法忘记自己收复中原、一统江山的理想。这种明知前路艰险,却依然毫不畏惧的精神令人感动。
作者构思新奇,节奏深沉明快,笔力雄健之中却又隐隐透着俊逸之气。词中多处用典,但由于所用典故与陆游身份切合,情境又极其相似,因而在词中得到很好的融合,全篇浑然天成,毫不晦涩。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两,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两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两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