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自起句至“骨肉十年终眼青”为第一段,写送别。它不转韵,穿插四句七言之外,连用六句九言长句,用排比法一口气倾泻而出;九言长句,音调铿锵,词藻富丽:这在黄庭坚诗中是很少见的“别调”。这种机调和词藻,颇为读者所喜爱,所以此诗传诵较广,用陈衍评黄庭坚《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是“此老最合时宜语”。但此段前面八句,内容比较一般:说要用蒲城的美酒请王纯亮喝,在酒中浮上几片屈原喜欢吞嚼的“秋菊之落英”,酒可用来浇消王郎胸中的不平“磊块”,菊可以像陶渊明所说的,用来控制人世因年龄增而早衰;要用歙州黟县所产的好墨送王,用王维《渭城曲》那样“阳关堕泪”的歌声来饯别,墨好才能让王郎传写“万古文章”的“心印”(古今作家心心相印的妙谛),歌声以表“兄弟”般的“一家”亲戚之情。此外,这个调子,也非作者首创,从远处说来自鲍照《拟行路难》第一首“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雕琴,七彩芙蓉之羽帐,九华蒲萄之锦衾”等句;从近处说,来自欧阳修的《奉送原甫侍读出守永嘉》起四句:“酌君以荆州鱼枕之蕉,赠君以宣城鼠鬂之管。酒如长虹饮沧海,笔若骏马驰平。”虽有发展,仍属铺张,不能代表黄庭坚写诗的功力。到了这一段最后两句“江山千里俱头白,骨肉十年终眼青”才见黄诗功力,用陈衍评《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就是露出“狂奴故态”。这两句诗,从杜甫诗“别来头并白,相对眼终青”化出,作者还有类似句子,但以用在这里的两句为最好。它突以峭硬矗立之笔,煞住前面诗句的倾泻之势、和谐之调,有如黄河中流的“砥柱”一样有力。从前面写一时的送别,忽转入写彼此长期的关系,急转硬煞,此其一;两句中写了十年之间,彼此奔波千里,到了头发发白,逼近衰老,变化很大,不变的只是亲如“骨肉”和“青眼”相看的感情,内容很广,高度压缩于句内,此其二;词藻仍然俏丽,笔力变为遒劲峭硬,此其三。这种地方,最见黄诗本领。
第二段八句,转押仄韵,承上段结联,赞美王郎,并作临别赠言。“连床夜语”四句,说王郎来探,彼此连床夜话,常谈到鸡声报晓的时候,王郎学问渊博,像“无底”的“书囊”,谈话的资料没完没了;欣喜王郎读书有得,功深如此,别后必然继续猛进,就不用怨恨书信不能常通了。由来会写到深谈,由深谈写到钦佩王郎的学问和对别后的设想,笔调转为顺遂畅适,又一变。“炒沙作縻”四句,承上读书、治学而来,发为议论,以作赠言,突兀遒劲,笔调又再变而与“江山”两句相接应。这四句的意思是:追求写“工巧”的文章,像“炒沙作縻”,无法填饱肚子,像镂刻冰块,不能持久;应该收敛心神,潜心道义,战胜虚华,才能体会出孔子、孟子之道如日月经天。黄庭坚致力于词章,力求“工巧”,但又有文章要为“道”服务的观念,所以认为读书治学,要以身体力行孔、孟之道为主。实际上黄庭坚本身是诗人,不可能真正轻弃词章,这里只是表现他把儒家的修身、济世之道放在第一位而已。
最后四句为第三段。说王郎的弟弟能替他管理家事,妻子能烹制美餐孝敬婆婆,儿子能读诗书,女儿能织丝麻,家中无内顾之忧,可以好好烹茶读书,安居自适。王郎曾经考进士不第,这时又没有做官,闲居家中,所以结尾用这四句话劝慰他。情调趋于闲适,组句仍求精炼,表现了黄诗所追求的“理趣”。
这首诗多数人喜欢它的前半,其实功力见于“江山千里”以下的后半。方东树《昭昧詹言》说:“入思深,造句奇崛,笔势健,足以药熟滑,山谷之长也。”要体会这种长处,主要在后半。
此词上片以倒装句式描绘暮春萧条的景色,抒写惜花惜春的情意,表达了作者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惆怅情怀;下片抒写暮春伤逝念远的幽怨,以暮春纷飞的杨花不肯飞入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表达了作者不亲权贵的品格。全词情景交融,清新婉丽,曲折多致,笔法精妙,堪称伤春词中的佳作。
古来伤春愁秋的诗词多得不可胜数。这类被人嚼烂了的题材,却是历代不乏佳篇,非但不使人感到老一套,相反,永远有新鲜之感。王安国这首《清平乐》就是这样的好词。
词题为《春晚》,顾名思义是写残春景象。“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满地残红宫锦污,昨夜南园风雨。”作者一起笔就写由于“昨夜雨疏风骤”,南园已满地残红了。词人面对这万花凋谢的景象,自然不胜伤感。此时耳边传来了黄莺儿不停的啼唱,于是,他仿佛感觉到多情的莺儿也正为落花发愁,苦劝春天不要归去呢。“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好像词人叹息。写莺语的“费尽”,实是衬托出词人的失落感,因为花开花谢,春去秋来,是自然规律与莺儿无关。妙词人赋予禽鸟以人的感情,不直说自己无计留春之苦,而是借莺儿之口吐露此情,手法新巧而又饶有韵味。
此词交叉地写听觉与视觉的感受,从音响与色彩两个方面勾勒出一幅残败的暮春图画。开头从听莺声写起,转而便诉诸视觉。一夜风雨过后,园花凋谢,残红败蕊,满地飘零,狼藉不堪。百花盛开时,灿烂本如宫锦,可惜此时给糟塌得不成样子了!“满地残红”自是残春时节的典型景色,比之美好宫锦之被污损,词人痛惜之情可见。
下面又从视觉转到听觉上来:正当词人目睹这如花似锦的春天匆匆消逝,心中无限惆怅之时,仿佛从远处传来歌女小怜之辈弹奏琵琶的声音,“弦弦掩抑声声思”,那弦弦声声正是惜春惜花之情。小怜,即北齐后主高纬宠幸的冯淑妃,因她“慧黠能弹琵琶”,后代诗人常用以借指歌女。此词中“小怜初上琵琶”,是从李驾《冯小怜》诗“湾头见小怜,请上琵琶弦”句化出。这琶琶之声哀婉动人,当此即将逝去的春宵,有多少闺中佳人长夜不眠,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飞越千里关山,追寻天涯游子。这里,作者抒写的是由春天的匆匆归去而引起的年华虚度之感,隐隐寄托着一种美人迟暮、英雄末路的悲慨。
最后,词人写到眼前触目皆是的杨花——这一暮春特有的风光:只见那如雪的飞花飘扬,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可始终不肯飞入那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
这首词表达了词人伤春、惜春、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情怀,寄寓了作者深沉的身世感慨。全词融情于景,写景中融进了自己的生活,写出了自己的性情与风骨,堪称一首出类拔萃的伤春词。
这首诗用朴素自然的语言咏傀儡以言情,形象生动,耐人咀嚼。诗题《咏傀儡》,意为吟咏木偶戏中的木偶。诗的前两句“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鲍老”,是宋代戏剧中的角色;“郭郎”,是戏剧中的丑角,诗中系指木偶戏中的木偶。这里,着墨无多,却使鲍老与郭郎的形象跃然纸上。诗人写鲍老,突出一个“笑”字;写郭郎,则紧扣其“舞袖太郎当”(衣服宽大,与身材不称)。透过这两行诗,我们仿佛目睹鲍老当筵笑郭郎的笑容,耳闻其笑语,也仿佛看到郭郎甩动着宽长的衣袖机械起舞的舞姿。
诗的后两句“若教鲍老当筵舞,转更郎当舞袖长”,笔锋一转,作出假设:倘若让鲍老当筵舞,则鲍老的舞袖较之郭郎反而更显得宽长。这两行诗,令人读后忍俊不禁:哦,原来那个讥笑郭郎舞袖太郎当的鲍老,其舞袖更为郎当。这样,鲍老就成了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角色,他对郭郎的讥笑,也就变为他的自我嘲笑。
显然,这首诗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寓讥刺于幽默之中,诗旨不在写鲍老笑郭郎舞袖太郎当,而在讥刺鲍老缺乏自知之明,以及傀儡的身不由己。但诗人不是以一副严肃的面孔,声色俱厉地呵斥之,而是面露笑容,说出蕴藏着讥刺锋芒的幽默话来,从而,令人于一阵轻松发笑之后,陷入沉思,有所领悟。这种寓讥刺于幽默之中的艺术,较之直露讥刺锋芒要委婉含蓄,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