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诗作前部分叙写古人事迹,以之为衬托表明自己坚决辞职隐居的意志与行为。诗作后部分写自己返家行程中的景象及感想。诗中抒发了去官还家、获得解脱的愉悦心情。诗中写景不多,却极为清丽动人。
一至十句自述隐居丘园之志。
先对几位古人加以评价:西汉的彭宣、薛广德、贡禹虽有高名,但只能说是优于贪婪奔竞之徒,还说不上是懂得养生缮性。彭宣和薛广德,班固《汉书》对他们评价颇高,称其“近于知耻”(《汉书·叙传》);谢灵运却说他们“裁知耻”而已,并不十分推崇。贡禹曾为河南县令,因受上司责备,便辞官而去。后又出仕,元帝时为光禄大夫,以年迈求退,为皇帝所挽留,进为御史大夫。诗人认为他并未能遗弃荣华富贵。评论古人只是陪衬,目的是表明自己的志向不仅是不贪竞而已,而且要做到“达生”。《庄子》有《达生》篇,说“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认为人之性分有定,不可勉强致力于性分之外的事。
篇中又说欲存生养性,莫如弃世而无所牵累。诗人正以此种思想作为隐退的精神支柱。其具体的打算,则是“庐园当栖岩,卑位代躬耕”。《山居赋》云:“古巢居穴处曰岩栖,传说古代隐士也有过此种原始生活者。但诗人毕竟做不到这样,故有所变通,以田园当作岩栖。他也不能真的耕稼自给,故欲学习古代一些达士的做法,安于卑位,以薄俸为生生之资。他说自己拙于仕宦,讷于言辞,故欲选择这样的生活道路,不过以往行迹尚未能与此种生活理想相一致。这可说是诗人对往昔生活的一个总结。
十一至二十句写去职。
先举周任、司马相如、尚子、邴生以自比。诗人说自己在种种方面都类似于上举那些淡泊明志的古人。自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年)至景平元年(423年),实得十八年,说“二十载”是约略言之。二十年来做违心的事,心情是悒郁的;而今终于摆脱了送往迎来等等俗务,其快意可知。
二十一句至三十二句写初去郡途中的所见所感。
“理棹”以下四句写其水陆行程。为早日还家,乃疾速行舟。遄、鹜二字表现出心情之急迫。“理棹”二句已兼写水陆,“溯溪”二句又写水涉山行,但不觉累赘,因读者可由此充分想象其行进的画面,感受到行程的漫长辛苦。“野旷”二句是写景名句,景中其实有情。清旷无际的风景正与诗人心境相应。久被絷牵,一朝脱去,自感到无限的开朗、轻快,故触目皆成佳趣。
“憩石”二句写山林小憩情景,暗用《楚辞》典故:《九歌·山鬼》:“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又《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熟悉典故的读者可于言外获得一种清幽芳洁之感。“理棹”四句写疾速前行,途程漫漫,“野旷”四句写赏玩风物,途中小憩,形成情绪和内在节奏的对比;而其心情之急迫与愉悦,都得到了表现。由愉悦的心情、悠然的意绪,进而引发出一番情理相融的议论:高尚之志战胜了富贵之欲,胸襟旷然,则臞者可肥;以止水为鉴,则流荡不返者将归于宁静清明。(二句用《韩非子·喻老》和《庄子·德充符》典故)心灵获得了自由宁静,则即使处于纷乱奔竞之世,也等于是归真返璞,回到了伏羲、唐尧时代,可以无拘无束、怡然自得了。传说尧时百姓无事,有老者击壤而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诗人用此典故,似有“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靰”(韩愈《山石》)之慨,且使人隐约感到他与当权者关系之不和谐。
谢灵运去郡之志是坚定的。当时其堂弟谢晦等人都写信劝他不要离职,他执意不从。不过他并非一贯恬退之人。《宋书》本传说他“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愤愤”。其出为永嘉太守,正是与当权者矛盾的结果。他之去郡,乃是一种不合作态度的表现。明乎此,对于此诗的理解便可更深入一层了。
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或将苍松联想为飞龙,或赋贞松以比君子,这类诗篇数量不少。而李群玉的这首诗,却别开生面,是其中富于独创性而颇具情味的一首。
第一句是运用绝句中“明起”的手法,从题目的本意说起,不旁逸斜出而直入诗题。句中的“一双”,点明题目中的“二小松”。这一句,有如我国国画中的写意画,着重在表现两株小松的神韵。诗人用“幽色”的虚摹以引起人们的想象,以“出凡尘”极言它们的风神超迈,不同凡俗。如果说这一句是意笔,或者说虚写,那么,第二句就是工笔,是实写。“数粒秋烟”,以“秋烟”比况小松初生的稚嫩而翠绿的针叶,这种比喻是十分新颖而传神的,前人似乎没有这样用过;而以“粒”这样的量词来状写秋烟,新奇别致,也是李群玉的创笔,和李贺的“远望齐州九点烟”的“点”字、有同一机杼之妙。张揖《广雅》:“松多节皮,极粗厚,远望如龙鳞。”诗中的“二尺鳞”,一方面如实形容松树的外表,其中的“二尺”又照应前面的“数粒”,切定题目,不浮不泛,点明并非巨松而是“小松”。首二句,诗人扣紧题目中的“二小松”着笔,写来情味丰盈,以下就要将“二小松”置于“书院”的典型环境中来点染了。
在诗人们的笔下,松树有远离尘俗的天籁,如储光羲《石子松》诗的“冬春无异色,朝暮有清风”,如顾况《千松岭》诗的“终日吟天风,有时天籁止。问渠何旨意,恐落凡人耳”。“从此静窗闻细韵”,李群玉诗的第三句可能从前人诗句中得到过启发,但又别开生面。庭院里的两株小松,自然不会松涛澎湃,天籁高吟,而只能细韵轻送了。“细韵”一词,在小松的外表、神韵之外,又写出它特有的声音,仍然紧扣题旨,而且和“静窗”动静对照,交相映发。“琴声长伴读书人”,结句的“琴声”紧承第三句的“细韵”,并且将它具象化。“长伴读书人”,既充分地抒发了诗人对小松爱怜、赞美的情感,同时也不着痕迹地补足了题目中的“书院”二字。这样,四句诗脉络一贯,句连意圆,构成了一个新颖而和谐的艺术整体。
松树是诗歌中经常歌咏的题材,容易写得落套,而此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情味,这就有赖于诗人独到的感受和写新绘异的艺术功力了。
这首诗是辽道宗耶律洪基为了回丞相李俨《菊花赋》而作。此诗通过巧妙的联想,写出秋菊独傲风寒的异质,并以此抒发诗人的敬慕之情,极富韵致。
首句破题,点出《黄菊赋》;次句即缘《黄菊赋》意脉拓展,对《黄菊赋》进行品评。
“金英”即黄菊,南朝梁王筠《摘园菊赠谢仆射举诗》“菊花偏可喜,碧叶媚金英”,唐陈叔达《咏菊》霜间开紫蒂,露下发贪英”,其中的“金英”皆指黄菊花而言。“碎剪”,犹言“细细地剪裁”。剪裁金英,斟酌词句,而组成一篇《黄菊赋》,由此可见李俨写作态度的认真和此赋辞藻的华美。不过,这还只是对《黄菊赋》表面辞藻形式的品评,
三、四两句便进入神髓的品评:诗作者从读过此赋之后的感觉入笔,突出表现了黄菊亦即《黄菊赋》品格中固有的清香与贞傲。这首诗的脉络是这样:其第一句无疑是写《黄菊赋》,第二句用“金英”由《黄菊赋》切入到菊,到了三、四两,更深一层着笔,从形到神,专写留在袖中的“余香”,而且是“冷落西风吹不去”的“余香”,这是写菊,也是写赋,是借赋写菊,更是为写赋而写菊,两者兼写,相得益彰。
这首诗的一、二两句,是用“赋”的笔法,即直陈其辞,未见其长,能见其韵味者全在三、四两句,第四句尤为神来之笔。诗家作诗,要求留好字以助警策,留好韵以助精神。这首诗的好字好韵皆在结句,因而警策,精神亦在结句,短短七个字,毫不见刀斧浪,却把全诗的精神升华到一个新的境界。从诗的结构看,结句的“冷落西风”不仅用节候特征呼应和回扣首句点出的黄菊——这正是菊花开放的季节,如《礼记》所云:“季秋之月,菊有黄华”,更重要的是为黄菊渲染了环境气氛,并借以深刻地表现了黄菊的品格:“涉变节而不伤,凌九秋以愈馥。”这是作者对黄菊的赞颂,也包含着对李俨的勉励,同时,从中也表现了作者的志趣取向和审美理想。这种志趣、理想的萌动,自然应是受了李俨《黄菊赋》的启迪(李俨作《黄菊赋》“献其主”,也可能有此讽谏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