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观《大雅·假乐》一诗,除了对周王无以复加的赞美之外,也深蕴着殷切的希望。
全诗仅四章,表现了周朝宗室,特别是急切希望振兴周王朝的中兴大臣对一个年轻君主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假(嘉)乐”点出诗的主题或用途。“显显令德”,开门见山地赞扬了受冠礼者的德行品格。以下称赞他能尊民意顺民心,皇天授命,赐以福禄。这一章看似平实,但在当时周王朝内忧外患摇摇欲坠的情况下,表达对宣王的无限期待和信赖,实言近而旨远,语浅而情深。第二章顺势而下,承上歌颂宣王德荫子孙,受禄千亿,落笔于他能“不愆不忘”,一丝不苟地遵循文、武、成、康的典章制度,能够听从大臣们的建议劝谏。这些话里包含着极其深刻的教训:夷王、厉王因为违背了这两点使宗周几乎灭亡,其代价不可谓不大。因为此诗是举行冠礼的仪礼用诗,有着它现实的要求,故而第三章便转锋回笔,热烈地歌颂年轻的宣王有着美好的仪容、高尚的品德,能“受福无疆”成为天下臣民、四方诸侯的“纲纪”。末章紧接前文之辞,以写实的手笔勾勒了行冠礼的活动场景。宣王礼待诸侯,宴饮群臣,其情融融,其意洽洽。“百辟卿士”没有一个不爱戴他、不亲近他的。“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使国民能安居乐业,不再流离失所,这就是对一个明君的最主要的要求。短短的一首诗,围绕着“德、章、纲、位”赞美了年轻有为,能为天下纲纪的宣王,于有限的词句内包容了无限的真情,美溢于辞,其味无穷。
过去不少学者认为这首诗“无非奉上美诗”,“近谀”、“全篇捧场,毫无足观”,似未能弄清诗的主旨和特定的创作背景。
开首四句,即以高度概括的语言、自己亲历的事实,控诉了隋炀帝发动战争和三下江都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我兄征辽东,饿死青山下。”隋炀帝在大业八、九、十三年曾三次东征高句丽,仅大业八年一次,就分十二路发兵一百一十三万余人,战死者不下三十万。接着,就以“今我挽龙舟,又困隋堤道”,来说明这种灾难简直是接二连三。“龙舟”,隋炀帝南下江都时特制的一种大船,据《通鉴·隋纪》载,龙舟高四十五尺,长二百丈,共四层,上有正殿、内殿、朝堂及许多其他房屋。儿子被征去打仗饿死途中的余痛未消,自己又被征来拉纤,这已经够痛苦了,更痛苦的是也被陷入了九死一生的困境。
“方今”以下四句,即具体叙述自己所处的困境:当今普天下的收成都不好,路上的口粮简直没有一点点(“些小”),这一去路程有三千里,路遥无粮性命怎能保,恐怕是要死在路上了。“方今天下饥”一句,似轻实重,看似在解释“路粮无些小”的原因,实则已将普天之下民不聊生的境况概括反映了出来。看来,不仅是歌者陷入了“路粮无些小”,“此身安可保”的困境,大多数纤夫、普天下的百姓,怕也都要为无粮而丧命了。
“寒骨”以下四句,是歌者想像自己死后的情景:我的尸骨将被抛撒在荒郊野外,任凭风吹日晒;游荡异乡的孤魂,将在烟雾荒草间哭泣。家中的妻子,将因悲伤而哭坏身体;父母双亲将因盼我归去而望穿双眼。这是何等凄惨的画面。这虽是歌者设想死后的情景,但却是十分真实的。无论远征军士也罢,无论远行民夫也好,该有多少人暴死荒郊,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兄长饿死青山、全家悲痛欲绝的情景,他都是亲历了的。因此,对自己死后的情景也就描绘逼真。
“安得”第四句,是诉说自己惟一的希望。歌者已自料必死,且尸陈异乡,因此,他只希望能有个义气男儿,将他这无人认领的尸体焚烧,把他的骸骨运回乡里,把他的亡灵引渡回家。这歌者竟不作活着归来之想,而把能将骨骸运回作为惟一的希望,其情也可哀,其境也可知。这是他对“义男儿”的希望,同时也是对逼迫他陷入死亡境地的统治者的控诉。若无隋炀帝的重赋繁役,他何以必死。把人逼到将尸骨运回便算幸运,这是一个何等黑暗残暴的社会。
这是一首直接表达人民悲痛和愤恨的民歌。它全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控诉了隋炀帝给人民造成的灾难,高度概括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语言质朴凝重,情感真切动人。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