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叙述了周王祭毕上天及先公先王后,亲率官、农播种百谷,并通过训示田官来勉励农夫努力耕田,共同劳作的情景。
全诗八句,分为四、四两层。前四句是周王向臣民庄严宣告自己已招请祈告了上天先公先王,得到了他们的准许,以举行此藉田亲耕之礼;后四句则直接训示田官勉励农夫全面耕作。诗虽短而气魄宏大。从第三句起全用对偶,后四句句法尤奇,似乎不对而实为“错综扇面对”,若将其加以调整,便能分明看出:
骏发尔私,亦服尔耕;
终三十里,维十千耦。
则骏和终、亦和维字隔句成对;其它各字,相邻成对。此种对偶法,即使在后世诗歌最发达的唐宋时代,也是既颇少见,又难有如此诗所见之自然。
需要略加讨论的还有“骏”字。上文由“终”字比勘,“骏”当是名词。又以金文对照,“凡典籍中的‘骏’字,金文均作‘(左田右允)’”(于省吾);“畯,……契文、金文均从田从允,允、夋之异在足之有无,实一字也”(李孝定)。可见诗中“骏”字,实指田唆即农官,为“畯”字之通假无疑。
总之,《周颂·噫嘻》一诗,既由其具体地反映周初的农业生产和典礼实况,从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以其突出的“错综扇面对”的修辞结构技巧,而具有较重要的文学价值。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成王轻声感叹作祈告,我已招请过先公先王。
我将率领这众多农夫,去播种那些百谷杂粮。
田官们推动你们的耜,在一终三十里田野上。
大力配合你们的耕作,万人耦耕结成五千双。
注释
噫嘻:感叹声,“声轻则噫嘻,声重则呜呼”,兼有神圣的意味。
成王:周成王。
昭假:犹招请。昭,通“招”;假,通“格”,义为至。
尔:语助词。
时:通“是”,此。
骏:通“畯”,田官。
私:一种农具“耜(sì)”的形误。
终:井田制的土地单位之一。每终占地一千平方里,纵横各长约三十一点六里,取整数称三十里。
服:配合。
耦:两人各持一耜并肩共耕。一终千井,一井八家,共八千家,取整数称十千,结对约五千耦。
此诗叙述了周王祭毕上天及先公先王后,亲率官、农播种百谷,并通过训示田官来勉励农夫努力耕田,共同劳作的情景。
全诗八句,分为四、四两层。前四句是周王向臣民庄严宣告自己已招请祈告了上天先公先王,得到了他们的准许,以举行此藉田亲耕之礼;后四句则直接训示田官勉励农夫全面耕作。诗虽短而气魄宏大。从第三句起全用对偶,后四句句法尤奇,似乎不对而实为“错综扇面对”,若将其加以调整,便能分明看出:
骏发尔私,亦服尔耕;
终三十里,维十千耦。
则骏和终、亦和维字隔句成对;其它各字,相邻成对。此种对偶法,即使在后世诗歌最发达的唐宋时代,也是既颇少见,又难有如此诗所见之自然。
需要略加讨论的还有“骏”字。上文由“终”字比勘,“骏”当是名词。又以金文对照,“凡典籍中的‘骏’字,金文均作‘(左田右允)’”(于省吾);“畯,……契文、金文均从田从允,允、夋之异在足之有无,实一字也”(李孝定)。可见诗中“骏”字,实指田唆即农官,为“畯”字之通假无疑。
总之,《周颂·噫嘻》一诗,既由其具体地反映周初的农业生产和典礼实况,从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以其突出的“错综扇面对”的修辞结构技巧,而具有较重要的文学价值。
这就是一首反映春天祈谷的诗。此诗的产生时代,历来争议较大,一说是在周成王时期,一说是在周康王时期,这争议主要是因对“成王”和“昭假”的不同理解而造成的。
国维写词刻意求新,这首词可以说是一篇代表之作。它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词中写出了诗的格调和意境,二是在咏雁的旧题材中写出了前人没有写过的新内容。
古代的咏雁词,像张炎的《解连环》、元好问的《摸鱼儿》,也借对孤雁的伤感暗寓亡国之痛,但他们抒发主要是个人的悲哀,或者说至多是由个人遭遇引起的对国家的悲哀,而王国维这首词不同,它是一种沉甸甸的社会历史感,有一种生存竞争带来的血腥气味。可以说是一种洞察人类社会的眼光及由此而生的恻隐之心。这种哲人式的悲哀是王国维诗词中所特有的,在这首词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天末同云黯四垂”预示首大雪将临的同时云彩已经在天边密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是环境渲染,给人一种灾难将临的暗示。“失行孤雁逆风飞”又在说一个生灵不屈不顾风雪将至的危险仍独自在空中飞翔。仅此两句,已不同于前人常写的那些传书的雁或惊弦的雁。作为喻体的雁,逆风而飞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躲避即将到来的风雪。然而“江湖寥落尔安归”又在说严寒的冬天,江湖中已经没有适合雁子栖息的芦塘。
接着王国维在下半阕一转,没有接着写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而是忽然变换了观察角度。“陌上金丸看落羽,闺中素手试调醯”一改上半阕的紧张、寒冷的气氛而变为轻松、温馨。这两句是对仗,上一句写射雁者的技艺和风采,下一句写殷勤体贴的妻子。当我们想到这血淋淋的“落羽”和“欢宴”中的佳肴正是那倔强的孤雁时,所有的轻松和温馨就全变成了沉重和寒冷了。但作者还嫌不够,又加了一句“今宵欢宴胜平时”。
《新唐书.文艺传》载王昌龄左迁龙标尉(古人尚右,故称贬官为左迁),是因为“不护细行”,也就是说,他的得罪贬官,并不是由于什么重大问题,而只是由于生活小节不够检点。在《芙蓉楼送辛渐》中,王昌龄也对他的好友说:“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即沿用鲍照《代白头吟》中“清如玉壶冰”的比喻,来表明自己的纯洁无辜。李白在听到他不幸的遭遇以后,写了这一首充满同情和关切的诗篇,从远道寄给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首句写景兼点时令。于景物独取漂泊无定的杨花、叫着“不如归去”的子规,即含有飘零之感、离别之恨在内,切合当时情事,也就融情入景。 因首句已于景中见情,所以次句便直叙其事。“闻道”,表示惊惜。“过五溪”,见迁谪之荒远,道路之艰难。不着悲痛之语,而悲痛之意自见。
后两句抒情。人隔两地,难以相从,而月照中天,千里可共,所以要将自己的愁心寄与明月,随君去到夜郎。这两句诗所表现的意境,已见于前此的一些名作中。如谢庄《月赋》:“美人迈兮音尘缺,隔千里兮共明月。临风叹兮将焉歇,川路长兮不可越。”曹植《杂诗》:“愿为南流景,驰光见我君。”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都与之相近。而细加分析,则两句之中,又有三层意思,一是说自己心中充满了愁思,无可告诉,无人理解,只有将这种愁心托之于明月;二是说惟有明月分照两地,自己和朋友都能看见她;三是说,因此,也只有依靠她才能将愁心寄与,别无它法。
诗人李白通过丰富的想象,用男女情爱的方式以抒写志同道合的友情,给予抽象的“愁心”以物的属性,它竟会随人逐月到夜郎西。本来无知无情的明月,竟变成了一个了解自己,富于同情的知心人,她能够而且愿意接受自己的要求,将自己对朋友的怀念和同情带到辽远的夜郎之西,交给那不幸的迁谪者。
这种将自己的感情赋予客观事物,使之同样具有感情,也就是使之人格化,乃是形象思维所形成的巨大的特点之一和优点之一。当诗人们需要表现强烈或深厚的情感时,常常用这样一种手段来获得预期的效果。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