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西伯昌》是一首咏史诗,诗人意在借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的史事向内外臣僚及天下表明心迹。通篇以时间先后为序,结构层次分明:开头“周西伯昌”十五句写周文王;中间“齐桓之功”十五句写齐桓公;最后“晋文亦霸”十三句写晋文公。曹操写他们,强调了他们的功业和德行。此外还特别突出了他们虽然有盖世的功业,但始终尊奉天子的事迹。
在诗中,曹操赞颂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成就伟业的历史人物,实际上是借他们来抒发自己的雄伟志向。周文王姬昌在殷朝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好形势下,犹能奉事殷纣,故孔子盛称“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但纣王亲信崇侯虎仍不免在纣王前还要谗毁文王,并拘系于羑里。曹操举此史实,意在表明自己正在克心效法先圣西伯姬昌,并肯定他的所作所为,谨慎惕惧,向来无愧于献帝之所赏;并大谈西伯姬昌、齐桓公、晋文公皆曾受命“专使征伐”,意在表明当时天下形势与当年西伯、齐桓、晋文之际颇相类似,天子命他“专使征伐”以讨不臣,乃英明之举。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效法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终守臣节的事迹。
观汉献帝下诏《册魏公九锡文》全篇,尽叙曹操之功,以为其功高于伊、周,而其奖却低于齐、晋,故赐爵赐土,又加九锡,奖励空前。但曹操被奖愈高,心内愈忧。故曹操在曾早在五十六岁写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谓“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曹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能发挥。鉴于齐桓、晋文当初虽能率诸侯以尊周,但终未能如西伯姬昌终其身而不代商纣,只是为儿子武王姬发创造条件,一旦天地人三才俱备,那就瓜熟蒂落了,不必操之过急而速招恶名。曹操暗欣自己深得文王精义,故亦终其身奉事汉帝而不称孤道寡,故对孙权伺机上表称臣之用心,便洞若观火,使其毒计无所逞其能矣。曹操此诗,是对如孙权辈等外内政敌企图把曹操推向高处不胜寒极端阴谋的粉碎措施。当自己的臣下如陈群、桓阶、夏侯惇等亦诚意敦请曹操称帝时,曹操亦坚定地回答:“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谋略之高超,实非常人所能及。遵循既定方针,实为曹操施政运筹之要略。
这首《周西伯昌》是诗人从《史记·殷本纪》中采辑西伯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尊奉殷室“臣节不坠”的美德,从《左传》中掬取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晋文公“躬奉天王”“威服诸侯”的史迹,加以裁剪,成为诗章,既是对“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具体阐释,又是对敌手“妄相忖度”疑其有篡汉自立之心的有力回击。
曹操的四言诗,在《诗经》之后独树一帜。他的四言诗,句式整齐,有明显的节奏感。而这第二首《短歌行》不同,诗中主要主要用四言句式,但又有变化,如有少量的五言、六言句式,还有不少散文句式。这说明曹操在诗歌形式上,并不拘泥,而能灵活地根据所抒发的思想感情随时变化。
曹操的《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是咏怀,在对酒当歌的燕礼现场,就事兴感,即景抒情,心苞天下,思接千载,在沉郁悠长的忧思中,激荡着抗志任事的慷慨之气,抒发了为重建大汉王业而求贤若渴的情怀;《周西伯昌》是咏史,文笔质直,借礼赞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坚守臣节、以大事小而造福天下的大德,申明自己只有殚精竭虑扶佐汉室之志,而决无代汉自立之心。两诗珠联璧合,全面展现了曹操的人格、学养、抱负和理想,雄深雅健为其诗品。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由于《毛诗序》中有“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数语,郑笺孔疏曲为之说,遂生出了歧义。诗中的“夫”,即彼,犹言那个人,就是指陈佗,但毛传却释为:“夫,傅相也。”郑笺则云:“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国人皆知其(按指师傅)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孔疏进一步发挥道:“陈佗亡身不明,由希(稀)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经过这样的曲解,这首诗的矛头所向就从陈佗转到了他的师傅身上。孔疏一方面称陈佗之恶“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一方面又称“故作此诗以刺佗”,明显地不能自圆其说。郑笺云:“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孔疏谓:“不义之大,莫大于弑君也。……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既肯定陈佗为窃国弑君之元凶,罪莫大焉,而又归咎于师傅之不良,期望陈佗诛退恶师,悬崖勒马。这种荒谬的伦理逻辑只能暴露出笺疏作者为统治者开脱罪责的意图,统治者即使有弑逆之行,也要让别人为之承担罪责,这或许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使然。胡承珙《毛诗后笺》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
在宋代兴起的独立解经的疑古风气中,有些学者已经认识到传疏的曲解之处。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吴闿生《诗意会通》也指出《毛诗序》“无良师傅云者”,“与诗‘夫也不良’句初不相蒙,而拘者遂以‘夫’为斥傅相,此陋儒之妄解”,“诗既刺佗,‘夫也不良’自指佗言,岂有以斥师傅之理?子由正之,是矣”。在说诗者中也有不泥定此诗为刺陈佗者,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作为一首政治讽刺诗,此诗仅两章十二句,短小精悍,四字齐言的诗句斩截顿挫,传达出指斥告戒的口吻。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但国家依然坏人当道,多行不义,故每章的四、五两句以“顶针”手法将诗意推进一层,转为感叹,忧国之意可感。此诗可谓在率直指斥中不乏含蓄深沉。
这组诗记录着诗人寓居东鲁时的一段生活。东鲁是唐时的兖州(今山东曲阜),“东鲁门”在府城东。诗中写的是月下泛舟的情景。
这组诗的第一首流传较广。此诗首句“日落沙明天倒开”,写景奇妙。常言“天开”往往与日出相关,把天开与日落联在一起,则闻所未闻。但它确乎写出一种实感:“日落”时回光反照的现象,使水中沙洲与天空的倒影分外眼明,给人以“天开”之感。这光景通过水中倒影来写,更是奇中有奇。此句从写景中已间接展示“泛舟”之事,又是很好的发端。
次句“波摇石动水萦回”。按常理应该波摇石不动。而“波摇石动”,同样来自弄水的实感。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人们观察事物时,往往会产生各种错觉。波浪的轻摇,水流的萦回,都可能造成“石动”的感觉。至于石的倒影更是摇荡不宁的。这样通过主观感受来写,一下子就抓住使人感到妙不可言的景象特征,与前句有共同的妙处。
夜里水上的景色,因“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而特别美妙。月光映射水面,铺上一层粼粼的银光,船儿好像泛着月光而行。这使舟中人陶然心醉,忘怀一切,几乎没有目的地沿溪寻路,信流而行。“轻舟泛月寻溪转”,这不仅是写景记事,也刻画了人物精神状态。一个“轻”字,很好地表现了那种飘飘然的感觉。
到此三句均写景叙事,末句才归结到抒情。这里,诗人并未把感情和盘托出,却信手拈来一个著名典故,即《世说新语》中“王子猷雪后访戴”的故事,予以形容。“乘兴而行”,正是李白泛舟时的心情。苏轼《赤壁赋》写月下泛舟有一段精彩的抒写:“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正好用来说明李白泛月时那物我两忘的情态。那时,他原未必有王子猷那走朋访友的打算,用访戴故事未必确切;然而,他那忘乎其形豪兴,却与雪夜访戴的王子猷颇为神似,而那月夜与雪夜的境界也很神似。无怪乎诗人不禁胡涂起来:我是李太白呢,是王子猷呢,一时自己也不甚了然了。一个“疑”字运用得极为传神。
第二首诗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抒情,在写法上与第一首有相似之处。“水作青龙盘石堤”,用青龙比喻流水,既形象地写出了水流的曲折宛转,又赋予无生命物象以生气,使诗中景物充满生机。“桃花夹岸鲁门西”,不仅点明了泛舟的季节和地点,更重要的是展示了两岸桃花掩映的美丽景象。“若教月下乘舟去,何啻风流到剡溪”两句也是运用了“王子猷雪后访戴”的典故,这里不涉及怀人访友,仅取山阴夜晚的景致和乘舟剡溪的兴致,表明泛舟东鲁门的景物环境与情致意趣。
这组诗的用典之妙,在于自如,在于信手拈来,因而用之,借其一端,发挥出无尽的诗意。典故的活用,原是李白七绝的特长之一。此诗在艺术上的成功与此是分不开的,不特因为写景入妙。
唐代边塞诗以表现征戍生活的艰险和将士思乡的哀怨为多。即使一些著名的豪唱,也不免夹杂危苦之词或悲凉的情绪。但读到李益这篇塞上之作,感觉便很不同,一下子就会被那天地空阔、人欢马叫的壮丽图景吸引住。它在表现将士生活的满怀豪情和反映西北风光的壮丽动人方面,是比较突出的。
诗句中的“蕃州”乃泛指西北边地(唐时另有蕃州,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西,与黄河不属),“蕃州部落”则指驻守在黄河河套(“黄河曲”)一带的边防部队。军中将士过着“岁岁金河复玉关,朝朝马策与刀环”的生活,十分艰苦,但又被磨炼得十分坚强骁勇。首句只夸他们“能结束”,即善于戎装打扮。作者通过对将士们英姿飒爽的外形描写,示意读者其善战已不言而喻,所以下句写“驰猎”,不复言“能”而读者自可神会了。
军中驰猎,不比王公们佚游田乐,乃是一种常规的军事训练。健儿们乐此不疲,早晚都在操练,作好随时迎敌的准备。正是“为报如今都护雄,匈奴且莫下云中”(同组诗其四)。“朝暮驰猎黄河曲”的行动,表现出健儿们慷慨激昂、为国献身的精神和决胜信念,句中饱含作者对他们的赞美。这两句着重刻画人物和人物的精神风貌,后两句则展现人物活动的辽阔背景。西北高原的景色是这样壮丽:天高云淡,大雁群飞,歌声飘荡在广袤的原野上,马群在绿草地撒欢奔跑,是一片生气蓬勃的气象。
征人们唱的“燕歌”,有人说就是《燕歌行》的曲调。目送远去的飞雁,歌声里诚然有北国战士对家乡的深切怀念。然而,飞鸿望断而“燕歌未断”,这开怀放歌中,也未尝不包含歌唱者对边地的热爱和自豪情怀。如果说这一点在三句中表现尚不明显,那么读末句就毫无疑义了。
“牧马群嘶边草绿”。在赞美西北边地景色的诗句中,它几乎可与“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奇句媲美。“风吹草低”句是写高原秋色,所以更见苍凉;而“牧马群嘶”句是写高原之春,所以有油然生意。“绿”字下得绝佳。
因三、四对结,上曰“塞鸿飞”,下对以“边草绿”,可见“绿”字是动词化了。它不尽然是一片绿油油的草色,而且写出了“离离原上草”由枯转荣的变化,暗示春天不知不觉又回到草原上。这与后来脍炙人口的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都以用“绿”字见胜。在江南,春回大地,是啼鸟唤来的。而塞北的春天,则由马群的欢嘶来迎接。“边草绿”与“牧马群嘶”连文,意味尤长;似乎由于马嘶,边草才绿得更为可爱。诗所表现的壮美豪情是十分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