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诗从自己的行程写起,天还没有大亮就趁着月光从云阳出发,到太阳落山才到达朱方,按这两地相距甚近,根本用不着花一天时间,所以这里言外显然是要说自己在途中有相当长的时间呆在庐陵王墓下(刘宋皇室的陵墓都在朱方的郊区)。诗人对这位不幸遇害的少年王子表示最沉痛的哀悼。“道消”两句要表达的意思是,在徐羡之等人横行的岁月里,小人猖獗,君子道消,自己十分愤懑,但无从表达,郁积于胸中已久;现在拨乱反正,国运中兴,才得以一抒其哀悼的深情。“开运”二字有歌颂刘义隆之意。
“神期恒若存,德音初不忘”两句说逝者虽死犹生,当年的谈话自己是不会忘记的。自己与墓中人的关系一般来说乃是伤逝一类诗歌最重要的内容,往往会写得比较多;但这里却一笔带过,点到即止,很快就转入“徂谢易永久,松柏森已行”,感慨时光过起来真快那种比较常见的叹息当中去了,似乎不免有些奇怪。
这里有些不得已的原因。在刘宋王朝开国皇帝刘裕的七个儿子中,首先继承皇位的老大刘义符最缺乏政治家素质,他的爱好是乱玩一通,或模仿民间如何做小生意,于是很快就在一场政变中下台并被杀。他的二弟庐陵王刘义真则要出色得多,他很早就参加过刘裕恢复中原的战争,差点牺牲在关中;回到首都以后,注意笼络人才,与文化名人、宗教精英相接纳,对未来有所规划。《宋书》本传说他“美仪貌,神情秀彻”,“与陈郡谢灵运、琅邪颜延之、慧琳道人周旋异常,云得志之日,以灵运、延之为宰相,慧琳为西豫州都督”。刘裕去世前,他被任命为使持节、侍中、都督南豫雍司秦并六州诸军事、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出镇历阳(今安徽和县),“未之任而高祖崩”,稍后才去历阳赴任,出发前“义真与灵运、延之、慧琳等共视部伍”,一个影子政府公开亮相了。
谢灵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召回首都任高官的。他对朝廷一举粉碎徐羡之集团、为庐陵王刘义真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当然是衷心拥护的,但是刘义真当年的狂言却绝对不宜去谈,于是他借用《诗经》中现成的“德音”一词,将自己与这位小王爷的深交含含糊糊地一提就告结束——再多说一句就成蛇足。
这时候只有哀叹刘义真的死于非命是不会犯任何忌讳的,宋文帝刘义隆在口头和书面上多次说起他那十八岁就被人害死的二哥义真乃一“冤魂”。所以谢诗也从这一角度切入,他主要用了两个典故,延州季子挂剑的故事见于《史记·吴太伯世家》,谢诗用这一典故既表明自己不忘故旧,也表明生者的纪念无法让逝者复生,这样做也没有任何用处。这是动了真感情的话,不是一般的门面语。“楚老惜兰芳”典出《汉书·龚胜传》,谢诗用这一典故的含义显然是痛惜刘义真毁灭于高尚,“抚坟徒自伤”则是觉得自己也可能有同样的命运。以脱俗的言辞来吊唁龚胜的楚老当是道家者流,他看清了一个人的高明之处往往给他带来麻烦以至于毁灭。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谢灵运在诗中大发这一类感慨,既以哀悼庐陵王刘义真,也表达了他本人深沉的忧虑。
“平生疑若人,通蔽互相妨。理感深情恸,定非识所将”四句比较曲折,不易索解。曾经有过不同的理解。《文选·庐陵王墓下作》李善注云:“若人,谓延州及楚老也。令德高远,是通也;解剑抚坟,是蔽也……言己往日疑彼二人,迨乎今辰,己亦复尔,斯则理感既深,情便悲痛,定非心识所能行也。”而吕向注则认为:“若,此也,此人谓王也。通,言聪明好古;蔽,谓与群邪不协,自见灭亡也。此两者互相其妨。”黄节先生《谢康乐诗注》大体取后一说并有所修正,指出:“通,谓生为帝子;蔽,犹塞也,谓废为庶人。此互相妨矣。”黄说甚是。追寻作品中词语典故的来源,李善本事很大;而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他的悟性似乎不是最佳,有时反不如学问要小得多的五臣。这四句诗略谓像庐陵王刘义真这样的人,他的高贵出身同他的悲惨遭遇实在是太矛盾了,简直不能理解,只好痛哭流涕。这里很有些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意思,但仍然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四句略带玄言色彩,而正能表达其悲痛之深。最后几句说,刘义真死得太早,又死得特别冤枉,现在虽然得到昭雪,也不过是一个空名,我巨大的哀痛无法抑制,只好长歌当哭,根本算不上什么诗篇。
谢灵运的山水诗往往精细地描绘风景,感情色彩并不很浓,有一点也特别含蓄深沉,不大容易感觉到;他的政治抒情诗则不同,这一首更是很动了感情的。由于形势的微妙复杂,他不可能畅所欲言;但他其实把什么都说出来了,不愧是大诗人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