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偓(844年-923年),字致光,号致尧,小字冬郎,号玉山樵人,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晚唐大臣、诗人,翰林学士韩仪之弟,“南安四贤”之一。唐昭宗龙纪元年(889年),进士及第,出佐河中节度使幕府。入为左拾遗,转谏议大夫,迁度支副使。光化三年(900年),从平左军中尉刘季述政变,迎接唐昭宗复位,授中书舍人,深得器重。黄巢进入长安,随驾进入凤翔,授兵部侍郎、翰林承旨,拒绝草诏起复前任宰相韦贻范。不肯依附于梁王朱全忠,贬为邓州司马。唐昭宗遇弑后,依附于威武军节度使王审知,寓居九日山延福寺。信仰道教,擅写宫词,多写艳情,词藻华丽,人称“香奁体”。后梁龙德三年(923年),病逝于南安县龙兴寺,安葬于葵山。著有《玉山樵人集》。 ▶ 307篇诗文
文章一开始表彰真隐士以树立榜样,接着指出假隐士周颙的名字,并把他隐居时与出仕后截然不同的行为进行了鲜明的对比,层层揭露其虚伪本质,描绘其丑恶面目。全文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一段,主要是泛论各类隐士的行径不同。文章头四句写北山神灵,腾云驾雾,来到山庭,刻下了这篇移文。“夫以耿介拔俗之标”,以下五句,主要写隐士的风度和思想。“若其亭亭物表”以下七句,写隐士对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的鄙视态度。他们视千金如草芥,视万乘如脱屣;他们常和神仙。隐逸之士接触,常与各种奇人交往。作者以赞赏的语气写真正的隐士,目的是为了衬托出假隐士的可鄙。故此,笔峰一转,指出有些人“终始参差,苍黄翻复”,使得墨翟,杨朱为之悲泣恸哭。 “泪翟子之悲”二句,用了两个典故。墨子见练丝而泣,为其可以黄,可以黑。杨朱见歧路而哭,为其可以南,可以北,接着又用了两个典故,尚生稻仲氏,来说明山林中已无真正的隐士,并引起下文。
第二部分是第二和第三段,写周颙先隐后仕的经过。第二段,揭露周颙隐居实非本意,他刚隐居时,立志甚高,似欲凌驾巢父、许 曲之上,一旦接到诏书就得意忘形,急欲走马上任。文章先用几个典故,揭露他冒充隐士,又写他凌驾一切,自命清高。妄自尊大。一旦朝廷派使者进山征召隐士,他就得意忘形,急不可待地想外出做官了。显露出庸俗的神气。第三段写周颙出仕后在官场上的活动 。“纽金章,绾墨绶,跨属城之雄,冠百里之首”,写周颙当上了本郡最大的县的县官,后又做了山阴县县令。于是整天忙于官场事务,处理文书,处理案件,还一心想超过张。赵、卓,鲁等历史上著名的能吏,甚至还想效仿治理三辅的能吏,名扬四海,声传九州。以前是那样热哀隐居,从衣着到风度。都装作隐士的模样,如今摇身一变,成为政府官员,而且还一心想往上爬,做大官。这一段和前边隐居生活相对照,变化之大,前后判若两人。
第三部分是第四段,写由于周颙的出仕,使此山深蒙耻辱。通过“南岳献嘲,北陇腾笑”写四周的山峰对北山当初容纳周颙做假隐士而加以嘲笑。接着又用骋西山之逸议,驰东皋之素谒”来表明山中的清议纷然并起。 逸议,素谒,均指隐逸者的清议。无论是四周群山的嘲笑和抗议,还是林、涧,桂,萝所表示的义愤和指责,都辛辣讽刺了周颙之类假隐士欺世盗名的虚伪情态。
第四部分是第五段,写拒绝周颙再来山上,充分表示了对他的厌恶和鄙视。先写周颙路过这里,纷纷表示不能再上当受骗蒙受耻辱,于是采取措施,拒绝他的到来,同时还要拦截他的车马,让他立即离开了北山。对这样的人真是深恶痛绝。
此文全篇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山中景物的蒙耻发愤的心情,对山水草木的描写形象生动,语言精炼华美,对仗工整,音韵和谐,而且富有浓烈的抒情韵味。作者让山林景物全体出动,而且让他们富有人的感情,喜、怒、哀、乐,谈笑怒骂,揶揄嘲笑,矛头指向假隐士周颙,从而深刻揭露了士大夫们伪装清高实则苦心钻营。争名逐利的丑恶灵魂,具有深刻的抗判意义和现实意义。此文是骈文,全篇以对偶句为主,基本上由四字句和六字句相配而成,而且用典精切,笔锋犀利,因此成为南北朝以来广为传诵的佳作。
诗的前四句总写客舟逢燕。
“湖南为客动经春,燕子衔泥两度新”,诗人流落湖南不觉得已迎来第二个春天。“新”对“泥”而言。燕子于春季常衔水边湿泥,筑其新巢。“两度新”也就是说诗人在这里已两见燕子衔泥筑巢了。古人与动植物的直接接触远比现代人密切,对动植物的观察也很仔细。他们习惯于根据各种生物的特性,赋于它们不同的象征意义。燕子逐春而生,巢梁而居,所以常常被看作春天的象征,它的鸣叫与飞舞又使人联想到闲适安居的欢乐。杜甫很喜欢燕子,他虽然“漂泊西南天地间”(《咏怀古迹》)已有十年,但是他始终辛苦经营,像筑巢的燕子一样,为给自己创造安稳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地努力。在这些日子里,体态轻盈的燕子曾伴诗人度过了不少良辰美景,在诗人的佳篇秀句中留下了栩栩如生的形象:“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泥融飞燕子,沙暖卧鸳鸯。”(《绝句》)“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绝句漫兴》)这一切都生动地留在诗人的记忆中。如今诗人在漂泊无定的时刻又看见了燕子,当然会产生他乡逢故旧的感觉。
“旧人故园尝识主,如今社日远看人”,这两句是对燕子形象的描绘。“旧人故园”,突出诗人对燕子一往深情。“尝识主”,是诗人对燕子的推测。在诗人的心目中,这燕子被看作是往年在故乡同室而居的燕子,它还记着自己的主人,远道来舟中相会,不觉为之一喜。“远看人”既画出了燕子对诗人的同情与疑问,也流露出诗人的无限感慨。在这烟水渺渺之处,前途茫茫之际,诗人无依无靠,独有燕来相就,倍感身世的凄凉。然而,燕纵识主,一叶扁舟,终不似昔日故园的有屋可巢,故尔,燕子既欲亲近,又怀疑豫,只是远远看看。这里的“识”与“看”都写的是燕子的动作、情态,也都涉及诗人。其实这只是诗人自己的想象,是诗人眼中看到的燕子的动态,是燕子的人格化,所谓“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物皆著我之色彩”也。(王国维《人间词话》)
后四句,对燕自伤。
“可怜处处巢居室,何异飘飘托此身”,“巢居室”是说燕子筑巢于人家,因为南北无定,所以令人可怜。接着就点破怜燕正是哀己。诗人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弃官西行,先是举家徙秦州(今甘肃天水)东柯谷,投奔一个叫佐的侄子。上元元年(760)又往成都去投靠老友严武,卜居浣花溪畔。大历元年(766)又到夔州,在柏茂琳中丞的帮助下定居西阁。十年间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实在和燕子的“处处巢居室”没有两样。如今竟至于无人可依、无地可居,教人叹息。
“暂语船播还起去,穿花贴水益沾巾”,那被诗人寄于同情的燕子此刻似乎领会了诗人的意思,“暂语船墙”,向诗人表示同情,但它立即发现这是一只漂流不定的船,不是它应该选择垒巢的“居室”,它忽然又变得漠然无情,随即起而飞去。但是,它又好像舍不得似曾相识的主人,贴水低飞,绕船盘桓,无情而似有情,可爱亦复可恼,终于翻然穿花而逝,给诗人留下空虚、惆怅和寂寞,诗人不觉老泪横流了。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燕子来舟中作》是杜集中最后一首七律,可以看作诗人临终的哀鸣。在这首诗里,深沉真挚的人性借轻盈的燕子的形象表达出来,朴实、亲切而感人至深。这“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形象,经宋代晏殊的点化,就更加深入人心了。
历代唐诗和杜诗的选本都很少选这首诗。其实这首诗的艺术成就并不低于为人们所称道的《秋兴》、《咏怀古迹》诸篇。传统的欣赏标准是无一字无来处,是一饭之间未尝忘君。而这首诗动人的地方正在于它无一字有来处,在于把深情厚意寄托在一只微小的燕子身上。它完全不同于那些从概念出发的、以物喻理的咏物诗。也不同于那些摹拟象貌、堆砌典故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里完全摆脱了机械的比附,不刻意于追求外形的相似,而是抓住事物最突出的特征,通过内在联系,把人的感情赋于物,使物我达到契合无间的境界,这就是深沉的寄托—杜诗沉郁风格的另一特点。在这首诗中,诗人眼中隐藏着燕子的多情,燕子的眼中又隐藏着诗人的不幸,燕子与诗人的差别仿佛在诗中消失了,从整个画面中只能发现那倾诉不尽的辛酸、诗人颇倾的形容,以及一颗苦难的心的低语。杜甫之所以为大诗人,正在于他对人生的悲欢离合、甘苦哀乐感受得深刻而真切,善于敏锐地捕捉那些最感人的形象,并细致人微地再现它们。而善于描绘自然万物的诗人,同时也就是技艺高超的自画像大师,他一草一木中都留下了自己的影子。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词以“咏风兰”为题,副题张刻本作《题见阳画兰》,可见此篇为题兰兼咏物之作。
上阕从香气和姿态两方面对风兰作了精致灵动的描摹。“别样幽芬” 言风兰散发出不寻常的香味,这种清幽典雅的气息,是那些浓艳的花朵无法与之媲美的。风兰不仅在香气上与众不同,而且形态上很灵动,词人在此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将风兰形容成水上行走的轻盈柔美的凌波仙子一般,飘飘欲去。而东风在这里显然不是春风,可以理解为时光,催花开放和呵护花的力量。整句表现了词人对风兰的喜爱和赞美,寄托了词人对这样美好的风兰不要去的太快的希望,也表达词人希望美好的事物能够长存的美好愿望。
下阕则是通过对现实中风兰美好之易逝的惋惜反衬出词人对好友所作的风兰图的赞美。秋意袭来,风兰只得“忒煞萧疏”。“忒煞”一词写出了词人对花之萧条的惋惜之心。然而尽管风兰看上去已经太过稀疏,可仍散发出微微香气。显然,这里的“还留取,冷香半缕”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因为这风兰终究不是自然界的风兰,只是友人的画罢了。因张纯修当时正令湖南江华,词人又用借代的手法,用湘江雨来代指友人,而其画上的风兰竟然给人一种好似幽香散发的感觉,故此句为意谓见阳所画之风兰堪称画中第一。至此,读者方才明白原来这是一阕咏物题兰之词。
在这首词中,词人运用了联想的手法来描绘风兰,并未曾亲眼所见,但却通过友人的一纸风兰图对风兰展开了想象,将风兰的香气和姿态表现地淋漓尽致。而结句词人则点出其创作意图,为全词的升华。当词人在为风兰的萧瑟易逝而感伤时,一个“还”字话风一转,引出只有在好友所作的图中能保有风兰的韵姿和清香,使得美好的事物永存。衬托出友人作画功力深厚,所作风兰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引人入胜。同时也将建功立业的夙愿寄托在友人张纯修身上,希望友人保有美好的品质,并在所任职的地方作出一番成绩。
本词描写的主体风兰本非富贵之花,而纳兰却对其情有独钟并大加称羡,体现了纳兰落拓无羁的性格和格高韵远、独具特色的词风。词中字字刻画,又字字天然,不即不离,不粘不脱,即“意有寄托,不作死句”。风兰之形象绰约可见,而又不无诗人性情的处处流露。既咏物又抒怀抱,显然颇含骚雅之旨,寓有诗人深挚的情怀。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