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候的名士祢衡有一篇《鹦鹉赋》,是托物言志之作。祢衡为人恃才傲物,先后得罪过曹操与刘表,到处不被容纳,最后又被遣送到江夏太守黄祖处,在一次宴会上即席赋篇,假借鹦鹉以抒述自己托身事人的遭遇和忧谗畏讥的心理。罗隐的这首诗,命意亦相类似。
“莫恨雕笼翠羽残,江南地暖陇西寒。”诗人在江南见到的这头鹦鹉,已被人剪了翅膀,关进雕花的笼子里,所以用上面两句话来安慰它:且莫感叹自己被拘囚的命运,这个地方毕竟比你的老家要暖和多了。话虽这么说,“莫恨”其实是有“恨”,所以细心人不难听出其弦外之音:尽管现在不愁温饱,而不能奋翅高飞,终不免叫人感到遗憾。罗隐生当唐末纷乱时世,虽然怀有匡时救世的抱负,但屡试不第,流浪大半辈子,无所遇合,到五十五岁那年投奔割据江浙一带的钱镠,才算有了安身之地。他这时的处境,跟这头笼中鹦鹉颇有某些相似。这两句诗分明写他那种自嘲而又自解的矛盾心理。
“劝君不用分明语,语得分明出转难。”鹦鹉的特点是善于学人言语,后面两句诗就抓住这点加以生发。诗人以告诫的口吻对鹦鹉说:你还是不要说话过于明白吧,明白的话你出去就更难了!这里含蓄的意思是:语言不慎,足以招祸;为求免祸,必须慎言。当然,鹦鹉本身是无所谓出语招祸的,显然又是作者的自我比况。据传罗隐在江东很受钱镠礼遇。但祢衡当年也曾受过恩宠,而最终仍因忤触黄祖被杀。何况罗隐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养成的愤世嫉俗的思想和好为讥刺的习气,一时也难以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对钱谬产生某种疑惧心理,完全是可理解的。
这首咏物诗,不同于一般的比兴托物,而是借用向鹦鹉说话的形式来吐露自己的心曲,劝鹦鹉实是劝自己,劝自己实是抒泄自己内心的悲慨,淡淡说来,却意味深长。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目睹的南山烧畲的情况,并记录了邻舍老翁关于楚、越烧畲种田的介绍。从这些描写中,表现了农民劳动的辛勤,和农民的善良及对生活充满着希望。从这些描写中,更表现出官府剥削的严重,和官税的害人。诗人对农民的同情,对官府的怨恨也在这些描写之中表现出来。
这首诗由三部分组成。前八句是作者谈自己看到的南山烧畲的情况。这部分写得有声有色,烧畲的过程安待得清清楚楚。作者先写自己“起来”看见南山山火烧山田,再写山火似灭而复燃,并连成一片,又参差不齐地向山崖烧去,渐渐地烧向青色的石壁。最后写近处的山火随着一阵回风过后熄灭了,而远处的山火又卷起了赤色的火焰,并把茅崖照得通红。这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
从第九句到第三十句是这首诗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通过邻舍老翁的口介绍了楚、越烧奢种田的情况。这位老翁还没等发言,就“倚插泪淆然”,可见在这位老翁的心里有着深深的痛苦,这就为最后揭露官府的重税奠定了伏笔。接下去,诗文没有谈这位老翁如何痛苦,也没有直接交待这位老翁“欲潸然”的原因,而是大写特写农民烧奋种田的盛况。这些农民在“新年春雨晴”的时侯举行酬神赛会,求神问卜,得到了宜于种田的吉卦。他们在桑树枣树之下商量种田事宜,又放火烧山,挥镰割草,种得“豆苗虫促促,篱上花当屋”,他们养猪养鸡,辛勤劳动,他们迎来了一年的丰收。如果诗文到此为止,如果这首诗没有老翁“欲潜然”的描写,人们会把这首诗与一般描写“农家乐”的诗混为一谈。
这首诗的可贵之处是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仅两句诗:“谁知苍翠容,尽作官泉税。”原来,农民们为之贼出辛勤劳动并寄以莫大希望的“苍翠容”,竟然全部被统治阶级以“官家税”的形式抢走了,农民从一年的丰收中什么也没有得到。这就是这位老翁“欲潜然”的原因,也是诗人作诗的真正意图。诗人在这首诗的第二部分大写特写农民的辛勤是为了揭露唐代统治者对农民的掠夺乡大写特写农民的希望是为了指出是官府的重锐使农民的希望破灭。
如上所述,这首诗结构新颖,诗文波澜起伏,情节曲折多变化。诗人先写自己所见,再写自己所闻,所见与所闻互相补充,最后两句篇末点题,说出诗人作诗的真正用意。其次,这首诗有叙述有描写,描写与叙述紧密结合。这首诗较多的是叙述性语言,这些叙述性的语言清楚地交待了烧舍种田的过程,使全诗层次分明,内容充实。这些叙述性的语言是全诗的骨干。这首诗也有不少描写,这些描写使这首诗形象生动。“豆苗虫促促,篱上花当屋”,“废栈豕归栏,广场鸡啄粟”,篱笆上,堂屋前,苗茁壮,花鲜艳,猪归栏,鸡啄米,写得火火有生气,这是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这中间寄托着农民的希望,也写出了农民对生活的热爱。“风驱槲叶烟,槲树连平山”,“迸星拂霞外,飞烬落阶前”,写出了满山槲树叶,遍地烧山烟,火星飞天外,灰烬落阶前的情景。这里既突出了烧畲种田的壮观景象,又突出了景物多变化的持点。再其次,这首诗的语言灵活多变化,骄散并用。诗中有不少句子对仗工整,流杨优美,“差差向岩石,冉冉凌青壁”,“废栈豕归栏,广场鸡啄粟”,“迸星飞霞外,飞烬落阶前”等句子就是这样,而这些诗句又与散文化的诗句配合使用,“起来望南山,,山火烧山田”,“邻翁能楚言,倚擂欲潜然”,“谁知苍翠容,尽作官家税”,这些都是通俗的口语,有明显的散文化的倾向。这首诗在押韵方面也有自己的特点,多次变换韵脚,使全诗显得形式灵活多交化,避免了呆板的缺点。
这首诗以诗的形式,正确评价了谢脁的艺术成就及其地位,对这位文坛奇才过早地死于非命,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和感伤。诗人沈约雅爱谢脁的五言诗,他经常赞叹:“二百年来无此诗也。”(《南齐书·谢脁传》)此诗前四句就是这一高度评价的具体化。诗人沈约认为,谢脁才华杰出,荦荦独占文坛鳌头,具有很高的地位。这是因为,其诗之“调”与“思”都与众不同。诗思高华,追风逐云,灵秀而飘逸,固非常人可以攀比;而诗的铿锵音调,优雅动听,都堪与音乐之声媲美,犹令人赏心惬意。这里的“调”,已不仅仅是指诗的自然音节,也兼指沈约、谢脁等人率先追求的诗的人工音律,即声律。诗人沈约醉心于追求诗的声律之美,他著《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谢脁、王融等人积极响应,身体力行,把沈约的声律说运用于诗歌创作之中,开创了风靡一时的“永明体”。沈约和谢脁都是“永明体”的代表诗人,而“永明体”实际上成了古体诗向近体诗过渡的桥梁。由此可见,在对诗的“调”的认识与追求上,他们是灵犀相通、默契一致的。所以,沈约这里称赞谢脁诗“调与金石谐”,确是知音之评。
后四句对谢脁的不幸遭遇,寄寓了深切的同情。沈约这里先盛赞谢脁品质高洁,接着一曰“忽随人事往”,“人事往”指非自然死亡,而“忽随”二字更透露出非同寻常的意味,暗示谢脁是死于非命;二曰尺璧之质而与丘壤同污,埋没于地下,实在可叹可惜。这样,诗人便在这里着意造成了品质之优秀和生命之短暂的反差,由此发抒出对谢脁不幸遭际的无比惋惜之情,感情激烈、发露,溢于言表。
爱其美才而悲其横死,是此诗的主旋律。全诗评骘公允,不谀不贬,因而成为品评谢脁的千古不易之辞;真情率意,不假雕饰,因而又是千古悼亡怀友的传诵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