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桃李比方女子红颜,说花虽然零落,尚有重开的时候,而一旦红颜老去,便会欢爱永绝。
本来,花落花开是大自然的永恒的法则,正如四时的周而复始,前后相续。通常人们总是习惯于将花开花落比女子年华的盛衰有时,却很少从两种自然现象的差异之处着眼作比。诗人从这一角度处理题材,自然出人意表。诗人的这一思想从属于他对整个人生的思考。他由落花感悟到青春易逝,盛颜难驻,于是借采桑女子而发。这类人生短促的感叹,是一种时代思潮,在当时的诗文中时有抒发。因此,采桑女的忧伤也就是诗人自己的“愁肠”,采桑女的感叹与诗人的人生感慨是相通的。
《董娇饶》在汉诗中别具一格,和汉乐府民歌有所不同,这从开头的六句即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汉乐府民歌的叙事篇章多数是一开始便直咏其事,也有少数篇章用大段铺叙介绍人物以引起故事,如《陌上桑》。《董娇饶》的开头则是描写景物,作为人物活动的环境。这样,既做到了人物和环境的统一,又使开篇和全诗紧密关联。《董娇饶》的开头一段与全诗的关系极大,诗意即此生发,层层展开:由采桑女攀折花技引起“花”的诘责,继写采桑女的回答,再写“花”的反复辩驳。开头这一段景物描写其中包含抒情成分,因而也写出了某种意境,颇合于闻一多在论述汉末诗歌的发展时说的“事化为境”的意思。如《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写诗人的悲愁,从描绘秋夜的景色入手,写皎皎明月、历历寒星、促织的悲吟、寒蝉的凄切,这秋夜的景色即是诗人情感的外化,景亦情,情亦景,则已臻于情景交融的境界。就《董娇饶》的全诗看,虽说并不以抒情为主,但其情感的抒发和景物的描绘也还是一致的。
在写作艺术上,此诗风格独具,意境幽深。其最为突出的一点,是成功地运用了心理映衬的手法。
表现人物心理这一部分(从第七句至第二十句)构成全诗的主要内容。其中“纤手折其枝”一句作为全篇关节。对采桑女为什么要拗折路边的花枝的问题,诗人没有作交待。接下去从对立的一方“花”写起,借“花”的诘责引出矛盾:“何为见损伤?”“花”的责问有理:我开我的花,你采你的桑,彼此互不相干,你为什么要来损害我?采桑女却是答非所问:“高秋八九月,白露变为霜。终年会飘堕,安得久馨香?”言外之意是:请不要顾惜现在这一点小小的损伤吧,反正你早晚是要殒落的。这个回答并未说出折花的心理动机。采桑女不作正面回答的原因无非是不愿剖白内心某种隐秘的花西,这种隐秘的花西或许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然而,她的回避反倒容易使她的心理活动被人窥测到。正由于她无意中表露自己对盛衰的看法,招来了“花”的驳难。“花”的盛衰观和采桑女有着根本的分歧,生活的真谛告诉它:“秋时自零落,春日复芬芳。”如果说采桑女回答“花”的诘责时尚能平静处之,那么,当她听到“何如盛年去,欢爱永相忘”的讥嘲,便难以自持了。这话正触到她的隐忧,令她闻之心惊:花虽然凋落,可还有再荣之期;作为一个女人,青春却是一去不返。她不敢想等待着她的未来究竟怎样,她将碰到一个什么样的命运。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她回答“花”的话,说的是“花”的荣枯,实则成了自伤。这隐在的自伤的情怀造成她折花的复杂、微妙的心理。在万物得其时的明媚春光中,采桑女手提桑笼走在幽僻的小路上,繁花不时地拂过她的头顶,她不能没有感触。大约她看到那炫耀似的开着的烂漫的桃李花,即勾起心头的烦恼,并带一点本能的忌意,心里想这些花虽没,但到了露结为霜的季节,还不是照样枯萎、凋谢。这样想着的时候,纤手不知不觉地已经攀住了花枝。
这一段文字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层见迭出。又由于诗人运用了以花写人、借物传神的笔法,全诗显得含蓄蕴藉,宛转动人,而有别于乐府民歌的质直和单纯。
《董娇饶》一诗在艺术上所取得的成就是不能抹煞的,在中国古代诗歌发展史上应有其地位。但是它在艺术表现上的创新是基于对乐府民歌的借鉴。比如诗中设为问答的形式就是直接来自乐府民歌。在叙事中穿插对话,是乐府民歌经常采用的形式,《花门行》、《艳歌何尝行》和《陌上桑》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采用这种写法可以增强作品的真实感,避免叙事的单调和平淡,且有助于人物性格和心理的刻划。《董娇饶》中的对话在表现心理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同时,由于这一方式的采用,也造成诗意的层层递进,因而在组织篇章结构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此外,以花拟人的写法也是受了汉乐府民歌中寓言诗的影响。汉乐府民歌中有为数不少的寓言诗,如《乌生八九子》、《艳歌行》(其二)、《蜨蝶行》和《枯鱼过河泣》等。寓言诗的基本特点是取义双关,意在言外。《董娇饶》不同,它的主题是通过正面形象的描绘直接表现的。虽亦拟物为人,但那是为了表现人,表现人与“花”的某种特定关系,而非全篇用寄托,所以这里的花并没有独立的意义。
此诗在语言的运用上则更多地保留了民歌的朴素、自然的本色。比如开头的两句“洛阳城花路,桃李生路旁”,就如同脱口而出。“高秋八九月”以下四句也是如此。把此诗同建安诗人的某些作品一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异立即就可以看出来。曹植的《美女篇》给人的突出印象,就是词采的华丽和对偶的讲究。《董娇饶》的句子并不怎么修饰和锻炼,其中也有一组对偶句,即“花花自相对,叶叶自相当”。这虽然已是在有意追求,但仍不免有些笨拙,不像魏晋诗人用起来那样得心应手。
(其一)第一首诗李商隐就把自己比作南朝梁诗人何逊,把令狐楚恩师比作南朝梁诗人范云,并把他们之间的分别的感情用何逊的“昔去雪如花,今重花似雪”的诗句重表现。并以当时重视景物的描写提出重,顺利引出南朝宋诗人鲍照的“胡风吹朔雪,千里度龙山”的诗句,过度到何逊的诗句:“洛阳城东西,却作经年别。昔去雪如花,今重花似雪”,便达了自己对恩师离别的痛苦与即将重逢的感受。这也模仿了诗经中的爱情诗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重思,雨雪霏霏”的感受。
(其二)这一首李商隐仍把自己比作何逊,把沈约比作令狐楚先辈,同时把说自己坏话的人比作颜延年和谢庄,也说明自己和有知遇之恩的先辈关系不同于沈约与何逊关系的合谐美好。这首诗说明文人间不能相轻视,这是没有用的,不能嫉妒而压抑他人。
(其三)这首诗李商隐继续把自己比作何逊,并说明自己刚得志时有如沈约、范云的两个人,一个是令狐楚、一个是崔戎,或另一个是王茂元最赏识自己,但今非昔比。何逊八岁能赋诗,弱冠时就被州里举为秀才。其《看伏郎新婚诗》写伏天新婚。李商隐娶王茂元女儿,也是在唐文宗开成年间的入伏之季。
这是北宋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首词,运用了以物代人的手法,在花人之间反复掂掇,造成情意绵绵的意境,构思新颖纤巧,独具艺术风采,形象的写出了玉人之美。
词的一开头就来赞美花:开头两句写花的子房,花的金蕊,玉房金蕊,从正面以文彩艳丽的笔法描绘了花妖艳迷人的姿色,“黄金蕊绽红玉房”只有牡丹才能配的上“玉房金蕊”的称号,可见花的婀娜多姿。牡丹结成一束,恰好地插在美女柔细的手里。“金”花与“玉”人相映成趣,柔花与纤手,“宜”字贯串,构成了睡女侧睡拈花图,美丽极了。
“淡月朦胧。更有微微弄袖风。”特写美女的朦胧美。“淡月”本是“朦胧”的,它好像柔纱,罩在美女的肌体上,更是玲珑剔透的。加仁轻轻的微风,拂弄着美女的衣袖,多么柔情。一个“弄”字,多么富有人情味。“月”与“风”给予美女的情爱多么深。静动结合,美上加美。通过对环境的衬托,带给人一种玄妙之美,在如此美妙月色中,漂亮的人和漂亮的花相互衬映,月亮将人和花照得洁白无瑕,花偎依着人的手,享受着微风,烘云托月的写出了花美,人美的一幅美好场景。
下片,写睡女的熟睡美。第一、二句写清香送爽,美女酣然沉睡。在柔和滴淡的香气中,美女不知不觉地如同醉汉进人梦乡,很熟很香。那高耸的发髻慢慢地垂到两耳之下了。“温香”与“熟美”两个偏正词组的结合,恰好生动描绘了睡美人的妩媚神态。那个“醉”也选用精当。除“醉”睡外,再也不会有别的熟睡的情态呈现。
最后一句,“多谢春工。不是花红是玉红。”最后两句点明本词的题旨“不是花红是玉红”。这位朦胧的白中透红肌体的美女,不是花红胜过花红,还是得“多谢春工’。没有造化万物的春工造花、造月、造风、造美境,哪会有“温香熟美”的睡美人呢!
短短四十四个字,花即是人,人即是花,把人面花光浑融一片,婉约柔美,春风满纸,花光满眼,人面迷离,容情于景,本是效仿李白《清平调词》所做,但是刻画之高法却不比李白差,首咏人,次咏花,借的美丽衬托出人的美丽。
全诗写征夫之妻秋夜怀思远征边陲的良人,希望早日结束战争,丈夫免于离家去远征。虽未直写爱情,却字字渗透着真挚情意;虽没有高谈时局,却又不离时局。情调用意,都没有脱离边塞诗的风韵。
月色如银的京城,表面上一片平静,但捣衣声中却蕴含着千家万户的痛苦;秋风不息,也寄托着对边关思念的深情。读来让人怦然心动。结句是闺妇的期待,也是征人的心声。
开篇四句情景交融,浑成自然,被王夫之誉为“天壤间生成好句”(《唐诗评选》)。秋凉之夜,月华辉洒,砧声阵阵,寒风习习,真是一幅充满秋意的绝妙图景。然而,“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前三句分写秋月、秋声和秋风,从视觉到听觉,再到触觉,都在为第四句的“情”作铺垫:月光是引发相思之情的媒介;捣衣声说明妇女们正在为戍边亲人作赶制征衣的准备(古时裁衣前必先将布帛捣平捣软),其本身就包含着深厚的关切、思念之情;而秋风则最易逗起人的情思和愁绪。
对饱经离别之苦的人来说,这三者有一于此,便难以忍受了,何况它们全都聚集在一起?更何况在月白风清的夜晚,整个长安城都响彻那令人心碎的“万户”捣衣之声!这种时刻,有谁能不为这凄凉而又热烈的气氛所感染呢?“总是玉关情”,一语作结,力抵千钧。
情而冠以“玉关”,令人联想到遥远的边塞,益觉此情之深长;句首着一“总是”,将前三句目中所见、耳中所闻和肌肤所感囊括净尽,极力突出此情充塞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诗写到这里,整个气氛渲染已足,作者大笔一挥:“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盼望战事的早日结束,向往和平安定的生活,这既是诗人的愿望,也是征妇的心声。有此一笔,不仅使全诗主旨更加深刻,而且使“玉关情”愈发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