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达祖本来是一位“婉约派”的词人。前人之所以盛赞他,主要是因为他具有那种婉丽细腻的词风。其实,他的词风并不局限于“婉约”一路。像这首词,就抒发了他胸中不常被人看见的豪气激情,在风格上也显得沉郁顿挫、激昂慷慨,语句铿锵,意境深沉,运笔稳健,充满了激荡今古的豪气。这就可以大大帮助读者加深对其人、其词的全面了解。
中秋海潮,是大自然的壮观景象。早在北宋,苏轼就写过《八月十五看潮五绝》,其首绝曰:“定知玉兔十分圆,已作霜风九月寒。寄语重门休上钥,夜潮留向月中看”。南宋辛弃疾也写过《摸鱼儿·观潮上叶丞相》等上乘之作。史达祖这首题为“中秋夜潮”的《满江红》,在某种程度上看,就正是继承苏、辛“豪放”词风之作,它写出了夜潮的浩荡气势,写出了皓洁的中秋月色,更借此而抒发了自己胸中的一股激情,令人读后产生如闻钱塘潮声击荡于耳的感觉。
因为是写“中秋夜潮”,所以全词就紧扣海潮和明月来写。开头两句“万水归阴,故潮信盈虚因月”,即分别交待了潮与月两个方面,意谓:水归属于“阴”,而月为“太阴之精”,因此潮信的盈虚——潮涨潮落,皆与月亮的圆缺有关。这里所用的“归”和“盈虚”两组动词,就为下文的描写江潮夜涨,蓄贮了巨大的“势能”。大江东去,这其中本就蓄积了许多的“力量”。此时,在月球的引力下,它又要返身过来,提起它全身的气力向钱塘江中扑涌而去,这是非常壮观惊险的。故而在分头交待过潮与月之后,接着就把它们合起来写:“偏只到,凉秋半破,斗成双绝”。只有逢到每年的中秋(即“凉秋半破”时),那十分的满月与“连山喷雪”而来的“八月潮”(李白《横江词》:“浙江八月何如此?涛似连山喷雪来”),才拼合成了堪称天地壮观的“双绝”奇景。它们“壮”、“奇”之所在,以下两句即分写之:“有物揩磨金镜净”是写月亮,它似经过什么人把它重加揩磨以后那样,越发显得明亮澄圆:“何人拏攫银河决”是写江潮,它就像银河被人挖开了一个缺口那样,奔腾而下。对于后者,不妨引一节南宋人周密描绘浙江(即钱塘江)潮的文字来与之参读,以加强感性认识。《武林旧事》卷三《观潮》条里写道:“浙江之潮,天下之伟观也。自既望以至十八日为最盛。方其远出海门,仅如银线;既而渐近,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至于前者(中秋之月),则前人描写多矣,无须赘引。总之,眼观明月,耳听江潮,此时此地,怎能不引起惊叹亢奋之情?但由于观潮者的身世际遇和具体心境不同,所以同是面对这天下“双绝”,其联想和感触亦自不同。比如宋初的潘阆,他写自己观潮后的心情是“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酒泉子》),主要言其惊心动魄之感;苏轼则在观潮之后,“笑看潮来潮去,了生涯”(《南歌子》),似乎悟得了人生如“潮中之沙”(“寓身化世一尘沙”)的哲理;而辛弃疾则说:“滔天力倦知何事?白马素车东去。堪恨处,人道是、子胥冤愤终千古”(《摸鱼儿》),在他看来,那滔天而来的白浪,正是伍子胥的幽灵驾着素车白马而来。但是史达祖此词,却表达了另一种想象与心情:“想子胥今夜见嫦娥,沉冤雪。”这里的一个着眼点在于“雪”字:月光是雪白晶莹的,白浪也是雪山似地喷涌而来,这正象征着伍子胥的“沉冤”已经洗雪干净。张孝祥《念奴娇·过洞庭》写时近中秋、月夜泛湖的情景道:“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又云:“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这实际是写他“通体透明”、“肝胆冰雪”的高洁人品。史词的“子胥见嫦娥”则意在借白浪皓月的景象来表达伍子胥那一片纯洁无垢的心迹,也借此而为伍子胥一类忠君爱国而蒙受冤枉的豪杰平反昭雪。这表明:史氏虽身为“堂吏”,胸中亦自有其政治上的是非爱憎,以及对于国事的关注之情。
下阕继续紧扣江潮与明月来写。“光直下,蛟龙穴”是写月,兼顾海:月光普泻,直照海底的蛟龙窟穴:“声直上,蟾蜍窟”是写潮,兼及月:潮声直震蟾蜍藏身的月宫。两个“直”字极有气势,极有力度,充分显示了中秋夜月与中秋夜潮的伟观奇景。“对望中天地,洞然如刷”,则合两者写之:天是洁净的天,月光皓洁,“地”是洁净的“地”,白浪喷雪;上下之间,一派“洞然如刷”,即张孝祥所谓“表里俱澄澈”的晶莹世界。对此,词人的心又一次为之而激动万分、“激气已能驱粉黛,举杯便可吞吴越。待明朝说似与儿曹,心应折!”这前两句,正好符合了现今所谓的“移情”之说。——按照这种“移情论”,在创作过程中,物我双方是可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比如,把“我”的情感移注到“物”中,就会出现象杜甫《春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之类的诗句;而“物”的形相、精神也同样会影响到诗人的心态、心绪,如人见松而生高风亮节之感,见梅而生超尘脱俗之思,见菊而生傲霜斗寒之情。史词明谓“激气已能”、“举杯便可”,这后两个词组就清楚地表达了他的这种激气豪情,正是在“光直下”、“声直上”的伟奇景色下诱发和激增起来的。——当然,这也与他本身含有这种激气豪情的内在条件有关。在外物的感召之下,一腔激情直冲云霄,似乎能驱走月中的粉黛(美人);这股激情又使他举杯酌酒,似乎一口能吞下吴越两国。这两句自是“壮词”。一则表现了此时此地作者心胸的开阔和心情的激昂;另一则——如果细加玩味的话,也不无包含有对于吴王夫差、越王勾践这些或者昏庸、或者狡狯的君王,以及那当作“美人计”诱饵的西施的憎恶与谴责,因为正是他们共同谋杀了伍子胥。所以这两句虽是写自己的激气与豪情,但仍是暗扣“月”(粉黛即月中仙女)、“潮”(吴越之争酿出子胥作涛的故事)两方面来展开词情的,因此,并不能视为走题。末两句则“总结”上文,词人说:若是明朝把我今夜观潮所见之奇景与所生之豪情说与你辈(“儿曹”含有轻视之意)去听,那不使你们为之心胆惊裂才怪呢!词情至此,达到高潮,也同时戛然中止,如觉有激荡难遏的宏响嗡嗡回旋于耳畔。
这一首诗里,诗人以戎装参加阅兵,符合他的志趣,故情主喜悦。但当时朝政腐败,军事废弛,阅兵场面无法过分铺张,喜悦之情只能以闲淡、冷静的笔触来描写。然而,阅兵事件触动了诗人的理想与愿望,所以闲淡中又着一联富有激情的雄壮笔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最终在喜悦中又不免带出感慨。
第一联写大阅的时令和环境。“千步球场”,写阅兵校场的阔大,这里在练兵讲武之余,也作踢球用,故以球场称之。诗不明点“秋”字,“爽气”二字写出秋季特征,即是点秋。“新”字既接“爽气”,写其新鲜;从第六句看,又兼写雨后,因为雨后的秋气尤其新鲜。第一句从近处写,第二句转写远处。“碧嶙峋”写出山势峻峭,山色青碧。这一联用笔轻淡,却已把大阅的时令、环境写得鲜妍可爱,烘托出诗人参加大阅的愉快心情,远近俱到,景中有情。
中间两联写大阅的情况。颔联承第二句向远处开拓。“令传雪岭蓬婆外”,似是写实,因为这一带地区当时名义上属四川制置使统辖,而又带有理想和愿望,因为实际上地为吐蕃所占据。长安是汉、唐故都,当时被金人占据。陆游于乾道八年(1172年)到南郑任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之后,时时向往于收复关中失地;同时他又认为收复长安与关中,是恢复中原的根本条件,愿望更为迫切。他诗中常提到这种愿望,如《山南行》:“会看金鼓从天下,却用关中作本根。”《送范舍人还朝》:“公归上前勉画策,先取关中次河北。”诗中的“声震秦川渭水滨”,是用夸张手法抒写理想与愿望,因为成都阅兵的号令之声,根本无法传到这些地区。这一联用理想与激情,渲染阅兵声势的盛大,笔调雄壮,气势一扬。颈联则转入写实,写风吹而旗影闪动,用“倚”字、“弄”字,见风势不大。“马蹄”能“不沾尘”,一是明指“经雨”之故,即雨后尘埃不扬;一是暗指士兵训练有素,驰马轻捷。这一联从动态中反映校场中的宁静、整齐、严肃的气氛,是对大阅的赞美,笔调精细、疏淡。
结联抒情。“属囊缚裤”,写自己身着军装;“毋多恨”,写乐意为此。乐意的原因是诗人久抱从戎壮志,恨“儒冠”的“误此身”,这一句乃化用杜甫《奉赠韦左丞丈》“儒冠多误身”句。这一联在喜悦中带有感慨余音。
这篇散文以行程为线索,采用移步换景、全面铺叙的写作手法,将登山越岭所见的风光景物逐一展现于笔下,作者或远望,或近观,或仰视,或俯察,视角不停变换,给人以不同的审美感受。全文用笔简炼,随意挥洒;移步换景,描写真切如画。
这篇散文行文时无论描摹近石远山,还是写苍烟渺霭,都萃形、光、色于一体,让人目不暇接。此外,作者还以简洁的文笔点出人文景观,如拂水山庄旧址、破山寺及言子、仲雍墓等,以反衬虞山之胜。通篇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与喧嚣尘世相割裂的静态的自然,笼罩着一种淡雅的诗美意境,特别是文末写行数十里回望虞山,“犹蜿蜒在篷户,望之了然,令人欲返棹复至焉”,以回应之笔表现自己余兴未尽的心理感受,文已尽而意无穷,委实耐人寻味。同时,也与文首“坐萃景楼望虞山,乐之”相照应,揭示此次虞山之游,是以“远望神往”起始,以“回望欲返”作结,首尾呼应而又浑然天成。
文中,“岩之麓为拂水山庄旧址”数句,感叹钱谦益既为常熟人,家乡有如此名胜佳地,却如此糊涂,不能隐居终生。由此我们看出作者的人品和藏身山水、超然脱俗的理想。类似的感慨在《游狼山记》中亦有流露:“余又益槁枯朽钝,为时屏弃。独思遗外身世,捐去万事,徜徉于兹山之上,荫茂树而撷涧芳;临望山海,慨然凭吊千载之兴亡;左挟书册,右持酒杯,啸歌偃仰,以终其身。”相比之下,《游虞山记》中作者的表达较为婉转,而《游狼山记》则更为坦露。
有趣的是,清人沈德潜亦有《游虞山记》传世。与张裕钊不同,他只是稍识虞山面目,未能尽探幽深险峻之佳境,却因此悟出一种处世之道:天下胜景,若留有余地,则意味无穷;尽情探历,欲求览无余,反而兴味索然,世间事物往往如是。可见,同样一座山,审美主体不同,所见景物不同,得到的人生感悟亦自不同。惟其如此,它才具有恒久不变的魅力。
这篇文章写虞山之景,无论描摹近石远山,还是写苍烟渺霭,都具有诗情画意,体现了作者状物写景的功力。这篇文章抓住了不同景物的特征,融情于景,刻画逼真,文末写回望虞山:“令人欲反棹复至。”表现余味未尽,具有言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
此诗在构思上的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主题。诗中并没具体描写战争,而是通过对塞外景物和昔日战争遗迹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对战争的看法。开头四句是从军士饮马渡河的所见所感,描绘了塞外枯旷苦寒景象。诗人把描写的时间选在深秋的黄昏,这样更有利于表现所写的内容。写苦寒,只选择了水和风这两种最能表现环境特征的景物,笔墨简洁,又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首句的“饮马”者就是军士。诗中的“水”指洮水,临洮城就在洮水畔。“饮马”须牵马入水,所以感觉“水寒”,看似不经意,实则工于匠心。中原或中原以南地区,秋风只使人感到凉爽,但塞外的秋风,却已然“似刀”。足见其风不但猛烈,而且寒冷,仅用十字,就把地域的特点形象地描绘了出来。三四两句写远望临洮的景象。“平沙”谓沙漠之地。临洮,古县名,因县城临洮水而得名。即今甘肃东部的岷县,是长城的起点,唐代为陇右道岷州的治所,这里常常发生战争。暮色苍茫,广袤的沙漠望不到边,天边挂着一轮金黄的落日,临洮城远远地隐现在暮色中。境界阔大,气势恢宏。
临洮一带是历代经常征战的战场。据新旧《唐书·王晙列传》和《吐蕃传》等书载:公元714年(开元二年)旧历十月,吐蕃以精兵十万寇临洮,朔方军总管王晙与摄右羽林将军薛讷等合兵拒之,先后在大来谷口、武阶、长子等处大败吐蕃,前后杀获数万,获马羊二十万,吐蕃死者枕藉,洮水为之不流。诗中所说的“长城战”,指的就是这次战争。“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这是众人的说法。对此,诗人不是直接从正面进行辩驳或加以评论,而是以这里的景物和战争遗迹来作回答:“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足”是充满的意思。“白骨”是战死者的尸骨。“今古”贯通两句,上下句都包括在内;不仅指从古到今,还包括一年四季,每月每天。意思是说,临洮这一带,一年四季,黄尘弥漫,战死者的白骨,杂乱地弃在蓬蒿间,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里的“白骨”,包含开元二年这次“长城战”战死的战士,及这以前战死的战士。这里没有一个议论字眼,却将战争的残酷极其深刻地揭示出来。这里是议论,是说理,但这种议论、说理,却完全是以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因而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手法极其高妙。
这首诗着重表现军旅生活的艰辛及战争的残酷,其中蕴含了诗人对黩武战争的反对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