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晏多愁善感,对于人生,总是放不下他的思考,欢会之际难遣闲愁,春日临近顿生希望,悲愁与欢乐,聚合与离散,总是此消彼长起伏回旋,在他的心灵之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波澜。这首《临江仙》词,就可以看作是他的感情长河中泛起的一朵浪花。
词的上片写的是与友人在一起的酒筵欢会,却以“眼中欢事常稀”来表现,使欢乐也蒙上一层愁苦的阴影。因为聚会稀少,故而特别珍惜;因为珍惜,故而更怕这段欢事的终结;因为怕它终结故而要仔细地数一数究竟还有多少个相聚的日子。作者真切地表述了细腻的心理活动,很是耐人寻味。
下片当以“东溪春近好同归”为核心,表述了作者对生活的取向和希望。“浅酒”与“深情”两句,就其句式与内涵而论,又是相互纠葛在一起的,这种笔法,本是《临江仙》词牌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写作要求,其间有对比,有连结,或为对仗,或为互文。这两句是说:浅酒无别人可劝,惟君能劝;深情无别人可知,惟君能知。这样就把席间欢会的主客双方的亲密关系交代了出来。“东溪”,即东边的溪山,泛言风景秀丽之处,并不是实有的地名。选个好去处,携同归隐共赏春光,也就不会再有异地分离的情况了——这只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最后两句是由“春近”二字引发出来的想象中的东溪美景:“柳垂江上影,梅谢雪中枝”。用十个字总写春景,并不容易。选材欲其美,大概至少须得做到这么几点方能合乎要求。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