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人生在世如一场大梦,有什么必要辛劳终生。
所以我整天沉醉在酒里,醉倒就如一堆烂泥卧在前庭。
醒来向庭院中看去,一只鸟儿正在花间飞鸣。
请问这已是什么时候?春风只顾与流莺细语声声。
对此我真想发一通感慨,但还是对酒自饮自倾。
高歌一曲邀请天上的明月,曲终又使我沉醉忘情。
注释
前楹:厅前的柱子。
眄 :斜视。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
李白于天宝元年(742年)奉诏入京,供奉翰林。由于他嫉恶如仇,很快受到排斥打击。他感到官场的黑暗污浊,常常以酒浇愁。此诗前人或认为是唐玄宗天宝四载(745年)李白居东鲁时的作品,或认为是开元(唐玄宗年号,713—741年)间李白居安陆时所作。
《弈喻》借事议论,用浅近易懂的事例,非常生动地说明了一个人观他人之失易、观自其之失难,应当“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客观事物的哲理。全文依事取譬,抽象事理,短小精悍,议论风生,能给读者以许多教益。
文章第一自然段生动简洁地叙述了一次观弈、对弈的经历。观弈时,作者对客是“嗤其失算”“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已”;对弈时却是数子先失,中盘苦思冥想,终局惨败,最后落得个“赧甚,不能出一言”的结果。观弈和对弈时,作者对自其和对客人的棋技判断差距如此之大,这引起了作者的深思。“后有招予观弈者,终日默坐而已。”“默坐”正是作者弈败后冷静反思的表现。由此引出第二段发人深省的议论。以“弈”喻“学”,提出学者应辩证客观地看问题,要像下棋一样,多从对方的角度看,冷静地思考问题。这一段首先列举“今之学者”不正确的治学态度。“多訾古人之失”,“乐称今人失”,“多訾”“乐称”,形象地刻画了那些“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的学者的浮躁情态。然后提出作者的主张,看问题应当“易地以处,平心而度”。第三段,扣住弈棋情况深入一层议论,指出下棋的好坏有标准,大家能评判。事理方面的问题由于各人都认为自其正确,是非标准就难定了。“世无孔子,谁能定是非之真”,由此,作者指出:别人的短处,可能正是自其的长处;而自认为没有短处,却正是最大的短处,于人于其,都应该正确对待、全面评价,所以绝不应该彼此嗤笑。
在选材上,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事实胜于雄辩”,能否选好事例,对于一篇说理文来说非常重要。《弈喻》类似今天的杂文,事例典型与否更是成败的关键。作者精心地选择自其的一次亲身经历,而且是ー次令十分难堪的经历,这本身就很容易警动读者。加上事例的前后对比十分鲜明,富于戏剧性,先是观人之失,作者从心限里瞧不起客人的棋艺;是见其之败,事实证明客人的棋艺比他高得多。这样有趣而严峻的事实,深刻的哲理已暗寓其中,不由得读者不接受。作者对事例的剪裁,也见功力。凡是与主题无关的,如棋场的气氛、客人的形貌、下棋的步骤等一概省去,而着重于反映作者的心理变化,并以此变化为线索,凸现整个事例。先是“其失算”,以为“不逮其”,后来对局,“予颇易之”,再后“予思益苦”,最后“予赧甚,不能出一言”,描写紧紧扣住主题,不枝不蔓。这为下文所要阐明的道理作了铺垫,使下ー段省去了许多抽绎引思的文字,文章自然就精练了。
在结构上,作者构思很精巧。三段之间跳跃性很大,每段前后并无任何关联词语,读来却丝毫没有接不上、梗阻不通的感觉。原因在于作者注意了文章的内在联系——道理的连接和发展,这也就是古人说的“文气贯通”。如前所分析的,作者在第一段落笔时,就已考虑到主题的需要,读者顺着作者的思路读完一段,虽不能说已得出第二段要揭示的道理,但至少已接受了作者的“暗示”,第二段跳跃再大,也不会觉得突然。第三段对第二段显然跳跃也很大,由于它是第二段哲理的深化和发展,即由讨论个人的得失到探求真理的得失,这是思维的合乎逻辑的发展,顺理成章,读者也会感到很自然。同时,在揭示哲理的方法上,全文均采取对比的方法。第一段将客与其对比,将客的失败其的失败对比;第二段是今人和古人对比,是自其的过失与别人的过失相比;第三段是把下棋和探求真理对比。由于方法的一致,文章也就显得脉络清晰,前后统一。另外,该文每段虽无关联词语,却注意了词汇的前后照应。三段文字的中心词都是“失”,这个“失”字的内涵是一致的,而它的外延却随着段落的变化而扩大,这是古代散文修辞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既有助于加强文章的整体性,而又使它错落有致、含蕴无穷。
在语言方面,也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讲求。像“读古人书,多訾古人之失,与今人居,亦乐称人失”“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等句,对仗工整,道理在一正一反的比照中相对而出,十分醒目。对仗句用得好,不仅能使语言精练,句子含义丰富,而且由于上下文对比鲜明,读来朗朗上口,加之蕴含哲理,容易构成警句,加深读者的印象。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这是一首歌颂坚贞爱情的民歌。写夫妻远别,借描写一对白鹄顾恋不舍的别离情景,抒发了患难夫妻被迫分离缠绵哀伤的情态。诗中的夫妻感情甚笃,丈夫不忍别妻远行而又不得不离别,当是为生活所迫或外出服役。全诗分“正曲”和“趋”两段,运用比兴手法,以哀怨缠绵的笔调,状雄鸟之情深义重,感人肺腑。
诗的前段以雄鹄的口吻,是魏晋大曲歌辞的主曲,也称正曲。后段以雌鹄口吻,是魏晋大曲中的趋。最后是大曲的乱。魏晋大曲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四段式,即“艳—曲—趋—乱”的组合式。“艳”指的是楚歌,当时人有“荆艳楚舞”之说;“曲”指的是清商三调曲,它的音乐素材来自流行于中原的汉代相和歌;“趋”指的是吴歌,当时吴地歌曲便称为“吴趋”;“乱”也是楚歌,《楚辞》中已常用“乱”来作为卒章之节。在这个四段式中,曲辞是主体部份。或者说,魏晋大曲是以流传于中原的相和歌为核心,以之结合来自南方的艳、趋、乱而形成的。曲前应有艳,是一支楚地风格的器乐曲,无歌辞。
这首诗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表演性、音乐性和民间性,其艺术风格其实就是这些特征的体现。例如:这篇诗歌的前四解用一种比兴手法,很生动地刻划了一个被迫弃妻的男子的形象;后一解则用展示内心感情的方式,细腻地描写了一位女子思念亲人、渴望团聚的悲哀。两种表现手法与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相配合,收到了相互映衬、相互对比的良好效果。这同诗歌的组合方式——前四首来自中原相和歌,后一首来自吴地歌曲——是分不开的。又如:诗歌中用“十十五五,罗列成行”的形象描写,暗示了并翼齐飞的美好生活,由此反衬出雌雄离散时的凄凉;又用“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吾欲负汝去”的排比手法,很有力地渲染了雌雄离别时的依依不舍。这些表现方法,则是由于歌辞同民歌的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总之,尽管全诗杂采了多种民歌作品,里面有拼凑的痕迹,但由于它服从于一个完整的音乐主题,并由于它按表演需要造成了由聚而分、由男而女这样的情节变换,读者仍然可以从诗篇中得到一个整体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在一些非音乐的作品中反而是难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