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二十句,四句一转韵,分为五个自然段落。全诗的重点是在写当时古都的荒凉,因此第一段就着力描写了作者驱马荒城所见的景象:在缓辔徐行中,只见满城一片荆棘,莽莽苍苍,昔日巍峨壮丽的魏王宫观如今长满了禾黍,曾经威震诸侯的信陵君和他的三千食客,也已烟消云散,化作满地灰尘。这一段起得苍劲有力,它以形象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荒城图,首先给读者以满目凄凉的强烈印象,起了笼罩全篇、奠定基调的作用。这一段虽然是描绘驱马所见,是在说“今”,但其中的“魏王宫观”“信陵宾客”已暗中寓“昔”,在今昔对比中,眼前的所见更为突出。第二段是对往昔的追忆,与第一段形成对比:在雄都朝市中,轩车驰骤,歌钟四起,一片繁华景象;而军队有三十万之众,国家方圆千里,国势堪称强盛。这一对比,使第一段的形象有了深厚的背景,并且格外鲜明。第三段一方面反接第二段,同时回应第一段,从对往昔的追忆,又回到眼前的景象:那高敞的舞榭歌台和曲折的池沼,已荡然无存,在断壁颓垣中,只见狐狸奔窜,草木黄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这与第二段的热闹繁华恰成对比,而且“高台曲池”,自身也有对比。第四段紧承第三段,同时也以“摇落”“秋草”等字面遥接第一段,好像是在写此时情况:游侠之士口里,还在传说着信陵君窃符救赵时壮士朱亥的大名;路上的行人,还可辨认出向信陵君荐举朱亥的老者侯嬴居住过的大梁东门的道路。实际上,这也是对往昔的追忆,形成物是人非的对比。最后一段,作者从朱亥、侯嬴联想到曾经得到赵王赏赐白璧黄金,骑骏马、佩宝刀,后来终于困于大梁的虞卿,如今也已成为难以追思的过客了,只有汴水一直在默默地向东流去。这些从前的人事,与此时古城的颓败荒凉,也形成强烈对比。全诗的今昔对比,在章法上,曲折而有变化,但又井井有条,一脉贯通,通过这种反复交错的对比,使无限兴亡之感,从字里行间沛然涌出,震动着读者的心灵。
诗人善于寓感慨于写景之中,情景高度融合,使兴亡之叹和身世之感,从鲜明的形象中自然流出。第一段用“驱马荒城愁杀人”来抒发自己初进大梁时的惊愕、感叹之情,而景物方面则以满城的“荆榛”“禾黍”“灰尘”来烘托,使感叹显得极为自然。“愁杀人”三字,既体现出诗人无限慨然之思,又使古城倍显荒凉,情景相生,收到了强烈的效果,全篇的怅惘凄凉之情,也由此衍生而出。第三段中“全盛须臾哪可论”一句,前有“忆昨”一段作铺垫,后有“遗墟”“古地”作反衬,情感就自然跳脱而出。而第四段“暮天摇落伤怀抱,抚剑悲歌对秋草”二句,则是全诗感情的高峰突起之处。诗人面对荒城,在暮天摇落之际,顿生宋玉之悲,兼感朱亥、侯嬴之豪情壮举,一腔无可寄托的豪荡、愤懑之情,不能自制,于是“抚剑悲歌”,那悲壮苍凉的歌声,在古城中回荡,愈发显得悲凉感人。特别是末段最后两句,“年代凄凉不可问,往来唯见水东流”,有总结全篇的作用,感情极为广远、深沉。作者伫立在秋水漫漫的汴河之滨,眼见“逝者如斯”,各种愁思;一起涌至。这其中,有对往古的怀想和凭吊,也有对自己年华逝去而一事无成的嗟叹,更有对于国家局势的深情的关切。诗人将难以诉述的复杂情怀,都倾注在一江流水之中,使得感慨更为深沉,意味更为悠长,而在质实的描写之中,最后宕开一笔,也显得极为空灵。那激荡胸怀的感情,与景物相融合,收到了十分强烈的艺术效果。
此外,在音韵对偶上,全诗四句一转韵,第一、三、五段为平声韵,第二、四段为仄声韵,平仄相间,形成起伏跌宕,顿挫回环之感。句子以散行为主,但除第五段外,其余每段都是散偶相间,即每段开始二句为散行,后两句为对偶。这样,“隔联间以对仗,壁垒森严”(《唐贤三昧集笺注》卷下,黄培芳评),“按节安歌,步武严整,无一往奔轶之习”(《唐风定》卷九,邢昉批)。这些都更有利于表现诗中那种豪健挺举、深沉悲凉的兴亡之叹。
全诗以一征人口吻凄凄惨惨道来,别有一份无奈中的苦楚。一、二两章以“何草不黄”、“何草不玄”比兴征人无日不在行役之中,似乎“经营四方”已是征夫的宿定命运。既然草木注定要黄、要玄,那么征人也就注定要走下去。统帅者丝毫没有想到:草黄草玄乃物之必然本性,而人却不是为行役而生于世,人非草木,当不能以草木视之。而一句“何人不将”,又把这一人为的宿命扩展到整个社会。可见,此诗所写绝不是“念吾一身,飘然旷野”的个人悲剧,而是“碛里征人三十万”(唐李益《从军北征》)的社会悲剧。这是一轮旷日持久而又殃及全民的大兵役,家与国在征人眼里只是连天的衰草与无息的奔波。
因此,三、四两章作者发出了久压心底的怨怼:我们不是野牛、老虎,更不是那越林穿莽的狐狸,为何却与这些野兽一样长年在旷野、幽草中度日?难道我们生来就与野兽同命?别忘了,我们也是人!
不过,怨终归是怨,命如草芥,生同禽兽的征夫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他们注定要在征途中结束自己的一生。他们之所以过着非人的行役生活是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战争的工具而已。所以,怨的结局仍然是“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这种毫无希望、无从改变的痛苦泣诉,深得风诗之旨,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征人的悲苦,故清方玉润慨道:“盖怨之至也!周衰至此,其亡岂能久待?编诗者以此奠《小雅》之终,亦《易》卦纯阴之象。”(《诗经原始》)一首如泣如诉的征人小诗,后人看到的却是周室的灭亡,这也许是“用兵不息”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此诗的后两章很善于借景寄情,方玉润云:“纯是一种阴幽荒凉景象,写来可畏。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境至此,穷仄极矣。”(同上)诚哉斯言。
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