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议论发端。开始两句说,要论山水的优美,襄阳远远胜过会稽(今浙江绍兴市)。会稽是古代越国的都城,以山水秀丽著称。孟浩然刚从越地而归,拿襄阳山水与会稽比较,是很自然的。前二句传达出山是故乡美的热爱故乡之情。笔锋一转,诗人的笔落在望楚山上。孟浩然喜爱游览,一生踏遍了襄阳的山山水水,这座望楚山却一直没有登览过。写未登望楚山,是为了下文写登望楚山。这样写是突出望楚山在诗人心中的地位。
五六句写远望望楚山。望楚山的石崖像刀劈那样陡峭,周围的山都伏在望楚山脚下。诗前句用比喻,后句用比较,表现望楚山的陡和高。七句到十句写登望楚山。在晴朗的天气里登上望楚山,极目远眺,一直看到天的尽头。从看得远写望楚山的高,这是从虚处落笔,让读者充分发挥想象,后两句再从实处写。极目南望,巨大的云梦泽只有巴掌大小,而桃花源隐在迷迷蒙蒙的花中。云梦是中国古代最大的湖泊,横于大江南北,方圆九百里。武陵在今湖南常德市。陶渊明《桃花源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沿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襄阳是今天湖北襄樊市,即使望得再远,也不可能望见湖南的梦泽和桃源,而且沧桑变换,唐时云梦已大多成为陆地,名存实亡。诗利用视觉的近大远小,把千里大的云梦缩成巴掌大小,把本来不可见的桃花源写得隐约可见,正是通过想象与夸张,渲染望楚山之高。一般诗写山高都是尽力夸张山如何高耸入云,而这里将云梦武陵缩小,作为望楚山的陪衬,不落窠臼,别有意趣。这样,诗在表现望楚山高的同时,也表现出诗人的高远博大的胸襟。这两句诗文辞优美,诗意盎然。
入夜,诗人才下山回家,足见诗人游兴之高,足见望楚山之令人流连忘返。接着诗人又由下山宕开,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月夜山溪图:骏马踏着银色的月光,从山上奔驰而下;月儿透过薛萝映在深深的溪流上,宛如沉璧。
诗以描写望楚山的高峻和登山的所见,描绘襄阳的江山形胜之美。诗格调冲淡,就中又“文采丰葺”(殷璠《河岳英灵集》),显出似淡实腴,“采秀内映”(《河岳英灵集》)的特色。
这是借咏物而寄相思的诗,是眷怀友人之作。起句因物起兴,语虽单纯,却富于想象;接着以设问寄语,意味深长地寄托情思;第三句暗示珍重友谊,表面似乎嘱人相思,背面却深寓自身相思之重;最后一语双关,既切中题意,又关合情思,妙笔生花,婉曲动人。全诗情调健美高雅,怀思饱满奔放,语言朴素无华,韵律和谐柔美。可谓绝句的上乘佳品。
红豆,生于南国,其果鲜红浑圆,外表晶莹剔透,因为常被南方人作为服饰装饰物。红豆与相思联系在一起,则是来源于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传说,古代一位女子,因为丈夫战死边疆,思念亡夫太甚哭死在了树下,此后化为了红豆,在春天的时候生长发芽。从此以后,红豆被人们称为了相思子,也在文学中引用为相思之意。而“相思”不限于男女情爱范围,朋友之间也有相思的,如苏李诗“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即著例。此诗题一作《江上赠李龟年》,可见诗中抒写的是眷念朋友的情绪。
“南国”(南方)既是红豆产地,又是朋友所在之地。首句以“红豆生南国”起兴,暗示后文的相思之情。语极单纯,而又富于形象。次句“春来发几枝”轻声一问,承得自然,寄语设问的口吻显得分外亲切。然而单问红豆春来发几枝,是意味深长的,这是选择富于情味的事物来寄托情思。“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王维《杂诗》)对于梅树的记忆,反映出了客子深厚的乡情。同样,这里的红豆是赤诚友爱的一种象征。这样写来,便觉语近情遥,令人神远。
第三句紧接着寄意对方“多采撷”红豆,仍是言在此而意在彼。以采撷植物来寄托怀思的情绪,是古典诗歌中常见手法,如汉代古诗:“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即著例。“愿君多采撷”似乎是说:“看见红豆,想起我的一切吧。”暗示远方的友人珍重友谊,语言恳挚动人。这里只用相思嘱人,而自己的相思则见于言外。用这种方式透露情怀,婉曲动人,语意高妙。宋人编《万首唐人绝句》,此句“多”字作“休”。用“休”字反衬离情之苦,因相思转怕相思,当然也是某种境况下的人情状态。用“多”字则表现了一种热情饱满、一往情深的健美情调。此诗情高意真而不伤纤巧,与“多”字关系甚大,故“多”字比“休”字更好。
最后一句“此物最相思”只因红豆是最能表达相思之物。中国人常说,睹物思人。这“物”可能是他吃过的、穿过的,也可能是他看过的、听过的;可能是他喜欢的,也可能是他厌恶的。只要是与他有关系的,哪怕只有一丝关联,都能激起思念者敏感的神经。诗人所希望的,是友人每每看见这最能代表相思之意的红豆,就能想起正在相思的“我”、正在思念“你”的“我”。从诗人对朋友的深切叮咛中,我们看到了诗人自己深重的相思之意。正是诗人对朋友的满心思念,才使他希望朋友亦如此。用这种方式表露情怀,语意高妙,深挚动人。
全诗洋溢着少年的热情,青春的气息,满腹情思始终未曾直接表白,句句话儿不离红豆,而又“超以象外,得其圜中”,把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它“一气呵成,亦须一气读下”,极为明快,却又委婉含蓄。在生活中,最情深的话往往朴素无华,自然入妙。王维很善于提炼这种素朴而典型的语言来表达深厚的思想感情。所以此诗语浅情深,当时就成为流行名歌是毫不奇怪的。
一般认为此诗作于屈原临死前,是诗人的绝命词。此诗历述作者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以及南行的心情,为自己遭遇的不幸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希望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全诗语句简短有力,颇有气促情迫之感,反映了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境,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
诗篇开首先刻画诗人南行时的心情,两句极度表述忧郁、哀伤心理的诗句,一下子扣住了读者的心弦:“伤怀永哀兮”、“郁结纡轸兮”,——表明诗人在初夏时节步向南方时,悲愤的情绪已达到了难以自抑的地步。客观环境对此时人物的心绪起了极好的衬托作用——“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唯此“杳杳”“无所见”、“静默”“无所闻”,才更显出“岑僻之境,昏瞀之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
如果诗人在临终前的心态仅仅只停留于这种悲哀的水准上,那么,无论诗篇本身还是诗人的形象,都难以令人产生共鸣和敬慕。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将笔墨仅仅诉诸于个人遭遇的不幸与感伤上,而是始终同理想抱负的实现与否相联系,希冀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最后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唤起国民、国君精神上的觉醒,因而,诗篇在直抒胸臆之后,笔锋自然转到了对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的叙述。
随之出现的是一系列的形象比喻:或富理性色彩——“刓方为圜”、“章画志墨”、“巧倕不斵”——以标明自己坚持直道、不随世俗浮沉的节操;或通俗生动——“玄文处幽兮,蒙瞍谓之不章”、“离娄微睇兮,瞽以为无明”、“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怀瑾握瑜兮”、“邑犬之群吠兮”——用大量生活中习见的例子作譬,以显示自己崇高的志向与追求;这些比喻集中到一点,都旨在表述作者的清白、忠诚却不能见容于时,由此激发起读者的同情、理解与感慨,从而充实了作品丰厚的内在蕴含力,使之产生了强烈的感染力。正是由于有了上述一系列感情的铺垫,故而作者发抒临终前的慨叹便有了厚实的基础与前提,诗篇正文末段的“舒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人们读来也便更觉悲慨而泫然了。
最后部分的“乱辞”,可以说是诗人情感达到高潮的表露。在前面历述现状、原因、心情等以后,诗人至此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它是全诗内容的总结与概括,也是诗人心声的集中倾诉。毫无疑问,在诗人看来,悲哀是悲哀,理想是理想,决不能因为自己行将死去而悲痛至放弃毕生追求的理想,唯有以己身之一死而殉崇高理想,才是最完美、最圆满的结局,人虽会死去,而理想却永远不会消亡。故而诗人最后唱道:“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此篇在语言上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似有别于《九章》其他篇(《橘颂》除外):全诗句子大都不长,显得简短有力,读上去颇有急促感。从首句“滔滔孟夏兮”到篇终“乱辞”,几乎大多是四言句(加“兮”字为五言),——这显然是诗人的精心设计。
作为临终前的绝命词,诗篇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诗人的实际心境,或换言之,正因为面临自我选择的死亡,才会有气促情迫之感,而运用短促句,正是这种真切心境的实剖,既反映了此时此刻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态,也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从而使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诗人高超的艺术功力与匠心于此可见一斑。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