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注释
《文氏外孙入村收麦》描写的是苏辙晚年闲居颍昌时的日常生活情景。在麦收季节,外孙文骥来村里帮助自己收割麦子,苏辙写此诗记录。从诸孙入村帮自己收麦写起,写出久雨忽晴、宜事农桑的喜悦。
《文氏外孙入村收麦》这首诗表现了作者看到农村劳作和收获的快乐。结合苏辙晚年的遭遇(因为遭受政治上的禁锢,成为朝廷监管的对象,苏辙被迫选择了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几乎断绝了与官场同僚、朋友的交往,这就使得家庭生活成为他诗歌写作的核心内容),其背后也可能暗含自己早已主动疏离且不关心政治和官场的深意。
诗歌中,“三夜阴霪败场圃,一竿晴日舞比邻”运用了对比手法。连绵阴雨时人们的沮丧,雨过天晴时人们的欢欣,形成对比,表现了农村麦收季节久雨忽晴、宜事农桑的喜悦。诗人把“三夜阴霪”和“一竿晴日”进行对比,用环境陡然变化,来突出外孙入村收麦的急切与喜悦之情。用词生动形象,富有内涵。“三夜”突出了“阴霪”之长,“一竿”突出了“晴日”到来之惊喜,“败”突出了天气给农人带来的失望、忧虑之情,“舞”突出了农人收获时热火朝天的辛勤与喜悦之情。
“急炊大饼偿饥乏,多博村酤劳苦辛。”这句从侧面描写麦收季节繁忙的劳动景象。诗句没有直接描写麦收场景,而是通过家里人忙着做饭、忙着酤酒的场面来间接刻画收麦劳动的艰辛和劳苦,表达了诗人对诸孙的感激之情。
“闭廪归来真了事,赋诗怜汝足精神。”这句写对外孙劳动结束关仓归来后的赞叹,诗人表示要写一首诗表扬对方。语言风趣,充满喜悦,表现了诗人的洒脱情怀与拳拳亲情之乐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
本文是作者所作的三篇一组的寓言,包括《临江之麋》、《黔之驴》和《永某氏之鼠》。作者通过麋、驴、鼠这三种动物形象,借题发挥,揭露了当时一些达官贵人、得意小人的丑态,并预言其必然灭亡的命运。文章语言简洁凝练,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讽刺意义。
《临江之麋》一篇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黔之驴》是这三篇中最广为流传的一篇。它深刻地批判了无才无能却又惯于逞能炫耀的“叫驴”式人物。结合柳宗元当时的遭遇,可见他是针对政敌而写,讽刺了当时统治集团中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无才无德、外强中干的某些上层人物。柳宗元通过想象、夸张的手法,抓住了驴、虎之物类的特征,刻画社会中某些人“出技以怒强”的行径,生动形象。同时,这篇寓言也为后人留下“庞然大物”、“黔驴技穷”两个成语。
《永某氏之鼠》嘲讽了社会上“窃时以肆暴”的一类人。这类人抓住侥幸得到的机会肆意胡作非为,以为能够“饱食无祸为可恒”,让人深恶痛绝。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巧妙地批判了封建社会丑恶的人情世态。
这三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有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临江之麋》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永某氏之鼠》写在主人放纵下,群鼠猖獗之状说:“某氏室无完器,橇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可谓淋漓尽致,穷形尽相。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临江之麋》写麇与犬相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竟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黔之驴》中对虎的心理描写也极其细腻逼真。开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所以“蔽林间窥之”。次后,“稍出近之”,然而“愁愁然莫相知”。下面写初听驴呜,大骇远遁,以为要吃自己。及至往来观察,终觉其似乎没有什么突出本事,于是做各种试探。到了摸清底细,乃跳踉大咽,尽食其肉而去。一笔笔写来,自然而真实。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读者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临江之麋》末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永某氏之鼠》结尾:“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也是意味深长,只有《黔之驴》结尾议论较透一些。
作者借麋、驴、鼠三种动物的可悲结局,对社会上那些倚仗人势、色厉内荏、擅威作福的人进行辛辣的讽刺,在当时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普遍意义。三篇寓言主题统一而又各自独立,形象生动而叉寓意深刻,篇幅短小,语言简练而又刻画细致、传神,在艺术上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