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作论据
(一)良史陈寿修《三国志》,编《诸葛亮集》,在材料的取舍上是经过审慎斟酌的,但其均未收录此表
(二)此表气绥调低,与《前出师表》辞气迥异,非出自一人之手,盖诸葛亮侄儿东吴大将军诸葛恪伪作,目的在于以”此表为他的伐魏主张制造有力的旁证“,因为诸葛恪在《论征魏》一文中曾说:”每览荆邯说公孙述以进取之图,近见家叔父表陈与贼争竞之计,未尝不喟然叹息也"。而“陈与贼争竞之计”的只能是《后出师表》。(或说是张俨伪作)。
(三)表中所列史实有误。《赵云传》载云卒于建兴七年,而六年十一月的《后表》却说云已死。
肯定观点
(一) 陈寿《亮集》未载此表,不足为伪作之证。
陈氏修史编集对史料取舍,确实是经过审慎斟酌的,但却不是完备详尽的。将《亮传》与《武帝纪》相较,前者显然简略的多,诸如伐吴、南征、八阵、渭南之战等理应明确详述的内容,他都一笔带过,或未作记载。
又陈寿编《亮集》,主要依据司马氏从成都接收运回洛阳的蜀汉政府档案,这个档案经公元264年钟会成都兵变后已不完整。又考裴注所引诸葛亮“言教书奏”,有一部分明确谓“《亮集》载“;而有一部分非出自《亮集》,如《绝盟好议》出自《汉晋春秋》,《与陆逊书》出自《江表传》等;还有一部分未注明出处,如《公文上尚书》《与李丰教》等。这些都说明陈寿所编《亮集》并不完备。《后表》或因重在分析形势,关乎军情机密,不宜公开宣示,故流传不广;或因成都之乱散失,陈寿未见到。
裴松之就是针对《三国志》这种“失在于略,时有脱漏”的情况注补之,且对本文及注引材料每每刻意惩妄论辩,但对《汉晋春秋》所载《后表》只存录而并无疑义,看来裴氏相信这是诸葛亮所作。
(二) 所谓前、后表词气迥异、风格不同字观点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后表》所谓“才弱敌强”,既是诸葛亮转述当初刘备的看法,也是他把蜀汉的总体人才质量、军事力量跟曹操及其庞大的人才群和军事力量作对比后实事求是的结论,它与《前表》中的“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语义类似。
《后表》所谓“夫难平者,事也”,“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等语,是在首次北伐失利后,针对议者非料度“必胜”绝不出兵的观点而讲,是就即将二次北伐的战役而言,并不是对兴复汉室、统一全国的长远目标丧失信心,诸葛亮所列举的曹、刘集团成败浮沉的曲折历史完全证明诸葛亮“凡事如是,难可逆见”乃清醒客观之言。所以《后表》并无“志衰气丧”的情调。
再看二表的用辞风格也基本一致:《前表》所谓“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说的是当前的任务,与《后表》“今贼适疲於西,又务於东,兵法乘劳,此进趋之时也”辞义仿佛,所谓“庶竭驽钝,攘除奸凶”,说的是自己的职责和决心,与《后表》“鞠躬尽力,死而后已”之心志一脉相承;所谓“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指长远的目标,非认为一举大胜,它与《后表》并不矛盾。
《后表》与《前表》及诸葛亮其他文章,都有如下共同的特点:讲究对仗排比、有汉赋骈偶特色;音节铿锵,纵横捭阖,回转层叠,说理透彻;感情真挚,语言酣畅平易。所不同的只是,《前表》偏重叙事抒情,《后表》专注于论述批驳,互为补充映照,合之为一完璧,故当出自一人之手。
(三) 诸葛恪不可能伪作。
建兴六年冬诸葛亮二次伐魏前曾向其兄吴公安督诸葛瑾致书通报军情,言“与贼争竞之计”的《后表》应是此时传送到诸葛瑾手中,而后其子诸葛恪看到,再有吴大鸿胪张俨撰《默记》时收录。
假使诸葛恪伪作,他当会大赞叔父,贬抑曹魏,决不会造“难可逆见”一类有余之辞;假使他做伪作的目的是为自己伐魏的乐观主张做“旁证”,则会转引其辞以说服他人,然诸葛恪“见家叔父表”,只是“喟然叹息”而已;诸葛恪“见家叔父表”,在公元253年,时蜀汉尚在,两国使者频往,知情者均在;又诸葛恪作为吴臣,安肯曰“孙策做大,遂并江东乎?”所以,诸葛恪伪作叔父表章是不可能的。而如系张俨伪作,起码首先骗不了诸葛恪这位知情者。
至于张俨将《后表》收入《默记》,一则因为俨是主战派(由裴注引《默记·述佐篇》)可见,二则因为《后表》与《默记·述佐篇》体例相符。张俨曰:“余观彼治国之体,当时既肃整,遗教在后,及其辞意恳切,陈进取之图,忠谋謇謇,义形於主。”显然,其“陈进取之图”的,主要当指《后表》,他之所以主战并对诸葛亮屡以弱攻强的进取方针予以肯定,受《后表》的感染当是一个重要原因。
(四) 关于赵云死亡时间,可能是《三国志》有误。今但知建兴六年夏初赵云箕谷失利退回褒谷道,其秋子赤崖屯田,其后活动一概不见史载,即使建兴七年春取武都、阴平二郡之重大战事亦不见有赵云出现。由此窥测,赵云有可能卒于建兴六年冬诸葛亮上《后表》前,灵柩运回大邑县(蜀汉蜀郡江原县境)安葬时至七年春,陈寿或有可能因此误记卒年。
唐代是中国诗歌文化发展的巅峰,不论是从诗人规模还是作品质量上,再没有哪个时期能望其项背。这一时期,诗歌理论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部着重探讨诗歌美学问题的理论著作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名篇。
《含蓄》一则是《二十四诗品》的第十一品,是全书最具文采的篇章之一,向来为人所称道。既名曰“含蓄”,下笔就不能太露骨,提出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诗也好,行文也罢,神韵首先是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让读者品出“韵外之致”和“味外之旨”来。紧接着,为具体阐述这种思想,作者首先举了个例子,“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在措辞上没有苦大仇深的句子,但蕴含在字间的忧患就足以让人唏嘘不已,以文已尽而意有余,回味无穷为上。
第二段是在第一段基础上的递进,主要是想说明含蓄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有真宰,与之难浮”。所谓的“真宰”语出《庄子•齐物论》,即指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则是指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含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作品的“难浮”而“与之”,须得自然。如酒之溢出于器,虽已积满,而仍不休;抑如花之将绽,遇有秋寒之气,则必放慢其速,含而不露。这两个比喻,不仅切合命题,而且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说这则很有文采。
文到第三段而境界始大,空中之尘、海中之沤,无穷无尽,而诗人只要取其九牛之一毛,也就理解他们的特质了。进而以一驭万,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而末句之“万取一收”与首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一纲领性判断相照应,这也正是一种含蓄的笔法。
此诗写出了夔州妇女的勤劳困苦,表现了诗人对她们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结句答问,正是深意所在。诗中通过对夔州一带重男轻女风俗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劳动妇女的深切关怀和同情,也是杜甫一贯的忧国忧民思想的具体反映。
开头四句并非着意写夔州的生活习俗,而是提出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社会问题。《后汉书·周举传》指出当时的社会弊病是: “内积怨女,外有旷夫。”这在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社会同样存在。女子“上头”后一般至十六、七岁即出嫁,而夔州女已经头发半自,四五十岁了,仍然是找不到丈夫的老处女,原因是她们遭逢丧乱,男丁减员,女子嫁不出。夔州处女被安史之乱葬送了青春年华,所以抱恨终生,令人叹息。“堪咨嗟”,一作“长咨嗟”,用“堪”字是表现作者对夔州处女命运的哀怜和悲叹,而用“长”字则是夔州处女的自怨自悒。
此诗的第二个层次,即“土风”以下二句,着重写男尊女卑、男逸女劳的当地风俗。女子同时肩负着男人和女人的两种义务,承受着心理和体力的双重折磨,却处在男人的附属地位上。
“十有”以下八句是对夔州妇女日常生活的具体描写,也可以说是诗的第三个层次。这一层写得很有特色,八句之中两两交叉,分别写夔州女的劳动和妆束。她们十之八九要砍柴、卖柴,换的钱来养家糊口。女子既要维持家计,又要应付官府摊派,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老处女的肩上。接下去两句写她们的服饰,颇有画龙点睛之妙。杜甫写的是老处女,所以她们把头发挽成垂颈的双鬟。因为是处女,她们爱美的心思尚未泯灭,尽管头发已经半白了,上面却插着银钗和野花山叶等饰物。这些还只是作为铺垫,目的是写夔州处女的操劳之苦。滚西一带的集市在高处,她们背着柴草拼力爬高到市集上出卖。对于“死生射利兼盐井”句,意思是背盐只赚得蝇头微利,是贩私盐,是偷偷摸摸地贩卖私盐,这样“死生射利”四字才有着落。夔州女除了负薪,还得背盐。在唐代盐铁由国家专卖,贩私盐不允许,但可以多赚一点钱。她们冒着生命危险去贩卖一点私盐,并不是像大商人那样为了屯积居奇。杜甫把史书中的“乘时射利”和“豪贾射利”改为“死生射利”,正是为了说明背盐女子像获取猎物一样冒险挣钱。 “死生”二字是定性的, “射利”二字是绘形的。正因为负薪女挣扎在饥寒和死亡线上,所以她们备感生活的艰辛,挥泪度日。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心酸的图画。
最后二句是反诘语,用以照应全篇,意谓夔州处女老大嫁不出去,并不是因为她们长得粗丑,美貌动人的王昭君的故乡不就是在这一带吗?这里的“巫山”与宋玉《高唐赋》的巫山神女无直接关系,当指地名而言,但其中也包含着此地自古出美人的意思,从而增强了全诗的讥刺意味。
此七言古诗,在现存杜诗中系一首颇为别致、耐人寻味的风土诗。诗以贫苦的劳动妇女为题材,其描绘当时夔州一带的农村妇女,乃具有典型之意义。杜甫对此不仅寄以深厚的同情,且在最后“若道巫山”二句中,尤针对封建统治者诬蔑劳动妇女为“鹿丑”的不实之词,理正词严地予以驳斥。此在全部古典诗歌史上乃是鲜见的。诗写土风,文字质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